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租房房东不同意公积金贷款会查房东吗

宁波2016公租房新政策
宁波2016公租房新政策
  2016年宁波公租房有什么新政策?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宁波2016公租房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宁波2016公租房新政策
  宁波公租房补贴指南
  办理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符合申请承租政府所有公租房条件的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市住房保障部门
  补贴标准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以下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1、符合《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甬政发〔2007〕89号,下同)及相关政策的实物配租家庭放弃享受廉租住房,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扣除自有房屋建筑面积,下同)租金的85%发放租金补贴。
  2、符合《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的租金补贴家庭放弃享受廉租住房、选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租金的50%发放租金补贴。
  3、除以上家庭外,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租金的15%发放租金补贴。
  特别提示:其他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再给予租金补贴。
  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保障城镇最低和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国发〔2007〕24号)和国家、省城镇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的廉租住房管理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镇居民享受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城镇最低和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租赁住房或以低廉租金配租普通住房以及对承租的公有住房给予租金减免。
  第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第五条 市建委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市发改、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国土、规划、统计、监察、审计等部门和总工会、各区政府、区属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保障对象
  第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区民政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以下简称最低收入家庭)。
  (二)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
  (三)上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由政府在福利机构供养成年的孤儿(以下简称其他家庭)。
  上述三类家庭申请廉租住房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拥有自有住房(包括自有非住宅用房和已签订购销并登记备案的期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以及在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发布前已实际承租私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5年内转让的,应当计算在内);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孙子女)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关联法规:
  第三章保障面积标准
  第七条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照保障家庭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部分核定。
  第八条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同时按每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36平方米。
  第四章保障形式
  第九条 租金补贴。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一般采用发放租金补贴、自行租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
  对获得租金补贴的家庭,按照核定的保障面积乘以租金补贴标准确定租金补贴额度。保障面积不足建筑面积5平方米的,按5平方米计发租金补贴。
  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65%。
  第十条 实物配租。符合第六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申请配租住房:
  (一)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建委公布的住房面积标准的最低收入家庭;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
  (三)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
  (四)无赡养人的老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五)主要劳动力为重度残疾的。
  对获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配租廉租住房。如房源不足,则按本办法第 九条规定发给租金补贴。
  第十一条 租金减免。对现已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以实行租金减免。
  第十二条 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配租住房租金标准、租金减免标准由市建委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申办程序
  第十三条 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由申请人持现住房情况资料、户籍证明、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还须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出具收入证明,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
  (二)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期为10日。10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查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房产档案无异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建委备案。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
  发放租金补贴、配租廉租住房和租金减免的结果,要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承租配租住房的家庭,应当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其原有住房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原住房为承租公有住房的,由配租住房单位将所租房屋使用权收回,纳入廉租住房配租房源;
  (二)原住房为承租私有住房、军产或宗教产住房的,由产权人将所租住房收回;
  (三)原住房为自有住房的,在承租的配租住房中自有住房部分建筑面积按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其余建筑面积部分按廉租住房配租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 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金补贴协议。区住房保障部门按协议约定发放租金补贴。
  无房户租金补贴款凭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和《租赁登记证》领取。
  第六章配租住房和资金来源
  第十六条 廉租住房配租住房的来源包括: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腾退的公有住房;
  (二)政府出资购买或建设的专用住房;
  (三)政府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廉租住房配租房源由各区自筹,专项管理、使用。若配租房源出现闲置时,可对外出租,经营收入扣除正常的维修费和管理费后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第十七条建立市、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市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10%以上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全部资金、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等;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排。鼓励社会捐赠和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廉租住房配租房源筹集和租金补贴、租金减免所需资金按照7:3比例由市、区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安排。
  市、区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廉租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第七章廉租住房管理
  第十八条承租配租住房或领取租金补贴、享受公房租金减免的家庭,应当每年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填写廉租住房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状况表)。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建设(房管)、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每年对其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市建委、市民政局和市总工会备案。
  第十九条 承租配租住房或领取租金补贴、享受公房租金减免的家庭在住房超过或收入连续一年超过本办法第 六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标准时,应当及时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享受类别变化或不符合继续享受领取租金补贴及公房租金减免的家庭,从次月起调整或停止发放租金补贴、取消公房租金减免。对不符合继续享受承租配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在6个月内腾退所租住房。
  违反前款规定不及时报告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责令其退还所租住房,补缴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之间的差额或追缴租金补贴资金、减免的公房租金。
  第二十条承租配租住房的家庭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合理使用住房,并不得将配租住房改变用途、改户、转租。配租住房前是承租公有住房且该公有住房已由配租住房单位收回的,可以按房改政策购买配租住房,原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部分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其余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购买。
  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改变住房用途或转租他人且拒不改正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城市建设拆迁已承租的配租住房时,被拆住房的拆迁补偿款根据房源来源渠道纳入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原承租家庭的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另行调配。
  第二十二条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房档案,并将廉租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在廉租住房档案中予以记载。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现已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本市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最低收入家庭,其实际居住的国家直管公有住房可以按房改政策享受租金减免,所需资金由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列支。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追缴其骗取的住房租金补贴、减免的租金或者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对收回廉租住房的,责令其按市场平均租金标准补缴承租期间少缴的租金;情节恶劣的,按国家、省城镇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罚。
  从事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审核、审批廉租住房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日印发的《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甬政发〔2005〕92号)及相关实施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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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新政出台半月有余 记者调查宁波租赁市场
中国宁波网
记者 周阳
  6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住房租赁新政发布半月有余,从记者的调查结果看,&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等政策更多停留在&精神鼓励&上,其落地效果存疑。
  新政看点1 合同期内不得涨租
  房东会在合同期满下次签约前涨租
  租客称&与其不让涨价不如限制涨幅&
  住房租赁新政中提到:要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保护租客合法权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房东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租客押金。这一条被认为是保护租客利益的&大招&。在实践中效用几何?
  &我们和房东的合同一年一签,去年约期满后房东就要涨租金,我们东西越来越多,嫌搬家累,所以最后就无奈地被迫接受涨租金。&租客陈女士大学毕业有3年了,令她头疼的是房东每年都要涨租金,一涨就是10%,有时候真想搬家或者自己买套房,可是看到堆积如山的衣服和电器,也就忍气吞声默默接受了。&我真希望能否出台一个政策比如限制每年的涨幅,比如我们工资年涨幅没超过5%,租金最好也限制在这以内。&陈女士表示。
  宁波一家二手房中介的租房顾问告诉记者,当下正规租房合同里会明确双方权益,其中有约束房东涨价的内容,一般备注栏里会约定&租赁期为几个月,期间租金不变&。&这与住房租赁新政中针对租客的这个看点其实是一致的。&这位中介人士表示,确实有强势的房东在上期合同期满、下次签约前提出涨价,而从字面上理解,这也没有违反住房租赁新政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住房租赁市场最近两年因客源减少而没有出现大幅涨租情况。看来,对于涨租行为,市场之手的调节作用更有效。
  新政看点2 租房税率降低3.5%
  宁波绝大多数个人租房极少开发票
  本想刺激房东出租热情但效果&鸡肋&
  住房租赁新政中针对房东的一大看点是: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苏先生在江东朱雀新村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连续出租多年。面对记者提出的&个人出租住房税率对你影响如何?&这个问题,苏先生说得直白,&连续六七年来租客没要求发票,当然若是租客要发票,要么是他自己承担税金,要么我换租客&。他表示,既然从来没有缴过5%,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税率从5%减至1.5% &,他也没觉得有优惠,反正实际执行中绝大多数房东的税率为零。
  记者了解到,在宁波住房租赁市场,目前绝大多数个人之间的租赁均未开发票,也就是说对绝大多数房东来说,压根感受不到出租住房税率的问题。
  &个人出租住房税率从5%减至1.5%,从国家层面来说,本来是想提升房东的出租热情,让市场上的出租房源供应量更为充足。但从实际效果来说,效果微乎其微。&房产业界人士李先生表示,这条政策效果犹如&鸡肋&。
  新政看点3 商业用房改建租赁住房
  相比改建成本及出租带来的折旧贬值
  开发商直言&新政福利不解渴&
  住房租赁新政中还提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对此,宁波一房企老总认为该政策的落地效果值得商榷。&减免部分税费、商业性用房改为出租住房,水电煤费用由商业价格标准变为住宅收费标准,福利太小,新政中的税收优惠基本处于不痛不痒的尴尬境地。因此,对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住宅市场影响有限。&这位人士还表示,改建是需要成本的,改建好以后,新建商品房出租就意味着该房产由新房转变成二手房,则将产生房屋折旧问题。该处商品房未来在出售时或将面临贬值。相比折旧费用,水、电、气方面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他给记者算了笔账,一般三口之家、水、电总共就百把元,改了标准后,一个月少付百把元,一年1000多元,十年才1万多元,而房子住了10年以后,至少要打7折。比如一套150万的房子,10年折旧成本至少要50万以上。
  &其实房子因为折旧,和汽车一样使用过后都是贬值的,市中心的老房子一直在升值,升值的其实是它的地价。&该开发商表示。
  新政看点4 鼓励房企搞住房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资金周转期过长
  房企算账&租金裹不住融资成本&
  住房租赁新政中还明确了,培育市场供应主体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宁波一销代公司负责人表示,甬城确实出现了写字楼出售难、出租难的情况。对于这些房企而言,新政使他们多了一条将其改造成住宅进行租赁的消化通路。
  不过,该人士认为这个政策有点不靠谱,租金和房价相比悬殊,会导致房企对租金价格不敏感,一旦有较大获利空间还是会选择出售;对于租户来说,有了首付能力很多也会进入买卖市场。
  该人士表示再加上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融资成本都是在8%左右,而宁波租赁市场的租金一般只有4%,如果开发商把销售的房产进行租赁,其实就是在做亏本的买卖。比如宁波某写字楼改成的精装修公寓,市场售价是12000元/平米,70平米可以卖到84万。该房产市场的租金为每月3000元,按照租金比是4.28%,而开发商如果不卖掉,一直持有出租,该房子年利息成本至少在6.7万元以上,而租金不到4万元。
  不少业内人士坦言,房企&重交易轻租赁&的观念难动摇,加之租赁还会带来新房折旧、房产贬值等问题,认为该项新政实际发挥效果或不如预期。
  ●市民声音
  政府应增大租房房源供应
  国家想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以缓解当下某些城市房价高、买房难等社会问题,这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因为住房租赁新政目前只有框架性的政策,而缺少实际有效的保护租客、发展租房市场的细化举措,从而落地效果存疑。
  怎么来保护租客利益?采访中,有租客跟记者反映,&与其规定此前已经在执行的&合同期限内房东不得提租&,还不如规定涨价的限制幅度,更具实际操作效果&。
  &我认为住房租赁新政中,最利民的举措是&落实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简化办理手续&这一条,希望去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限制条件不要太多,办起来更为便捷&,市民孙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对楼市极其关注的市民王女士则表示,房地产开发商在商言商,要不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更多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与其指望他们,还不如政府加大公租房、廉租房的供应,让市场上有充足的租房客源。
  ●新闻多看点
  英国:群居超5人费用飙升
  如果你通过中介公司帮你找房子,每人需要付20至100镑不等的中介费。在租房时,这部分费用是可以和中介公司进行协商的,最基本的费用为每人20镑。通常情况下,合租的人越多,房屋租金也就越便宜。但是,如果一套房子居住5人或者更多,房东就必须申请群租物业许可证,费用将会相应大幅上涨。
  法国:租私人房屋需有人担保
  如果租住私人出租的房屋,绝大多数的法国人是需要住房担保的,也就是说房客需要一个担保人,担保人的工资一般不能低于三倍房租。法国法律规定每年10月初到次年4月初,即使房客不交房租,也不能把房客赶走。但是如果房客不交房租,房屋所有损坏的保险外部分和拖欠的房租必须由担保人承担。
  德国:房租过高构成违法
  从租金上来看,德国租金制定过程合理,地方政府与行业协会根据地区与收入差异制定&合理租价&,一旦房东所定的房租超出&合理租价&的20%,即构成了违法行为。德国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有效,合同一经签订后房东不能随意涨价,房东无权随意终止租房合同;政府实施有效的租赁市场管理,禁止二房东、欺诈中介,维持了良好的租房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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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是中杯吗”,“中杯是我们最小的杯型喔”……去过星巴克的人应该对这样的询问并不陌生,对第一次或是很少去星巴克的来说,这些询问显得亲切有用,但对“老顾客”也无差别地“热情”追问,反而让人心生厌烦。宁波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余额最好能在万元以上-公积金新闻-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宁波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余额最好能在万元以上
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
摘要: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让不少市民很是开心。可以用公积金来交房租,不但能缓解日常压力,同时能让本来“沉淀”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动起来,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http://gold.org/)1月13日讯:新政的出台,让不少市民很是开心。可以用来交房租,不但能缓解日常压力,同时能让本来&沉淀&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动起来,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不过,有市民表示担心了: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会对未来带来影响吗?
不会影响贷款申请
去年出台的住房中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一消息的出台,让不少惠州市民觉得十分开心。在仲恺一家大型企业工作的市民吴先生每个月公积金近1000元,租房费用也将近1000元。吴先生想提取公积金用来交房租,刚好可以缓解日常开支压力。不过,吴先生有点担心:&现在把公积金里面的钱取出来了,会对我以后购房公积金贷款带来影响吗?&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新出台的新政中,规定提取公积金主要是&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职工将与公积金无缘。而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前提是缴存职工名下无房,目前公积金贷款中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无住房记录、无贷款记录,以及无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记录。租房提取公积金则不包括在上述认定范围内。所以,租房提取公积金并不会影响将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余额最好能在万元以上
不过,尽管租房提取公积金不会对公积金贷款申请带来影响,但是却有可能会对贷款额度带来一定影响。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惠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申请最高为50万,个人申请最高为3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贷数额。其中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目前大多数城市都采取30倍的额度计算方式。所以,如果频繁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那么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就会较低,导致总数降低,从而可能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举个例子,如果届时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2000元,那么购房时可以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能会只有6万左右。不过,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能保证在1万元左右,那么届时可能就可以申请到惠州目前执行的个人最高30万元的贷款额度。
不过,有市民对此表示并不担心,&我现在先提取出来交房租,等到决定要购房了,到时候就中止提取交房租,存够一定余额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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