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资金被吞要一辈子忍气吞声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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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东平县查处了戴庙镇薛怀昌、焦修军、张庆国三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私欲膨胀
  2012年至2014年,薛怀昌在任戴庙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责,未对该镇26户假冒危房改造申请农户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验收,导致该26户的申请顺利通过村镇办审核并予以上报,造成经济损失36.16万元。2013年3月份,薛怀昌利用职务之便,以借款的名义向戴庙镇小赵村支部书记焦修军索要套取的危房改造补贴款4.17万元。
焦修军,在任戴庙镇小赵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2年底至2013年初协助戴庙镇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10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3.9万元,其中54893.99元被其个人占有。
张庆国于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在任戴庙镇小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共计5.58万元,占为己有。
  果断出击
  日,戴庙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村建办主任薛怀昌、小赵村党支部书记焦修军、小徐村党支部书记张庆国贪污危房改造资金。经核实,薛怀昌等人存有违法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违规违纪行为,数额较大,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贪污,镇纪委遂将案件移交至东平县检察院。检察院经过立案侦查,查清了薛怀昌等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薛怀昌、焦修军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被逮捕,张庆国因涉嫌犯贪污罪被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东平县人民检察院遂以薛怀昌犯玩忽职守罪、贪污罪,焦修军、张庆国犯贪污罪向东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东平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薛怀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日,东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焦修军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赃款13.9万元收缴国库;日,东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庆国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犯罪所得5.58万元收缴国库。
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东平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薛怀昌、焦修军、张庆国三人开除党籍处分。由戴庙镇政府给予薛怀昌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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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必须砸掉遗留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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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火,让肥东县古城镇袁先生的家变成了一片废墟,家中所有的一切,都被付之一炬,造成了惨重的损失。为了能在新年里让妻儿有个安身之地,袁先生把希望寄托在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上。然而,他却被告知,如果不把残存的一尺多高的基础墙体全部拆除,就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的申领条件。而拆除了原有的基础墙体,再重新砌,要多花费2万元,这下可把一贫如洗的袁先生难住了。
原标题: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必须砸掉遗留墙体?一场大火,让肥东县镇袁先生的家变成了一片废墟,家中所有的一切,都被付之一炬,造成了惨重的损失。为了能在新年里让妻儿有个安身之地,袁先生把希望寄托在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上。然而,他却被告知,如果不把残存的一尺多高的基础墙体全部拆除,就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的申领条件。而拆除了原有的基础墙体,再重新砌,要多花费2万元,这下可把一贫如洗的袁先生难住了。无妄之灾: 房屋被一场大火烧光家住肥东县古城镇左路村南刘村民组的袁先生,今年遇上了大麻烦。袁先生一家三口。妻子在镇上打工,孩子在上学,而本人则在江苏打工。因为外出打工时间不长,家里经济状况很拮据,只有紧挨着兄弟家的一处瓦房。屋漏偏逢连夜雨。11月10日下午,袁先生家紧锁的瓦房内突然冒起熊熊大火。“房屋着火啦!”路人的大喊声,惊醒了在一旁居住的袁先生的老父母。两位老人跑出来一看,顿时被大火给吓懵了,熊熊大火瞬间将整个屋子吞噬。很快,接到报警的消防队员就赶到现场救火。“本来老伴还要去屋子里抢些物品出来,被消防员挡住了。”袁先生的老母亲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在外打工的袁先生接到家里的紧急电话后,立即乘车往家赶。然而,回到家后,他整个人都呆住了。自住的瓦房成了一片废墟,屋里的一切都化为乌有。“电视、、冰箱、床、桌椅……所有的东西都烧光了。”袁先生说,在这场大火中,八九百斤粮食也被烧光,还有辛苦攒下的四五千元也变成了灰烬。整个房屋残存的只有20年前从山里挖的石头筑成的一尺多高的墙体基础。“总体损失有五万多元,这几年的工都白打了。”袁先生直叹气。对于这场火灾,肥东县消防中队的一张火灾证明也予以了证实。日14时25分,接到火警命令后,肥东消防中队立即出动了1辆水罐车和7名指战员现场处置。而对于大火的原因,袁先生则表示,可能是家里的电路引起的。渴望新家: 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遇阻瓦房被烧毁之后,袁先生一家只能暂时住在老母亲家里。一个十多平米的小屋子里,摆放着两张小床,屋内摆设十分简陋,一家五六口人,只能蜗居于此。眼看着新年就快到了,想着妻子和孩子没有家,终归不是长久之计。袁先生开始酝酿着在残留的墙体基础上加盖新房。然而,想要盖一个新房,最起码要数万元。这对于刚刚遭遇一场灾难的袁先生一家来说更是难上加难。当听到邻居们说,他的情况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时,袁先生心里还是亮起了希望之光。于是,他开始奔波于村委会,镇上的土地管理部门,希望能够获得一些扶持。然而,申请获得的回复让他有些失望。“政府要求我必须把石头的基础墙体全部拆掉才能申请。可是这个基础墙体非常坚固,完全可以再利用。而且打掉基础墙体,重新再打地基砌一个新墙体,花费大约要2万元,我哪里有这么多钱呀。”对此,袁先生十分不解,“补助款只有1万元,砸掉墙体,新建墙体需要2万,这根本是赔本的买卖。”然而,一家人还是期盼着住上新房。眼看着寒冬临近。袁先生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借了两万元高利贷,开始修建房屋。“高利贷要还,修房子的工人工资要付,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想到这一切,袁先生就陷入了深深的沉默里。记者看到,经过工人的连日施工,新砌的瓦房已经封顶,正在对外墙进行粉刷施工。政府回应: 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有条件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为何一定要把原有的基础墙体打掉?对此,记者也来到了肥东县古城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古城镇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记者看到,该方案的宗旨是“以提高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为根本,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快推进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记者在方案里看到:“危房改造资金以农合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户均2万元。一般贫困家庭新建房屋户均1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打卡到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标准,袁先生家属于一般贫困家庭,按照文件精神,新建房屋补助1万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重建房屋“不得在危房拆除中留有部分墙体或基础,新建房屋的墙体应为24实心墙体并且整体应符合相关抗震要求并应为主房”。如果不按照规定,危房改造户在验收时将被视作不合格,将无法发放补助款。古城镇左路村党支部书记向记者表示,他也知悉袁先生一家的困难,并已经为其申报了2000元的民政救助。对此,袁先生则表示,他还未领到这笔钱,而且2000元的民政救助对于烧得一干二净的一个家庭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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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申请危房改造被索要好处费
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
袁州区芦村镇政府表示,相关问题已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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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春市袁州区芦村镇芦布村上高栗组郭田根、张员牙与芦村镇双江村潘传华向本栏目反映,2010年、2011年他们分别申请危房改造,就在他们拿到补助款后,却被村支书索要“帮忙费”。9月24日、25日,记者先后来到芦布村、双江村调查情况。  申请危房改造被索要好处费  2010年,袁州区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  据投诉人潘传华说,他和妻子都是视力障碍残疾人,是村里的低保户,一直住在阴暗潮湿的土坯房内。2010年年初,村支部书记林有香曾找他,帮他申请危旧房改造,并告知可享受1.3万元的危房改造资金补助。2010年底,林有香向他们收取了4600元建房手续费,但未开任何发票。2011年,他和妻子东借西凑建好了新屋,经有关部门验收后,2011年6月,双江村原村主任潘永辉通知潘传华说4000元补助款已打到他的存折上,潘永辉说:“我帮你搞到了4000元,你要分2000元给我。”潘传华担心以后有事要找潘永辉,于是从存折内取出2000元给潘永辉。  2011年9月,林有香通知潘传华,危房改造补助余款9000元已经打到他的存折里。没多久,自称是林有香派来的党员潘细牙来到潘传华家说:“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下来了,你要取6000元给林书记。”潘传华和他妻子于是取了6000元给潘细牙。  今年9月25日,潘传华回忆说:“国家启动危房改造项目是为了照顾困难户,村干部这样向残疾人索要好处费,合法吗?”  同日,记者来到双江村,在得知潘永辉已经辞职的情况下,潘传华与记者来到潘细牙家,说明来意后,潘细牙说:“当初向潘传华索要6000元好处费,完全是受村支部书记林有香指使。”  随后,记者来到村委会办公场所,通过村委会工作人员拨通了林有香的电话,林有香说:“最近我生病住院,一直在上海治疗,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  贫困户建房拿不回押金  与潘传华有着共同遭遇的,还有芦村镇芦布村上高栗组郭田根、张员牙。他们成家已经很久,但仍与父母同住,由于家庭贫困,至今没有建造新房。  2011年,芦布村支书邓国雷找到他们,称可帮助他们申请危房改造的指标,但前提是必须缴纳5000元押金,于是他们都缴纳了押金,并拿到5000元收据。  2012年9月,郭田根、张员牙分别申请到了14700元和13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他们将房屋建在小组东面的旱地上,占地面积是90平方米。2013年初房屋建好后,他们多次找到村支书邓国雷要回押金,却被告知不能退回。  2014年2月,邓国雷找到郭田根要回收据,并再次索要2000元现金,说:“要钱是为了帮助村民办事。”  郭田根说:“5000元押金给了两年多,另外拿去的2000元也有半年多时间,至今没有帮我把建房证明办下来。”  镇政府表示已在调查核实  针对双江村潘传华和芦布村郭田根、张员牙反映的问题,9月29日,芦村镇政府派员向本报记者表示,镇政府对此事并不知情。双江村林有香、潘永辉是否索要费用纯属个人行为,镇政府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已上报区纪委。目前区、镇两级纪委正在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对村民反映芦布村支书邓国雷收取押金一事,经找相关人员了解,确实收取了郭田根、张员牙各7000元押金。原因是该两户危房改造对象户经危房改造后,既保留了旧房未拆,又建了新房。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危房改造的村民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建了新房就必须拆除旧房。村里收取押金的目的是便于监督对象户落实政策,拆除旧房。一旦对象户达到了政策要求,该村会退还押金,镇政府也会及时督促该村返还押金给对象户。  江西日报记者 陈化先  QQ:  新浪微博@陈化齐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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