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骗工伤保险骗保的后果

企业社保费用欠缴超过三个月,对员工工伤报销有影响吗?员工是欠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企业社保费用欠缴超过三个月,对员工工伤报销有影响吗?员工是欠费以后才在网上申报工伤的
员工自行离职,企业想办理减员 ,但员工在医院欠缴住院医疗费用,社保部门不让减员是否合理?
公司漏了买社保,但工资上又显示扣了社保费用,导致员工住院未能报销,可以走法律途径吗
我是刚生完宝宝三个月的妈妈,因为生育保险问题,社保将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打到公司账户上了,我想自己带孩子,可是公司那边说需要上班三个月以后才打给我,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员工一个月内请病/事假满20天,当月社保公司想让个人全额承担,是否合法?是否会引发劳动纠纷?
你好,我是在一家工厂工作的一名员工,在工作时间里面受了工伤,现在厂里也不给报销其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2OO年在职时发生工伤。当时采用保守治疗2OO4年伤情加重住院行植换术。植换后到目前lO年有余,近来植换部位无发行走,急须在次植换。(现以退休)请问一下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谢谢!!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早在2OO年时发生工伤签定结果为伤残六级,由于当时采取保守治疗,后在2OO4年伤情进一步加重。(宽关节骨头烂掉)住院治疗行宽关节植焕术。而该手术才料有效期为l2—l5到目前以lO有余,近++期来走路非常困难一天不如一天,急须治疗。医疗费用应由谁承担。恳请指导一下。
我工伤中有4万多元社保报销不了,这部分费用是由单位还是本人承担。
我妹生病住院了!她上班的餐饮连锁店工作了一年,老板却没有给她买社保。住院在深圳南山人民医院,一共花费了近5万元住院医疗费用!要是按照当前社保报销我妹只承担10%的医药费用就好了!当我们找到老板理赔时,老板只以人道主义召集他的员工捐款1.2万元给到我们,但我们想让老板理赔医药费的90%,也就是社保能报销的部分,请问我们应该找那些相关相关部门来督促老板理赔90%医药费?
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治疗是2013年1月份。
现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浙高法民一〔2014〕7号中规定的:十六、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邯郸英才网
地区分站 ?
一站注册,多站发布
邯郸人才网专注于邯郸市招聘会
当前位置:&>&&>&
公司不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律后果--承担巨额赔偿
二级工伤是非常严重的伤残,劳动者基本生活已无法自理,而工伤赔偿数额也是巨额的。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赔偿都由单位承担。近日,上海专业工伤律师成功为工伤二级的劳动者获赔200余万元。
[案件回放]
84年出生的孙某是一家规模不大的通信公司员工,月平均工资4000元,该公司从未为孙某缴纳社会保险。2009年7月,孙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导致胸椎严重损伤,胸部以下部分失去知觉。住院花费医药费30多万,后被认定为工伤,伤残二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011年8月,孙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万元;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100万元;生活护理费657850元(按月支付);辅助器具及维修费20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74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96000元;康复性治疗费用300000元及补缴社保。
[仲裁结果]
该公司收到仲裁应诉通知书后称:为孙某治疗已经花费医疗费40多万,公司本身规模就很小,不能接受如此高额的赔偿费用。因未调解成功,后仲裁委依法裁决支持了各项赔偿请求,共获赔约248万元。
[周红山律师提示]
本案中,如果该企业当初为孙某办理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费用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增强抗风险能力的必要手段,能防范单位因发生严重工伤事故而陷入困顿局面。一、案情简介申请人杨某(死者赵某之妻,法定代理人)诉称:申请人丈夫赵某(图们市某企业社员)是在日下班时间在单位更衣室换工作服时突发脑出血后送往图们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日17:50分左右在医院逝世,年终49岁。因为该企业没有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申请人至今也没有得到应得的工伤补助款。申请人丈夫去世已经一年多了,他们的孩子现在还在韩国大学读研究生,还有两年才能毕业,现在孩子没有了爸爸的资助只能靠申请人自己,这些恶果都是因为该企业没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所造成的。更为气愤的是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企业还歪曲事实,寻找各种理由拒绝赔偿,于是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赵某死亡为工亡,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因工亡而产生的各项补助金。具体仲裁请求如下: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赔偿赵某(申请人之夫)的丧葬补偿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被申请人答辩称:“首先,我社对申请人先夫赵某病逝一事深感惋惜,真诚的表示沉痛的哀悼,并请赵某的家属们保重身体、节哀顺便。其次,日赵某突发疾病时,我社在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医院救治,虽经医生全力抢救,但无力回天,没能将赵某从死亡线上“抢”回来。赵某同志的病逝,对家属而言是天大的噩耗,对企业来说也同样是一件天上掉下来的、很走霉运的事情,更是我们决不希望发生的事情。我企业是由10个农民出资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亏损运行,且负载累累。目前,无法承担申请人的赔偿数额,请求贵委酌情裁决”。二、查明事实申请人的爱人(赵某)生前系被申请人合作社员工。日,赵某协助加固大棚吊线、校正等工作,下午4时30分工作结束,在单位锅炉房洗漱后在更衣室进行更衣时突发疾病,经人医院挽救无效死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于日认定赵某为工亡。马上,申请人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当仲裁员了解此事之后发现,该企业是由10个农民出资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仅仅才30万元,对于这样的一个经济后盾不强的企业,如果对其裁决必将会导致企业破产继而一大批工人面临失业,最后仲裁员本着调解为主的原则对申请人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多次协商,双方同意调解。具体内容是: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20万元后,申请人不再提起诉讼。仲裁员正当准备为双方办理手续时,被申请人突然反悔,以企业经营不景气为由声称不能马上对其进行赔偿。但对于申请人来说,这个提议是她坚决不能接受的,双方僵持不下,被申请人恶意拖延时间对申请人的爱人(赵某)工亡提出异议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赵某工亡的认定,后被申请人上诉到当地人民法院及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日,申请人杨某与该企业因工亡赔偿问题发生的争议再次诉至本委。本委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依法审理了此案。三、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职工工亡时间为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图们市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为:2,288.75元。(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的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00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四、处理结果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调解的情况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288.75元×6个月=13,732.50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1,810.00元×20倍=436,200.00元。上述款项共449,932.50元。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如对本裁决不服,双方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图们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满不诉讼,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本案给我们的思考本案企业到最后之所以没有能力支付申请人的工亡赔偿款,主要是由于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从而导致最后的风险都落到了企业一方的头上。企业的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伤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损害了自身的利益。试想,如果企业合法用工,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也能为企业承担一定风险,降低了企业的损失也能在第一时间给申请人的家属一个说法。&&&&&&&&&&&&&&&&&&&&&什么是骗保,骗保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又有哪些?
什么是骗保,骗保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又有哪些?
正在读取...&|&法邦网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栏目关注:
导读:保险是一种集社会互助性和科学技术性为一体的经济损失补偿和人身伤害给付制度,是现代社会的稳定器和减震器。这种制度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自发创造的,是依靠众人力量对付各种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损失的有效方式,然而,有一部分人心怀鬼胎,想利用非法的手段骗取保险金,这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也有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那么什么是骗保,骗保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又有哪些?本文将为您详细阐述。
一、什么是骗保国家保险法的规定:(第一种情况限定保险公司的骗保行为,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第二种情况限定被保险人的骗保行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依此获得保险公司赔款的。也是骗保。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都属于骗保。二、骗保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骗保”、“骗保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有哪些”问题的阐述。保险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并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在此经济背景下,保险才得以积累起全社会范围的基金规模,才得以具备足够抵御不可抗力可保风险的偿付力,为人们提供丰富多样的保障。而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险种的增多以及保险金额的迅速提高,骗保的新闻也是层出不穷,那么到底应该如何消除骗保“恶疾”,这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律师,请求他们帮助解决。
延伸阅读:
一、骗保具体是指什么国家保险法的规定:(第一种情况限定保险公司的骗保行为,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种情况限定被保险人的骗保行为)故意制造保险事......
一、骗保具体是指什么国家保险法的规定:(第一种情况限定保险公司的骗保行为,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种情况限定被保险人的骗保行为)故意制造保险事......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保险业发展到今天,投保人对保险“霸王条款”的质疑从未间断,从“重疾险保死不保生”到“拿险金要证明活不过半年”,让我们了解了“霸王条款”。面对霸王条款,除了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问清问题,把握好保险犹豫期外,生活中遭遇保险霸王条款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栏目
关于什么是骗保,骗保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又有哪些? 的推荐内容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咨询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电话咨询热线。专业知名保险理赔律师为您解决保险理赔纠纷,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保险理赔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纠纷诉讼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人身保险理赔诉讼时效为5年,财产保险为2年,但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要注意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咨询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案例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资讯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法规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合同
保险纠纷诉讼相关专题
保险纠纷诉讼热门专题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保险诉讼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保险合同纠纷管辖,保险纠纷怎么办,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流程等保险纠纷诉讼专业内容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当前位置: &
公司伪造证明骗工伤保险被罚百万老总获刑
扫描到手机
10:12:11 & & &
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淑玲)的一名员工在工作中触电身亡,因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老板周某遂指使属下伪造身故员工的相关手续,补办了社会保险,借此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40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该公司不仅退赔诈骗款,还被罚款100万余元。周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3年徒刑,缓刑5年。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精彩高清图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