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科金融学院专科计算机管理

毕业季 · 青春不散场
我校获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三项大奖
上海越剧院经典折子戏献演我校2016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简章_高考_3773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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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6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3773考试网
& 该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批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批复》(沪府[2016]21号)。教育部备案过程中。 一、学校全称 &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 & &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 & 浦东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 & 徐汇校区: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 三、层次 &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 本科日语语言类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 & 1、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 & 2、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范围内由院校自主确定; & & 3、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认可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 & 4、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 & 5、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 & 6、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 & & 7、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B级以上(外省市若无口试则不受等级限制); & & 8、具体招生相关政策及招生办法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网”。 十一、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2、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3、专科国际金融(中丹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 4、专科会计(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 5、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 住宿费标准 &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批准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 & 021―218552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 & 021―218636 十五、网址 & & afu.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七、其他须知 & & 学生分校区安置、大类专业分流方案等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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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12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
&现在时间: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发布时间:12-11-30浏览(6987)4.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计算一次,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是衡量、比较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用于学生学业的继续、副(辅)修副(辅)修专业的选读、提前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等的重要依据.&第六章 补考、缓考和考试作弊处理第二十五条 补考除体育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外,学生每学期的必修课课程的学期最终成绩不及格即小于60分,均可参加补考.补考原则上安排在下一学期的开学前进行.补考成绩最高只能给予60分.选修课课程学期总评不及格的,学院不安排补考.第二十六条 缓考学生在期末考试期间,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必修课课程考核的,必须凭有效证明事先向所在系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系部核实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申请缓考.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的评定、记载与正常考试相同.因故不能参加缓考或缓考成绩不及格者,不能申请再次的补考,该门课程需要重修.学生不得申请选修课课程的缓考.第二十七条 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学期成绩以"零"分记载.第二十八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该门课程的学期成绩以零分记载,如考试作弊的,同时注明"作弊"字样.对考核作弊的学生一律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的处分.对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生,学院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有两次考试作弊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上述作弊处分均在校内张榜公布.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本科生第八学期、专科生第六学期)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重修机会.补考或重修成绩最高只能给予60分.&第七章 重修、免修第二十九条 重修1.学生必修课课程考核(包括补考)不及格,不能取得课程相应的学分,必须进行重修.2.重修形式分为:单独组班重修、插班重修、辅导答疑重修.以插班重修为主要方式.⑴单独组班重修根据某门必修课程的重修人数,如果达到开班条件(原则上规定重修人数达到或超过50人)的,学院将在下学期按原课时的1/3开设单独组班重修.重修班的教学从第四周起的晚上进行.重修教学结束后可单独命题安排考试.在每学期第二周内,教务处根据前一学期的考试结果,向全校公布开设单独组班重修的课程名称;重修学生在第三周内向所在系部提出重修申请,批准后参加重修.同一学期内,学院如开设某门课程的单独组班重修,则不再另行安排辅导答疑重修.⑵插班重修针对不能开设单独组班重修的必修课课程,重修学生应根据学院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下一学年学院为下一年级开设该门课程时,插班参加该门课程学习和考核.重修学生进行新学期课程的选课时,应对照自己的课表,选择时间合适的教学班参加全学期全过程的重修学习.(3)辅导答疑重修针对不能开设单独组班重修的必修课课程,学生可根据本人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能力,在下一学年学院为下一年级开设该门课程时,选择参加辅导答疑重修.一门课程一学期内辅导答疑的次数规定为五次或以上.学期结束时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考试.参加辅导答疑重修的学生,应在该课程开设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五下午1∶30到该课程开设系部获取辅导答疑的具体安排.3.学生缺课累计达到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未完成本门课程作业的三分之一,不可参加该课程考核(包括补考),学期总评成绩以零分记载,必修课课程必须重修.4.无论何种形式的重修,重修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只能申请参加临毕业前最后学期(即本科生第八学期,专科生第六学期)的重修.5.在校期间各种形式的课程重修,除因考试作弊而重修的情况外,一般按实记载成绩.第三十条 免修1.成绩优秀(各学期课堂必修课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即各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或学有专长的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课程者,可向学生所在系部提出免修申请,并提供该门课程的自学读书笔记,由导师、学生所在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经开课系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试.免修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者准予免修,给予该课程的学分和绩点.免修考试成绩低于75分的,则必须参加重修.2.免修须提前一学期(该学期的第12周前)申请办理.3.下列课程(环节)不得申请免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课、体育课、实验课等;(2)?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4.免修课程不免学费.免修课程的学分数可用作增选其他选修课程.&第八章 考勤第三十一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等都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前请假.请假期满的学生,须及时到准假部门销假.假满仍不能参加者,要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旷课论处.第三十二条 学生上课迟到、早退五次或迟到、早退20分钟,均按旷课一学时计.第三十三条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学院医务室证明(急诊除外),并填写请假条.病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系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第三十四条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应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材料.请假三日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教务处长批准.第三十五条 对于学院规定的集体活动,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半天按旷课四学时计.第三十六条学生旷课,一学期累计10学时以下者,给予通报批评;11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1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41至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1(含51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九章 转专业和转学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生必须具有能证明其专长的材料,一般要求有市级或以上的成果和业绩证明.2.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3.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分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前5%的学生,在第三学期初提出转专业申请的.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本校教学资源的许可,必要时学院在征求学生意见后,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院转入上一批次学院,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其他无正当理由的;4.本科学生二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二年级及以上者;5.应予退学的.第三十九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由学生向所属系提出申请,须经所属系主任同意并向拟转入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2.学生在本市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由转入学校进行考核,两校同意后,报市教委审批.3.学生跨省市转学,须本校推荐,经市教委批准,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委部门批准,发文通知本市教委和本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4.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第十章 休学与复学第四十条 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1.因病、伤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2.创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者;3.因其它特殊原因或特殊困难,需要暂时中断学业,学院而需要休学者.学院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即两个学期)为期,从办理休学手续的当学期起计算.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休学与在校注册学习时间累计,本科学生不得超过六年,专科学生不得超过五年.第四十一条休学的学生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院向休学学生出具《休学证明》并保留其学籍.休学期间,休学学生不享受其他注册学习学生的待遇,学院不对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第四十二条 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第四十三条 复学1.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恢复健康,并经学院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2.学生休学期满,应于下学期开学的两个月前持有关证件,向学院申请复学.符合复学条件的,由教务处开出复学通知书,办理有关复学手续.3.要求复学的学生,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应给予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取消其复学资格.&第十一章 退学第四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退学:1.根据各学期的开课计划,一学期必修课课程(重修课程除外)所取得的学分数未超过该学期应取得必修课学分数的50%者,学院给予黄牌警示;连续两个学期得黄牌警示的,得红牌即退学;2.除服兵役外,不论何种原因,本科学生在校时间超过六年或专科学生在校时间超过五年的;3.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4.因病、伤该休学而不休学,但在一学年内缺课占该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一的;5.经学院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的;6.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7.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8.出境求学或报考其他高校被录取的;9.本人申请退学的.按照上述规定实行的退学处理,不属处分.第四十五条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院规定期限办理有关退学手续,学院向退学学生提供退学证明,对在校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院可发给肄业证书.对未经学院批准退学或未办理退学手续而擅自离校的学生,学院不提供肄业证书和退学证明.对开除学籍的学生,学院只提供学习证明.第四十六条退学或因其它原因受处理而离校的学生,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并离校,其户籍等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或抚养人所在地.对逾期者,学院不提供肄业证书.第四十七条 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学院不再受理其复学申请.&第十二章 毕业第四十八条学生毕业时由各系部对学生作全面鉴定,内容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重点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劳动态度和健康状况等方面作出评价.第四十九条 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总结或调查报告.凡不参加者,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第五十条有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合格,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第五十一条&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基本学制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因课程考核不及格以致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数而得到结业证书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两年内申请相关课程的重修,考核成绩合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可以换领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第五十二条 学生在校时间达到规定的最高年限,仍未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总数,作结业处理.第五十三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副(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副(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副(辅)修专业主办学校颁发副(辅)修专业证书.凡未获得副(辅)修专业证书的,其已取得的副(辅)修专业课程学分可转为公共选修课学分.第五十四条无学籍学生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章 学位第五十五条 学位的授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其学士学位.第五十六条 本科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1.曾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2.未获得本科毕业资格的;3.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情况的.&第十四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06年起入学的本科学生和专科学生.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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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处的位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招生办公室&作者:系统管理员&日期: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备注:该校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批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金融学院合并组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批复》(沪府〔2016〕21号),教育部备案过程中。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特别告知:由于目前正处于两校合并时期,招生章程合并公布。但招生计划按校区分别制定;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和录取原则仍旧按照各自原来学校办法执行。网上报名时,请同学们要特别注意所要报考的不同校区!
松江校区(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会计学:100名(其中:本市退役士兵5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20名
金融学:20名
商务英语:10名
共计:150名
浦东校区(原上海金融学院):请见附件一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松江校区商务英语、浦东校区的英语专业限招英语;两校区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松江校区: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
2.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报考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参加会计学科目的考试;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的考生参加经济学科目的考试;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英语科目的考试。
3.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4.专业录取以相应科目考试成绩为依据,在同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专业间不接受专业调剂。录取结果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报名:4月25日14:00--4月28日10:00登录http://114.80.221.79选择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松江校区)进行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学生无现场确认资格。
6.现场确认时间:4月29日9:00—16:00,须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2016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松江校区)专升本报名表》。现场确认地点由我校另行公布。
7.考试时间:5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公布。
浦东校区:
1.考试科目:工商管理(艺术金融管理方向)专业:<<艺术学概论与艺术技能>>、<<专业综合基础>>(含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综合基础);退役士兵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一套试卷);其它专业:<<高等数学>>、<<专业综合基础>>(含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综合基础)。
考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上午9:30-11:30
高等数学、艺术学概论与艺术技能
&&&&&&&&&&&&&&&&&&&下午13:15-16:15专业综合基础
退役士兵考试时间为:5月7日下午13:15-16:15
2.考生可报考浦东校区所公布的任何专业,每位学生网报一个专业志愿。在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每位考生再通过我校区发放的志愿表补填4个专业志愿。录取时学校首先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再依照学生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对线上考生,如无法满足其志愿,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学校将予以专业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所以希望考生慎重和理性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
3.录取直接以考生的笔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时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综合基础课程分数高的考生。录取结果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4.考生的报考条件和资格、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同松江校区。但考生的网报确认及考试地点均在:浦东上川路995号,具体见学校招办网站公告。
考生报名请登录:,选择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
十、收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考试费标准
1.松江校区: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费【2002】8号),共40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1)。
&&&如需参加计算机校测的考生,另外收取26元考试费。
2.浦东校区: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2】8号、(沪财费【2002】8号),共66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2);退役士兵共40元(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科×1)。
如需参加计算机校测的考生,另外收取26元考试费。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本市普通高校2016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6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6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3、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4、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6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5、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6、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者持有同等水平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松江校区:学生也可持【参加学校计算机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需学校出具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对没有证书或无法出具计算机成绩证明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与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一级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考试成绩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5月7日组织的2016年专升本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浦东校区:对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在4月29日现场确认同时报名我校区组织的计算机考试,考试成绩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5月7日组织的2016年专升本考试。计算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7、上述3、4项考生不受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限制。
8、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和市教委规定,对两校区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高职高专毕业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和市教委招生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如报到时未拿到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虽通过专升本考试,也不能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同时不保留入学资格。
9、松江校区:凡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未修过《成本会计》、《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考生,在录取后的本科学习期间,必须补修以上五门课程。
&&&浦东校区:工商管理(艺术金融管理方向)专业单独编班,其余专业均采取插班学习。笔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见学校招办网站。
附件一:浦东校区2016年“专升本”计划
&& 招生名额
金 融 学(国际金融方向)
金 融 学(金融理财方向)
金 融 学(合规与反洗钱方向)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金融营销方向)
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
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物流金融管理方向)
财 政 学(绩效评价方向)
英&&&语(金融英语方向)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法&&&学(金融法方向)
工商管理(艺术金融管理方向)您好,欢迎来到新东方
2016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高职志愿填报咨询内容
来源:上海教育
作者:中学栏目编辑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即,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本市34所高校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疑问。更多咨询,尽在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
问:在就读期间想考取相关的职称和证书是否可以在学校中申请学习?是否参加国家考试呢?
答:要参加国家考试。
问:你好,我的分数是275分。请问有可能进会计专业吗?
答:具体分数现在还不清楚,会计专业往年分都相对高过其他专业。
问:请问一下,是否贵校的所有专业都能在校内专升本?
答:都是有相同本科专业的。
问:大专大概几时报道?
答:大专和本科一样都是9月17日报道。
问:专科和本科读会计是在一起读的吗?
答:如果考试成功,将会插在大三班中。
问:请问今年会扩招么
答:专科计划已经公布,380人。
问:贵校的会计中加合作需要出国吗?所有专业的中外合作都要出国吗?
答:均不需要出国。
问:今年理科招收几人
答:理科259人。
问:老师您好!立信专升本,考本校的本科,是否也要3+2年,另外专升本的本校录取率前几年比例高不高,谢谢!
答:您好,专升本都要5年的,三年大专毕业加本科两年。
录取比例大概在30-50%。
问:专升本是否可在就读专科学校升本科?是否可在升本时换专业?升本时如何知道可以就读哪些专业?读多长时间可以专升本?
答:可以,关键取决于你选择哪所本科院校进行专升本。专升本录取时,每所学校均会同步公布招考专业,届时你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报相关专业即可。有关专业随各校当年公布的专升本招生章程进行发布。在第三学年下半学期(每年5月份)。
问:你好,问一下专升本的详细情况
答:两年半后通过校内专升本考试进行报考和录取。
问:大专是否也要军训?
答:大专学生也需要军训。
问:录取成绩是语数英三门还是4门总分?
答:只有语数外三门成绩。
问:学校中有专科和本科生,除学习上的差别外,是否存在住宿上、社团上的区别待遇呢?
答:一视同仁。
问:不选走读是否会被退档? 是否都可以申请住宿呢?住宿没有空调,是否可以申请空调呢?
答:您好,住不住校属于学生个人意愿,并不强加于学生住宿,可选择走读。住宿不可以申请空调。
问:我是理科生303分,能进贵校的专业吗?填3除中外合资外均愿意调剂,还有可能会被退档吗?
答:您好,如果进档了,我们就不退档。你可以选择不服从高收费的调剂。
问:中外合作专业要出国吗?
答:您好,中外合作的项目不需要出国。
问:请问下立信存在志愿优先吗
答:您好,我们是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问:那像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是不是就是以日语受课的形式?
答:很多课程是全日语授课,以及双语授课。
问:老师,贵校的专升本和高中直接考的本科除了学制不一样其他有区别吗?
答:专升本成功的话是3年大专+2年本科,毕业证书也会标明是专科起点,本科毕业。
问:老师,请问,若在是否服从调剂中选,是否会有退档的可能?本次立信的投档是1:1.05吗?
答:如不服从调剂会有可能退档,专科投档比例1:1。
问:如果最低分进档选择不调剂专业会退档么?
答:会有可能退档。
问:老师您好,请问会计(中加合作)是怎样的就读形式?需要去海外读书吗?
答:中加合作是有双语授课或全英文授课,不需要去海外。
问:老师我想进国际金融专业(非中外合作),但担心分数不够。
答:我校是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该专业志愿分数不够,将检索下一志愿。
问:请问贵校专业中的会计和会计(中加合作)在学习上有什么特殊性么?教学的内容是一样的吗?三年学习期满后的毕业证书是一样的还是有什么区别?
答:中加合作的专业有很多课程是全英文授课和双语教学,培养学生取海外深造的机会。毕业证书都是大专毕业证,没有区别。
问:老师,我看到贵校今年招生计划380人。具体文科多少人?但是2016招生目录文理一起只有200人吗?
答:上海地区一共招收200名。
问: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检索,符合投档条件的就会投档。
目录上理科预招139名 现在会扩招吗
答:不会。
问:老师,你所说的今年理科招收259人是包括了五月份的大专考招收人数么?为何2016的招生专业目录上写的是理科招收139人?
答:总共的理科是259人,其中上海招生人数是139人。
问:能不能专升本
答:可以。
问:老师问一下,录取的时候是专业优先么?
答: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
问:请问下浦东校区具体地址在哪里
答:上川路995号
问:老师您好!请问报考中外合作项目后可进行升立信本科吗?
答:你好,可以的。
问:今年贵校有几个专业
答:6个专业。
问:1、请问理科三门276分能进贵校吗? 2、如果进了中外合作专业一定要出国学习一年或半年的吗?这个费用是自费的吗? 3、如果进了的国际金融(中丹合作)专业后想升本科,这个专业就读于浦东校区,专升本是不是只能报考浦东校区?我看了下2016年浦东校区会计本科只招3个人?专升本概率大不大,大概是多少?
答:1有希望,建议冲一冲。
2不一定要出国。
3这个没有暂时没有限制,都是一个学校。
4各个批次计划学校官网有公布,请自行查询。
5转成功的概率大概在50%左右。
问:老师,您好。请问并校了以后,会计专业是有专科老师进行授课还是说本科老师也会参与其中呢?
答:本专科老师都会参与授课。
问:老师好,请问选择了文科全部5个专业,同意调剂,还有其他专业可调剂吗?应该没有其他专业了对吧
答:文科一共只有5个专业可报考。
问:请问下国际金融和中丹合作的国际金融有什么差比吗??还有未来就业方向是什么
答:两种教学模式稍有不同,中外合作项目有双语授课。就业方向均为金融相关类公司。
问:学校宿舍都有空调吗?
答:没有空调。
问:会计专业的中外合租可以出国吗
答:可以出国,也可以不出国。
问:调剂专业是否多为中外合资的专业?老师
答:你好,有可能调剂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问:请问我不会日语,能报读中日合作课程吗?
答:我校该专业录取的绝大多数学生都没有日语基础,欢迎报考。
问:请问,通常被调剂的专业是哪个?谢谢
答:每年的调剂专业都不太一样,要看具体报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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