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最新招聘信息生育险必须清自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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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险,生孩子不用自己花钱。截至9月底,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150人。未来几年中,晋城市将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努力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全覆盖的目标。随着医改的全面推进,医疗生育保险已成为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今年以来,围绕省政府提出的社会保险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和市政府提出的实施城乡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继续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稳步提高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目前,晋城市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经进入统筹协调制度、提升保障功能的新阶段,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目前已基本实现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预决算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六统一”,改变了之前各县(市、区)生育保险费用征收、报销不统一的现状。截至9月底,晋城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150人,超额完成了医疗生育保险的扩面、征缴任务,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医保覆盖率、医疗保险费征缴、生育保险费征缴三项指标均在全省保持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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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信号【晋城市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资料:生育女职工自确认怀孕后四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填报《晋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如需外地生育填写《晋城市生育保险转院表》,报销时携带相关表。 生育保险报销时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的发票、出院证、清单、病历以及生育前检查费的发票和检查报告单。 流产及计划生育措施报销时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的发票、检查报告单、诊断书以及节育措施证明。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及领取时间:1、报送时间为每月的1――10日,领取时间为每月的月底。当月未领取的延迟到下月月底。2、医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在十个工作内将审核完毕,由用人单位医保专管员提供账户后转回单位。单位必须把生育女职工报销的医疗费用全部给予本人,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由单位按我中心拨付的待遇金额与职工本人进行结算。&【晋城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第十六条 本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稳定 就业的农民工),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都要参加本市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第十七条 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保持一致,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单独列账、分别运行的管理模式。 第十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晋城市生育保险缴费】 近日,市医保中心公布了2014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14年医疗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744.25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721.25元/月。 根据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0]27号)文件规定,2014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确定如下:1.晋城市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4885元,月平均工资为4573.75元。若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晋城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晋城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即2744.25元/月;若单位工资总额高于晋城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晋城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定,即13721.25元/月。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自愿选择按晋城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即4573.75元/月;或按晋城市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2744.25元/月。&【晋城市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二十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三个月; (二)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七个月)以上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符合晚育条件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增加90天。符合以上多项增加产假条件的,累计产假天数最高不超过180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含3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3个月以上4个月(含4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内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 第二十四条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二十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不符合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就医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手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在境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项目费用。&【晋城市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孩子还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这样的情况可以报销吗?报销的时候 ,产前的检查费用可以一起报销吗? 生育之后多长时间内报销有效? 如果您是市直企业、城镇职工,报销生育费用需在产前五个月填报备案表,产后一年内备好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证明、产检、住院期间的发票清单及病例证明女方单位介绍信交予本单位医保专管员即可。另外,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产前检查的检验报告单和发票也需备好,如果检查项目在报销范围内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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