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住户档案借阅登记表登记表上的名字写错了能改吗?

更多法律知识
  属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部分,待乙方选房安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 已搬迁的住宅乙方选择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相关约定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自行过渡的。
  1、发放标准:经认定的住宅补偿安置面积 平方米,按5元/平方米.月计价,小计 元/月。
  2、发放时间:自房屋搬迁腾空并经甲万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二00 年 月 日)开始计算,按季度发放,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入户安置时为止。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15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按标准再发给乙方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甲方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时安置补助费。
  3、。因甲方的贡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甲方应每月双倍问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安置补助费。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临时过渡周转用房的。
  1、乙方应与甲方就周转用房的管理使用另行签订协议。乙方使用的周转房的租金,应在临时安置补助费中扣除。
  2、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责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使用周转房不需支付租金,甲方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周转用房的市场租金。
  第十一条 房屋搬迁腾空时间
  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将房屋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拆除。
  第十二条 房屋搬迁腾空的约定
  1、乙方将房屋搬迁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拆除后,才得私自回迁,以及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和水电设备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奖励、福利事项;甲方如有损失的,可直接从拆迁补偿费用中扣除。
  2、已搬迁房屋的水费、电费、、电信、广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清楚,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 乙方就已搬迁房屋向甲方提供的相关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甲方另行出具&收件收据&。
  第十四条 乙方就已搬迁房屋相关证明资料真实性的
  乙方在此承诺保证:就已搬迁房屋而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乙方愿承担一切。如已搬迁房屋因转让、继承、分割(析产)、等原因产生纠纷的,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的原因末按期全额向乙方支付货币补偿款的,甲方应当承担逾期支付的,按应支付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
  (二)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缴纳安置用房差价的,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交付安置用房,并停止向自行安排住处过渡的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万均有权向有的人民法院。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中所有选择条款,协议均应作出明确选择。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必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备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补偿方案》未作出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的有关数据,以附件为依据。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登记表》;
  附件二:《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征地)拆迁区域内住宅情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区域内店面情况及补偿认定表》、《泉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及立交桥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区域内工业用房情况及补偿认定表》。
  评估所出具的 号《房地产估价报吉》为依据,协商确定房屋的补偿金额,房屋的补偿金额(含房屋的装潢补偿、补偿)具体如下:
  (一)住宅补偿金额 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店面补偿金额 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工业用房补偿金额 元 (其中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
  特别说明:
  1、以上补偿金额已含装潢补偿金额。
  2、【住宅】【店面】的补偿金额已含使用补偿金。
  第四条 房屋附属物项目的补偿金额
  房屋附属物项目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屋附属物登记表》,乙方房屋附属物的补偿金额小计元(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 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1、未经批准 亩 (不分征收土地的原地类),按4. 63万元/亩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补偿费),小计 元。
  2、征收非建设用地 亩(不分征收土地的地类),按4.63万元/亩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小计 元。
  3、果树补偿金额 元,其中: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树种 , 株,补偿单价 元/株,小计 元
  以上1、2、3三项合计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元。
  第六条 搬迁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补偿费
  1、店面的停产、停业补偿费:根据认定的店面面积 平方米,按30元/平方米.月计算,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6个月的补偿费,小计 元。
【29个回复】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网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频道热门知识排行
频道热门法规推荐
微信法律咨询
扫一扫 随时随地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客服QQ:(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精品)
下载积分:3000
内容提示: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精品)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94|
上传日期: 03:46:37|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
官方公共微信拆迁补偿安置意向书
拆迁补偿安置意向书
【意向书】 池锝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篇一:拆迁补偿意向书 拆迁补偿安置意向书 甲方:
甲、乙双方关于东沙沟南关村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此达成如下意向: 第一条
产权(或事实自有用房)调换的安置房 1、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补偿标准: (1)门面房、商场:按产权证的实际面积(平方米)的1:1.2计算。 (2)住宅房:按产权证(或事实自有用房)的实际面积(平方米)的1:1.4。 2、安置房位置:甲方以总体规划中指定的相应安置区域。 3、乙方现产权(或事实自有用房)基本情况如下: (1)、住宅: 标序号(门牌号) 户型 间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按实际情况计算,在《补偿安置协议书》内记录。
(2)、门面房、商场 标序号(门牌号) 类别 间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按实际情况计算,在正式的《补偿安置协议书》内记录。
2、乙方拟选择调换的安置房屋情况如下: (1)、住宅: 标序号(门牌号) 户型 套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按实际情况计算,在《补偿安置协议书》内记录。
(2)、门面房、商场 标序号(门牌号) 类别 间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1页
备注:按实际情况计算,在《补偿安置协议书》内记录。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上述拟产权调换的情况进行调整。 5、产权(或事实自有用房)的其他规定: (1)、乙方如有违章建筑、超期的临时建筑按宅基地、宅院标准补偿。 (2)、乙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用途为准。改变用途的经县级以上的有关部门批准为准。 (3)、乙方如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拆迁时限内不能解决的,可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证据保全后进行拆除,待纠纷解决后再补偿安置。但必须在拆迁期限内搬迁,不能影响拆迁工期。 (4)、乙方在拆迁期限内因事不能搬迁的,可委托代理人配合工作;如乙方在此期间下落不明,由拆迁人和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按代管房处理。 (5)、乙方的房屋如已抵押,须由利益双方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拆迁期限内不能达成协议的,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6)、拆迁区的共用场所用地不做补偿,按规划建成公用区域。
第二条 搬迁过渡补偿标准 1、乙方住房迁回的时间为2年,2年内的异地暂住补偿费含其他费用合计为1 万元整(按300平方米计算、含300平方米以下,超出3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以实际面积按此标准计算)。 2、乙方门面房按拆迁日起到迁回之日止,根据其实际租金的60%的标准给予补 偿。门面房的租金必须是租赁双方协议中规定的租金,如无协议或协议不规范,按当地最低租金计算给予补偿。 3、如约定时间无法迁回,甲方按上述实际的每日补偿费或租金的50%加实际的 每日补偿费或租金给乙方为违约金,直到迁回为止。
第三条 安置房的优惠政策 乙方回迁后所住的高层,甲方免收每户一套10年的物业服务费,第二套或三套按规定收取。
产权(或事实自有用房)调换的选房顺序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乙方完成房屋搬迁腾空并签订《补偿协议书》后,甲方最终确认的乙方的“补偿安置证&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限制产权(或事实自有用房)调换的扩购 乙方选择安置房时,其面积必须是最接近乙方可进行产权调换的面积,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甲方的安置房价格计算进行扩购。
产权(或事实自有用房)调换的安置房质量 安置房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 第2页 第七条 安置房的装修、设施标准 安置房的装修、设施标准详见附件一。
安置房的调换价格 1、乙方同意安置房的价格按附件二确定,被拆除房屋的价格按补偿标准确定。 2、若乙方采取委托评估公司确定补偿价格的,安置房价格也按重新评估的价格确定。
产权(或事实自有用房)调换的相关手续 1、乙方同意按甲方制定的《选房细则》规定的程序选房安置,以先到先选为原则。 2、选房后,乙方必须就安置房屋相关事宜与甲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及时配合甲方办理安置房差额房款的财务结算工作,将安置房款及相关税费等结算清楚。 3、乙方选房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或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安置房款及相关税费等结算清楚的,将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已选安置房,由甲方另行安排乙方新的安置房。 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时须提交的手续: (1)本意向书。 (2)原房产手续或自有用房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5)丈量登记表。 (6)选房单。 (7)其他证明身份或产权分配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门面房还须提供其3年以上(含3年)的纳税凭证和营业执照及近3年里交纳的营业税的原始凭证。
安置房的权属登记 安置房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证件过程,应交纳的各项契税和相关税费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逾期选房的责任 1、甲方提供的安置房具备选房条件后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选房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逾期不来选房或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置。 2、乙方及其代理人提供的联系地址即为送达地址,如有变动,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及其代理人,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真实有效的,甲方向该 第3页 联系地址邮寄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
本意向书仅适用于集体单位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
本意向书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偿安置书》中补充规定。
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选房后甲、乙双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时失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必须负赔偿责任。
本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0
年月日 200
第4页 附件一:安置房的装修、设施标准
序号 分项名称 住宅 店面、商场
1 外墙 外墙涂料或面砖(具体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确定) 2 内墙 混合砂浆找平 混合砂浆找平
3 顶棚 混合砂浆找平 混合砂浆找平
4 地面 混凝土结构层面 混凝土结构层面
5 门窗 胶合板门(入户)
铝合金窗 铝合金卷闸门
6 厨房 水泥砂浆找平加防水涂料 无
第4页篇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范本)
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新围老屋村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及区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及其它批复文件编号),需对新围老屋村核定更新区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 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示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
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本示范区拆迁范围:北至125灰场排水沟、南至206国道、东至车管所、西至灰场中路(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拆迁方式: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的拆迁期限为准。 第二部分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状况 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
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一、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对符合本条规定的房屋,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400元/m2,砖木结构300元/m2,简易结构240元/m2。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商业网(摊)点,不予补偿;由其所有人自房屋拆迁公告的拆迁开始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的旧料归拆迁人所有。 三、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四、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房屋,拆迁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五、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六、涉及公共设施和各种管线的,应当同步拆迁、迁移,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给予补偿。 七、本方案所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八、被拆迁人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和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四部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一、货币补偿 示范区内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室内装修、附属物、树木、绿地等补偿金额依据《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府[2008]91号)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产权调换 (一)安置房位置:被拆迁人可在淮南市小城镇建设上窑示范区内建设的安置房中选取。 (二)拆迁具有合法产权凭证的被拆迁人,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的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拆迁房屋原则上按原拆迁面积就近套户型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45㎡的,被拆迁房屋面积与45㎡安置房之间的差额面积,由被拆迁人按均价950元/㎡购买;被拆迁房屋面积与45㎡-60㎡安置房之间的差额面积,被拆迁房屋是砖混结构的,由被拆迁人按均价1350元/㎡购买;被拆迁房屋面积在60㎡以上的,安置房屋面积与原居住房之间的差额面积在1㎡-10㎡以内的,由被拆迁人按1550元/㎡购买,差额面积在10㎡-20㎡的,由被拆迁人按1600元/㎡购买,超过20㎡的,由被拆迁人按1800元/㎡购买,安置房小于被拆迁房屋面积按本方案补偿标准现金结算。
三、搬迁补助 住宅房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4元/㎡计算(一次搬迁补助费不足180元的按180元计算)付给被拆迁人。 实行货币补偿的,搬迁补助费按一次计付;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搬迁补助费按二次计付。 四、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6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自被拆迁人搬迁交房之日起按月计算由拆迁人补助给被拆迁人。 (一) 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二)用现房安置的,拆迁人按4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三)用在建或拟建期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计付至安置房交付后4个月内;安置房超过18个月交付时,从逾期之月起每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增加一倍。 第五部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本方案所称非住宅房屋是指营业、办公、生产、仓储等类型的房屋。拆迁有合法产权凭证的非住宅房屋,依据其类型、合法用途等只给予货币补偿。 一、营业房的确认 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予以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明确记载的,以房屋批准建设档案中的初始登记及审批建设用途予以认定。房屋用途记载不明确,实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达四年以上的,可凭当时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件时的相关资料予以确认。 二、货币补偿 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依据《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府[2008]91号)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三、停产停业补偿 (一)营业用房。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6%乘以6个月计算支付。 (二)办公、生产、仓储用房。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4%乘以6个月计算支付。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一)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0元/㎡计算支付。 (二)办公、生产、仓储等非住宅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支付。 (三)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第六部分
被拆迁人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搬迁交房的,拆迁人分别按以下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奖励: 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给予合法面积10%的奖励;第16-30日内给予合法面积7.5%的奖励;第31-45日内给予合法面积5%的奖励;第45日以后不予奖励。 附件: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和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的通知(淮府[2008]91号)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篇三:拆迁补偿方案 淮南市国家小城镇建设上窑示范区国有土 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配合上窑镇旧城改造项目实施,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需对淮南市国家小城镇建设上窑示范区范围内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示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一部分
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 本示范区拆迁范围:北至125灰场排水沟、南至206国道、东至车管所、西至灰场中路(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拆迁方式: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组织实施拆迁。 拆迁期限:以《房屋拆迁许可证》公布的拆迁期限为准。 第二部分
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基本状况 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
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一、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对符合本条规定的房屋,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砖混结构400元/m2,砖木结构300元/m2,简易结构240元/m2。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商业网(摊)点,不予补偿;由其所有人自房屋拆迁公告的拆迁开始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的旧料归拆迁人所有。 三、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四、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房屋,拆迁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将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五、拆迁有产权纠纷的房屋,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补偿资金依法提存。 六、涉及公共设施和各种管线的,应当同步拆迁、迁移,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给予补偿。 七、本方案所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八、被拆迁人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格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和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第四部分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一、货币补偿 示范区内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及室内装修、附属物、树木、绿地等补偿金额依据《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府 [2008]91号)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产权调换 (一)安置房位置:被拆迁人可在淮南市小城镇建设上窑示范区内建设的安置房中选取。 (二)拆迁具有合法产权凭证的被拆迁人,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的等面积部分,不结算差价。 拆迁房屋原则上按原拆迁面积就近套户型安置。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45㎡的,被拆迁房屋面积与45㎡安置房之间的差额面积,由被拆迁人按均价950元/㎡购买;被拆迁房屋面积与45㎡-60㎡安置房之间的差额面积,被拆迁房屋是砖混结构的,由被拆迁人按均价1350元/㎡购买;被拆迁房屋面积在60㎡以上的,安置房屋面积与原居住房之间的差额面积在1㎡-10㎡以内的,由被拆迁人按1550元/㎡购买,差额面积在10㎡-20㎡的,由被拆迁人按1600元/㎡购买,超过20㎡的,由被拆迁人按1800元/㎡购买,安置房小于被拆迁房屋面积按本方案补偿标准现金结算。
三、搬迁补助 住宅房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4元/㎡计算(一次搬迁补助费不足180元的按180元计算)付给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搬迁补助费按一次计付;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搬迁补助费按二次计付。 四、临时安置补偿费 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6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自被拆迁人搬迁交房之日起按月计算由拆迁人补助给被拆迁人。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二)用现房安置的,拆迁人按4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三)用在建或拟建期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计付至安置房交付后4个月内;安置房超过18个月交付时,从逾期之月起每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增加一倍。 第五部分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本方案所称非住宅房屋是指营业、办公、生产、仓储等类型的房屋。拆迁有合法产权凭证的非住宅房屋,依据其类型、合法用途等只给予货币补偿。 一、营业房的确认 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予以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明确记载的,以房屋批准建设档案中的初始登记及审批建设用途予以认定。房屋用途记载不明确,实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达四年以上的,可凭当时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件时的相关资料予以确认。 二、货币补偿 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依据《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淮府[2008]91号)结算,由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本方案提出的货币补偿金额有争议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三、停产停业补偿 (一)营业用房。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6%乘以6个月计算支付。 (二)办公、生产、仓储用房。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4%乘以6个月计算支付。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一)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月20元/㎡计算支付。 (二)办公、生产、仓储等非住宅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按被拆迁合法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支付。 (三)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户。 第六部分
奖励 被拆迁人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搬迁交房的,拆迁人分别按以下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奖励: 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给予合法面积10%的奖励;第16-30日内给予合法面积7.5%的奖励;第31-45日内给予合法面积5%的奖励;第45日以后不予奖励。
附件:淮南市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及调节系数和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的通知(淮府[2008]91号)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篇四:项目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镇**建材项目建设工程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保障**建材项目顺利实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建材公司周边住户进行拆迁。为切实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实施,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拆迁概况 **建材公司周边住户拆迁涉及居民18户,属**居委会住户,被拆迁房屋总面积为1396.35㎡,评估拆迁补偿费为360万元。 二、征地拆迁的政策依据 依据《**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参照《**市电力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综合**市近几年实施的新洋港拓浚、沿海高速和沿海电力大通道三大工程拆迁补偿标准,经县主管部门与镇政府反复讨论,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施。 三、征地拆迁的基本原则 1、市场价拆迁的原则; 2、严格守法、依法的原则; 3、集中安置、合理安置的原则; 4、涉及安置的重大问题交居民代表讨论的原则。 四、拆迁方法和程序1、由**居委会发布拆迁安置公告。 2、由有合法资质的评估公司对需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后,依法出具评估报告,并进行公示。 3、评估报告公示后,由拆迁工作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4、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搬家让房交钥匙,被拆迁人取得拆迁安置补偿款,被拆迁房即属拆迁人所有,由拆迁人拆除公司拆除。 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1、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安置区域宅基地编号公示。被拆迁人按钥匙交给拆除公司的顺序,凭拆除公司出具接收钥匙的认可书,立即到居委会设置宅基地编号公示处现场选号并签名。详细情况见《**居委会安置区规划情况》。拆迁安置补偿费在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搬家让房交钥匙选好新宅基编号后,由拆迁人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 2、对选择货币补偿,不需集体安排宅基地建房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5000元/户宅基地补偿,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搬家交钥匙后,拆迁安置补偿费和宅基地补偿费由拆迁人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补拆迁人,以后不再安排宅基地。 3、确因经济困难等因素,原住房拆除后无能力自建新房的困难户,控制在拆迁户的10%左右,经居民代表讨论,由拆迁人提供二室一厨的毛坯平房(约50㎡,简易水、卫设施,即抽水马桶1只,水池2只)进行产权调换,拆迁人不再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费。 4、被拆迁人自找周转房过渡,由拆迁人负责按有关规定支付临时过渡费和搬家费。过渡费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4元/㎡,补助时间为6个月。搬家费按合法建筑面积补助6元/㎡,每户最少250元,每户最高600元。 5、拆迁奖励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搬家让房交钥匙的被拆迁人,对其合法建筑面积的部分分时间段予以奖励: ?在日24时前达到上述要求的,奖励70元/㎡; ?在日后至日24时前达到上述要求的,奖励40元/㎡; ③在日24时后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享受任何奖励; 六、工作主体 拆迁工作责任主体为**居委会,镇村建服务中心、企发中心、综治办、城管队、派出所相关人员协助。 七、拆迁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建材项目周边住户拆迁工作指挥部,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解决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镇长***任总指挥,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村建服务中心、企发中心、综治办、派出所、城管队、**村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两个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指挥部、工作组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任动迁一组组长,***任动迁二组组长。具体分工见附表。 八、拆迁时间 1、5月25日-6月15日,时间20天,宣传发动,公示评估结果,公示安置房位置情况,拆迁动员,动迁小组进驻拆迁现场宣传答疑、发放拆迁通知等相关材料;(在宣传发动阶段可以签订协议) 2、6月16日-6月30日,时间15天,签订协议;3、6月31日-7月4日,时间5天,旧房拆除。 九、拆迁经费拨付 该项目拆迁总经费由拆迁工作指挥部,经镇主要领导审批,由财政所直接拨入拆迁经费专用账户。在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搬家让房交钥匙选好新宅基编号后,由动迁工作组负责人填写拆迁经费拨付单,经指挥部总指挥签批,直接拨付给被拆迁人。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篇五: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安 置 方 案
为了加快推进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步伐,确保片区内居民早迁新居,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多次征求住户意见,结合文昌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文昌片区拆迁房屋情况 该片区共涉及原文昌新华书店及居民住房共约4000㎡,(其中:私人住宅约3200㎡,共30户。私人营业用房约500㎡,单位住宅及营业用房约300㎡)。房屋多为土木、砖木或砖混结构,层数为一、二层或三层。片区内房屋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 文昌片区旧城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按照文昌镇总体规划,对该片区实行统一重建改造和安置。将片区分为安置区与非安置区,即安置区为拆迁户的统一安置楼幢号,非安置区为对外出售区。 三、 制定本方案法规、政策依据 按照《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施改造。 四、 住房补偿安置 (一)补偿安置方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 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 (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20㎡以内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 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 (含公共面积)小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面积按拆迁户原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2、货币补偿:有房屋产权而不需要安置房的住户,按原产权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二)“五通”补偿:对原房屋内有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拆迁户,安置房“五通”通至进户门口。但协议签订后,拆迁户必须结清原房屋涉及的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并办理报停手续。在签订协议时必须提交原房屋涉及的相关证件。对原房屋内无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及新增户头的拆迁户,需承担相应的立户、安装及材料费用。 (三)安置房面积及选择原则 1、安置房面积:安置房面积初设计方案为
种基本户型(具体户型、面积、数量以规划、设计为准)。 2、选房原则: ①拆迁户必须在拟建安置区内选择安置房。 ②每户可按自己的需求选择安置房建筑面积大小,对于每户超出原住房产权面积的,超出面积在20㎡以内按产权调换原则优惠5%,超出20㎡以外的其余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四)面积计算:旧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权凭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五)房屋产权认定:房屋的产权人认定,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六)房屋性质认定:房屋性质认定以产权证记载为准。 (七)土地置换原则:原房屋土地属出让土地的,安置房土地为出让土地;原房屋土地属于划拨土地的,安置房为划拨土地。住户若需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增加出让年限的,需按政策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营业用房补偿安置方式 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营业房面积(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的面积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 六、土地补偿方式 对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产权占地面积的个别拆迁户,按土地使用证面积与房屋产权证占地面积差值的20%补偿住宅建筑面积。 七、过渡方式及过度期限 (一)住宅:片区住户采用自行过度方式,过渡期限为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搬迁时间和原住房面积,按照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超过渡期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标准执行,实行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出、搬入),实行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和住宅搬迁补助费在移交安置房时结清。 (二)营业用房:采用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为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搬迁时间和营业面积,按照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超过渡期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营业用房搬迁补助费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标准执行,实行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出、搬入),实行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在移交安置房时结清。相关热词搜索:
[拆迁补偿安置意向书]相关的文章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意向书】图文推荐
Copyright & 2006 -
All Rights Reserved
池锝网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毕业生登记表写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