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仁寿房屋维修基金计算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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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将拒缴住房维修基金纳入公民诚信体系
&来源 华西都市报
关于住房维修金你应该知道的
维修金缴存有利息&
四川省相关办法规定,维修资金自存入维修资金专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
没有维修金的小区怎么办?
四川省相关办法第五章附则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或未完全建立住房维修金的住宅或住宅区,业主应当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补建本区域维修资金及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作出决定,并按照商品房、公有住房的不同性质,向所在城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补建,业主、售房单位应当将首期维修资金,足额交存专户管理银行维修资金专户。&
记者梳理政策发现,在日施行的《成都市城市住房维修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五章“法律责任”中,没有一条是针对“业主拒不缴纳”住房维修金作出约束的。&
同样的,在日施行的《四川省住宅住房维修金管理细则》中,提出了针对“公有住房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市(州)县(市、区)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管理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的违规行为的惩处手段,独独未提出业主拒不缴纳住房维修金如何处理。&
相关人士分析,政策制定之初,考虑到业主是政策的受益群体,理所应当积极缴纳住房住房维修金,而未考虑到现实的复杂情况,出现了部分业主拒不缴纳住房维修金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目前四川省正在积极行动。&
四川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马聪介绍,考虑到目前省内各市州存在大量零缴存或未缴齐住房维修金的情况,目前四川正在考虑将业主拒不缴纳住房维修金的行为纳入公民诚信体系,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比如,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限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办理出国签证、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写字楼办公、旅游及度假等,其子女将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同时,目前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在起草相关意见,并交付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厅局会签,最后报送给省政府安全委员会审议。据悉,上述意见最快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正式施行,届时,困扰四川不少老旧小区的“住房专用维修金”申请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记者 罗琴)&&&问题详情
眉山2015年拆迁赔偿请问我们是眉山市彭山县观音镇曾家9组的农民,马上政府要给我们土地和房屋赔付每人
眉山2015年拆迁赔偿请问我们是眉山市彭山县观音镇曾家9组的农民,马上政府要给我们土地和房屋赔付每人6.5万,并且不修安置小区,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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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厅上线阳光政务简报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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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监察厅《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值守<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单位、话题及时间安排的通知》(川监综〔2016〕10号)要求,我厅于4月19日至22日值守《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此次上线话题为“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等与我厅职能职责相关内容。现将值守情况总结函报如下:  一、值守《阳光政务》政府行风热线基本情况  为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履职尽责,倾听意见,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樊晟和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14位负责同志,参加了《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的值守。在上线期间,我厅向广大听众介绍了农民工进城购房、城市管理、推进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工作的开展情况。共接听和受理了来自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南充、广安、达州、雅安、眉山、资阳等12个市25位听众的热线和诉求,内容主要涉及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监察执法、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  二、群众反映问题(诉求)及处理情况  (一)资阳的姚先生反映:2014年7月拿了土地使用证,去当地建管所办理房产证,当地说测绘公司来测绘,几年都没有消息  1.基本情况:经查,伍隍镇五里村12社村民姚先生2005年自建房未经许可,非法占地建房(未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和国土使用证),属违法建设。  2.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不严重影响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可以处以罚款,补办建设审批手续。由于姚先生家庭经济较困难,经伍隍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房屋建设免予处罚,依法补办审批手续。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目前,姚先生补报的材料已符合房屋产权登记条件,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按程序审批后,于日向姚先生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Q丙0912050,混合结构,2层,建筑面积216.63平方米)。姚先生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二)南充蓬安的曾先生反映:2014年申请危房改造项目,2015年拿5000多元危房改造金,想了解危房改造标准  1.基本情况:南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蓬安县有关部门对曾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曾先生系蓬安县罗家镇大木桥村六组人,残疾人,原房屋为170O砖木结构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  2.处理情况:日曾先生向罗家镇人民政府申请,纳入2015年提前下达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行改造,补助标准为16000元。该户于2015年2月开工建设,2015年底竣工。按照蓬安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房屋开工后拨付启动资金5000元,剩余补助资金应在验收后拨付,因目前罗家镇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未完成整体验收,故该户剩余资金11000元暂未拨付。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蓬安县住建局及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并向曾先生解释了补助标准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应该享受1.6万元/户标准。同时也说明剩余补助资金将在完成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后拨付,曾先生表示了理解。  (三)南充营山的王先生反映:家里房子垮了,申请危房改造,现场已经拍照,过了2年,至今没有指标  1.基本情况:南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营山县有关部门对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王先生系营山县安固乡宝顶村四社人,低保户,76岁,家里人口2人,儿子入赘,已在成都购房,老家常住人口只有王先生一人。  2.处理情况:经鉴定,其房屋属于D级危房,村委会和乡政府把该户纳入了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列入了2016年改造计划内。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营山县住建局及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与王先生进行沟通和衔接,同时向其解释了危房改造的实施程序及政策。目前,已将该户纳入了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王先生对处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四)内江的刘先生反映:房子在12年9月被拆迁,签协议3年换房,安置房到现在已经3年8个月还没有动工,希望能尽快动工修建。如果不能动工是否可以先安置。2月到9月的过渡费到现在还没给。王先生反映:2013年棚户区改造房子被拆,签合同2年半交房,到目前为止,拆迁地都还没有动工修房,过度安置费到期  1.基本情况:刘先生和王先生均为内江市河坝街江西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被征收居民,想了解该项目安置房建设和超期过渡费等问题。  2.处理情况:通过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刘先生和王先生进行了沟通,并解释了相关情况。江西巷棚户区改造项目自2013年7月启动房屋模拟征收工作,8月下达《房屋征收决定》,过渡期限30个月,征收部门已分别于2013年8月、2014年8月、2015年10月发放过渡费。截止目前,因房屋征收范围内承租人内江民心医院提出违规诉求并拒绝搬迁,安置房建设暂未开工。为确保棚改居民顺利过渡,财政部门正调拨资金,预计5月初发放月超期过渡安置费(按规定标准的1.5倍发放)。鉴于绝大多数居民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且安置房规划方案已通过规委会审核,市政府正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承租人内江民心医院的搬迁问题,力争早日启动安置房建设。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江西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和过渡费问题向两位居民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刘先生和王先生表示理解。5月初发放了月的半年超期过渡安置费,市房管局正拟定承租人内江民心医院强制搬迁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五)达州的郝先生反映:1.人民公园人行道只有1米多宽,前面搭了个亭子路口堵了,路口还有泔水桶挡着,人行道脏乱差。2.11月27号反映城管罚款不扯票,举报过了之后,现在那一片就没人管了。3.每次有人来检查无证摊贩们就不摆摊,过几天又继续摆  1.基本情况:达州市治理办到现场,对投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一是郝先生反映的亭子、泔水桶,系人民公园入口处一家面馆借用其他人摊贩违规搭建的亭子设置。二是市民反映的罚款不扯票的问题,于日已向达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投诉过,城管执法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开展深入调查,日向投诉举报人进行调查取证时,投诉举报人称,他也是听别的摊贩说有城管队员罚款不扯票,没有相关证据佐证。三是反映人民公园及周边市容执法管理松懈、整治反弹突出等问题属实。  2.处理情况:针对郝先生反映的问题,按照达州市部门职能分工,达州市治理办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一是立即拆除人民公园入口处面馆设置的泔水桶,清理积陈污物,严防此处再设泔水桶,影响环境卫生。二是达州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民宗局,进一步向违章搭建者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引导其主动拆除违法搭建的亭子。三是加大城管执法人员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并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四是认真落实城管路段目标管理网格化责任制,加大人民公园及周边占道经营摊点教育处罚力度,着力构建人民公园及周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治理成果不回潮、不反弹。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达州市治理办召集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分管负责人,议定了整改方案。市城管执法局承诺了集中整治和常态治理人民公园及周边环境的工作打算及时限。并将整改方案电话告知了投诉人郝先生,郝先生对投诉处理及整改方案,均表示十分满意。  (六)成都的胡女士反映:在成都市草市街38号买了一套房子,是2012年年底买的,2013年交了房,当时开发商修房子的时候漏掉了螺纹钢在水管里,导致16楼以上的楼层的脏水都会流到16楼来,造成堵塞,影响正常生活。问题应该如何处理?(交房时没有办法检测,就直接签了字)  1.基本情况:经现场核查,胡女士反映的水管里存留了螺纹钢制钻子的情况属实。  2.处理情况:节目现场办公会确定此问题做为现场督办事宜立即办理。接到胡女士反映的4月19日当天下午,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即联系负责直接监督该工程的成都市质监站监督人员、房产开发商、土建施工单位、装饰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以及业主胡女士到现场查看。经检查发现,水管里存留了螺纹钢制钻子的情况属实,由土建施工时遗留还是装饰装修时遗留责任难以区分。经协商,土建总包单位主动承担了整改任务。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目前整改已基本完成,住户尚在观察,待确认管道没有漏水后,再恢复地面瓷砖。胡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七)广安岳池的杨先生反映:在苟角镇买了一套商品房,15年去装房,发现客厅楼板开裂了,开发商只拿水泥补了一下就不管了,所以想能得到更好的处理  1.基本情况:杨先生反映苟角镇一套商品房的主要问题是,其所购住房现浇楼板在沿墙四周有开裂现象。日,岳池县住建局已经先期接到杨先生的信访件,于4月8日安排技术人员前往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并于4月20日在岳池县质监站办公室接待了杨先生。施工单位表示已采取将钢筋插入墙体的方法,在开裂的楼板上重新现浇一层60mm厚钢筋混凝土。目前楼板未发现开裂现象。  2.处理情况:节目现场办公会确定重点督办此问题。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责成岳池县质监站处理此事。岳池县质监站已责令建设单位尽快联系原设计人员,验算核实施工单位采取的整改方案是否安全可行,并责成建设单位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再作处理。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目前,杨先生和建设单位已共同委托鉴定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杨先生对此处理表示了认同。  (八)成都的罗女士反映:02年买的九茹村“盛锦华庭”住房,买了之后没有产权证,实际房屋和图纸不符  1.基本情况:罗女士反映的盛锦华庭小区是成都市盛锦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成都市小天东街3号。2002年3月,罗女士等人与成都市盛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备案号为107150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购买312.6平方米住宅房产。房屋交付使用后,房产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年内为他们办理产权,并且一直不将未办理产权的真实原因告知。直到2013年底,他们自己找到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咨询,才得知真实原因是该处住宅房产开发商未按照测绘图、规划图修建,即他们所购房屋中的一间(合同套内面积42.465平方米,其中未计公摊面积)应该算作与一楼商业连为一体的一部分,而不应该作为住房出售。其主要原因2楼商业部分与1楼1号、夹层1号为一个基本单元,分割比较难,导致多年房屋产权还未办理。  2.处理情况:罗女士反映的问题,我厅在责成成都市房管局、规划局核实的基础上,分别于5月11日、16日组织成都市房管局、规划局、投诉人罗女士一起共同研究处理办法。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目前,已将其纳入遗留问题办理房屋住宅产权,由成都市房管局按5月16日的会议纪要精神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罗女士表示较为满意。  (九)内江的高先生反映:当地什么时候开展新农村建设居住点?  1.基本情况:高先生系内江市隆昌县双凤镇天湾村9组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十分关心家乡的发展,但相关信息不知晓,想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了解更多家乡的发展规划。  2.处理情况:我厅立即督促内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隆昌县有关部门对高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隆昌县双凤镇天湾村属于贫困村,根据新村建设进度安排,该村将于2018年以前,按照“建、改、保”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新村建设,目前该村尚无新建聚居点的计划。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隆昌县住建局与高先生进行了解释说明,高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十)广安岳池的吴先生反映:自己村子接官亭村去年申报传统村落保护,现在进展如何?2.贫困村美丽新村建设有无政策倾斜?3.今年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对基础设施有无规划?据了解,财政对于每个贫困村不低于62万,有无该政策?  1.基本情况:根据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第四批全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住建部门关于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岳池县于2015年5月启动全国第四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按照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三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岳池县于2015年6月完成文字介绍、图片采集、申报表格填写等相关工作,按程序向广安市、四川省相关部门推荐上报裕民镇接官亭村等3个村落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但是由于国家级传统村落申报要求高,岳池县裕民镇接官亭村并未纳入全国第四批传统村落保护。岳池县目前正积极争取将裕民镇接官亭村、齐福乡莲花屋基村申报为全省传统村落保护,相关审核工作省上正在进行过程中。  2.处理情况:据岳池县扶贫移民办公室同志介绍,贫困村有相应的政策倾斜。各级政府对贫困村脱贫都研究制定了相应政策措施,具体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制定了扶贫专项方案。  据岳池县委农工委同志介绍,幸福美丽新村有相应的政策倾斜,具体体现在建设基础设施、治理保护环境、完善公共服务三个方面。裕民镇接官亭村目前已初步纳入该县今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对象,目前具体实施方案正按程序送审,预计今年底将建成。  据岳池县扶贫移民办公室同志介绍,全县280个贫困村在实施扶贫项目时,对基础设施都有具体规划,确保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在精准脱贫过程中对贫困村、贫困群众的发展起到精准帮助作用。“财政对于每个贫困村不低于62万”无政策依据,但是岳池县在进行精准扶贫的工作过程中,在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社会事业、产业发展、医疗卫生方面都有相应的资金支持,2016年岳池县计划投入各类扶贫资金约5亿元。并根据各贫困村具体实际进行项目规划和资金分配,确保岳池县在扶贫攻坚工作进程中不落下一个贫困村和一户贫困户。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岳池县住建局已与吴先生联系,其对处理情况表示理解。  (十一)攀枝花东区五十树菜市场的许先生反映:住顶楼,房子前面一栋是个宾馆(一品轩宾馆),宾馆安装的30多个太阳能和1个大水泵全部围到所住的顶楼安装的,打了很多膨胀螺丝,破坏了防水层,导致下雨就漏水  1.基本情况:许先生住在攀枝花市东区五十四商业路1村某号(顶楼)。根据许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经现场勘察,其居住房屋存在漏水的问题。  2.处理情况: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和城管支队前往许先生住处进行处理。经调查,投诉人所居住房屋的管理方是攀枝花市众祥工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规划支队和城管支队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协调,要求其尽快处理房屋漏水问题。该公司在协调之后一周之内已将房屋漏水问题处理完毕。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和城管支队到许先生房屋处查看处理情况,经勘察房屋屋顶已经过补漏施工,防水问题已得到处理,并告知许先生因房屋漏水引发的其他问题可采取的其他法律途径。许先生认同此处理结果。  (十二)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魏先生反映:在小区商铺开的盲人按摩店,因为小区有一个老年协会,长期打麻将摆在商铺面前,影响了生意。找社区和城管多次,都没有解决好  1.基本情况:魏先生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怡丰新城小区开设了“魏师盲人按摩浴足”,“怡丰新城老年人协会”也在小区开麻将馆。期间,老年协会成立初期,多次向物管投诉盲人按摩店将白色的毛巾晾晒在公共走廊上,影响到老年人出行的安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盲人按摩店多次投诉老年协会老年人的休闲娱乐影响自己生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多次向老协协商无果;盲人按摩店按摩师傅经常到老协打麻将,严重影响其按摩生意。  2.处理情况:管理怡丰新城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分别请双方当事人于日下午2点到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协调,但盲人按摩店老板坚决不予配合,请其派委托人参加,也一再拒绝。老年协会就目前事件作出回复:一是该协会场地只是临时场地,会尽快向当地政府申请更换场地;二是按摩店师傅到老协娱乐,会劝其离开。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此次协调因魏师盲人按摩浴足老板魏先生不予配合,组织双方协调未果。我们将督促物业公司再次请双方当事人继续友好协商,创建和谐小区。  (十三)广元利州区宝轮镇的刘先生反映:女婿在福建打工,想在广元买房,想了解目前农民工购房的优惠政策?  1.基本情况:经联系刘先生仅想了解和咨询有关购房优惠政策。  2.处理情况:我厅已告知刘先生有关政策:日广元市人民政府以广府发〔2015〕13号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的通知。其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对农村居民在广元市城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实行财政补助,日至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日至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50元/平方米。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我厅已把这个政策告诉了刘先生,他表示很满意。  (十四)自贡荣县的谭先生反映:侄女2013年5月在自流井区买的商品房“泰风东方威尼斯”,2014年10月交房,合同约定1年后拿房产证,至今都没有拿到。了解的情况是开发商没有钱办理房产证,同意退房,但不退钱。  1.基本情况:谭先生反映的问题是他侄女购买的“泰丰•东方威尼斯”住房。“泰丰•东方威尼斯由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立项开发,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2014年全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购房人于2013年5月购买了该小区64栋2单元的一套房,开发企业在2014年10月交付给购房人。并约定在一年后取得房产证,但业主至今仍未拿到。  2.处理情况:经调查这一项目目业主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在企业经营中出现了资金困难,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维修基金、契税未能正常交纳故延迟了房屋产权证的办理。经自贡市住建局协调,泰丰集团承诺在2016年年底前将调集公司在云南房地产项目收益的资金600万元用于“泰丰•东方威尼斯”购房户产权证的办理。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电话联系谭先生告知了处理结果,他同意此方案。  (十五)广元昭化区虎跳镇的张先生反映:2013年因为修建亭子口电站房子被拆迁了,一直无房住,2013年申请廉租房,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1.基本情况:张先生系亭子口水电站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居民且夫妻双方身体残疾(盲人),想了解农民工申请公租房等问题。  2.处理情况:广元市昭化区住建局与张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和政策解答。张先生家房屋由于亭子口水电站建设被征收拆迁,拆迁补偿款已按照相关协议补偿足额发放到位。张先生户口为昭化区虎跳镇农村户口,目前在广元市城区务工,但未购买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1〕14号)第二章第一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的规定,目前张先生尚不满足公租房申请条件。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鉴于张先生家庭的特殊情况(被征收拆迁群众、残疾人士、两个子女均为在校学生),目前昭化区住建局已将张先生家庭详细情况报送昭化区民政局,协调昭化区民政局按规定让张先生一家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建议张先生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后,再向昭化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申请公租房。广元市住建局就公租房政策及申请条件向张先生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张先生表示理解。  (十六)简阳新星乡平江村的谢先生反映:危房改造D级,2014年年底修好,2015年5月验收,补助了1万元。想了解是否符合补助标准?  1.基本情况:谢先生系简阳市新星乡平江村三组人,五保户。原住房为泥草房,2013年申请了危房改造。经新星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上门鉴定,该房屋为D级危房,并按程序将其纳入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  2.处理情况:简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谢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谢先生于2014年底完成了改造,并于2015年2月入住。按照《简阳市2013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简住建〔号)文件精神,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7500元;结合简阳市实际情况,分为C级和D级危房进行改造,C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3000元,D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1万元。谢先生已于2015年领到补助款1万元。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简阳市住建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与谢先生(谢中福)进行了沟通衔接,告知其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补助标准,谢先生对此意见无异议,并表示满意。  (十七)广元昭化区文村乡荣华村余女士反映:1、儿子是农村户口,已经在城里买了房子,如果以后想在农村修房,政策是否允许?2、今年4月在广元买的房,农民工购房每平方补助100元,想了解补助100元和补助300元的区别?3、想了解进城买房后,户口的政策是什么?  1.基本情况:余女士,家住广元市昭化区文村乡荣华村5组,家庭人口4人,在城区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现在农村还有土坯房房,户籍为农村户口。  2.处理情况:问题一:根据现行政策,若余女士儿子在农村有合法的宅基地,没修过房子,符合村庄(聚居点)建设规划,可按照程序向当地镇(乡)人民政府申请,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修房。  问题二:日广元市人民政府以广府发〔2015〕13号关于印发《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的通知。其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居民在广元市城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实行财政补助,日至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日至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50元/平方米。不存在300元/平方米的补助问题。  问题三:农民进城购房后,户口落户不受限制,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广元市昭化区规建局在4月19日至22日间已与余女士沟通电话进行了解释答复,本人表示满意。  (十八)资阳的邓先生反映:2016年纳入当地危房改造项目,自己是残疾人也是低保户,申请到的危房改造资金是7500,不知道是不是符合政策规定?  1.基本情况:邓先生家住乐至县石佛镇9村5组,为一级视力残疾,家中房屋为60、70年代建造,穿斗结构。但邓先生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乐至县住建局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  2.处理情况:但邓先生说的已申请到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到改造资金7500的情况应该不属实,因为乐至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4月初才正式启动。  乐至县建设局、石佛镇政府已通过电话向邓先生宣讲了2016年的危改政策:乐至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已下达任务的实施范围为D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标准为2万元/户。如邓先生既属于建卡户,又属D级危房户,可通过本人申请、村社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程序纳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邓先生了解了2016年的危改政策,并对处理意见表示非常满意。  (十九)资阳的肖先生反映:2011年5月在城里优品上城二期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号交房,但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房子,开发商不露面,售楼部也关了。  1.基本情况:肖先生于日在优品上城网签备案一套房屋,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日。  2.处理情况:优品上城项目由四川双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公司)开发建设。肖先生购买的B9号楼主体已完工,因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整个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对于该项目出现的问题,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如何推进该项目的建设。资阳市住建局成立了优品上城项目推进组,全力协调督促开发企业复工。在政府协调下,拟通过项目打包、基金融资的方式引入资金推进项目后期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融资过程中。  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肖先生反映的问题,我厅已责成资阳市住建设局积极做好融资工作,争取早日复工,争取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二十)绵阳的卢先生反映:2014年在绵阳盐亭金涛时代广场全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是号交房,但至今没有交房。合同约定如果没有退房可以退款,想申请退款,但至今没有结果。  1.基本情况:卢先生反映的是其儿子购买了四川金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昆仑建材商贸城3幢1单元的一套住房,面积98.86平方米,买卖双方于日签订网签合同,约定出卖人在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2.处理情况:2015年初,该项目由于资金紧缺停工,盐亭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该项目工作组,就项目复工展开大量工作,2016年春节后该项目全面复工。该项目负责人已于2015年底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羁押。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依照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超过3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但因目前买卖双方无法就退房问题协商一致,因此我们建议卢先生持网签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已责成绵阳市住建设局督促开发商加快建设速度,争取早日把合格的商品房交给购房户。  (二十一)雅安的程先生反映:自己家门口堆了一堆的瓦,严重影响自己家生活。2015年住建厅上线时曾经反应过,也找过荥经县城市执法局,但至今那堆瓦还是没有被搬走。  1.基本情况:经荥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该县综合农贸市场内一处10平米左右的公共用地被他人占用,堆放砖瓦等杂物一事属实。当事人曾于2015年12月反映过该问题,同年荥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专人处理并告知当事人。事后,周围住户再次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2.处理情况: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荥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严道镇、县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对该区域开展清理工作,并对周围住户进行教育。4月22日下午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荥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处理情况电话告知了陈先生,陈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二十二)眉山的郭先生反映:自己是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人,号当地拆迁,但7年过去了也没有安置,至今自己住在租住的房子里,每个月领取过度安置费,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当地的属于集体土地安置还是国有土地安置?2、货币化安置房应不应该由相关部门对于房屋质量安全、绿化项目进行检验?3、安置房里的照明装置需要自己找人安装入户?  1.基本情况:我厅和郭先生取得联系后了解到郭先生反映的有关问题属国土资源部门职能,随后我厅函请国土资源厅协办此事。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核实,郭先生反映的被拆迁房屋系依法取得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宅基地房屋。  2.处理情况:视高镇拆迁安置工作具体由视高镇人民政府实施,补偿标准均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建设和单独项目用地征收(使用)补偿费计算标准的批复》(仁府函〔号)文件严格执行。郭先生反映的问题属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仁寿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于日下午与反映人郭先生电话联系,并向其解释说明了相关法规,郭先生表示满意。  (二十三)达州的杨先生反映:2012年在达州市富力南山楼盘卖得房子,但至今1500户居民都没有拿到房产证,孩子上学受到影响。  1.基本情况:杨先生2012年10月购买了“富丽楠山”小区四号楼一单元的一套房子。该项目建设手续齐备,于2008年4月动工修建,2014年全面竣工,达州市全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底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2016年2月向区房管局申请办理完小区6幢房屋的初始登记(房屋总证)。  2.处理情况:现开发企业本着先税后证的原则,正在收集业主相关资料,分批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正准备向税务机关申报300余户资料),待纳税清算后,由开发企业立即向达川区房管局申请办理小区业主的分户证。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已责成达州市住建设局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开发企业及时联系业主,抓紧完善相关资料,尽快完成分户证的办理。  (二十四)都江堰的江先生反映:号8点,都江堰玉堂镇青城桥村社区一组被强拆,拆迁过程中,村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希望引起住建厅的重视  1.基本情况:我厅和江先生取得联系后了解到郭先生反映的有关问题属国土资源部门职能,随后我厅函请国土资源厅协办此事。经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调查核实,都江堰玉堂镇青城桥社区1组集体土地属于玉堂镇滨江新区项目,该项目经批准征收。2015年4月,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玉堂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了征地拆迁工作,因江先生一户提出补偿人均10万元的要求未得到满足而拒绝拆迁。  2.处理情况:日,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与江先生电话进行了联系,核实本人身份后告之其反映的情况已进行调查核实。日,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再次与信访人江伦取得联系,再次告知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情况和答复意见。  3.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将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时与信访人所属的镇政府沟通,妥善处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同时做好信访人政策解释工作。  三、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诉求)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运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成果,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上下联动、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努力把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大学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理事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有效防止和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生。加强规划执法,大力抓好城乡规划督察和专项巡查,重点针对科学规划理念的落实,加大城市新区、棚户区改造、重点镇、生态绿地等方面的政府违规和法人违法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快推动一批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清除不合理的前置条件,加快网上审批进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启动实施拆违专项行动,有效治理违法建设。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投资效益。  四、对办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意见建议  建议在《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的过程中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宣传力度,《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接面对基层百姓,多为弱势群体,部分无法理解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范畴,这就更需要我们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应该看到,依法行政工作仍然面临艰巨任务。我们要直面正视不足,持续以恒、持续用力,坚持不懈地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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