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偿与补偿和赔偿的区别别是什么?

商住房的拆迁补偿是怎样的,跟普通住房的有什么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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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的拆迁补偿是怎样的,跟普通住房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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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反映到补偿价格上营业用房单位面积的补偿价格远远高于住宅用途房屋,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补偿安置方式上看不大,商用店铺由于缺乏同一区域位置出售的可比照案例。
但是要注意,但在拆迁评估的评估方法上存在差异,多采用现行收益法进行估价,认定你的房屋是什么性质要以你的房产证为依据。住宅房屋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不同的估价方法和估价策略最终将会影响到价值量存在很大的差异民房商用店铺的补偿肯定存在区别
有区别,商业的补偿要高些,1、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2、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单位需要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条件,拆迁补偿一般依照房屋面积的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规定。
应由您和拆迁人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按市场价),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拆迁案件维权得当与否,最终取得的补偿结果会有较大的差距。
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补偿安置方式上看不大,都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这两种方式,但在拆迁评估的评估方法上存在差异。住宅房屋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商用店铺由于缺乏同一区域位置出售的可比照案例,多采用现行收益法进行估价。不同的估价方法和估价策略最终将会影响到价值量存在很大的差异,反映到补偿价格上营业用房单位面积的补偿价格远远高于住宅用途房屋。
蒙娜丽莎的小胖手&回答:二套房首付比例会比较高,基本上就这样。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不会轻易放松的。。。。
你可以去你选择的开发商所支持的银行去询问相关问题。
另外商业贷款要注意年限,根据你实际的经济能力去选择,如果你的投资能力不强的,贷款期限越短越好,如果你的投资生财能力很强,则尽量的选择长的贷款期限。。。虽然银行利息很多,但是你要考虑到以后的同伙膨胀情况,二十年后的一百和现在的一百购买力可是不同的
清水一掬&回答:对财税【2010】94号文规定的&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在我省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出台前,纳税人能够提供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的,可按94号文规定税率缴纳契税。我省家庭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出台后,经查实纳税人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dxjian&回答:商品房指的是房屋的来源,是业主以商品形式从开发商、或个人处购买得到的房屋。相对的房改房是单位按国家房改政策以福利形式按员工级别、工龄分配的住房,一般是以成本价销售。商住房是指的房产规划的使用性质,一般是商业、住宅,商住指的是即可以办公又可居住的房屋。商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商品房有商住房,希望这样讲你能明白!
-丶-&回答:商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40年,如果在购房时开发商明确说明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就不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是做工业用地的话使用年限可以是50年,当然了这要上报上级机关才能实行。
Standby凡&回答:1、买房时在房管局办理过户时,有专门的税务窗口可以缴交
2、契税标准与房屋的面积、以及是否首套房挂钩。具体为:首次置业房屋面积90方以下 1%,首次置业:面积90方以上144方以下 1.5%,面积在144方以上或二套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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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新房子和老房子赔偿有区别吗
我是山东省鱼台县的,新房子和老房子赔偿都是一样的吗
 问题来自:山东 - 济南 悬赏:5分 咨询时间: 17:22 咨询人:03c329nm1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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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没有太大的区别。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具体可致电律师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并告知您详细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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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我们这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是多少。谢谢!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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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行政-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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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区别有什么不同 农村宅基地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不一样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15:36:35
导读: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征地补偿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市市区土地归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他依法规定也属于国有土地。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属...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征地补偿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市市区土地归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他依法规定也属于国有土地。因此,城市房屋拆迁属于国有土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应当适用国务院颁布的 我国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农村宅基地拆迁隶属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范畴,适用的是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土地管理法》规定。  【律师点评】  经由以上介绍我们不难看出,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宅基地拆迁两者的不同:&&& 1.性质不同,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 2.两者补偿标准不同。根据现行法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城市拆迁补偿是按市场评估价进行,城市房屋寸土寸金,补偿主要依据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农村宅基地则主要分为宅基地的补偿和地上物的补偿,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费。因此城市拆迁补偿自然要比宅基地征收补偿价格高得多。于是,在进行征地补偿时究竟是用何种补偿安置标准,便成为被拆迁人和拆迁公司的主要争论焦点之一。&&& 3.两者实施主体不同。农村宅基地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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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如何赔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房屋拆迁如何赔偿?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更多有关房屋拆迁赔偿的尽在华律法律在线免费咨询平台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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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动迁房屋时,房屋征收与补偿细则上规定的房屋使用人是什么意思?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这里的产权人所说的房屋使用人和针对承租人所说的房屋同住人有什么区别?比如某人以前在此居住,后搬走但户口没走,这算房屋使用人吗?按正常人思维肯定不算,但法条上有规定这么细吗?比如像同住人那样要求居住满一年以上等这样细则?
行业相关人员来回答一下。《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经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该《细则》分总则、征收决定、补偿、法律责任、附则5章5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发布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予以废止。涉及“房屋使用人”的有下面两条:第四十四条(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所得的归属和安置义务)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第五十一条(有关用语的含义)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二)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三)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四)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所有人就是拥有实际产权的;使用人就是通过合同租约或者其他约定使用房屋的人,征收补偿对应的是实际产权人,实际产权人有安置承租人的安置义务,该安置义务是通过产权人和承租人通过合同关系定下来的权利和义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实际上是保护了该部分权利人的权益。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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