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道业主举报杂物乱堆乱放放 投诉物业也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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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清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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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居民小区发现,楼道内堆放杂物的情况不在少数,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废纸盒、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的现象较多,不仅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楼道堆放杂物现象普遍
在鱼池街某小区,记者发现大多数楼层的通道内都堆放着杂物,有破旧的桌子、纸箱和纸篓等。有的住户将鞋架子、大葱、酒瓶子等放在家门口两侧。一位居民说:“收拾房子时,把不常用的柜子、椅子放到楼道的旮旯里。小区没有地下室,家里也不宽敞,闲置的物品又舍不得仍,只能放楼道了。”
戴女士家住敦化南路迎春苑小区,她对楼道内堆放杂物的现象很无奈。“楼道内堆着杂物却找不到人清理,为寻找杂物的主人,我楼上楼下挨家敲门,却无人承认,我也不敢随意清理。”
采访发现,多数居民对楼道内堆放杂物的做法十分反感,却碍于邻里情面,不愿出面制止。也有人存在“你占我也占”的想法,把自家杂物往楼道里堆。
据报道,前不久,劲松北路一处居民楼的10层楼道内,堆放的杂物突然起火,消防官兵调用高喷射车才将火扑灭。桃园二巷西社区的范主任表示,社区曾对辖区居民楼进行火患排查,还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居民尽快清理楼道内的杂物,以免引发火情,但并没有引起居民的重视。
■公共空间需要共同维护
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了解到,楼道是公共空间,属于全体居民共有,个人无权擅自堆放杂物。“有不少居民习惯把纸箱、报纸、泡沫、塑料瓶等物品堆放在楼梯间、楼道口、地下室等位置,这些物品一旦被引燃,会威胁到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楼道作为发生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需要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有关法律规定,擅自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部门可以对占用者处以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拒不改正,并因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楼道里堆放的杂物是个难题。”大东关街新源里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说,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半年内贴出两次通知,要求业主自觉清理堆放在楼道里的杂物,但是效果都不理想。“有些业主当面答应,回头还是照样。”这位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因为这些杂物属于业主私人所有,他们没有权利强制清理。下一步,小区将开展一次清理楼道杂物,消除安全隐患的活动,和居民一起动手,解决这个问题。
据某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介绍,根据我国《物权法》有关规定,公共楼道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不是某一户业主可以独占享用的资源。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很难。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靠宣传引导,提升居民的自律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赵律师说,如果大家都自觉一点,共同搞好楼道的环境卫生,把该处理掉的杂物及时的处理掉,这样楼道才会安全通畅,大家才能有一个良好和谐的居住环境。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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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邻居在公共空间乱堆杂物 被你遇到你会怎么做?
人气:158656 回复:40
  你遇到过在楼道里堆积杂物的奇葩邻居吗,你怎么办?(共4个选项)44票 (29.3%) 遇到过。先当面沟通,不行就找居委会或报警,绝不容忍。9票 (6%) 遇到过。远亲不如近邻,当面劝劝,不听就算了。86票 (57.3%) 遇到过。我忍我忍我忍忍忍。11票 (7.33%) 没遇到过。我住的是高尚社区。总投票数:150调查说明: & & 我有个同事,在青岛市北的某小区,有一套通过棚改回迁获得的高层住宅,一梯两户的那种,想通过出租补贴家用。今年春节前后遇到了麻烦,另外那户邻居捣腾垃圾出售换钱,除在作为消防通道的楼梯上堆满垃圾,电梯间的过半面积也被摆上垃圾。同事的套房因而没人愿租,两家也起了纠纷,最后发展到门上抹屎和双方动手。  同事为这事,前前后后找过物业公司,找过派出所,也向有关的综合治理办公室投诉,对方都说不归自己管,爱莫能助。直到动手打架,闹出轻微伤,派出所才出面调解。但派出所也只是要求双方今后不得动手,楼道堆垃圾民警还是管不着。动手打架的病根没人解决,邻里又结了仇,同事认草鸡,决定低价卖掉房子。  5月29日媒体纷纷报道《北京开首张个人消防罚单/市民楼道堆杂物被罚款》消息,说的是北京龙潭街道幸福北里小区17号楼一户居民,长期乱堆杂物堵塞疏散通道,派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要求限期整改,之后复查发现这户居民仍不整改,民警以公安机关名义,制作“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住户实施行政警告和50元罚款。  北京的派出所为什么和青岛的派出所不一样,能管楼道堆杂物?原来是北京把消防执法权限,调整到了基层派出所。  在楼道里堆杂物,确实妨碍遭遇火灾时住户们紧急疏散,民警给违法住户开出“消防罚单”没有问题。但是,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妨碍消防疏散只是个表象,最根本的还是,堆放杂物的住户,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法定权利。  很多家庭都有《不动产权证书》(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上面标注的房屋面积,永远大于我们实际使用的面积,因为我们还花钱购买了“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就是业主共有的面积,电梯间、楼梯走道都是算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和确认,建筑物内的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是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什么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般认为有这样几层意思:1,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并非业主按份共有,比如说,1楼的电梯间并非属1楼全体住户所有,同样,3楼的楼梯通道也并非属3楼全体住户所有;2,共有部门不可被业主瓜分,比如说,不可你拥有5凳楼梯,我拥有另外5凳楼梯;3,单个业主对共有部分没有处置权,草坪上种菜、楼道里放杂物,就是侵犯全体业主权利;4,共同居住的业主需要有容忍与自由的理念。  中国传统文化里缺少容忍与自由的理念,我们在自己遭遇侵权时常常忍气吞声,这是遇强示弱的忍,而不是基于自由意志的宽容。同时,我们也往往不懂尊重他人的权利,虽使用“还分什么你我”的幌子,但总是琢磨着占别人便宜,是倚强欺弱。  根本的,我们还是缺少权利意识,既不关注自己拥有哪些权利,也不在意他人拥有哪些权利,当然也就不关心权利的边界在什么地方。所以,占用楼道、排队加塞、车辆不让行人、乱扔垃圾等等这些“中国式”问题,习惯地被归为用道德要求来调节的“不文明”行为。如果借鉴新加坡的管理思路,把它们归为用法律来调节、由司法部门来强制的侵权行为,这些顽症可能会被更快、更彻底地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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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个干什么的组织
给他扔了砸了真不要脸
朋友们,不要脸的人太多了有些人租房子租金1年才2万,人家房东要卖房子,租客问房东要装修费20万,实际装修连2万都不到,真是不要脸的人呀,这个世界上不要脸的人真多呀租金1年2万,要房东赔给他20万换成别人早就揍一顿让租客滚租房子的人为啥这么多不要脸的畜生
打 12345市长热线
在国外,好像有个行当叫做:律师,这些事都不是事,律师全权处理了。只有在这里才有什么上访呀,12345呀,还有什么物业鸟东西这一类扯淡的事。违法必究,路还长着呢
谁让你不幸摊上这么个邻居呢?按倒霉处理吧。要不你另买套房子搬走。要么你再买套房子请他搬走,面积小了,地角不好他还不一定愿意。
碰上这种人 只能自认倒霉了
以下是引用a的帖子:朋友们,不要脸的人太多了有些人租房子租金1年才2万,人家房东要卖房子,租客问房东要装修费20万,实际装修连2万都不到,真是不要脸的人呀,这个世界上不要脸的人真多呀租金1年2万,要房东赔给他20万换成别人早就揍一顿让租客滚租房子的人为啥这么多不要脸的畜生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握着公权,占着位子,却无所作为。现实中, 这种“为官不为” 的干部,不仅引起广大群众的不满,也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这个问题极为重要,现在看来也十分紧迫。”瑞纳紫域小区银川西路36号(动漫对面)楼外的违建平台在2012年违建业主刘翔(邻居)为将车位改建门头房(开饭店)在楼外搭建钢筋水泥平台市南城管执法局在小区居民投诉后予以法拆除!而到2013年疯狂的业主张明(邻居)又搭建起钢木结构平台,嚣张狂妄业主张明的行为在挑战楼上居民的守法底线!市南城管执法局用两年多时间逐步拆除.但是,现在仍预留一小部分平台,并认定门头房必经之路,即‘合法’不予以拆除.而所谓“门头房”酒吧常常营业至凌晨,楼上即为居民楼!此业主张明豢养的公犬在半夜11.30分,装卸桶装啤酒。更为甚者在凌晨1.30分,点名漫骂楼上居民。一个小小的蝇贪给违建充当保护伞,就这样嚣张?青岛有点容纳不下了,竟狂到这种地步!在此慰问尼玛!如果市南城管执法局的领导住宅楼下,即没有营业执照也无楼上居民同意的签字和居民委员会的盖章同意酒吧,可以告诉我们:你们的感受吗?请市南城管执法局尽快向关心和关注楼上居民和广大网友出示其车位可改建门头房和允许破窗开门的相关规划文书和合法证明,以此证明市南城管在‘三严三实’和从严治党,特别是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市南城管执法局用实际行动,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瑞纳紫域小区楼外违章平台,市南城管执法局拒不作为,不但不作为,更以一种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把不作为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新水平。市南城管执法局肆意妄为,贪赃枉法,知法犯法将违章平台定性为‘合法’平台。并将车位定为‘门头房’以全方位的工作理念,誓将违建平台保护到底。缴纳罚款可以将违法变为合法-----青岛市南城管行政执法局。青岛市南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挑战中国法律,侮辱全人类的智商!.cn/thread.php?tid=1751158/showAnnounce_2__0.htm刘翔,张明,张乃文(青岛第五十七中,人民音乐教师)你们家,在居民楼下将车位改建成饭店,并搭建违章平台,楼上居民受到严重影响,并反映给政府有关部门,这就造成你这条疯狗在网上肆无忌惮造谣,说谎。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恼羞成怒,失去理智,最后懊恼不已!想想自己做的损人利己的龌龊,坑脏行为,终有一天会见光的。耐心等待!正是习大大在位,才大张旗鼓依法治国,整治吏治。正违你所愿,违章平台和酒吧终究要取缔。而像你这种利用蚊蝇的贪婪行贿,也终究行不通!蚊蝇终究有一天会被拍死的!!!正义终究战胜邪恶,邪恶在台上只能是暂时的,不可持久的!社会不会因你这种人渣垃圾而阻挡社会的进步!!!
回复:奇葩邻居在公共空间乱堆杂物 被你遇到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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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文明的来,对方能接受最好,不能接受那也就罢了,毕竟对方也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改呢?
连说都不用说,随他去吧,以后当他是陌生人就可以了,素质差的人不值得交往,千万不要和他打架,没有这个必要,就算让他把楼道全占了又能怎么样?知道他是一个卑鄙小人就可以了
老只拿zhu威武,不服,五千年历史传统啊,哈哈,不服来战
说到楼道存放东西,碰到过一老寡妇邻居,住顶楼,堆放的旧大橱柜和好多杂物,可能有人看不惯,有点故意纵火?哈哈哈,看顶楼那家住户,跟个疯狗似的,到处找人求救,那时住宅电话安装很少,听老父说求到家里,帮其打了119,看那老寡妇狼狈相,楼道到处是积水,现在想起来还真挺搞笑呢。 看看吧也有损人不利己吧。
当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的问题还是比较普遍的,尤其是在一些比较老旧的小区内。分析原因,我认为还不能简单的说是个人素质问题。我们应当看到,我们的城市化的历史还很短暂。即使是在青岛,大部分人告别农村式的平房住上楼房的日子,最多也就是三四十年的历史。所以说,虽然目前大部分青岛市民从身份上已经城市化了,但生活习惯上仍保留农村化生活的影子。比如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就是农村人在院子内放杂物的生活习惯的延续。要改掉这种陋习,靠说教、靠执法,效果都不理想。更重要的还是时间的积累。就像西方的城市化也是经过数百年逐渐演变而来一样。我们的城市化,从外观上只要二三十年就可以实现,但要使人民成为真正的市民,没有一百年还是不大行的。
我以前的邻居也是个垃圾大王,什么都往回捡,捡回来就堆在过道里,说过他两次依然我行我素,我就每次上班的时候跟他仍一件,上门来问我我就跟他明说,你不扔我给你扔,以后的事就简单了,在我搬走前的那几年楼道一直很干净!
  如果劝阻不管用,那只能帮他找收破烂的,及时把这些破烂变成他想要的钱。。。  暴力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而盲目积攒自己怨气的结果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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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晚上7点多钟,市民王女士报警称,在南京浦口浦六路丽都嘉园8楼楼道里,失火烧了起来,不久后警察和消防先后赶到了现场,楼道里有很大的浓烟味,阳台通道地面上有好多水,还有被拉出来的消防水管,明火已被扑灭,楼道里好多杂物已被烧焦,墙面上也被烧糊了一大片。   堆杂物的杨女士正在清理现场,据王女士和他的儿子介绍,他们也住在这栋单元楼里面,发现火情后赶紧报了警,并喊来了邻居们,大家赶快把消防箱里面的水管拉了出来进行救火,所幸灭火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据物业保安朱师傅介绍,他们也和该女士讲过道理,这里是安全通道不能乱堆杂物,但怎么劝也不起作用,最后还是出事,这让他们很生气。   据悉,起火原因可能是天气干燥,市民乱扔烟头所致,具体原因警方已介入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警方也提醒市民,安全通道不能占用和乱堆杂物,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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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楼道内乱堆乱放 物业清理后被诉索赔来源: 中工网分享到:
  业主将家具等物品堆放在楼道里,几天没有清理。物业公司在对楼道进行清扫时,认为是废品就进行了清理。业主要求物业赔偿,遭到物业拒绝。这样一起因物业清理楼道杂物引起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案近日在济南审结。
  家住济南某小区的李先生称,自己在楼道放置了一些家具,谁知几天后却发现东西丢了。自己报了警,经派出所调查,才知道是物业公司把东西拿走了。自己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物业公司就是不同意。现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而物业公司称,清理楼道的杂物是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的管理职责。物业公司已经于一个多星期前贴出通知,要求业主将楼道内的废品自行清理干净,逾期将由物业进行处理。物业公司在清理的时候只看到一些废旧物品,没有看到完好的家具。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清理楼道杂物的行为虽系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业主的私人物品进行处理,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对于业主的损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业主在物业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自行清理楼道杂物的情况下,仍占用楼道、放置物品,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对于自己的损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李先生经济损失1000元。(记者 金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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