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物流学历认证去哪里认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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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承雄:新版GSP认证来了,现代医药物流园建设迫在眉睫
  今年6月1日施行的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认证),明确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日前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否则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面对全市药品生产、药品流通企业难以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严峻形势,实施政策引导,创建园区发展平台,加快推进怀化现代医药物流园区建设步伐刻不容缓。
  尽快规划建设医药物流园区。根据新版GSP时间节点的要求,以及经开区目前医药物流企业的基础条件,按照完善现代医药物流业的功能要求,以完善的物流市场服务体系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怀化现代医药物流园区,至少满足园区里企业10年内产业发展需要。
  加大政策扶持,营造发展环境。一是在项目用地、立项、规划设计等方面,依据国家物流园区土地优惠政策和给予重点支持。二是将中成药(饮片)生产纳入农产品加工范畴,减免重点中药店由药品生产企业承担销售环节的税费。三是出台政策重点支持地方医药产品在本地医疗机构的推广和销售。四是实施重点扶持,发挥项目带动。
  加快企业整合,突出建设主体。建议政府实施政策引导,组建“怀化医药物流集团”,把医药物流建设作西部“药谷”重要落地内容,促进改造升级,打造我市真正的医药物流“航母”。
文章来源:怀化日报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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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从2007年开始,国内不少药企开始启动自己的物流建设之路。根据我国专业的现代医药物流建设咨询研究机构上海通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追踪,国内已经获得土地并将于2013年启动物流建设工程的商业药企已经接近280家,还有部分企业正在运作土地或者拿了土地正在犹豫是否兴建。
  在医药招商网看来,我国医药流通企业的规范化、规模化、物流科技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众多药企尤其是成长型药企考虑的不应是是否建设的问题,而是要加速完成现代物流建设,塑造企业独有的医药流通供应链。目前看,对于各家企业而言,我国医药物流建设难度的增加主要体现在土地获取成本的提高和医药物流标准的提高上。
  2012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按照立法程序,该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医药招商网认为,长期以来,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我国医药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有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综合用地等不同的性质,但大多数来自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如果新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正式执行,就意味着直接获取土地的成本会增加,优质土地的资源稀缺性进一步加剧,进而导致项目用地获取时间和经济成本大增。对于还未获得土地的医药企业,从事现代医药物流项目的难度将更大。
  另一方面,随着新版GSP和若干附则的公布,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的认证、第三方医药物流资格的获取将不再是模棱两可的问题。仓库面积的工程投入、软硬件的配置要求、人员资质的提高等,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成本。根据医药招商网的计算,修建一座满足年销售规模为30亿元、15000平方米的现代物流药品仓库,工程投入至少需要4500万人民币(不含土地获取成本)。更何况,现代医药物流中心所要求的自动立体仓库、自动分拣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DPS电子标签拣选系统、RF手持终端系统、自动温湿度仪等必须经过严谨的工艺常规设计和联调,企业人员必须经过脱胎换骨的培训,新物流中心才有可能顺利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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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
 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决定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等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具体为:
1)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
2)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研究立项审批的初审;
3)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
4)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的初审;
5)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的初审;
6)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的初审;
7)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的初审;
其中对于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的取消,尤为引人关注,但取消是否意味着全面开放,具体如何实施,可能还有待一些细则的出台。
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审批也取消了!4大问题逐一分析
问题一:取消行政审批是否意味着全面开放
1、药品第三方物流初衷是鼓励拥有完整质量体系的大型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向供应链各方开放其物流资源,提高医药物流效率。该尝试是以服 务提供方符合国家要求的质量规定为前提.物流行政审批取消并不意味着放弃质量要求,因此第三方物流仍然会纳入现有质量体系认证范畴中,而非无条件全面开 放。
2、药品第三方物流是以药品为标的。现有药品管理按照类别大致分为普通药品和受控药品(一类毒麻精/二类精/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等).其中对于受控产品的物流管理有着特殊的要求.。
以此为框架,现行签发的药品第三方物流证书都明确标明适用的药品范围.审批由最初的普通药品逐步扩展到疫苗/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 素,而管理难度极高的毒麻精类产品依然维持着原有自营体系,很少被纳入第三方物流范围之内.因此即便是行政审批被取消,产品分类管理依然会成为另一个限 制,不可能全面开放。
结论:耐心等待食药监局细则出台
问题二:行政审批取消,意味着哪些领域开放有什么影响
1、首先定义物流,在此认为是狭隘的物流仅指实物移动即仓储和运输。
2、药品第三方物流取消行政审批对于现行药品运输没有影响。
1)B2C: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购药消费提示,网上OTC药店送货人应当是药店自己的配送队伍。理由是药店员工送货上门,可以进行面 对面的药学服务。更重要的是,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储存运输都有专门要求,目前普通快递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条件还达不到药品配送质量要求,快递药品在途风险难 以管控,出现药品质量问题难以界定责任。
而对于处方药而言,只有药师亲自送货上门才能满足药师审方这个合规前提.无论是处方或者非处方药,第三方物流行政审批的取消并不会影响B2C现有规则和操作方式.(违规的除外)
2)B2B:食药监总局并未强行要求自有车辆和人员配送,只是要求第三方物流商的资质以及质量管控需符合流通企业质量体系要求.因此B2B的运输本就无需药品第三方物流证书。
3)药品第三方物流取消行政审批对于药品仓储影响甚微。
i.现行药品储存是以新版GSP为标准.对于不具备GSP资质但取得药品第三方物流资质的企业所有的硬件以及软件管理都应遵循GSP要求(除部分地区通过政府关系取得第三方物流证书的垄断企业)。
ii.行政审批的取消对于认证标志没有影响,只是少了一张证书,因此影响甚微。
问题三:行政审批取消是不是意味着药品物流行业失去了证照保护会受到外来者的强烈冲击
1、据以上分析药品第三方物流证书审批取消对于准入标准(无论是仓储还是运输)影响不大.外来者并未由此获益,其面临的困境并未得到改善。
2、现有药品流通企业与外来者相比优势明显:
i.就仓储而言:现有流通企业多年积累的经验使其具有专业优势。而就成本而言,现有流通企业也拥有优势,很难想象在毫无基础货量的前 提下,外来者能在满足相同质量管控条件下,提供更低成本的仓储服务。(当然利用互联网思维实施焦土政策的可能是个例外,问题愿意为这个只有2%毛利的行业 烧多少钱)
ii.就运输而言:外来者(如顺丰/EMS)拥有更低的运作成本是一个悖论.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与其他物品混运.因此无法借助其他行业产品物流量形成集货效应从而降低成本。更何况在操作特殊产品如冷链/毒性/易碎等产品的外来者缺乏专业性。
3、但从美国流通格局来看,三大流通企业只是聚焦在仓储而将运输外包给专业运输公司这是社会分工合作以及市场充分竞争的结果.集中打造核心竞争力外包非核心业务是主流趋势.
结论:短期内商业流通企业将继续保持在物流领域的优势,第三方物流开放不会对行业有多大冲击。当商业流通企业受到更大的压力,不再进行全产业链布局而是集中精力做擅长的事,第三方运输公司将会逐步进入,抢占运输市场的份额,但需时日逐步建立适合行业规范的体系。
问题四:预测未来药品第三方物流的新变化
1、虚拟商业以及行业整合:现行大多的第三方物流业务限于生产厂家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储存和配送.假设将允许商业外包物流服务. 会逐步产生没有仓储设施的虚拟商业公司.在吸纳厂家和商业资源后,第三方物流平台规模急剧膨胀,推动行业整合,但拥有特殊药品运作能力商业流通企业将独善 其身。
2、物流布局重整:行业整合形成流通巨头,其内部物流布局也会相应变化.,多仓运营方式将会向交叉理货方式进行转变.全国配送中心加 在各地转配送仓(非储存仓)将会成为标配,.同时流通更为有计划且速度加快.但由于利润降低,对于偏远地区依然会依赖当地小型商业作为中转。因此巨头与微 型商业并存,组成未来的流通网络。
3、运输方式及定价:由于货量逐步集中,更为安全以及成本低廉的定期干线班车将替代空运成为主要的运输方式.为了控制成本,物流计划性将大大增强.由于利润空间的挤压,物流成本将逐步成为流通商业主要成本并逐步纳入下游销售价格体系的考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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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药物流的含义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产业化的推动下,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新兴产业,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其发展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国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其重要性更是日益被人们所重视,不少人将其喻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这几年,政府、工商界、学术界出于各自的需要,都纷纷加入了“物流热”的浪潮中。
发展“中国现代医药物流系统”的思路不过是这股浪潮在当前医药行业内掀起的一朵浪花而已。应该说,现代医药物流是应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需要而深入进行医药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其建设目的是为实现“降费增效”,即通过对资源重新配置和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利用医药行业本身具有的品种、仓贮、质保、运输、人才、管理等条件,并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整合,对传统医药企业“购、销、调、存”自成一体的低效率业务流程进行改革与创新,发展现代医药物流,藉此达到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的最终目标。 因此,在当前环境下,如果能对我国医药行业的现代物流作一番系统、深入的研究,并进而提出“中国现代医药物流系统”的规划与建设方案,将具有深远意义。因为,这不但能增强国内医药企业的实力,以提高其在全球医药行业中的竞争力,也必将能促使药品流通成本的大幅度降低,最终造福万千百姓。应当说,这是政府乐于见到的双赢局面,也是其当前推行医药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医药物流不是简单的药品进、销、存或者是药品配送。所谓的医药物流就是指: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
二、国内外医药物流现状
(一)我国医药物流现状
1.需求旺盛,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我国人均消费药品为13.8美元,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人均300美元的水平,也明显低于世界人均61美元的水平。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对药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医药市场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医药物流市场作为医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潜力自然也相当可观。
2.投资过热、过散,缺乏核心竞争力
全国各地广泛掀起了兴建大型医药物流中心的热潮,这些医药物流企业在物流建设中均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呈现点多、规模大、投资大的状况。与美国相比,平均每个配送中心能够支撑的消费额,我国只是美国的11.75%;配送中心内每平方米能够支持的销售额,我国只是美国的40%;平均每个配送中心能够支持的品种规格,我国也只是美国的24%;而平均处理单行订单的运作成本,我国却是美国的2.78倍。虽然我国兴建了一批现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和装备也初具规模,但这些物流中心往往分属不同的企业,他们往往各自为政,没有有效的整合,导致资源闲置和浪费,同时有些物流中心管理水平低,导致经营粗放、效率低下,不能很好发挥先进设备带来的优势。我国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多而小,我国名列前l0位的药品批发企业的销售额之和占市场总额的20%左右,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集中度太低,导致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居高不下,这些都不利于医药物流企业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3.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
长期以来,我国医药物流主要是仓储、配送等传统职能,现代物流起步较晚。近年来,在市场需求的引导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一批有实力的国有或民营医药企业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如国药集团、广州医药集团、湖北九州通、重庆医药股份等行业龙头企业率先投资建设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各地区也出现了建设区域性医药物流中心的热潮,截至目前,全国有10个国债贴息的医药物流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各地自筹资金兴建的医药物流中心也在快速增加,甚至一个城市就集中了几个大的医药物流中心,如重庆有三大医药物流中心,成都有五大医药物流中心。这些物流中心动辄投资几千万,上亿的投资规模也不在少数,有数据显示,长春市医药物流中心总投资1.2亿元;桐君阁的西部医药有限公司一期投资1.5亿元;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总投资2.21亿元;湖南医药物流园总投资3.6亿元;成都五块石药品配送中心总投资7亿元;内蒙古国家西部开发项目,占地1500亩的“北方药都”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
4.羽翼未丰便与国际巨头同台竞技
过去,我国一直限制外资进入国内医药流通领域,医药流通企业普遍缺乏与外资企业竞争的能力和准备,在资本规模、经营方式、管理水平、营销经验等方面都无法与跨国大企业相比。从2003年起,跨国医药物流企业开始进入国内市场。2004年底,我国向外资全面放开医药分销业务,医药物流领域成为国际资本竞争的舞台。目前,已经有少数资本雄厚、营销策略先进、物流运作模式成熟的跨国医药物流企业进入国内市场。2003年,瑞士裕利集团的裕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新兴医药科技发展总公司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合资成立药品分销公司;2004年10月,全球排名第二的研发、生产型制药企业--葛兰素史克,获国家药监局批准,成为第一家在中国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外商独资企业;全球两大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家乐福日前与相关的审批部门以及国内的合作伙伴进行了多方接洽,为进行药品经营作准备。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跨国企业进入,本土医药物流企业面临的竞争形势将会更加严峻。
(二)国外医药物流发展状况
国外医药物流发展最为完善的当属美国,美国的药品流通企业推行现代化物流管理已经经历了50 年。在市场规模比中国大10 倍的美国,全国只有5 家一级药品批发商,其中三强AmerisourceBergen、Cardinal Health 和Mc Kesson 就占全美96%的市场份额。美国医药流通企业规模较大,更容易实现规模效益,有65%左右的处方药由批发企业配送,企业平均每天需处理25万份订单、1000万条信息,配送12.5万个分销机构,隔天配送的响应率高达95%,准确率达到99%,每个订单条目的配送成本仅有0.3 美分。美国的医药流通费用率为3%,销售利润率为2.4%。
企业规模大也更有利于先进信息技术的运用,为确保供应链各环节能及时高效沟通,美国连锁药店的网站数据库,零售企业信息系统,以及批发企业配送信息三者之间一般通过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 技术进行数据交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 又扩展了供应链管理功能和客户关系管理,实现了药品生产及流通模式的变革,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有机连结在一起,形成电子商务系统,并通过该电子供应链降低了10%~15%的成本。
三、医药物流认识误区
目前,普遍缺乏对医药物流的真正理解和切实执行,对医药物流仍然存在如下误区。
1.医药物流就是医药经营企业
这种观念认为,所谓的医药物流就是医药经营即医药流通企业,即我国目前医药流通领域的医药商业企业。认为医药商业企业处于供应链的下游,是医药营销渠道中占主导地位的成员,承担了药品分销流转的主要任务,因此他们就是物流的执行者。
2.中小规模企业没有必要也无法整合物流
据行业统计,目前全国药品批发企业1.65万家,零售企业近14万家,全国零售药店总数12万家、药品生产企业6300多家。这些企业中95%以上都是中小型医药企业,与此同时认为中小规模医药企业没有必要也无法开展物流整合是我国目前医药物流发展过程中的一大认识误区。虽然中小型医药企业在投入上无法与大型企业相比,无法成为供应链整合的领导者,但是作为现行医药供应体系中的一部分,任何一个供应链的优化项目都离不开这一环节。在中国医药供应链整合逐步受到重视的将来,任何一个供应链中的成员也希望有这样的战略合作伙伴参与到项目中来,以共同探索成功之道。事实上,中小型医药企业可以在两个层面上开展物流整合,以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一是在作业层面上,积极优化内部作业流程以提高效率和客户服务水平,并探索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合作模式以取得成本降低;二是在战略层面积极参与到大型企业领导的供应链整合中去,从上下游环节取得成本降低和服务提高。
3.医药物流就是药品配送
以偏概全地认为建几个仓库配备几十辆货运卡车就叫物流,医药物流工作就是药品的配送工作。其实,配送和运输只是医药物流的一个具体环节而已。除此之外医药物流还包括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等一系列环节,而且医药物流就是要配备进口的设备、先进的系统。因此一些医药企业不顾实际,能用低廉的人工完成的分拣,却偏偏要花巨大代价引进先进物流分拣设备。
4.设备和技术决定竞争能力
认为物流设备、技术越先进就越有利于强化企业竞争力,越能吸引客户和战略合作伙伴,在物流项目的建设上重技术先进性带来的宣传效应,而轻视了系统应用中的协调一致性,是当前国内医药物流投资的又一误区。这一认识的直接后果就是物流系统化、信息化、自动化不是为自己“量体裁衣”,与现有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不匹配。事实上,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高低不是取决于整个系统最强的部分,而是取决于最薄弱的环节。单一技术环节的高要求、高投入并不能显著改善整个物流系统的表现。从战略投资者、商业合作伙伴或者是下游的客户的角度来说,更注重的是整个物流系统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物流整体服务水平的高低,而不是物流设备、技术的先进程度。中国的医药物流要由传统的粗放型向现代化的信息型转变,存在着政策法规、业态流程、经营模式、观念、软件开发和人员这几大障碍,这几个主要的问题不解决,设备和技术再先进也无用武之地。
5.物流业就是储运业
许多大大小小的储运公司实际上进行着运输、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与物流有关的各种活动。所谓储运主要是指存储和运输。储运业在我国是一个十分古老和传统的行业。而物流相对于储运而言却是一个新的概念,在二战后才在各国兴起,物流业和储运业之间存在如下差别:
(1)储运和物流的内含有区别。储运基本上只指储存和运输这两个环节,虽然有时也涉及到物品的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及相关信息活动,但一般这些活动并不包含在储运的概念之中,而物流则包括物品的运输、保管、配送、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及相关信息活动,所以物流比储运所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
(2)在储运的概念中并不涉及存储运输与其他活动整体系统化和最优化的问题,而物流则十分强调相关活动的系统化,以期达到整个物流活动的整体最优化。
四、我国医药物流面临的主要问题
1.医药行业缺乏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
作为完整的医药供应链,产供销是一个整体,但是从医药现在的网建工作和对物流的投入建设可以看出,主要集中在中下游的药品销售阶段,而对供应链上游的药品生产和原材料采购等并没有实现物流管理,因此有必要对整个行业物流进行集成,使上下游通过物流成为完整的整体。同行业之间基本上没有物流合作,即使合作,也只是为了缓解短时期内的物流资源不足,而不是抱着持续改进,降本增效的目的。
2.医药物流有待建立行业标准
标准化是物流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医药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物流的许多标准有别于一般的物流行业,因此必须有医药行业自己的行业标准。从目前来看,整个医药行业的物流体系刚刚起步,谈不上行业标准化,而且由于物流未进行标准化所带来的货物流通和信息交换不畅、流通环节多、速度慢、费用增加,减低了物流系统的效率和效益,已经日益成为制约医药物流发展的一个因素。
如,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药品编码。统一编码可以建立起一套对药品质量全程跟踪和追究制度,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药品的品种较多,国家没有统一编码,这给生产企业、医院,尤其给大型连锁药店带来很多的麻烦。这种各家自成体系的编码,在信息流通中既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也不利于对药品的监管,从而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调整医药物流配送中心的许可证制度和经营对象范围,应与国际接轨,建立配送中心严格准入许可证制度,建立配送中心下属的配送分中心的许可证备案制度。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医药物流标准化的建设。急需解决的是:不健全的物流规范实施制度;没有统一规范的货物运输基本设备、商品信息标准化滞后、部门之间缺乏统一、集中的管理体制等。加大宣传标准化对医药物流的重要性,同时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制定统一的相关运作机制。
3.医药物流政策法制环境有待改进
我国的医药物流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订滞后,跟不上医药物流发展的步伐。GSP、GMP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设置应该与企业规模、活动类型、生产经营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相吻合,与企业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对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审核制度仍然不明确。目前国家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资质考核和评估这方面没有一个新的考核和评估体系,而原有的GSP认证只是适合医药经营企业的,对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GSP的很多内容都不再适用。一个新的考核、评估体系的制定迫在眉睫。
4.医药物流发展的信息系统不完善
医药行业作为一个平均日需求量巨大的行业来说,其医药物流的高效、准确、健康地运作离不开信息系统。目前我国医药企业信息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公共的物流信息平台和实时的过程控制系统,各区域之间的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物流经营者不能对供应商、零售药店、医院药房进行有效的信息化管理,以致配送率不高,经营效率低下。
5.缺乏运作经验丰富的大型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
目前尽管一些大型的物流企业看好医药物流市场,如中邮物流,邦达物流等少数可以提供综合的医药物流服务,但大部分医药物流服务都是由医药企业所属物流公司承担的,服务功能单一,服务水平偏低,运输和仓储等传统性业务还占相当大的比重。
6.专业管理人才缺乏
目前有业内专家估计,能够真正称得上医药高级物流人才的仅超过百人。当前全国急需高级医药物流人才2000人左右,这也就是说目前社会上医药物流人才的比例不足总需求量的1/20,并且随着医药物流的持续升温,这个差距还会悬殊。造成医药物流专业人才的缺乏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第一,由于很多的医药企业对物流的认识还只停留在浅层次的模糊概念上,以至于很多管理都认为医药物流不过是医药运输与仓储的简单相加。在这种观念指导下,使这些对物流认识本身就一知半解的高层管理者们错误地认为: 高薪聘请医药人才还不如多找些仓库保管员和货物运输员,因此许多所谓的物流人才实际上只是些操作工而已。这就导致人才供给被假性扩大,从而真正意义上的,对复合型物流人才、战略型人才的需求就不像原本那么强烈,这是不利于医药物流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第二,由于在整个物流人才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种种疏漏,从而导致物流人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流失,比如传统的医药物流薪酬激励作用不大,员工的培养计划根本没有或者有但是不成熟等等。第三,部门整合不彻底。物流部门作为一个协调生产与销售的服务部门,往往其成员所做出的战略决策是针对企业若干职能部门的,所以物流人员的积极性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组织间的协调合作。
五、我国医药物流模式的探析
总体来说,医药物流可以分为自营模式、外包物流模式、自营与外包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和自营与对外承接物流业务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1.自营模式
自营是指医药企业自己建立起网络化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自主完成物流相关流程。自营模式的优点是保证医药企业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对物流活动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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