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双随机一公开 税务是什么意思

阳泉市国税局稽查局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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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国税局稽查局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阳泉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
&&&&为有效防范税务执法中可能存在的“任性检查”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税务执法效率,阳泉市国税局稽查局在税务稽查环节先行试水“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即随机抽取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一是制定清单。梳理国税部门权力,制定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二是建立两库。选取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下的重点税源200户企业,建立稽查对象重点税源企业名录库。按照全年稽查抽查计划不低于20%比例、通过抽号方式确定40户企业作为稽查对象;同时建立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辖区内所有税务稽查执法一线检查人员46名,依据检查人员的专业、特长细致分类,查案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时,通过抽号方式,从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三是注重公开。在案件查结后,将“双随机”抽查成果纳入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今年已有1户被查企业列入省级税收违法“黑名单”,通过依法公开、经济惩戒、联合惩戒、从严兼管等措施,加大税收违法代价,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杨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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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学会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2016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2016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一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2016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2016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16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二
  7月20日,质检总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研究推进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把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抓紧抓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质检改革成效。
  梅克保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多次作出部署。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完成了5个首批试点项目,总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正在起草中。但与国务院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
  梅克保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三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2016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行政审批做到&零超时&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或&提前办结&。&《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的意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重点。对此,我省将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加快建设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在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同平台运行,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投资项目可并联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实施&三证合一&简化登记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据了解,我省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做好信息共享和存量企业证照换发工作,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适时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
  与此同时,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施&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强企业登记后电子档案、信息共享等有关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简化税收征管办事程序;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我省还将以政务公开的方式推动简政放权,并实施公正监管。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今年县级以上部门都将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充分发挥监管平台在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联动监管、精准监管中的有效作用,并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监管体系,对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整合运行情况开展督查。&《方案》指出,我省将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统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等;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
  《方案》指出,为给&双创&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省将继续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审批;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小微企业名录,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和示范基地,并推进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整合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外,我省将建立完善&三去一降一补&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全面监测企业微观发展和新生市场主体情况,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双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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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意思
&&&&来源:社会热点材料
  小编导语:“双随机、一公开”就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意思?看看鄂州市地方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想必大家就会清楚。税务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意思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依法施政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狠抓政策配套和督促落实,以科学有效地“管”促进更大力度地“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在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  鄂州市地方税务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规范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地税发〔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全市地税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局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税收执法领域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改革发展和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  (二)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市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局长周国强同志任组长,市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总体协调,检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副局长尹国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向领导小组汇报整体工作进度情况和需要决策审批的重大事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纳税评估科、技术管理科、监察室(督察内审科)、稽查局、纳税服务局、各分局。  四、工作职责  政策法规科是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审核“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协助征收管理科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双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负责对稽查局、纳税服务局、各分局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协助技术管理科开发《“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  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宣传“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双随机”抽查依据、“双随机”抽查主体、“双随机”抽查内容、“双随机”抽查方式、“双随机”抽查情况及结果。  征收管理科负责建立和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负责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负责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协助技术管理科开发《“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负责与国税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负责资料归档。  税政管理科负责协助征收管理科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协助征收管理科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协助技术管理科开发《“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  纳税评估科负责协助征收管理科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协助征收管理科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协助技术管理科开发《“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  技术管理科负责组织开发维护《“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  监察室(督察内审科)负责对全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稽查局负责建立和更新稽查选案主体名录库、稽查局检查人员名录库;受理涉嫌税收违法案件;协助技术管理科开发《“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负责稽查选案资料归档。  纳税服务局负责将各分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变化情况进行归集,及时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并向社会公示。  各分局负责落实本方案;负责依法对“双随机”抽查工作过程中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将“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时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五、工作程序  (一)利用“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程序  1、申请  市局科室或分局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向市局征收管理科提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申请表》。  2、批准  市局征收管理科收到分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申请表》后,在5日内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组长在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执行  市局征收管理科自收到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分局申请的决定之日起2日内,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制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书》,通知市局办公室和分局。  市局办公室自收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市局征收管理科在市局税政管理科和市局纳税评估科的协助下,组织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成立随机抽取工作专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查工作。  4、处理  市局征收管理科自随机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5日内,根据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制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报告》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纳税服务局负责将各分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变化情况进行归集,及时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并向社会公示。  分局依法处理纳税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时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需移送稽查局立案稽查的涉税案件,市局征收管理科按规定程序移交稽查局。  5、公示  市局办公室自收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报告》之日起5日内,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6、归档  市局征收管理科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表格、文书、检查记录等资料按有关规定归档。  (二)利用“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稽查选案工作程序  1、申请  稽查局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向市局征收管理科提交《“双随机一公开”稽查选案工作申请表》。  2、批准  市局征收管理科收到稽查局的《“双随机一公开”稽查选案工作申请表》后,在5日内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组长在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执行  市局征收管理科自收到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稽查局申请的决定之日起2日内,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随机抽取稽查选案对象和检查人员,制作《“双随机一公开”稽查选案工作通知书》,通知市局办公室和稽查局。  稽查局组织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稽查工作。  4、公示  市局办公室自收到《“双随机一公开”稽查选案工作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5、归档  稽查局将“双随机一公开” 稽查选案工作的表格、文书、检查记录等资料按有关规定归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稽查局、纳税服务局和各分局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促。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效率,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务实担当,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注重引导,提升工作实效。“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也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将事项范围、推行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事项“说通道透”、解释到位,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对税收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申请表  2、“双随机一公开”稽查选案工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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