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能否申请十大慢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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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登记流程
(1)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业务流程
1)参保登记流程
①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劳动保障协管员向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发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申请表》。
②指导居民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③接收并对居民提供的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符合规定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⑤确认参保居民身份类别和缴费标准,并即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⑥及时将通过初审的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到居民医保管理软件系统。
⑦将《个人申请表》和参保居民的证明材料装订归档到居民医保档案袋中,建立居民医保档案。
⑧完成参保居民信息登记录入与确认工作后,每月17日前将通过居民医保管理软件生成的电子信息(报盘形式)及信息汇总情况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确认居民参保信息流程
①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接收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的复审信息。
②使用居民医保管理软件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③将《个人信息登记表》反馈给参保居民使居民签字确认。
④指导取得《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参保居民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3)《居民医疗保险证》发放业务流程
①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从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居民医疗保险证》及专用防伪贴花。
②向领取《居民医疗保险证》的参保居民以每证2元的标准收取成本费用。
③组织居民填写居民医保证。
④社区在收到反馈缴费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居民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凭《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领取《居民医疗保险证》。
4)参保居民信息增减变动业务流程
①每月1日至15日期间参保居民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基本登记信息变更,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表》。
②社区将变更基本登记信息录入到社区劳动保障站居民医保管理软件系统。
③社区每月17日前将变更信息上报(报盘)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5)参保居民退费业务流程
①参保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按要求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表》及《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表》。
②社区对参保人员减员变更信息进行初审并及时录入到社区劳动保障站居民医保管理软件系统。
③社区于每月17日前将《信息变更表》、《退费表》及死亡证明复印件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学校办理本城镇集体户籍学生的参保登记流程
1)学校办理居民参保登记业务流程
①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所在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登记、填写《个人申请表》。
②确认参保身份类别和缴费标准,并即时在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③及时将通过初审的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到社区(学校)劳动保障站居民医保管理软件系统。
④完成参保居民信息登记录入与确认工作后,每月17日前将通过居民医保管理软件生成的电子信息(报盘形式)及信息汇总情况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学校确认参保居民登记信息流程
①学校接收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的复审信息。
②使用居民医保管理软件打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③将《个人信息登记表》反馈给参保学生。
④指导取得《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参保学生进行缴费。
(3)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业务流程
1)复核参保登记信息业务流程
①接收社区(学校)上报的参保登记信息。
②根据社区(学校)上报的参保登记信息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参保居民信息进行复审。
③将复审通过的参保居民个人信息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导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④将复审通过和导入成功的信息(软件系统自动生成的个人医保编号和缴费信息)反馈给社区(学校)劳动保障工作站。
⑤于每月22日前将参保登记信息汇总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发放《居民医疗保险证》业务流程
①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领取复核确认后的缴费信息《居民疗保险证》及专用防伪贴花。
②向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凭《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领取《居民医疗保险证》。
③向领取《居民医疗保险证》的社区(学校)以每证2元的标准收取成本费用。
3)参保居民信息增减变动审核业务流程
基本登记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①接收社区(学校)劳动保障工作站于每月17日前上报的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相关材料。
②将基本登记信息变更数据导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
③于每月22日前报汇总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
4)确认参保居民登记信息流程
①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反馈的复审信息。
②领取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根据参保人数发放的《居民医疗保险证》和年度贴花。
③接收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的复核确认后的缴费信息。
④向社区发放《居民医疗保险证》及专用防伪贴花。
5)参保居民医保退费业务流程
①接收社区上报的《信息变更表》、《退费表》及死亡证明复印件。
②将变更信息导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
③于每月22日前汇总后携带材料统一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
(4)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业务流程
1)参保信息和缴费基数审核业务流程
①接收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22日前上报的参保登记信息(纸制汇总表)。
②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中心端对照纸制汇总表审核人员类别和缴费基数。
③科长复核。
④将复核确认后信息反馈给区县经办机构并根据确认后的参保居民人数向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居民医疗保险证》及专用防伪贴花。
⑤汇总各区县上报的参保登记信息。
⑥将汇总后的参保居民信息传指定银行收费。
2)缴费对帐业务流程
①接收汇总后的参保居民信息。
②接收银行分类汇总后用电子报盘及纸制形式上报的最近三天内居民缴费信息。
③专管员对帐,根据银行传递的票据记帐到人。
④科长复核。
⑤复核确认后的缴费信息反馈回区(县)经办机构。
⑥督促区(县)通知社区在收到反馈缴费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将《医疗保险证》发放到参保居民手中。
3)参保居民医保退费业务流程
①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22日前携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表》及死亡证明复印件材料上报。
②接收并将变更信息导入西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
③开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单》。
④科长复核。
⑤核准后统一交指定银行办理退费,将参保居民已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予以退还。
⑥接收银行分类汇总后用电子报盘及纸制形式上报的本月内居民退费信息。
⑦将《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表》、《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单》及死亡证明复印件材料反馈给区县经办机构归档并要求负责通知30个工作日内查询退费到帐情况。
2、待遇支付流程
(1)门诊三种特殊病种
1)市居民医保门诊三种特殊病种审批业务流程
①参保居民符合三种特殊病种收治标准的。
②由主诊医师开具处方和治疗计划,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
③经所在医院科室主任审核签字。
④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盖章。
⑤由患者或其家属持审批资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盖章备案。
⑥定点医院缴费处交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 0%,统筹基金支付50%)。
⑦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到定点零售药店取药治疗。
2)郊三区郊四县参保居民审批业务流程
郊三区郊四县参保居民患以上门诊三种特殊病种的,由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区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挂帐,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复审备案,科长复核,分管主任签字确认后,财务科将相关费用拨付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门诊慢性病
由参保居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盖有就诊医院公章的住院病例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抢救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
1)慢性病审批业务流程
①参保居民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登记慢性病。
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费用汇总表》,于每月16—30日将申报资料上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③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上报的病历及资料进行审核,于每季度下旬将复审通过的人员信息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
④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根据复审结果,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名单,科长复核后及时反馈给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流程
①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于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元月15日将门诊处方、门诊收费票据及化验、检查、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整理汇总后于次年的1月15日-1月30日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次年1月底将结算信息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医疗费用审核人员进行复审,科长复核,分管主任签字确认。
③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次年2月将复审费用明细返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④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科根据结算信息将报销费用直接打入居民个人银行账户卡(或者由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现金形式返给个人)。
(3)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挂帐结算流程
①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确需住院治疗的,持《居民医保证》、身份证和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
②再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挂账手续,参保居民个人预交一定比例押金后住院进行治疗。
③参保居民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在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4)居民未挂帐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业务
①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收集参保居民外挂帐住院的医疗费用资料,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②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结算,每月25日前区县把住院发票及审核结算表上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
③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审核人员接收资料并复审,科长复核,5000元以上费用分管主任签字确认后,于次月25日前将复审后的费用明细返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④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财务科根据结算信息将报销费用直接打入居民个人银行账户卡(或者由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现金形式返给个人)。
(5)定点医疗机构挂帐医疗费用费用结算业务流程
①每月5日之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将上月参保居民发生的挂帐医疗费用,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
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后,于次月25日前,按照定额结算办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挂帐医疗费用予以偿付。
③居民医保科长复核,分管主任签字确认。
④财务科根据结算结果将费用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6)定点零售药店挂帐业务流程
①每月5日之前,各定点零售药店将上月参保居民发生的挂帐医疗费用,报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
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居民医保科审核员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后,将挂帐医疗费用于当月25日予以偿付。
③居民医保科复核,分管主任签字确认。
④财务科按结算结果将费用拨付给定点零售药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申请条件和时间是怎样的 - 爱问知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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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申请条件和时间是怎样的
第一、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的鉴定。
第二、1、门诊慢性病范围
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性);
②、原发性高血压病(限50周岁以上人群);
③、糖尿病(限合并以下慢性并发症者:微小血管病变、糖尿病脑病、肾病、糖尿病坏足及视网膜病变Ⅱ期以上的)。
2、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3、申报审批程序: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居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检查检验报告单原件、CT报告单、冠状动脉造影报告单、抢救病历复印件、《居民医保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医保协管员统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对上报的病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参保居民病情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统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复审结果,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名单并将人员名单逐级反馈给参保居民。
4、就医程序:经审批通过认定为享受门诊慢
第一、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病的鉴定。
第二、1、门诊慢性病范围
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性);
②、原发性高血压病(限50周岁以上人群);
③、糖尿病(限合并以下慢性并发症者:微小血管病变、糖尿病脑病、肾病、糖尿病坏足及视网膜病变Ⅱ期以上的)。
2、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
3、申报审批程序: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居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检查检验报告单原件、CT报告单、冠状动脉造影报告单、抢救病历复印件、《居民医保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医保协管员统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门诊慢性病审核鉴定标准,对上报的病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参保居民病情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统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复审结果,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名单并将人员名单逐级反馈给参保居民。
4、就医程序:经审批通过认定为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同时将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城镇居民治疗慢性病用药范围限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治疗用药须与本人治疗方案相符,不得开具大处方或使用范围外的药品。
5、费用结算:认定为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于每年6月底,将认定享受待遇当年度就医的门诊处方、门诊收费票据及化验、检查、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整理汇总后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确认后予以结算。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慢性病补助费用予以支付。(如若,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请点击左下角“好评”,谢谢您的采纳。)
1、城镇居民慢性病种类?
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同步调整。高血压(Ⅱ期、Ⅲ期),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糖尿病(1型、2型),慢性肝炎(乙肝、丙...
乡镇合管站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门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盖章,并与申请人提供的病历资料、2寸彩色照片(2张)一并装入档案袋报县...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封顶线全年累计由原来的25,000元调整为30,000元。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已交纳清偿安置费的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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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多长时间能办下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多长时间能办下来
更新时间: 18:18
延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参保范围延边州境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学生儿童,以及目前尚没有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参保流程 1、普通居民 (1)、城镇居民中除文件规定的学校、单位为整体参保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已家庭为单位参保。由家庭成员持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到所在社区保障服务站领取并填写《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及成员信息登记表》。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及成员信息登记表》、《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情况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经审核人、复核人盖章后,按计算机设定的程序录入家庭和人员信息。 (3)、
抚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交后多久生效,是随时补交吗
你多久没交了?医疗保险如果连续三个月没交,就会停掉了,不存在补交。如果补交的话也只用补交最前面的三个月的。一般只要交了,就能生效的,你还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问一下
河池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
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医疗管理中心,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保费申请即可解决。
河源市源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河源市将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和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主要包括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以及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学、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无业居民、征地后转为城镇户籍且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均可参保。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共9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1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各级财政补助共90元。另外,根据规定,该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以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和当地城乡基本医疗救助金全额负担。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事
这个保险自去年起已经在各个城市陆续推出了。 1.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18周岁以上劳动年龄段内非从业人员。 3.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 4.本市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校学生。 (如果你是四川人):四川攀枝花2007年都开始试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了,只要是攀枝花市户籍的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一年282元。 如果你们那里也实施了的话,可以到所属区县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谢谢!
齐齐哈尔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
会的因为是以家庭为单位要求的,不能用商业保险代替,除非是交了单位那种职工医保的人,才可以不必参加的
濮阳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去哪里办理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实施医疗保险全覆盖,就是要全民参加医疗保险。一般都是在你所居住的社区工作站直接办理参保。要带户口、身份证、一寸彩照去办理。
韶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购买
去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每年有时间规定。过了时间都可以购买但是会增加等待期。
石家庄市无业人员能参加《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7〕83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石家庄市市区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市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桥东区、裕
我妈是农村户口,但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买的保险,请问能按城镇居民保险报销吗医药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户口的新合作医疗属于同一性质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保险,是一种广覆盖低保障,保而不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若要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险报销,就要到商业保险公司里购买疾病医疗保险。 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买的保险,各地执行不一,你要到当地卫生管理部门的卫生句咨询。
(一)参保范围延边州境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学生儿童...
你多久没交了?医疗保险如果连续三个月没交,就会停掉了,不存在补交。如果补交的话也只用补交最前面的三个月的。一般...
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医疗管理中心,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保费申请即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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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女士:请问哪些人群可享有居民医保特病慢病门诊待遇?
区医保中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患以下病种之一的参保人员均可办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高血压(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狂躁症)、偏执型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疹;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甲亢。
永川日报记者 杨雪之前没有办理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病后又办理保险,这样多长时间能生效报销?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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