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甫合同丢失,合同到了天猫续签缴费截止日期日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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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没劳动合同,出了事想维权,怎么证明我在这里工作过?
如果没有和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怎样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巴甫洛夫的狗,法院民工。利兹死忠。
法院民工现在不谈法律规定,我们来谈谈案例。
认定劳动关系,最主要还是看证据,这是一个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规定没什么卵关系。
通常来讲,法官都会偏信于劳动者一方,因为&这世界上这么多公司为何偏偏起诉你们公司?&
题主罗列的证据,有一定的证明能力。如果同事有劳动合同等充分证据证明同事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同事愿意出庭作证证明题主也是公司职员,那这个证言当然很有力,但是正常人不会答应你出庭作证的。
而源文件啊 QQ 聊天记录啊,题主需要证明的是源文件和 QQ 的确属于公司,而这是十分困难的。不是随便建一个&中石化&的 QQ 群就能证明你在中石化工作的。
所以题主还得加把劲。
说几个能让法官认为的确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例吧。
有个劳动者 A,入职之后去新开了一张银行卡,填写的联系地址和工作单位就是这个公司。
有个劳动者 B,入职之后办了一张信用卡,联系地址和工作单位写的就是这个公司,而且每月的信用卡账单都是寄到这个公司。
有个劳动者 C,入职后在淘宝上买买买,然后保留了大量寄到公司的快递单。
有个劳动者 D,在单位经常被人使唤去叫外卖,所以在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宅急送留有大量叫外卖的订单。
有个劳动者 E,离职时与公司发生争执继而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记载&公民 E 在 xx 路 xx 号 xx 公司因劳资纠纷报警&。
有个劳动者 F,找到了公司的一个供货商出庭作证,供货商提供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并且作证称公司一直指派 F 与其联系。
有个劳动者 G,恰好保留了其向公司申请报销餐费的报销单,上面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以上都是现实发生的让法官认定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仅供参考。
继续计算加班费去。
Raymond Wang,lawyer
这种事时有发生,在我看来并不复杂。建议你按顺序做三件事:
(1)通读《劳动合同法》。如果读不太明白的话,就去书店买本《劳动合同法解读》一类的书。
和本案有密切关系的条文是: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我下面列出的规定,搜集劳动关系成立的凭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 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去当地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如果不管用就提起劳动仲裁。从结果看,各地劳动仲裁都是明显偏向劳动者的。
不用怕,你老板虽然有法律学位,但法律空子也不是那么容易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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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动终止履行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按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
1 问:近日,李女士发现自己已怀孕三个月,刚好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将要到期,李女士不知道怀孕期间公司是否可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雇佣关系。合同终止或双方解除后,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 问:签约合同,但对方并没有按条约履行,可自动终止合同吗?我有几个小说签了电子版权合同,卖给一家公司,合同期为5年,协议是做移动阅读,但合同期过了两三年内,对方并没有将有的小说上线,个人也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个人曾与编辑提出要求解约,他们不肯。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自动终结合同?或者有其他方法可以终结合同? 问题补充:谢谢。但合同中没有注明这个属于违约行为,仅指在不可抗力(如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的情况下自动终止合同。另外也没有给出双方各自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仅模糊地提到一句“如违反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个人再将作品授权给第三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还是要看双方的具体合同的。如果规定了小说上线时间还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上线,或者规定了对方付费而没有付费,则是违约,可以要求赔偿,并中止合同的。 追问:谢谢。就是合同内容太过模糊,都没有规定彼此之间的义务和责任,也没有涉及违约条款。这种情况下,就是对方没有将个人作品上架,那么个人在不知会对方的情况下重新将作品授权给第三方,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呢?谢3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更多关于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情形,专家为您解答。 如果当事人虽然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该不履行的情况是因法定原因或经双方约定而发生的呢?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这里的中止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因故暂停履行,待中止情形消失后又恢复履行。 适用该条规定的条件是:当事人发生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致使劳动合同暂时无法履行,但当事人仍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可能。 适用该条规定的程序是:当事人因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停止履行期间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在中止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恢复相互承担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4 王小姐在日与单位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的截止日期为日。双方在合同期间履行顺利。在日的当天,王小姐的主管告诉王小姐,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不再考虑与王小姐继续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并向王小姐出具了公司制发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此通知书中明确的终止时间也是日。其主管并且明确告诉王小姐,因为是合同正常终止,所以公司不准备对王小姐作出任何补偿。王小姐对公司的这种行为不服,来到我所,进行咨询。 咨询结论:  1、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按期终止;  2、这种终止公司在程序上违法了,即公司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到期不再续签,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此违法行为,公司所应承担的相应后果是:支付王小姐35 申诉人:贺某,男,31岁,某市第一机床厂职工。 被诉人:某市第一机床厂。 法定代表人:丁某,某市第一机床厂厂长。 1995年2月底,某市第一机床厂劳资料通知贺某不在续签合同名单之列,原订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请于5日内将其领用公物交还。贺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与厂方续订劳动合同。调查过程查明:贺某系某市第一机床厂全民合同制工人,1988年2月初被招进工厂做全日工,合同期限7年,1995年2月份劳动合同到期。厂方劳资科科长书面通知贺某,由于厂里经营困难,只准备留用部分一线工人续签合同,贺某不在这次续签合同名单之内,贺某当即表示在厂工作期间表现不坏、没有不良和违纪行为又是车间技术能手,厂里耗完自己的青春就抛下不管,这是不合情理的。但厂里仍然决定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并在通知后五日内归还公家财物。贺某工资为476元日。分析意见仲裁庭认为:国家进行劳动制度改革,全面弓进劳动合同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自由选择权,打破“铁饭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所以,申诉人贺某在自己与用人单位原订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时,通知终止劳动合同是完全合法的。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得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才行,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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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的条件.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催告后,乙方仍未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与合同约定的不履行义务有区别的.要求乙方三日内来办理合同终止结算事宜。可代替解除合同通知刘传甫,男 汉, 四川资中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现为重庆执业律师.《法律与生活》律师团推荐律师.多家单位法律顾问.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法 经济法 海商法 合同法 担保 仲裁民商事法律服务.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破产以及金融证券公司等业务有很好的研究.代理了大量的离婚,劳动纠纷,工伤,交通事故案件。 评价:(1)对法律条文有深邃的理解和把握.能准确将法律贯通实践.(曾以高于国家最低录取标准近70分的优异成绩获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 (2)对理论有很前瞻的运用和独到的见解.(曾以优异的成绩公费就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口号:没有我无“法”应对的! 电话. 邮箱. QQ 博客:/chuanfu110@126 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刘传甫
卡号:00 起诉可以,是否胜诉要看合同条款合法不可以终止
周哲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于2011年加入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至今,先后受教于江宪律师(首届东方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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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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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梁??与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机构: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文书字号:(2009)台温箬商初字第10?号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人员:林子云;马彩琴;周乐生;阮家声
原始文档:无&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台温箬商初字第10?号
原告:梁??,男,1958年12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委托代理人:梁平,浙江腾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江??,男,1963年2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原告梁??与被告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梁??的委托代理人梁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梁??起诉称,2006年间,被告曾向原告购买空压机泵。日双方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货款7万元,并由被告出具欠条一张,此后,被告仅偿付给原告15000元,尚欠55000元至今未付。现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55000元及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偿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原告梁晓……(本文书还有91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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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与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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