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 边境贸易边境补助退休人员有吗

&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会员注册
本站不参与评论!()
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您在本站发表的评论,本站有权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浏览
- 信息浏览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17:17:27 被阅览数: 744 次 来源: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防城港市就业管理政策;拟订驻军、驻警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组织开展、指导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防城港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防城港市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二)拟订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3.市就业服务中心;
4.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5.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
6.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7.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8.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就业创业工作
自治区提出,就业是收入之源、民生之本。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就业优先原则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投资促进就业机制,夯实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让广大群众都有事干、有钱挣、有奔头。我市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
1.加快创业体系化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一是加快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将培训指导、资金扶持和孵化载体建设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人员、资金、平台三到位。加快盘活港口区北港安置区铺面,打造被征地农民创业示范点,争取创建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试点,使其成为县域经济的亮点和新的增长点。积极推动市本级和东兴市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市县两级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做好防城港市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争取项目纳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通过建立孵化基地帮扶新创企业成长,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全面落实促进创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扶持政策发挥实效。
2.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农民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民工转移就业,实现市民化,在201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1.85万人、2015年目标只增不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切实提高农民工工资性收入。二是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面向我市农民工特别是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待转移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年内完成培训1.1万人次,其中通过就业技能培训后就业率达75%以上。三是加强对失地失海农民的就业帮扶,加快制定出台防城港市失地失海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建立失地失海农民劳动力数据库。要结合城镇化建设,做好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
3.做好高校毕业生这一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工作。二是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全年鼓励、支持和引导45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三是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精心开展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和技能就业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大做强防城港市人才网,确保网络提供就业岗位动态保持1万个以上。
4.加快边境劳务合作试点建设。做好东兴试验区境外边民入境务工有关政策实施的准备工作,编制办事流程、用工资格证、务工证、聘用合同样本等相关材料,确保政策的及早落实,充分利用境外边民劳动力“红利”。
(二)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自治区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自治区级统筹,探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医保城乡统筹试点,加快“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力争实现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结合我市实际,要抓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一是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适时出台我市工作方案,科学部署实施。二是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做好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保险同城化政策的实施工作。三是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我市失地失海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四是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摸底掌握,部署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的实施。
2.加快推进社会保障试点改革项目。一是继续推进东兴试验区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试点建设,自治区把这项任务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按照方案“三步走“的计划,2015年内实现政策体系城乡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城乡统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二是全面推进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的登记计划试点建设,推动年内实现推进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三是做好摸底调查,加快完成测算并出台方案,争取我市列入自治区第二批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建设的试点城市。四是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项目、单病种、床日等复合式付费方式,实行基本医疗费预算管理和付费总额控制,建立医疗保险费合力增长机制,确保基金安全。
3.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完成作为全区首个试点的社会保险业务与档案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系统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选取我市一批大型企业作为试点,上线运行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系统(企业),并进一步在全市推广使用,以提高社会保险信息化服务水平和经办效率。加快发行和推广应用社会保险“一卡通”,拓展社会保障“一卡通”的应用功能,争取在2015年实现全市持卡人数超过6万人。
(三)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统筹利用好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等为载体的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年内培养新增高技能人才(含高级工)150人以上。做好中国―东盟合作产业技工培训基地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盘子,通过加快技能培训实体建设,进一步整合政府、院校、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资源,以解决我市职业培训基础薄弱的现状。
2.加强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好防城港市2014年―2015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导向作用和调控作用,加强引导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结构。结合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组织我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2015年赴区外招聘紧缺人才活动。加大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力度,确保国外引智项目真正发挥效益。组织做好2016年引智项目申报工作。
3.不断扩展人才工作合作领域。加强对我市首个广西专家服务基地广西金源镍业有限公司的服务管理,做好中冶十九公司申报两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服务工作,使之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平台作用,打造解决实际技术难题和项目研发于一体的技术革新平台和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积极争取承办2015年博士后服务团西部行活动。
(四)抓好人事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抓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四个县(市、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实施工作。认真开展摸底、初核、测评、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务必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6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2.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进一步完善人员总量控制、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制度。二是按照全市公车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加快出台专项方案,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三是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考试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外语考试和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等人事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四是大力落实议军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办法。同时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3.深化人事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做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准备工作,稳慎推进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科学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保留项目的审核管理。三是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五)抓好劳动者权益保障
1.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一是大力实施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开展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情况专项行动,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二是以建筑业、家庭服务业、餐饮服务业等小微企业为重点,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指导各县区做好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管理工作,打造上下畅通的农民工绿色维权通道。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一是依托已实现全市覆盖的劳动监察“两网化”,建立市县两级办案联动机制,强化劳资纠纷日常隐患排查。二是全年组织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用工、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三是贯彻落实好《防城港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职能部门资源,制定配套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好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探索建立我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有序及时移送处理。
(六)加强基础工作
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草案。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重点项目统计调查和监测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抓紧推进新设立的防城区十万山瑶族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项目落实。加快人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绩效考评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提升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人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打造人社新闻宣传主阵地。加强舆情工作,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要切实加强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要完善制度,落实制度,加强基金监管,努力使基金监管无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七)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全体同志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围绕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分工,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抓紧抓实。继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继续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促进部门服务优化;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使之成为新常态。建立窗口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局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要守住优秀服务窗口的地位。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要制定和实施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学习计划,人社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做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每一个人社干部都要勤于学习,把学习当成工作,把工作当成学习,使学习和工作形成良性循环。这样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执行力。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全体同志都要遵循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行使各项权力,要遵纪守法,打造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人社部门。四是全体人社干部职工都要发扬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要研究适应新常态下人社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作为,要敢做善成。增强进取精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动改革向前发展。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切实加强基金监督和管理,这方面绝对不允许出问题。狠抓预防工作,加强执纪问责,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全体人社干部都要做到勤政、廉政、公正。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40.56万元,同比增加1073.82万元,增长17.7%,其中:财政拨款7140.56万元同比增加1073.82万元,增长17.7%。
(二)支出总计7140.56万元,同比增加1073.82万元,增长17.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430.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加227.2万元,增长11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3305.31万元(含再就业资金补助资金2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3%,同比增加394.42万元,增长13.5%。
(3)医疗卫生类科目3346.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同比增加448.29万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942万元),增长15.7%。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58.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同比增加3.91万元,增长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同比增加万元,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万元,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万元,增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万元,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同比增加万元,增长。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6347.23万元,主要项目预算情况如下:
(一)市人社局本级
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3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医疗、养老保险费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费,以及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2.公务员考核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证书材料费等。
3.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5万元,主要用于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
4.公务员招考11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
5.就业管理事务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
6.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检查,推进医疗保险政策同城化研究和劳动能力鉴定评审工作。
7.信息化建设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正常使用维护。
(二)市就业服务中心
8.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职业介绍服务,以及对各县(市、 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
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304万元,为提前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0.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主要重大项目安置农民工三年期满就业创业扶持经费。
(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11.劳动保障监察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劳动保障执法专项大检查活动。
(四)市人才服务管理办
12.引进人才费用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人才交流会、参加自治区组织或自主组织赴区外引进人才。
13.其他人事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支出。
(五)市干部培训考试办
14.事业运行21万元,主要用于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市直公务员在职培训经费等。
(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5.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22万元,主要用于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七)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1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经费,包括“五险合征”业务系统开发建设维护、政策宣传、业务档案管理及日常办公经费等。
17、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0.2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困难企业离休人员津贴补贴和实行计划生育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后增加的待遇。
1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942万元,主要用于对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16、其他医疗保障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处级干部体检费支出和特殊人员医疗费。
(八)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7.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考试、考评和鉴定工作。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另行公布。
[责任编辑:bgs]
上一条同类新闻:
下一条同类新闻:
&主办单位: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oryright
联系电话:
地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邮编:538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48&信息公开制度
防城港市民政局岗位责任制度
发表时间: 10:53:32   来源:广西防城港民政   点击:49
【字体:】
防城港市民政局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机关效能,按照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防城港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区、县(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所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区、县(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指导开展军烈属优待统筹和优待工作;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拨给的抚恤事业费并监督使用;审报全国、全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审核革命烈士称号;指导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碑园的建设和管理。承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年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审定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复员干部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检查落实有关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指导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五)组织、协调全市抗洪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拨给的救灾物并检查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抗灾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协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市性救灾和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区、县(市)开展社会救济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拟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办法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八)研究拟订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受理婚姻登记、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审核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立;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九)拟定全市行政区域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负责区、县(市)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上报;编绘和审定全市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
(十)承办乡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各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际行政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二)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贯彻落实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审批新办福利企业。
(十三)主管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发行计划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订殡葬工作发展计划,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制度,指导全市收养工作;承办涉外送养登记;拟订救助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市境内救助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全市老龄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领导岗位职责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领导局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计财和办公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对应分管市募捐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救灾、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老龄工作,协助分管项目工作。对应分管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双拥优抚安置、综治工作,对应分管市军休所、市光荣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工、绩效考评工作。协助分管人事、法制工作。
调研员:协助分管办公室和绩效考评工作。
调研员:协助分管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和老龄办工作,兼管工会、妇女工作。
调研员:协助分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兼管人口和计生工作。
副调研员:协助分管殡葬改革工作。对应分管市殡葬管理处。
三、业务科室职能及岗位责任
(一)办公室总体岗位责任:
1.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
2.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机要通信、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后勤服务、会议组织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4.组织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材料;
5.组织、协调局机关调查研究工作;
6.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职称改革、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分配下达民政事业专款;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10.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二)具体岗位责任:
1.主任岗位责任:
(1)根据工作需要和局领导指示精神,组织本科室人员做好上情下达、情况反馈和检查督促工作,主动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2)检查督促全局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科室人员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3)指导科室有关人员做好收发、文件传阅,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本局有关文件的拟稿;
(5)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考核工作;
(7)负责机要、保密等工作;
(8)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网络管理员岗位责任:
(1)在科长的具体领导下,做好科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其他工作;
(2)负责局办公自动化工作及计算机的管理与应用;
(3)负责局统计工作;
(4)承办局领导及科长交办的工作。
3.科员职责:
(1)在科长的具体领导下,做好科室的日常事务性和其他工作;
(2)协助科长检查督促局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3)及时做好收发、文件传阅、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接待和协调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报刊、信函收发等工作;
(5)做好信息报送及民政报刊征订工作;
(6)承办局领导和科长交办的工作。
规划财务科
1.会计岗位责任:
(1)在科长的具体领导下,负责财务室的日常事务性和其他工作;
(2)负责局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分配下达民政事业专款;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4)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职称改革等管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和科长交办的工作。
2.出纳岗位责任:
(1)在科长的具体领导下,做好财务室的日常事务性和其他工作;
(2)负责民政法制、调研工作;
(3)负责局财务出纳工作;
(4)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车辆管理、治安保卫、户籍管理等工作;
(5)承办局领导和科长交办的工作。
救灾救济科
(一)救灾救济科总体岗位责任:
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掌握、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办市内对市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指导城乡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社会福利生产扶持政策,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企业;承办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保护合法收养关系及儿童权益;具体承办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承办经营性公墓和等级殡仪馆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拟订社会救助工作计划,指导、协调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二)具体岗位责任:
1.科长岗位责任:
负责救灾救济科的全面管理工作。
(1)负责了解报告灾情,指导开展灾民自救和互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2)贯彻国家救灾救济方针,检查指导对灾民进行资金或物质的救助,并帮助因灾应由政府解决的其他问题;
(3)指导组织发动和接收捐赠救灾款物,支援灾区;
(4)指导发展城乡社会保障的社会福利、事业设施建设,并指导实施服务管理;
(5)指导社会福利企事业生产管理;
(6)承办全市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7)指导、协调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8)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9)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科员岗位责任:
(1)协助科长做好全市救灾和城乡社会救济工作;
(2)负责查灾、核灾、报灾和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工作;
(3)负责协助减灾、备灾管理工作;减灾项目开发、备灾物资、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发放工作;
(4)负责协助全市城乡社会福利院、孤儿院、老人公寓等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5)承办局领导和科长交办的工作。
(一)低保办总体岗位责任:
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分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困难群众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分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二)具体岗位责任:
1.主任岗位责任:
负责低保办全面管理工作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指导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管理;
(3)指导本办公文运转、文书档案管理、督查督办和信息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乡(镇)敬老院、农村五保村等建设管理工作;
(5)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办事员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
(2)负责本办公文收发、文书档案管理、信息工作和督查督办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及主任交办的工作。
优抚科和基层政权建设科(对外挂防城港市双拥办公室)
(一)优抚工作总体岗位责任:
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报批和褒扬革命烈士;审核、报批和调整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伤残等级和市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对市直义务兵家属的登记、建档、审核、发证和优待金的统筹、管理和发放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动村(居)民委员会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研究拟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措施,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
具体岗位责任:
科长岗位责任:
1.积极做好元旦、春节、“八一”慰问工作。
2.负责督促各区、县(市)民政局作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预算和发放工作,保证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百分之百兑现。
3.负责指导全市落实优抚政策,为“三老”人员排忧解难,保证优抚对象能按时足额领取优抚金。
4.负责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和褒扬革命烈士的审理报批工作。
5.做好优抚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按政策进行说服教育。
6.负责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修缮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科室公文收发、信息、督查督办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8.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双拥办总体岗位责任:
1.负责办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2.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
3.负责指导各区(县、市)双拥办开展双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好全年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4.研究双拥工作的政策,提出实施的措施;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掌握双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扎实做好双拥办其他日常工作;
7.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岗位责任:
1.副主任岗位责任:
(1)负责协调双拥办日常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协调安排好双拥办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负责双拥办有关文件的拟稿;
(3)协调指导全市各军民共建单位和双拥结对挂钩单位深入开展双拥共建互助活动;
(4)协调人事、劳动、编办、财政等部门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和生活保障工作;
(5)配合领导协调驻军各部队开展拥政爱民工作;
(6)指导各区、县(市)双拥办开展基层双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好全年双拥工作任务;
(7)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办事员岗位责任:
(1)负责做好各种文件的上传下达、收发管理,做好电话记录;
(2)负责收集军地各部门的双拥工作情况和双拥信息,年度上报双拥信息10条以上;
(3)做好登载在各级报刊上的双拥情况的剪报收集,整理成册;
(4)每年编写印发《双拥工作简报》六期以上;
(5)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做好双拥办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6)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及主任交办的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总体岗位责任:
1.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3.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5.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发展。
具体岗位责任
科长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区、县(市)做好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3.指导区、县(市)的社区管理工作,推动全市社区发展;
4.指导区、县(市)创建村民自治模范区、县模范乡(镇)、模范村;
5.抓好乡镇政务和村(居)务公开,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市乡镇和村委会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不断完善“两公开”制度;
6.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科
(一)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科的总体岗位责任:
1.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2.查处社会团体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指导、监督全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市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6.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7.具体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业务;
8.承办婚姻介绍机构和婚姻介绍业务的审批事项;
(二)具体岗位责任:
科长职责:
1.承办指导、完成各区、县(市)和市本级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2.承办市直和区、县(市)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监督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民间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4.负责指导市直和区、县(市)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5.负责做好民间组织的公文运转,文书档案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6.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及港、澳、台婚姻登记;
7.指导、监督各区、县(市)婚姻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8.承办婚姻介绍机构和婚姻介绍业务的审批事项,指导、管理、监督婚姻介绍服务机构;
9.负责市募捐办的财务工作;
10.承办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总体岗位责任
1.负责制定全市年度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
2.审定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休复员干部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检查落实有关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指导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
3.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二)具体岗位责任:
1.主任职责:
(1)负责制定市直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安置工作计划;
(2)指导各区、县(市)做好退役士兵的档案审查工作,及时接转退役士兵档案和组织关系;
(3)负责做好市直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扶持资金和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最低生活补助和其它安置资金的预算,并按规定足额发给退役士兵;
(4)负责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5)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城镇、农村退役士兵两用人才开发;
(6)指导监督市军休所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
2.办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科室公文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3)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划地名办
(一)总体岗位责任:
1.承办本级行政机关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代本级行政机关审核下级上报行政区划变更报告并代草拟批复稿或起草行政区划调整报告;组织、参与行政区划调整事宜的实地调查工作,广泛听取收集各方面的意见;收集整理行政区划资料、档案;
2.负责勘定本市县级和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处理;
3.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管理地名命名、更名;积极推进地名标准化;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开展地名资料的更新的工作,提供标准地名资料和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
4.负责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勘界、地名、区划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年度工作任务;
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县级和乡级勘界的边界争议;
6.负责抓好本市有关区划地名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答复有关区划和地名的咨询;
8.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岗位责任:
主任岗位责任:
1.负责勘界办日常工作。
2.起草本办各项工作方案、文件及会议材料。
3.负责全市区划地名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各地落实好全年区划地名工作。
4.负责做好勘界办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计划。
5.配合领导联系两地市的勘界业务。
6.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募捐办公室
(一)募捐办公室总体岗位责任:
1.认真抓好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提出年度发行计划和管理办法。
2.加强中福在线、刮刮乐等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3.加强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并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具体岗位责任:
主任职责:
1.协助局领导做好彩票发行工作;
2.具体负责募捐办日常工作;
3.负责本单位公文运转、文书档案管理、信息工作。
老龄委办公室
(一)老龄委办公室总体岗位责任:
1.代表市委、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老龄工作,开展对老龄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
2.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协助组织有关单位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4.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和区、县(市)老龄委办建立、健全老年自治组织。
(二)具体岗位责任:
1.负责人职责:
(1)协助老龄办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的日常工作,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协助老龄委办领导指导区、县(市)的老龄工作;
(3)负责老龄办的宣传工作和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老龄办的公文运转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起草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等综合性文稿;
(5)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2.办事员职责:
(1)协助主任科员承办老龄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老龄办的文件、材料的文印和收、发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的咨询服务和安全工作,做好局领导报刊杂志分发工作;
(4)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办领导交办的工作。
----------友情链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广西民间组织信息网
您是第&6157&位访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防城港购房补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