民间借款利息多少合法2分3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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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2分3的利息属于高利贷吗?
我想问下2分3的利息属于高利贷吗?
律师回答地区:广东-深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02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月2分以上的利息,可以拒绝支付。 17:50地区:广东-深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394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现在高利贷已经不是什么不能见人的事情,至于高利贷违法索债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但是2分3的利息约定,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 18:29地区:广东-深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8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2分3的利息不算是高利贷,2分以内受法院保护,高于2分低于3分当事人已还法院不管,超过3分法院不保护。 19:47地区:广东-深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97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属于,月利息最高不得超过2每月 23:12民间借贷有新规 月息超2分不靠谱_三峡经济_新闻中心_
民间借贷有新规 月息超2分不靠谱
核心提示:
8月6日,最高法公布了一则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
本报记者何凡
&我通过金融公司贷款买车,年利率达到了30%,这合法吗?&&我在网贷平台上投资,对方承诺回报25%,现在是不是不会给我了?&
8月6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立即引起了金融界的高度关注。其中关于民间借贷年利率的规定,更是让不少宜昌市民急于想弄明白。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新规划&红线&&约束民间借贷利息
8月6日,最高法公布了一则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
这则司法解释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规公布后,连日来,本报接到多位市民咨询。市民张先生说,今年4月份,他看上了一款车,但手中现金不够。在朋友的介绍下,急于买车的他通过某理财公司借了一笔款。&当时约定是2分五厘的利息,按月偿还,半年还清。&当时他并不清楚月息的意思,后来才知道,这意味着他借了一笔相当于年利息30%的贷款。
张先生觉得很不划算,但因为签了合同又不能反悔。他为此咨询记者,&这次的新规定,是否意味着我在以后还款的过程中,超过24%利息的部分不用再给?&
也有参与理财的市民较为着急,在万达某写字楼上班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一家P2P网贷平台上进行投资,当时承诺回报都是超过25%。现在这个规定出来了,&是不是意味着超过的部分就不会给我了?&
记者调查:部分贷款公司急改合同
实际上,记者调查发现,宜昌众多金融贷款公司,对于这一新规也非常关注,却一头雾水。
CBD的一家理财公司业务顾问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超过24%年利率的放贷是很少的。&在行业内,24%的年利率被称为月息2分,一般只有急于用钱但抵押物或者资质不够,在正规银行机构贷不到款的,才会以超过2分的利息融资。&
陈先生认为,这一新规对于年利率24%以下和36%以上的标准划分很好理解,&就是说24%以下是合法的,法律保护。36%以上不合法,给了的可以追回。&但24%和36%之间的,是该给还是不给,签订的合同到底能否履行,他也拿捏不准具体的操作标准。
不过,他所在的理财公司已经下发了通知,对于年利率超过24%的贷款,目前要求谨慎发放,不做长期贷款,同时在合同中要求有一定的抵押物。&这在以前是不需要的。&
记者咨询城区多家金融理财公司了解到,大部分公司已经采取了类似举措。同时,也有理财公司修改了合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理财顾问告诉记者,&部分公司把年利率降低到24%以下,但是增加了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实际上是把利率降低的费用通过这些方式弥补回来。&
而这一新规也收紧了很多网贷平台的&口袋&。记者登录了多家知名网贷平台发现,年利率超过18%的产品几乎已经找不到,而就在一个月前,还有部分平台以超过24%的高年利率吸纳资金。
银监部门:高利率意味高风险融资需谨慎
这则法规意味着什么?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磊告诉记者,民间借贷的法律界限更加明确了。
&以前,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不予保护,但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后,这一标准已经不再适应现实情况。&他认为,从最高法的解释来看,对于民间借贷划分了几个标准,即合法区、自然债务区及无效区。
郑磊说,合法与无效很好理解,关键是24%和36%之间的自然债务区如何理解。&我个人认为,这一区间的利率纠纷,应当属于自愿原则,如果已经给付的,不能追回。没有给的,可以拒绝再履行。&
具体到前面张先生关于贷款买车的咨询,郑磊认为,即可按照自然债务区的原则处理。
同时郑律师强调说,市民一定要弄清楚年利率和年回报率的区别。&法律目前规定的是年利率,即借贷关系。而年回报率则是投资关系,投资者有可能承担本金亏损,风险更大。有很多理财公司会故意模糊两者间的关系,引诱客户进行高风险投资。&
对于这一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新规,管理部门又是如何看待?10日,记者咨询了宜昌银监部门。监管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这一新规已经出台,但管理部门并没有接到细则,因此没有解读依据。&但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年利率超过24%以上的借贷,风险性就已经很大,建议市民在进行金融借贷时,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通过正规的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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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建议诉讼解决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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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月息可“任性”? 法院:月息2分受保护,超过3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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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间借贷月息可“任性”? 法院:月息2分受保护,超过3分无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6日讯眼下,民间借贷已成为较为普遍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呢?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做出了清晰的界定。即月息2分受保护,超过3分无效。
长乐一名男子郑某借款500万元,约定的月利率为2.28%,在偿还了两次利息后无力偿还本金及剩余利息,被出借人告上法院。那么这种介于2分和3分之间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吗?日前,长乐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某需偿还本金及利息,但已支付利息认定有效,未支付的则按2分计算。
引发诉讼法院断是非
2013年9月,长乐男子郑某因经营缺乏资金,向陈某借款500万元。借条上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即日至日),借款月利率为2.28%(即每个月利息11.4万元),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可是,借款到期后,郑某并未按期还款付息。经陈某多次催讨,日,郑某支付了此前10个月的利息。之后,郑某又于2014年9月支付了一笔10万元的利息,借款本金及剩余的利息均未返还。为此,2015年10月,陈某将郑某告上法院,诉请长乐市法院依法判令郑某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28%计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
长乐市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要求郑某偿还借款本金,应予支持。至于利息部分,郑某按借款月利率2.28%向陈某两次支付利息,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年利率36%(即月利率3%)的上限,付息行为有效。
“对于郑某之前按月利率为2.28%已支付的利息,法院依法认定其有效。”为此,法院一审判决郑某需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但郑某第二次支付的10万元利息应从日起按月利率2.28%计息,直至扣完为止。而扣完后只能按月利率2%计息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
月息2分内受保护 超过3分无效
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作出了规范性约束。该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月利率未超过2%(即民间俗称的月利息2分)的,法院是给予法律保护;月利率超过3%的(可视同民间认为的高利),法院不但可认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而且如果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部分的利息的,法院还予以支持。
而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月利率2.28%,介于2%与3%之间,且借款人按该利率支付了部分利息,又该如何处理?其实,月利率介于2%与3%之间这一段的债务,法律上术语叫做自然债务。这类债务如果当事人依据借款合同,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全部利息,法院是一概不予法律保护的。但是这个借款合同如果约定了这个利率以后,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自愿偿还了出借人利息,这个偿还是有效的。
具体到本案,郑某自愿按月利率2.28%向陈某支付日之前的利息及支付另一笔利息10万元是有效的。但郑某未还本付息后,陈某起诉法院要求郑某按月利率2.28%付息则突破了法定月利率2%的上限规定,只能按2%计息。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金田)(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文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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