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装修完后家具家电都装好准备广州大众搬家公司官网但业主被盗物业赔赏吗?

物业禁装防盗网&业主被盗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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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物业禁装防盗网 业主被盗谁担责?
漫画 职文胜
  一业主欲在家里阳台上安装防盗网,遭到小区物业公司制止,结果家中被盗。业主以此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市中级法院昨日判决酌情减免该业主20%物业管理费。
  江汉区某小区业主刘先生2009年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刘先生按每平方米每月1.60元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
  当年底,刘先生家中装修时,准备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小区物业公司以封阳台可能破坏外墙统一布局为由,制止安装防盗网。
  2010年6月,刘先生家中被盗,损失万余元。刘先生认为此事与物业公司禁止安装防盗网有关,自2010年9月起,拒交物业服务费。截至2013年9月,共拖欠物业服务费6000余元。
  物业公司多次向刘先生家发出催缴通知书,刘先生置之不理。今年1月,物业公司诉诸法院,请求判令刘先生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6000余元及违约金1.1万元,合计1.7万余元。
  刘先生辩称,拒缴物业费是因为物业公司禁止其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导致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则称,根据《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公司有维护小区建筑统一美观风格的责任,对刘先生家中被盗没有过错。
  一审认为,物业公司与刘先生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合同义务。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刘先生应交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但因物业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对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法院酌减20%。刘先生并非无故不交纳物业服务费,对物业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1.1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决刘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所欠物业服务费5000元;驳回物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昨日维持原判。
  业主财产被盗 物业可不负责
  律师说法&&&
  现在很多业主抱有这样的观念:既然物业管理公司每月都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就应该负责社区里所有的公共事务,一旦出现问题,就唯物业公司是问。甚至有业主家里被盗之后,找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
  那么,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住户被盗责任呢?由于《物业服务协议》中并未约定物业公司对小区住户负有防盗义务,我国法律也未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住户的个人财产负有保护义务,本案中,刘先生提出物业公司对其家中被盗负有责任,这一主张既无合同约定,亦无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支持。
  物业公司与刘先生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照合同积极履行各自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负有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义务,业主家中被盗虽系刑事案件,但与物业公司安全防范存在疏忽有关。最终,法院酌定刘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80%的物业服务费。
  一般而言,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维护公共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如果是物业公司存在明显失职导致业主家里被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否则物业就不担责。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那样损害的是大众利益。
  (记者李亦中)
(责编:唐k、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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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小区业主被盗物业公司需要赔偿吗?_百度知道小区车辆被盗,物业是否应赔偿损失?求解答_百度知道小区业主家中的财物失窃,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负责赔偿?
这要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物业没有尽职,业主有权要求赔偿但应提供证据证明。接下来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物业未尽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导致业主失窃,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物业服务的内容往往包含保安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的,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盗窃行为的发生,业主单以失窃为由追究物业管理企业显失公平,但如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措施未达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及行业标准规范的,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财产被盗是因犯罪分子行为而引起,物业管理公司即使依据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通常也不可能全额赔偿,往往是赔付一部分。当然具体案件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二、小区业主家中被盗,能否以小区物管未尽职责为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被盗损失并免除物业管理费?
业主与物管公司双方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管公司应当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则应当向物管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若业主认为物管公司的管理服务不到位,给其带来了损失,有权要求赔偿,但应当提交证据证明造成的损失是因为物管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同时,物管公司承担责任,要以其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财物被盗,业主应如何维权?
财物被盗后,建议业主及时报案,向公安机关完整反映案件情况,以固定相关证据。如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存在失职,可向该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索赔要求。双方如存在较大争议,业主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业主应加强安全意识及时投保财产保险,转嫁和降低风险。就物管公司而言,可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出发,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赔偿。
转自:法律快车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账号提交,由微信啦收录,转载请注明出处。
微信扫码 分享文章&&&&“刚买的电动车,放在小区内被偷了,物业公司是不是应该进行赔偿?”昨日,家住溪美街道湖美安置小区的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0反映,他新买的电动车停放在湖美安置小区内被盗,希望物业公司给个说法,并给予适当的赔偿。究竟陈先生的电动车是如何丢失的?小区物业是否有赔偿的责任?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本报记者王君朱晨辉文/图
&&&&业主 电动车停小区内被盗&希望物业给个说法
&&&&11月7日晚,陈先生回家后将电动车停锁在小区内,9日晚下班回家后,却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
&&&&为了知道电动车是何时丢失,陈先生来到该小区物业处查看监控录像,并向溪美派出所报警。
&&&&“监控录像显示,电动车是8日8时许被盗的,整个盗窃过程只有7分钟。”陈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在监控录像上看到,8日8时14分,两名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来到湖美安置小区消防通道门口,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目标。
&&&&经过30秒的观察,两名男子似乎锁定了目标。
&&&&8时16分20秒,其中一名男子空手走向陈先生的电动车,蹲下去察看前轮的锁,另一名男子则在门外望风。
&&&&8时17分45秒,该男子离开陈先生的电动车,从自己的电动车上拿出一把大型钳子,迅速地剪断了电动车前轮的锁,然后把钳子放在自己的电动车上。监控录像显示,撬锁只花了10秒钟。
&&&&8时18分,该男子点了一根烟,回到陈先生的电动车旁,用1秒的时间就把电动车后座撬开,从里头拔断了几根线后,便坐在电动车上开始撬车锁。
&&&&8时20分38秒,有一市民从小区消防通道门口经过,该男子立马停下撬锁动作,坐在电动车上抽烟。
&&&&8时21分,电动车上的锁全部被撬开。男子骑着陈先生的电动车从主通道扬长而去,另一名望风的男子则骑着自己的电动车离去。
&&&&“我已经报了警,警方也已经立案调查,但物业是不是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呢?”陈先生说,今年小区内已丢失多辆电动车及摩托车,希望物业能给个说法。
&&&&物业 未与业主签订合同&没有赔偿责任
&&&&昨日,记者绕着小区走了一圈发现,小区设有3个出入通道,主通道设有电子门,次通道大门紧闭并已上锁,消防通道则敞开着,每个门口都设有一两个摄像头。
&&&&记者还发现,5个单元楼楼下门口的铁门为敞开状态,楼下停放着业主的车辆,每个单元楼道门口均装有摄像头。但消防通道属于保安视线的盲区,把车辆停在消防通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消防通道的门本来是锁起来的,但是业主要求我们要把门打开。”保安郑明生说,消防通道的门一打开,虽然方便了业主的出入,但同时也为窃贼提供了便利。
&&&&郑明生告诉记者,他要看管主通道的车辆人员进出,不能时刻兼顾到消防通道这一视线盲区。“我只能做到提醒业主尽量不要把车辆停在消防通道上。”
&&&&“我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小区的卫生、绿化以及安保工作。”湖美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处管理人员黄华文告诉记者,当初物业公司想和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但业主并不同意。“我们只能尽力帮业主看管财物,但没有签订过协议,所以我们没有保障业主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签订了协议,业主交了车辆保管费,发生车辆丢失,物业就会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没有向业主收过任何的物业管理费,希望业主能与我们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黄华文说,只要签了合同,有一纸凭据,物业管理将更方便,业主的财产安全也更加有保障。
&&&&律师&&&&未签订合同&物业无须赔偿
&&&&在我国物业管理实践中,因停放在物业小区内车辆被盗引发的纠纷已呈上升趋势。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南安)求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苏志聪。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苏志聪说,由于湖美安置小区的业主没有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也没有交过车辆保管费,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为业主看管车辆的义务,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苏志聪建议,业主最好和物业公司签订车辆保管协议,由物业服务公司对车辆进行看管。“在没有签订协议形成保管关系前,业主只能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做好车辆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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