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三:如果“老地方饭馆”是个人独资企业交什么税,顾客应向哪里的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权威专业的债权债务法律频道
您的位置:>
个人独资企业诉讼地位的确定
Error: Call to undefined function eregi() in /opt///ssi/Lib/Common/ip.class.php:144
Stack trace:
#0 /opt///ssi/Lib/Common/ip.class.php(43): ip::getip()
#1 /opt///ssi/Lib/Common/Ssi.class.php(119): ip->getIpAreaInfoBygis()
#2 /opt///ssi/Lib/Common/Ssi.class.php(46): Ssi->getAreaInfo()
#3 /opt///ssi/Lib/Common/CmsCommon.class.php(45): Ssi->__construct()
#4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CmsCommon->__construct()
#5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A('zhishimood')
#6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App::exec()
#7 /opt///ssi/index.php(12): App::run()
  个人独资企业诉讼地位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于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于日起实施,其与、、和、相比,出现较晚,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独资企业大量出现,因我国未对其所涉及的与诉讼有关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诉讼地位的确定和承担责任的表述就成为应当研究解决的问题。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个人独资企业并没有自己完全独立的财产,没有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就是从事商业行为的自然人,企业的人格和人的人格混同。与其他商事主体的关键区别是其责任承担方式为一种补充式的无限责任。该法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1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其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诉讼地位。我国民诉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诉法意见第40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登记领取私营独资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晚于民事诉讼法及其意见。个人独资企业当属民诉意见中的“私营独资企业”。
  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或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还未对个人独资企业诉讼地位的确定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我们应以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或,而不应以投资人为当事人。
  在实践中原告地位好确定,即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原告。而其作为被告时便值得研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债务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其,与私营企业无关。另一类是个人为经营私营独资企业而负的债务。对于第一类的纯粹的个人债务,应以投资人个人为被告。对于第二类,如果对方当事人了私营独资企业,则以该企业为被告。但是如果此时对方当事人仅起诉了投资人,我们应当怎样处理。根据上述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分析,投资人所负责任为一种补充性无限责任。企业财产承担责任和投资人其他财产承担责任是有先后顺序的,私营独资企业必须作为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此时,法院不能象行政诉讼那样依职权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只能依职权追加个人独资企业为共同被告,而不能按当事人的起诉仅列投资人为当事人。
  再次: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我们不应仅以个人独资企业定义作如下简单表述。如:投资人“XXX”以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按该法第18条、31条的规定,投资人所负的债务责任是一种补充性的无限责任。因此,应分两种情况表述:
  一、以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XX个人独资企业对XX债务负偿还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XX投资人应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以家庭财产投资的:XX个人独资企业对XX债务负偿还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之所以作以上两种表述原因有三点:
  1、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2、当事人不清楚该规定,又未请律师等熟悉相关法律规定的人的情况下,有利于维护人的利益。
  3、判决生效后在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偿债时,便于直接投资人的个人其他财产或其家庭共有财产,而不用在中再作追加执行其个人或家庭财产的裁定。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网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频道热门知识排行
频道热门法规推荐
扫一扫,关注法律快车微信随时随地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法制园地>正文
个人独资企业与他人发生纠纷时 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来源:潮州日报网
1292人浏览
  日,李建伟向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陈文钦自2009年年初向李建伟经营的液化石油气站购买液化石油气,自2009年年底便未能按时付款,至起诉时尚结欠李建伟货款近12万元,经多次催讨没有付还。请求法院判令陈文钦及其妻子付还上述所欠货款并偿付利息损失。对此陈文钦辩称,发生购销关系的是李建伟投资经营的液化石油气站与陈文钦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法院经审理认定是李建伟与陈文钦两个自然人发生买卖关系,判决陈文钦及其妻子连带返还李建伟货款并偿付利息损失。
  一审判决后,陈文钦及其妻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综合审查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认定本案液化石油气买卖合同关系的卖方为李建伟开办的液化石油气站,并非是李建伟个人。该站为个人独资企业,具备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该站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本案适格原告,而李建伟作为投资人不具备作为原告提起本案诉讼的资格,其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二审法院遂依法驳回李建伟的起诉。(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
  本案中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的主要原因是原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涉及的问题是个人独资企业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将个人独资企业定义为&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在立法上是将个人独资企业这一企业主体与投资人这一个人主体严格界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当属民诉意见中的&私营独资企业&。上述二规定中通过&其他组织&的兜底性条款的使用,将个人独资企业纳入了主体适用范围,在民事诉讼中涉及个人独资企业应以该企业作为原告或被告,而不应以投资人为当事人。
  (二)个人独资企业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原、被告主体如何确定。在实践中原告地位容易确定,即以个人独资企业为原告。在本案中法院虽驳回李建伟的起诉,但其可以其投资经营的液化石油气站作为原告另行起诉。
  但当投资人为经营个人独资企业而负债务时,被告地位如何确定。实践中其债权人可以选择只以个人独资企业为被告,还可选择以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为共同被告。以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为共同被告的依据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及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中,企业财产承担责任和投资人其他财产承担责任是有先后顺序的,投资人所负责任为一种补充性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作为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债权人可以请求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对不足部分予以清偿。
标签:个人;独资;企业;纠纷;诉讼
[责任编辑:小乐]
主办: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潮州市密码管理局&&潮州市信息管理办公室 承建:中国电信潮州分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
建议使用IE7.0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网站&&&&经济法教程课后案例分析题答案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经济法教程课后案例分析题答案
上传于||文档简介
&&经​济​法​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1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独资企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