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举报无证经营举报信怎么写营

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河南省领导回复
河南网友举报黑工厂无证经营污染环境获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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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5日电 &(刘子溪)近日,一位来自河南省平顶山市的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举报黑工厂无证经营污染环境。针对网友的留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公开回应,称经查,该煤场于2014年8月份从原业主接手后开始生产,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煤厂周边没有围墙,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生产设备是一台煤矸石破碎机。此类煤场由于设备简单,堆放容易,虽经多次取缔,但受利益驱使,极易反弹。现场检查后,环境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生产,按照“平顶山市蓝天计划”的要求拆除生产设备,在5月20日前清除生产原料和产品,不得再违法生产。如继续违法生产,将由新城区管委会强制取缔。业主表示一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时限清除原料和产品,拆除生产设备。
【网民留言】
我是井营青石山群众长期在此居住。在九矿建材材厂北门有一个煤厂,长期在此粉煤,到处是粉尘无法行走,下雨一身泥,此煤厂无证经营。问是不是政府应该取缔,还群众一片蓝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该煤场于2014年8月份从原业主接手后开始生产,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煤厂周边没有围墙,没有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生产设备是一台煤矸石破碎机。此类煤场由于设备简单,堆放容易,虽经多次取缔,但受利益驱使,极易反弹。 现场检查后,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向煤场业主提出要求:1.立即停止生产,按照“平顶山市蓝天计划”的要求拆除生产设备;2. 5月20日前清除生产原料和产品,不得再违法生产。如继续违法生产,将由新城区管委会强制取缔。业主表示一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时限清除原料和产品,拆除生产设备。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驻马店驿城区房改办开发经济适用房驿安小区,却不是为了解决驿城困难家庭需求,当年大打电视广告、通过中介按商品房出售、上骗国家、下骗我们这些买房者,我们从没经过任何资格审查按商品房买了驿安小区的房子,现在差不多十年过去了,我们的房子连过户都不能过户。我们要求:1,追究相关政府负责人的渎职行为,2,赔偿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经济损失3,解决我们房子的过户问题。更希望领导能够担责任,不要用官话套话来敷衍我们!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驿安小区是驿城区房管中心2004年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该项目2005年入住,2009年10月为业主办理了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目前驿城区房管中心负责人也高度重视,正在详细了解驿安小区项目建设、分配、销售、入住动态管理、办证等有关情况,市住房管理中心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督促驿城区住房管理中心积极稳妥调查处理。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你好!我是平顶山市平安怡园的业主。我们平安怡园小区内建有一座110千伏的变电站,距离业主窗户不足10米,离体育路小学20米。小区业主5年来多次合理上访各个行政部门踢皮球。2010年定性违法建筑后迟迟得不到拆除和处理。今年3月4日张榜要开始启用!这样作合理吗?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施工!请郭书记明察!难道他们不顾老百姓的生死吗?我们业主强烈要求拆掉变电站!还我们绿地!请郭书记尽快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平顶山市环保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一、项目情况 经查,您反映的变电站建设单位是平顶山供电公司,全称是110kV文化宫变电站,位于现平安怡园小区内(原平顶山市公安局老办公楼原址),属全户内布置,主变规划容量2×50MVA,选用低损耗、全封闭、少维护、低噪声、自冷式有载调压变压器。 二、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08年4月由河南科试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平顶山市环保局于日以平环〔号文件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建设单位于日开工建设,2010年9月主体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运行。从环保法律法规看,项目建设合法。 三、与同类变电站类比情况 由于在环评阶段110kV文化宫变电站尚未开工建设,环评单位通过与已建成投运的同规模、同类型的郑州市黄河变电站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经具有监测资质单位实地监测,监测结果如下:110kV黄河变电站周围地表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11056kV/m,离地1.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11085kV/m;地表处工频磁场强度为0.024mT,离地1.5米处工频磁场强度为0.0728mT;变电站无线电干扰值为34.3~44.2dB,围墙外20米处0.5MHz下无线电干扰强度为40.7dB。从110kV黄河变电站的现场实测结果可以看出,该变电站的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均能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居民区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0.1mT、无线电干扰46dB的推荐标准限值。 日经对平顶山市中兴路110kV半开放式变电站进行实地监测,监测结果如下:变电站北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00445kV/m,工频磁场为0.000122mT;变电站东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05225kV/m,工频磁场为0.000118mT;变电站南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3382kV/m,工频磁场为0.000211mT;变电站西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03839kV/m,工频磁场为0.000134mT。从现场实测结果可以看出,该变电站的工频电、磁场均能满足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0.1mT的要求。 四、专家意见情况 (一)环评专家评审意见 110kV文化宫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主要结论:报告书编制规范,评价内容充实,符合工程特点,评价因子选择合理,工程分析准确,预测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二)咨询会专家意见 平顶山市环保局于日主持召开了平顶山供电公司文化宫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家咨询会,会议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首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听取了平顶山供电公司对文化宫110kV输变电工程的详细介绍,经专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 1.110kV文化宫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两台主变压器位于变电站室内东侧,110kV输变电线路采用地埋式电缆出线,电缆沟位于站址西南侧。 2.该项目于2008年2月由河南科试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平顶山市环保局于日以平环〔号文件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3.根据环评结论,110kV文化宫变电站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11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002mT,均小于4kV/m和0.1mT的国家标准;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1.7dB、夜间最大值为38.4dB,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在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关于防护距离与公众参与情况 (一)防护距离 1.从环保所执行的标准中,建设该类变电站没有防护距离要求。 2、根据河南科试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变电站工程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均小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居民区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0.1mT、无线电干扰46dB。评价结论表明符合辐射标准限值,没有防护距离要求。 (二)公众参与 1.公示公告情况。公示采用媒体公示、现场张贴海报公告两种方式,日《平顶山日报》对包括该变电站在内的本批输变电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在项目所在地的明显位置现场张贴海报进行公众公告 2.公众参与调查情况。对项目附近部分地区居民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共计21人,矿工路中段商户7人,九中4人,体育路10号院3人,沿线商铺4人,结核医院3人。 六、结论 综合上述情况,建设110kV文化宫变电站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在现址建设是可行的。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你好!我是平顶山市平安怡园的业主。我们平安怡园小区内建有一座110千伏的变电站,距离业主窗户不足10米,离体育路小学20米。小区业主5年来多次合理上访各个行政部门踢皮球。2010年定性违法建筑后迟迟得不到拆除和处理。今年3月4日张榜要开始启用!这样作合理吗?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施工!请郭书记明察!难道他们不顾老百姓的生死吗?我们业主强烈要求拆掉变电站!还我们绿地!请郭书记尽快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平顶山市环保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一、项目情况 经查,您反映的变电站建设单位是平顶山供电公司,全称是110kV文化宫变电站,位于现平安怡园小区内(原平顶山市公安局老办公楼原址),属全户内布置,主变规划容量2×50MVA,选用低损耗、全封闭、少维护、低噪声、自冷式有载调压变压器。 二、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08年4月由河南科试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平顶山市环保局于日以平环〔号文件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建设单位于日开工建设,2010年9月主体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运行。从环保法律法规看,项目建设合法。 三、与同类变电站类比情况 由于在环评阶段110kV文化宫变电站尚未开工建设,环评单位通过与已建成投运的同规模、同类型的郑州市黄河变电站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经具有监测资质单位实地监测,监测结果如下:110kV黄河变电站周围地表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11056kV/m,离地1.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11085kV/m;地表处工频磁场强度为0.024mT,离地1.5米处工频磁场强度为0.0728mT;变电站无线电干扰值为34.3~44.2dB,围墙外20米处0.5MHz下无线电干扰强度为40.7dB。从110kV黄河变电站的现场实测结果可以看出,该变电站的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均能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居民区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0.1mT、无线电干扰46dB的推荐标准限值。 日经对平顶山市中兴路110kV半开放式变电站进行实地监测,监测结果如下:变电站北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00445kV/m,工频磁场为0.000122mT;变电站东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05225kV/m,工频磁场为0.000118mT;变电站南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3382kV/m,工频磁场为0.000211mT;变电站西围墙外5米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003839kV/m,工频磁场为0.000134mT。从现场实测结果可以看出,该变电站的工频电、磁场均能满足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0.1mT的要求。 四、专家意见情况 (一)环评专家评审意见 110kV文化宫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主要结论:报告书编制规范,评价内容充实,符合工程特点,评价因子选择合理,工程分析准确,预测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二)咨询会专家意见 平顶山市环保局于日主持召开了平顶山供电公司文化宫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家咨询会,会议邀请了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首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听取了平顶山供电公司对文化宫110kV输变电工程的详细介绍,经专家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 1.110kV文化宫变电站采用全户内布置,两台主变压器位于变电站室内东侧,110kV输变电线路采用地埋式电缆出线,电缆沟位于站址西南侧。 2.该项目于2008年2月由河南科试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平顶山市环保局于日以平环〔号文件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3.根据环评结论,110kV文化宫变电站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11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002mT,均小于4kV/m和0.1mT的国家标准;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1.7dB、夜间最大值为38.4dB,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在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关于防护距离与公众参与情况 (一)防护距离 1.从环保所执行的标准中,建设该类变电站没有防护距离要求。 2、根据河南科试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结论,变电站工程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均小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居民区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0.1mT、无线电干扰46dB。评价结论表明符合辐射标准限值,没有防护距离要求。 (二)公众参与 1.公示公告情况。公示采用媒体公示、现场张贴海报公告两种方式,日《平顶山日报》对包括该变电站在内的本批输变电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在项目所在地的明显位置现场张贴海报进行公众公告 2.公众参与调查情况。对项目附近部分地区居民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共计21人,矿工路中段商户7人,九中4人,体育路10号院3人,沿线商铺4人,结核医院3人。 六、结论 综合上述情况,建设110kV文化宫变电站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在现址建设是可行的。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漯河市政府去年初就承诺要建设沙河湿地公园,可一直拖到现在也不见动静,沙河湿地公园到底何时开工呢?请给出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与日人民网网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内容重复,我们已于日在人民网进行了回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 我叫李德铭,河南禹州人,我于2004年和鸭河电厂签约供煤协议后,我开始供煤200多吨。有鸭河电厂出的单据和价格的标准,我多次找电厂领导协商要账,可他们叫我提供手续,我叫手续完善好了,可他们总是推托说今天这个领导不在,明天说那个领导不在,我离南阳较远,年龄也大了,跑好多次无果,南阳鸭河电厂我只知道是个企业,不知道归哪里管所以这么些年也找不到告状的地方。鸭河电厂是国企不归南阳管,所以我只能找你了,我在这里先谢谢郭书记了,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能过问一下。下面是我的手续和当时的单据。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政府非常重视,建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网友在3月30日给省委书记反映:南阳市唐河县郭滩镇大水赵村数家养殖户肆意堆放动物粪便,造成数千群众生活在蛆虫遍地,苍蝇乱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生活环境中。当地政府曾组织人员到现场走马观花,草草了事。然后回复领导和网友说是养殖户采用挖土深埋的治污方式处理牲畜粪便,请问是哪家养殖户这样处理的?既然认定养殖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为什么不行政处罚呢?以至于到现在养殖户我行我素,粪便堆放易燃我故,甚至是更为嚣张和无所顾忌。说别的都不明了,工作干没干,上图最直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郭滩镇大树赵村辖区内共有养殖场6个,养殖情况如下: 1、2组乔秀凤,自家院内散养柴鸡200只左右; 2、4组柴广春,自家院内养羊30头,鸡100只左右; 3、3组赵朝朴,养羊场,现存栏100头; 4、9组赵崇显,养猪户,10余头母猪,无育肥猪; 5、10组王向阳,养羊户,现存栏100只左右。 6、5组赵春喜,养牛户,现存栏70头。 以上养殖户分布在村庄周边区域,因养殖规模较小,均未办理环评手续。除赵春喜外,其余养殖户畜禽粪便即产即处理,均采取干清粪还田综合利用;赵春喜养牛场粪便堆放在其门前林地路边干晒,因而造成污染。鉴于此,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及郭滩镇政府责令各业主限期完善环评手续,及时清理粪便还土还田综合利用或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针对赵春喜养牛户粪便污染严重,已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清理,规范养殖,确保不影响、不污染村民周边生活环境。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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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可投诉举报
06:22:57&&来源:&&已经有人阅读 && 人评论
延边信息港3月18日讯&今日,记者从州食药监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底,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州食品领域开展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消除食品领域安全隐患,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州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经州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州食品领域开展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和重点包括,按照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备案管理权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食品摊贩登记证》而未办理的。应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审批表》而未办理的。应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酒类流通(零售、批发、特种)许可证》而未办理的。超出许可和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悉,自即日起,凡属整治范围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行停止一切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直至按照权限和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拒不执行的,将依法查处、取缔并予以媒体曝光;对阻挠和抗拒执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热忱欢迎广大民众参与本次行动,自觉抵制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州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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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市民无证经营生产的问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日&&点击数:
市民来电反映:新工区老毛纺厂大院内,市民崔想无证经营,生产电动车配件,望相关部门给予查处。
工作状态:已审结
处理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意见:7月14日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无电动车配件加工点,经询问毛纺厂负责人说,该加工点已于前年搬离,目前具体地址不了解。
市民满意度:基本满意(市民电话无人接听)&&&&随机拨打了3个发布在58同城上的二手电动车卖家电话,发现都疑似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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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诉一年未果,无证烧烤摊究竟怎么管?
今年9月6日,小e曾以《4个部门竟然拿不下一个无证烧烤店》为题,追踪报道了网友&jack_nb&对永达西路114号一个无证烧烤店的投诉。但事隔一月,这个烧烤店还是没有被&拿下&。
9月30日,网友&jack_nb&再次发帖投诉永达西路114号的无证烧烤摊。该网友表示,在鄞州城管中河中队对此烧烤店进行整治之后,烧烤店将烧烤摊挪了50米,搬到了永达西路与桃源街之间的飞虹桥上,继续经营。
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10月3日,小e前往现场进行了核实,发现确实如网友所说。在现场,小e看到,飞虹桥的北侧人行道上摆放着一个烧烤架,一个白色的三层架子,一个简易的折叠桌和一盏极亮的白灯。店员烤肉时,四周油烟弥漫。
投诉一年奈何不了它
&永达西路114号的无证烧烤店无证经营快一年了。该烧烤店每天下午5点左右开始营业,摊位直接摆放在慢车道上,营业一直持续到深夜12点以后,严重影响交通和楼上住户生活。&2012年9月24日,网友&jack_nb&在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发帖投诉。
2012年11月21日,宁波市工商局对此问题回复网友:
&一、该处烧烤店确属无证无照经营,占道摊位也是店主摆出。分局检查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职责分工情况会将无证情况抄告食药监管局。二、针对反映的占道经营情况,分局直属工商所已衔接当地街道的城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而这一句&进一步处理&,让网友等了将近10个月。无证无照的烧烤店到底该由哪个部门管理?小e曾先后拨打多个职能部门的电话咨询,结果都是很无奈。
城管部门:
&网友反映占道经营的现象确实存在,但我们能管理的仅仅是烧烤店占道经营的现象,对于门店内的经营活动我们无法干涉。这个点我们已前去执法过很多次。但对于这种情况,城管部门只能劝阻其收回占道桌椅。可是只要执法队员一走,他们又把桌椅搬出来了。&
工商部门:
&这家烧烤店确实为无证无照经营。我们工商只能对无营业执照这一情况进行管理。这家店无证,说明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前置审批就没通过。哪个前置审批没有通过,就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理。这家店拿不出环保局和食药监管局的审批,应该由他们负责。&
食药监管部门:
&我们当时收到工商局的抄告后,就对这家店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烧烤店确实没有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我们曾多次前往责令其暂停营业,但由于没有强制性,效果并不理想。这类餐饮问题很多部门都可以管,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查处规范,我们的执法都很无力。&
环保部门:
&烧烤店要开门营业的话,肯定是要通过环保审批的。如果说这家烧烤店楼上有居民的话,那百分之百是没法通过审批的。但如果说要将其关闭的话,则要通过人民法院立案查处。&
餐饮投诉成管理&老大难&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小e,餐饮方面的投诉,一直是他们管理的一个老难题、大难题。
该工作人员表示,餐饮业种类繁多,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其实都可以进行管理。但现在的情况却是&谁都能管,但最后变成谁都管不了&。
该工作人员的建议是,针对餐饮投诉这一类问题,如果当地街道能出面牵头行动,部门联合执法,那么事情的解决可能会容易些。
这样做是否可行,小e将继续追踪。
宁波民生e点通记者&傅钟中&
商报记者&陆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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