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贷款获得批准批准成立的贷款公司合法吗?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设立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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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设立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发文日期: &&&来源: 融资担保处&&编辑: 吴奇锋&&&&责任编辑: 管理员&&&&&&浏览次数: & 豫政金〔2016〕51号固始县政府金融办:&&& 《固始县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成立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请示》(固政金〔2015〕37号)收悉。依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5〕148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暂行)》(豫政金〔2015〕247号)等规定,经专家评审、媒体公示、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亿元。公司住所:固始县中原路南36号。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政府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区域:固始县行政区域内。&&& 二、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固始中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持股40%(4400万元)、河南友利粮业有限公司持股10%(1100万元)、河南九华山茶叶有限公司持股5%(550万元)、雷勤持股10%(1100万元)、张兴春持股10%(1100万元)、孙玉芬持股10%(1100万元)、董奎元持股5%(550万元)、焦春山持股5%(550万元)、陈昌利持股5%(550万元)。&&&& 三、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陈福林、陈昌利、孙玉芬,陈福林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监事会成员:董奎元、焦春山、张兴春,董奎元任监事会主席;董永根任总经理;杜传典任风控负责人;张传英任财务负责人;马建新任法律顾问。&&& 四、同意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章程。&&& 五、你办要督促固始县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开业。六、你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运作,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中小微企业、“三农”提供信贷服务。&&&&&&&&&&&&&&&&&&&&&&&&&&&&&&&&&&&&&&&&& &&& 2016年2月5日&&&&&&& 抄送:省工商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 2016年2月5日印发&
|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小额贷款公司放款前签的合同上要求履行合同费交钱可信么?_百度知道
小额贷款公司放款前签的合同上要求履行合同费交钱可信么?
  一般正规的公司是不会提前收取任何费用的,各种费用收取都是在放款是一并收取的,要小心不要被骗了。    并且你的还是小型的贷款公司,在网上申请的大多不可信,建议不要相信,找大型正规贷款公司比较正确。  辨别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性办法:看是否是当地银监局批准成立,看其注册资本有无达到一定的标准,看其贷款利率是否超过了基准利率的4倍,有无成功贷款的案例。  1、前期不收费;2、有正规营业执照;3、利息是否超过银行4倍(不包括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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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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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如何识别小额贷款公司“正规军”_鼎和贷款-爱微帮
&& &&& 如何识别小额贷款公司“正规军”
小额贷款公司“正规军”“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特点是‘只贷不存’,吸收公众存款或高利贷都属于不法行为。如果有贷款公司声称可以办理高息存款业务,那百姓们就要提高警惕了,这一定不是通过监管部门审批的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可能是民间的非法集资或高利贷组织。”采访中,省金融办相关工作人员如是说。生活中,很多人对小额贷款公司了解得都不多。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不知道怎么区分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和快速贷款。但这一平时大家都不注意的误区往往会带来很多麻烦甚至经济损失。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小额贷款公司与快速贷款有五大区别,有贷款需求的商户或小企业主一定要仔细辨别。区别之一:名称。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一般由“地域+名字+‘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组成,只有经省金融办审核开业的才可以合法使用“小额贷款”字样。如保定白沟新城鼎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以观察其悬挂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的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以便区分。区别之二:外部形象。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牌匾中如使用简称则会有“小额”两个字,如“鼎和小额贷款”;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门口显著位置会有省金融办监制的“统一标识”铜牌,其右上角有该小额贷款公司专用的全省统一编号,可以向省金融办或当地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核实。区别之三:成立手续。小额贷款公司除营业执照等一般企业均需办理的手续外,还有省金融办下发的“开业批复”,文件名称通常为“关于XX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的批复”。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出示开业批复以便区分。区别之四: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化利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也就是月息最高二分左右,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可能会收取管理费或咨询费,但总体不会超过三分。如果有高于上述利率的,可以向省金融办、当地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和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举报。区别之五: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使用股东自有资金发放贷款,不会跟客户说“我们提供中介服务,帮助客户从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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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白沟新城鼎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经河北省、保定市、白沟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成立.业务范围:向个体户、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我们的特点:方便快捷、期限灵活、经营多样、支用方便. 垂询热线:287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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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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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2亿元。(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贷款发放原则,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同时,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0.9倍。
【股权设置】符合条件可以增资扩股
为了激励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连续2年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可以增资扩股,并明确“增资扩股方案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以防小额贷款公司因盲目扩张资本而形成经营风险。
同时,为了保持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相对稳定,防止非企业股东(或外部投资者)通过公司股权转让,直接或间接地控股小额贷款公司,规定也说明“股东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或外部投资者购入股份,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如何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及申请条件?
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工作方案并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其次,的区(县)政府,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最后,经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向所在区(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
业执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
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
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000万元。主发起人原则上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44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
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篇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名称核准书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
式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指小额贷款公司所在的县(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在设区的市辖区的,其行政区划应当由设区的市行政区划名称与市辖区名称连用。行业是指“小额贷款”。组织形式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第十条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不高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主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5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为1亿元)。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公设施;
(七)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中选择,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
(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 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资金实力;
(五)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可依法转让。
第十四条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报省辖市政府审查,经省辖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扩权县(市)可直接上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同时报所在省辖市政府备案。
申请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市、区)政府报送以下材料: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出资人承诺书。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资金入股;
(四)出资人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公司章程;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八)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九)股东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应提供最近3年的经有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十)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二)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十三)公安、人民银行分别对股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信用记录证明;
(十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十五)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十五条 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
(一)县(市、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
(二)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的书;
(三)本意见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 省中小企业局对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意见。对不同意核准的申请材料,应当处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驳意见。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省中小企业局核准之日起90日内,凭核准意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暂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缴纳各类税费。
第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二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开业前30日内向省中小企业局、当地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第十条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二)有限责任公司应由不高于50个股东出资设立,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第一大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有一个出资最多的主发起人,且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篇三: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条件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2.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为2亿元;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6.其他审慎性条件
以上就是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满足以上条件,而且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级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成立。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应坚持为“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因此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以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中的注意事项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中,对于主发起人及关联方有特殊要求。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累计净资产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只有满足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的主发起人才能出资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申请小额贷款公司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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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筹建成立XX市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二.关于筹建成立XX市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 发起人和股东组成:
2. 市场调查:
3. 经营运作:(1).经营理念:(2).贷款利率:(3).人才招聘:(4).经营预测:
4. 构建合理、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5. 形成可预期、可持续的经营策略
6. 构建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
7. 形成差异化的竞争策略
8. 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
9. 金融结构的不足促使小额贷款机构早日出现
10. 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市场前景
11. 发展目标:
三.出资人承诺书
四.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
2.筹建步骤和时间安排 3.公司治理目标 4.业务发展目标 5.风险管理目标 6.业务种类 7.风险控制 8.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9.附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基本制度 3).公司财务制度 4).公司业务流程和业务制度 A.流程 档案管理流程 个人类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个人联保贷款操作流程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流程 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流动资金贷款流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商户小额贷款流程 授信业务操作综合流程 授信业务担保操作流程 授信岗位职责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预警信号及处理流程 信贷资产检查操作流程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B.制度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 贷款管理制度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A.合同 1、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2、财产抵押合同 3、贷款到期通知单 5、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6、委托贷款合同 7、信用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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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立(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材料
(参照样本)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
资 料 目录
1、成立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书…… 页
2、出资人承诺书…………………………………………… 页
3、出资人协议书…………………………………………… 页
4、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方案……… 页
5、《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页
6、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称核准书…… 页
7、住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页
8、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 页
9、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页
10、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1、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学历证明材料……… 页
12、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金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页
13、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履责合法经营服从监管承诺书… 页
14、XX省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起人)申请表… 页
15、XX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申请表……………… 页
16、XX省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申请表……………… 页
17、全体股东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8、全体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页
19、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律师中介机构出具) 页
20、XX市XX区XX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页
1.公司章程
2.公司基本制度
3.公司财务制度
4.公司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1. 档案管理流程
2. 个人类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3.个人联保贷款操作流程
4.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流程
5. 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6.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7.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8. 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9. 流动资金贷款流程
10.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11. 商户“信用共同体”小额贷款流程
12. 授信业务操作综合流程
13. 授信业务担保操作流程
14. 授信岗位职责
15.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预警信号及处理流程
16. 信贷资产检查操作流程
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2.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3. 贷后管理制度
4. 贷款保证管理制度
5.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6.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7.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8.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9.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10. 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1.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12. 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3.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14.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5.各类合同及附表
1.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2. 财产抵押合同
3. 贷款到期通知单
4.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5. 贷款合同
6. 延期还款协议
7.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8.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9. 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篇四: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手续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手续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也逐渐扩大,这也为企业增添了一条融资途径,那么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呢?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效公司;
4、注册资本来源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细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须设施;
9、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所需材料
1、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包括: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金、股权机构、股东情况、主要管理制度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股东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4、主发起人基本情况;
5、其他出资人基本情况;
6、出资人协议书和承诺书;
7、拟任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及相关资格证明证明材料;
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1、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12、工商局出具的拟设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企业、个人的相关证明认证、授权材料;
14、相关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篇五: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所需的六大条件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 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形式。 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 本上限不得超过 2 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 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 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 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 “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 “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 自主选择贷款对象。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 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 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20%, 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 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 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 “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 高于 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净利润总额达到 1000 万元 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从银行业金融机构 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0%。 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 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 分散” 的贷款发放原则, “三 为 农”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 司资本净额的 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20%。同时,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 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 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 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 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 率的 4 倍),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0.9 倍。
【股权设置】符合条件可以增资扩股
为了激励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按照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 自设立之日起连续 2 年无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记录的,可以增资扩股, 并明确“增资扩股方案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 融办批准” ,以防小额贷款公司因盲目扩张资本而形成经营风险。 同时, 为了保持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相对稳定, 防止非企业股东(或 外部投资者)通过公司股权转让,直接或间接地控股小额贷款公司, 规定也“股东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2 年内 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 转让;股东转让股份或外部投资者购入股份,由县政府审核并经市政 府同意后,报省政府金融办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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