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有10个员工,工资都在3500一下!申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是可以只填写一个人且零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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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无业务,每月进行税务零申报,职工一人,无工资,个税申报(地税)怎么操作?
提问者采纳
可以填定一个人的信息、身份证号码,月收入。保存一下申报就行,只要月收入未超过3500元的扣除限额,或者员工的月工资均不超过3500元没有工资,是不可以申报的,实际上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地税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表必须申报,姓名,应交税金就是零。如果一个人也不填写
我也是这样做的,可到生成文件那一步提示涉税人数是零,生不出文件啊!
在申报页面,增加一行,填写一个人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收入金额,金额可以填写一个不超过3500元的,然后一直回光标到最后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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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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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个税自行申报遭遇尴尬
个税自行申报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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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这个字眼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近几年才刚刚熟悉起来的。它大摇大摆走进人们的视野,并与千家万户发生联系。继而受到一种空前的普遍的关注,却是从去年个税起征点上调和今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个税自行申报开始的。日,个税自行申报拉开帷幕,这是中国个税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实施26年后。今年迎来了自行纳税申报时代。首次个税申报,涉及到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但却牵扯了大众神经——谁应该是纳税主体,年收入12万元能否作为富人和穷人的分界线。新的税制改革对每个人的生活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中国个税改革之路指向何方?日,台肥市地税局包河分局开出了一张个人所得税完税额高达13万元的完税凭证,这是今年以来包河分局收到的数额最大的一笔演艺明星劳务报酬个税。随着一张薄薄的完税凭证先后飞进各自不同人的手中,每个人的信誉与品行都将被它记载下来。个税已经成为人们生命中不能回避的事情。许多人置身税外日,是中国税制史上值得记住的日子。这天,声势浩大的个税自行申报终于画上了句号。出乎税制专家们意料的是,这个句号画得并不像预期的那样圆满,个税自行申报在中国遭遇了“国情尴尬”——从日至4月2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受理自行纳税申报人数162.8706万人。人均申报年所得额316227元,人均缴税额49733元。160多万人主动申报,看似是一个可喜的数字,但与我国有关部门先前估算的高收入人群的数字相比却相差甚远。有关专家学者透露,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估计其中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人数为600万~700万人。如果以该数字为基准。最后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人数的1/4左右。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社会学系系主任李强说。以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最保守的估计,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群,至少在780万以上。以这个标准来衡量。这次个税申报量仅两成。近163万——这个数字离真实数字相差多少7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的初期,主要目的是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在那一段时间内,由于国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交税变成极少数人的“特权”。与大多数人来说毫无关系。20世纪末,我国对个税进行了修订和修正,不仅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调节范围。即由原来的调节收入分配发展到调节宏观经济运行、调节房地产市场等方面,而且也注重了个人所得税组织收入功能的发挥。个税的作用与功能逐渐向全面化的方向扩展。然而。许多人已经习惯于置身税外,在纳税观念普遍缺失的状态下,个税征收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特别是纳税人通过隐匿信息来逃避政府税收这一“潜规则”盛行。导致了相当一部分纳税人诚信的缺失。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近年来,个税改革开始启动,今年推出的年收入申报制度,就是政府对“为富不税”、“为富不露”行为,第一次用立法手段说“不”。它对个人观念与当前制度是一种巨大冲击,其意义非常重大。它是中国个税改革的开始,也是让个税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态势继而充分发挥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器作用的第一步。本应是一件人人称颂的好事。却没想到大众反应冷淡,应和者寥寥无几。首次个税申报过程,可以说是先“冷”后“热”。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1月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按规定。2006年的申报须在日前完成,但最初一个月(2007年1月),个税自行申报在各地均遭冷遇,有些地方甚至出现零申报。有媒体报道,日,北京、重庆等全国14个省市只有3000人进行申报,而除此之外包括广州、宁波在内的其它一些省市的个税申报人数少得可怜。哈尔滨等市的数字更是为零。1月中旬,北京市个税自行申报数字变为了4352人,而宁波是959人,重庆市是521人。上海则只有172人。到2月份结束,全国进行申报的人数开始逼近40万,此时北京市申报人数是4万人,与地税局估计的25万数字相去甚远。有人用羞羞答答来形容这一阶段各地申报进度的异常缓慢。进入3月份后,各地税务部门开始想方设法提高申报率,纷纷强调超期申报的处罚措施。北京市地税局不断向已经掌握信息的高收入人群发信提醒。并为一些企业上门办理申报手续。在这些外力的推动下,各地申报进度明显加快。3月20日。全国个税申报人数突破了80万人。其中,北京市突破20万人。为了让这种势头保持下去。国家税务机关开始把最后截止期限顺延至4月2日,3月30日至4月2日,申报人出现高峰,各地纳税大厅出现了排长队的局面,税务人员不得不加班加点进行办理。4月2日大限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圆满结束。随后把各地申报人数公布于众:广东自行纳税人数超过28.3万,占全国申报人数的六分之一,高居全国榜首;北京以25.5万人名列第二。上海以23.3万人屈居第三,紧随其后的是浙江18.5万人,江苏10万人以上。福建省6万人以上,湖北省3.4万多人,厦门1.6万人。重庆市接近1万人……日。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对媒体公布。今年首次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共补缴税额19.05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同比高达58.2%。他说。各地申报人数极不平衡: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12个沿海省市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81%、申报年所得额的84%、申报税额的85%。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证券、烟草、电力等12个较高收入行业。在首次个税申报中,一位税务官员公布了一个细节:一些税务部门已经掌握情况的人没来申报,一些没在名单上的人倒来了不少。尽管尚有为数不少的人躲在暗中与国家税务机关玩猫鼠游戏。但也有为数可观的人主动走进申报机关大门。同安地税的工作人员透露,有两位从事股票交易的自由职业者到该局申报了个税,还有两位偶然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个人。也前来申报了。北京税务人员说,有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我们掌握的高收入教师只有100名,但实际上却有1000名教师主动进行了申报。在武汉。个税申报的第二天,73岁的杨叔子院士前往武汉市洪山区地税局,递交了载有自己上年收入情况的纳税申报表。成为湖北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第一人。3月23日,中国科学院院士、93岁高龄的裘法祖老人所在的同济医院的高收入医生大多按兵不动。裘老冒雨到研口区地税局申报个人所得税。他说:“我希望能对我的同行们有所触动。”信诚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郑少玮带领16名高管集中申报个人所得税。成为该省首个集中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企业: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卫东带领30多个企业高管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荆门市的一个磷矿企业经营主在自行纳税申报的同时,主动一次性补缴个人所得税23万元……个税征收主体错位个税征收主体应该是普通工薪阶层。还是富人呢?这本应无需回答的问题却成为此次个税申报中公众关注的焦点。个税自行申报制度的设计者说,主要指向的人群是开名车住豪宅的富豪。可首次申报结果出来后,人们看到的却是工薪阶层还是这次个税申报的主力军。看紧了白领,放跑了富豪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申报制度。个税征收主体已经错位,这种呼声越来越大,种种争议也由此而起。在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5。人们不禁想问:跻身富有者行列的人是否都尽到了纳税的公共责任呢?我国自1981年开始征收个税。到1986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2.32%,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为2.76%,纳税比例与工业产值比例较为接近:而到了1998年这两个比例分别为7.09%和17.11%,相差达10个百分点,若扣除合理的减负税收,纳税额至少缺了一半。大量偷税、漏税和逃税,成为一些人快速致富或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有人计算过,2000年度我国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在4000亿元左右。2001年我国总体流失在3200亿元至4300亿元之间,约占应纳税款的30%以上。规模巨大的税收流失中就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中国宫人税收负担是世界上最轻的200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总额已经突破2000亿元大关,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1.6%上升到6.8%。而一个非官方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普通工薪阶层为个税总收入贡献了60%的份额。在我国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但是他们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对此有些专家得出结论: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一位由海外回归的创业者说,我现在愿意回国投资,因为我发现这里是商人的天堂。是世界上做富人成本最低的国家,没有人会问,你缴税了吗?事实上,富人偷税、逃税、欠税,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自2001年起。中国每年都发布纳税百强排行榜,而每当人们将纳税百强排行榜同另外一个著名的排行榜——《福布斯》杂志发布的富豪排行榜联系起来比较分析。总能看到两者不成比例的巨大反差。反差的背后显然是部分富人有偷逃税收之嫌,从税务部门日常查处曝光的相关案例中看也大抵可以略见一斑。2006胡润百富榜在上海发布。广州多家房地产集团的老板高居百富榜前十名。然而。相关部门反映。百万榜前十名的其中一名房地产大亨。虽个人坐拥财富100亿元,其所拥有的大集团却连续几年欠下巨额税款,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至今仍欠税达2800万元(不舍滞纳金)。现在。富豪欠税已成普遍现象,广州市地税局每个季度都会公布最新的欠税情况。2006年7月。广州市地税局发出当年第2号欠税公告,将广州市截至日止,欠税200万元以上的41家企业曝光。这41家欠税大户中,有31家都是房地产企业,占被公告企业的七成多。另外。排在公告前五位的欠税大户所欠税款金额均超过1000万元。其中。欠税第一的欠税大户是一个著名集团公司。该公司欠税7400多万元。另外4家欠税大户则都是房地产企业,排名第二的广州市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欠税3800万元。上榜的荣光、财富数字的庞大、欠税的高额,这三者联系在一起勾勒出了中国地产富豪畸形的形象。个税漏网的是大鱼寻找对富人征税的有效方法在世界上一直是个难题。即使在美国与欧洲。也常有富人逃税的新闻传出。这是因为富人的大量收入所得,恰恰是在体外循环。收入越高的人,其资产分布越多元化,工资外的收入也越多,也越难监控。在当今中国代收代缴制度下,对收入规整的工薪阶层来说,逃税机会微乎其微,而对于薪资相对不透明、灰色成分比较大的高收入群体,偷逃税却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因此个税漏网的往往都是大鱼。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不同收入种类所得的税率是不完全相同的,这样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有意把自己的收入在不同类型收入间进行转换。以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二是纳税人就其单个来源的收入可能不用纳税或者纳税不多,但如果把其全年收入加总起来考虑,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从结果上看。就不可能完全达到对收入进行公平调节的目的。有位学者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所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我国居民统一的免征额所导致的不同地区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自东向西阶梯状分布,不同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与生活开支水平不尽相同。如果在全国使用相同的免征额,那就意味着高收入水平地区纳税人消费的实际开支不能被免征额所抵补。这相当于这些地区居民的生活费用开支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低收入水平地区纳税人的消费开支在被免征额抵补后还有一个正的余额,这相当于政府给这些地区的居民发放生活补贴。这样,就会导致不同地区居民因统一的免征额而产生收入与财产上的不公平。二是由分类征收制所产生的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属于完全的劳动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属于部分劳动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属于投资所得;偶然所得属于意外所得。就完全的劳动所得来看,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费用扣除标准为: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为80%;超过4000元的为20%:稿酬所得实际税率是14%,费用扣除标准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可见。同样是完全劳动所得的这三个不同的具体项目,实际税收负担则不尽相同。就部分劳动所得来看。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且有一定数额的成本费用扣除标准。就投资所得来看,尽管税率相同。但有的有费用扣除额,有的则没有费用扣除额。这样看来。拥有不同应税所得的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也存在不尽相同的情况。三是由税收征管不到位所产生的高收入者与普通居民之间的不公平。由于对单位员工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的征收办法,对于那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单位而言。这些单位的员工的收入来源容易控制,税款也容易收缴。所以。目前工薪阶层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而对于那些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单位员工的收入。特别是对于那些从事自由职业人员的收入以及单位正规人员的地下经济活动的收入,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还存在许多的漏洞,对这些人员的收入不能做到及时的监控。这就导致了这些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普遍、大量流失。收入普通的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而大部分收入畸高的人员则逃避了税收,这显然与个人所得税立法的精神是相违背的。为了发挥个税的分配调节器作用,也为了完成从普通工薪阶层为纳税主体向富人群体转变的脑筋急转弯,日。我国开始上调个税起征点,然而,它对均贫富作用仍然有限。当年年底。我国又推出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制度,并明确从日开始正式申报。这是税务部门向富人发出的一个强烈的信号,目的就是要打开富人的皮夹子,督促富人依法纳税、积极纳税。然而,从首次申报结果来看。许多富人还是“按兵不动”。当代中国社会十阶层哪些人属于拥有高收入的富人?早在2004年,中国社科院就发表了很有影响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报告将当代中国社会分为十个阶层。分别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报告指出,个税申报及其征收的顺序,应该首先集中于前六个阶层。从上到下依次推进,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则是个税申报及征收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今年个税自行申报开始实施之前,国家税务总局第一次明确、详细地列出电力、电信、金融、律师事务所、足球俱乐部等行业和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主、建筑工程承包人、演员等属于高收入人群,并把他们当作申报的重点监控对象。然而被列入高收入阶层的人,是否都甘心申报?国家税务部门官员说。有超过七成的高收入者此次未自行申报,有部分知名企业甚至出现了零申报。4月20日。成都市地税局局长石恩祥披露。成都离收入者主动申报人数不到全部高收入人群的10%。有一位媒体记者在武汉走访高收入人群时了解到,8名年收入接近20万元的企业员工,只有3人进行了申报。“我支持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但我不会去申报。”供职于上海一家管理咨询公司的黄先生说。他的年收入轻松超过12万元,不过他没有去申报,他自信税务部门不会知道自己除了工资之外的收入。在无锡开公司从事汽车销售生意的陶先生对记者说:“报税是那些挣工资的人的事情。跟我们这样自己干的人没什么关系,别人又不知道我一年赚多少钱,有时候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我不知道这个制度是谁制定的。根据什么制定的,我根本无法相信它的合理性!”在广州一家广告公司当设计总监的李小姐说。“12万就申报。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工薪族不公平。我们广告设计师工作时间和强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用血汗和健康换来的工资难道成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理由?我肯定不申报,除非我疯了。”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丘律师一点也没发怒,但心里有数。她的收入主要靠接案提成。2006年老板派给她一个10万元的红包。她的年收入选远超过了12万。“我不申报,我不信会被查出来。”丘律师说,她的老板年收入几百万都没去申报,周围的同行也没有人去申报。山东省一家公关公司的王老板没有去申报,除了侥幸心理,她还有一股怨气:“我们做企业挣的是血汗钱。税赋已经够重了,去年又加了一项残疾人保障金,我真想看看我的钱都用在哪几个残疾人身上了!”作为国有企业项目经理,杨秀宇有办法将收入控制在12万元以下。如增加教育储蓄、多缴公积金、购买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分摊年终奖等。杨透露。她之所以看中教育储蓄,是因为能免征利息税。在河南省开饭馆的刘老板压根就没想去报税。而且一点也不郁闷。尽管饭馆是他自己的,他的年收入也远超过12万元,但“我根本没给我自己做工资,当然用不着报税。”没有个人收入,刘老板的日子过得挺好,日常消费都直接从饭馆拿,“最后拿来足额的票据做好账。我的消费就转化成饭馆的成本了。本来也是一笔糊涂账。”他说他的圈子里很多大老板都是这样做的,几乎没有人去申报。陕西西安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书画界人士较为集中,但在法定申报时却一度集体缺席。武汉市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0多万户。房地产开发企业1000多家。但是截止3月20日,武汉市已经申报的私企老板和个体工商户只有200多人,房地产商只有130多人。关键是监控富人的灰色收入一场旨在推动财富透明化、调节社会贫富差异的税制改革。不但没有引来众多叫好声。反而让已经按时申报的人感到一种心理失衡——我申报了,可比我富有的人却没申报。这不是老实人吃大亏吗!调节贫富差距的关键点。在于有效地监控富人的灰色收入。但个税监控管得了个人的灰色收入吗?大家都知道医疗行业中拿红包、吃回扣。教师在校外讲学、代课、当家教、兼职顾问,演艺明星到处走穴。其收入大多是不透明的。如果他们不愿申报这些收入。别人很难了解。在首次个税申报中,成都就出现了演艺明星零申报的尴尬场面。成都一个著名经纪人的说法也许可以代表大多数演艺圈人士的心声。“政府征税,我们肯定支持。事实上,现在几乎没有艺人敢偷税漏税。但现在要求个税申报,大家难免怀疑主动浮出水面后。再被课以重税,因为有一句老话:枪打出头鸟。”这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最近有家网站进行了一次“何种原因使你没及时申报个税”网络调查,结果发现选择“怕露富,不想让外人知晓”的占参加调查总数的三成以上。“家财不外露”的世俗民风阻碍了一些人申报。有税务官员说,明星纳税申报出现了喜忧参半的情况:喜的是数量不断增多,一些颇有知名度的演艺界人员开始主动自觉申报个税;忧的是纳税意识,不论是已经申报了的。还是没申报的。几乎每个人提起纳税都很害羞。一名演员对此的解释是:“我申报了就公开宣布,这样无形就等于给没申报的人压力,他们心里一定会骂我‘算你报了,这么出风头。”’一名央视主持人对媒体记者说自己没有申报,记者质疑道:“作为央视的主持人一年收入没有12万元?”这个主持人笑了,回答:“央视对主持人的规矩很严格。不能在外走场子,不能出席商业活动,那些比较赚钱。”他的年收入果真达不到12万吗?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官员纳税了吗?明星纳税牵人眼球。官员纳税也成为近年来众目所视。在税务机关的名单上,官员纳税人数一直未公开过。有位媒体记者近日采访税务官员,并就此提问:“我国到底有多少官员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采访后他得知政府计划在2006年到2010年间培训近2500名部省级、近5万名厅局级、50万名县处级干部。当然。这只是在职的一部分干部。如果把离退休高级干部算上,按目前的薪金制度。符合年收入达12万元以上条件的官员数目不小。这些官员都按时申报了吗?税务官员没有明确作答。我国从1995年起即实行官员收入申报制度,但腐败案件很少有通过财产申报暴露出来的。由于对政府官员个税检查和征收制度尚未建立,部分官员可以较为容易地隐瞒房产、车辆、灰色收入等边缘所得。据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惩治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的一项调查显示:93%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的阻力主要来自于领导阶层。一些官员“工资基本不动。吃喝基本靠送”。平时的隐性收入远远超过公开的法定收入,还有个别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甚至是权力入股、权力寻租的实权官员,工资表不过是一个零头而已。有媒体报道,有一个县级贪官,一年工资也就两万多,可腐败一败露,仅卖官一项就达上百万。2006年,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调查一桩涉案金额高达2800万元的贪污受贿案——张伟民贪污受贿案。原担任上海市嘉定烟草专卖分局长等职务的犯罪嫌疑人张伟民。曾在香港开设账户并向美国转移资金,涉案金额达344万元。而在每年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过程中,张均未如实履行申报义务。故意隐瞒其在香港的存款事实。张伟民这个贪官日前已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约有4000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大约500多亿美元的资金。我们无法详细得知这些资金究竟都是怎样被带走的,但可以肯定大部分款子是灰色收入。良心账运动缺席者为了少交税、不交税。在一些高收入行业还出现了一些掩税务人员耳目的变通手段:北京市统计局在去年的一次统计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有18家医院和24所大学瞒报收入共计7.5亿元。这42家单位使北京市职工人均工资水平降低了159元。医院和大学不约而同地少报劳动报酬,这暴露出他们对暴利的掩盖意图——这其实也是所有垄断性行业的通病。2005年。四川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共查处了50起统计违法案件。其中涉及到国税局、国土资源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其中,成都市某区国税局填报的经济普查报表中,在公用支出项下的福利费、差旅费、购置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均未填报,经查实,分别为5.27万元、13.19万元、89.36万元和27.96万元。被公众普遍认为“很滋润”或先富起来的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人不约而同地缺席了这场良心账运动。税务部门的一名官员说,此次申报制度设计本身就略显仓促。而且整个过程也以实验为主。很多问题都没有解决,所以难以严刑峻法,以至于富人们在报税问题上选择集体沉默。税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实行全额全员申报。政府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资金,都来源于公民的纳税。从契约的角度来看。谁也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如果富人逃避责任。相关缺口很容易转嫁到公众身上,导致公众的税负加重。另一方面,富人如果通过各种方式偷税、逃税和欠税。其所履行的义务与他们所享受的权利就会出现严重的不对等。富人等于是用很少的责任去享受更多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其实质是与民争利。富人在税收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很容易触动公众敏感的神经。招致批评乃至引起公愤。富人明目张胆地欠税。也考验着税务机关的征缴能力和我国法律的威严。我国《税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充分的追缴权利和完善的追缴手段,并明确规定欠税是一种税务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富人欠税。有关部门应该让欠税者付出代价——这是平息众怒的最好方式。个税申报为什么遭遇冷漠纳税申报。在多数中国人眼里。绝对是一件新鲜事。它在经济社会中、生活中激起的波澜非同小可,很值得我们仔细研究。对个税宣传不到位自行申报结束后,有专家学者发表意见说,出现“慢热”现象。既在预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毕竟这是头一次,许多纳税人尚未养成纳税申报的习惯。也没有这个意识。尽管个税在近12年间已经成为中国所有税种里面征收额增长最快的税种,税改的步伐也从未停歇过,但在培养积极纳税氛围方面还没有下过大工夫,公众普遍对税法缺乏一种认同感。首次自行申报效果不理想,有人说,这是有关部门准备不足和公民纳税意识不强。这个说法不无道理。不久前,《中国青年报》作过一项调查。发现愿意主动申报个税的人仅占被调查者的31.1%。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指出,对个税宣传的不到位。也是导致申报尴尬局面的原因之一。他说,在2005年。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与中国税务学会就将对个税法的修改意见提交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当时。专家们有两点建议,一是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是收入超过12万元的要自行申报。但在2005年全国轰轰烈烈地宣传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的个税法修改时。个税自行申报这一重要变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税务部门对个人申报也没有认真研究和准备。直到新个税法通过,2006年年底才开始宣传个税自行申报,面对2007年3月底就要完成个税申报工作的政策。显然有些措手不及。“从这个问题我们也认识到,法律和规定的建立是相对容易的。但落到实处是非常艰难的。一个政策和法律的落实也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其实,申报方式改变之初,就面临着诸多环节的缺憾和争议。首先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如申报表设计时过于专业。在普及程度方面欠考虑。有人在北京的一个申报现场看到,一位市民手拿着纳税报表一脸无奈,研究了好半天不知道应该怎么填。纳税申报表上一系列专业术语,对非财经专业人士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挑战。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季铸说,“今年的自行申报表看起来像智力测验。”来申报的人并不都是审计师、会计师这些专业人士。报表连经济学教授都填不上来,更别提普通的高收入个人了。“税务局通过信息化联网能掌握的收入信息,不应该再麻烦纳税人。”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认为,自行申报表应该再简化些。税务机关应该让不懂税的高收入纳税人能像看红绿灯过马路一样,比较容易地完成自行申报表的填写。税务部门服务不到位除了上述的技术问题,随着个税申报工作的全面铺开,深层次的问题也随即暴露出来——制度缺陷。税务部门服务不到位、部分政府官员游离于申报行列之外、税收支出不透明,这些都折射出制度上的缺陷。有些专家认为,税务部门服务不到位是个税申报主体不积极的原因之一。处于富裕阶层的人们,由于商业往来等多种原因,可供自由支配时间不多。个税申报规定施行后,各级税务部门仍然将思维停留在过去的等人上门、排队办公的老套路上,并没有建立相应制度,积极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这就让纳税人感到了税务部门的官僚作风。个税申报效果不理想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个税申报制度配套措施没跟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庞凤喜说,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最主要的制约在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一方面从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来看。信息的收集整理是相当困难的,客观上很难掌握每个纳税人的情况;另一方面对纳税人来说。在申报时不仅要提供收入,还要提供收入证明,目前大多数纳税人平时并没有记录收入情况,对自己的个人收入信息也很难收集整理。譬如个人取得收入的形式和方法存在多样性,而目前国内的银行清一色不提供利息清单,所以纳税人很难知道每年利息收益是多少。许多人在资本市场投资,进进出出,很难清楚地记得一年中的每一笔盈亏,可证券公司并不会为投资人提供清单。而且,眼下国内大多数企业连个人年收入清单都不提供。而在美国,相关机构每年都会向个人发送汇总表。把一年内基金、股票投资的盈利、分红、代扣代缴税款、未缴税款部分都计算得清清楚楚,个人报税的数据依据一目了然。从这个意义上说,系统配套的问题是妨碍准确申报个税最大的“拦路虎”。纳锐人的义务和权利个人所得税是“税痛指数”最高的一个税种,所以备受人们关注。有人说。与我国经济增长相比。当下国内的税负已经过重。据统计,我国税费总负担占GDP比重已达25.1%。如果再加上体制外,将达30%左右。美国《福布斯》也报道,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与“高税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低福利。尽管每年财政收入超常增长,公共服务支出所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却越来越低,相反,行政管理费用却如脱缰野马。这种“高税赋”且“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的现象,无疑大大挫伤公民自行纳税的积极性。人们在热议个税自行申报遭遇冷淡这个话题时,最终回归到了纳税人义务和权利这个核心问题的思考。目前。我国税收支出不透明。各级政府在环境、医疗、就业和教育等各方面的开支往往只是通过每年人大报告的形式作笼统归纳,其具体开销、支出效果等情况都没有建立相应的定期公布制度。由于支出监管处于真空状态,没有受到社会应有的考核和监督,难以提高纳税人公平感受,更无法培养自觉纳税意识。新华网引述读者的话说:“要公民履行纳税义务的话,必须要有能代纳税人监督政府花费公众纳税的代表,代表缺乏这种预算审查权力的话,公民就不存在纳税的义务。即无预审,不纳税。”如果承认税收的本质和灵魂不仅在于取之于民,更在于用之于民的话,那么可以说,后者才是确保公众提高税法遵从度的真正内在驱动机制。若要真正实现提高税法遵从度,纳税自行申报、加强税源管理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也即只是税收征管、汲取的一面,而税收法治的另一方面——税款分配使用、反哺社会的一面。同样十分重要、不可忽视。一方面。虽然。近年来国家财政税收收入以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大幅增长。但政府财政的公共品质却难如人意、支出的结构还不合理——公共服务领域,尤其公众最迫切需要的民生领域的政府支出比例过低,而用于政府自身的各种公务性开支比例却居高不下。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在其《中美财政支出结构和公共服务程度比较》一文中指出。2003年,国家的实际支出中,仅21%用于社会保障、救济、教育、医疗卫生。相应的政府公务开支比例却占到37.8%。很明显,在这种财政支出、税款使用状况下。公众难以切身体会到纳税所带来的公共福利——读书贵、看病贵、买房贵等民生难题挥之不去。自觉纳税的动力、对税法遵从度自然难以充足。如今。在中国。自行申报只是一个单行道:只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补税的可能,而绝无税务机关退还税款的可能。这样的制度,就其内在性质而言,就有不公平的成分,也难怪纳税人缺乏足够的积极性。事实上,近些年来我国进行的大多数改革措施都是强化征管,增加纳税人的义务。相反,个人所得税的一些内在缺陷却始终不在改革之列。以本次自行申报为例。仍然坚持了个人申报制度,而没有积极地朝允许家庭申报的方向探索。这样的税制完全忽略个人的家庭赡养、抚养、购买大宗产业的支出。对于纳税人十分不公平。单方面地强化税收征管、增加纳税人义务的所谓税制改革。确实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其负面影响却不可低估:这种做法会让纳税人以为,税是国家强制自己交纳的。而税是人们与国家直接打交道的主要渠道,国家强制征税的观念进而会影响到人们对国家的认知。之所以出现这种税制改革偏颇,根本原因是,相关改革措施几乎完全由税务机关、最多由行政机关全面主导控制,相反,相对而言较能反映民意的人大却几乎置身事外。可想而知,税务机关当然会倾向于强化征管,当然会只考虑自己的便利,而不会去考虑纳税人的便利。要使税法、税制相对平衡,既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之需,又对纳税人便利,就必须由人大对两者的诉求予以平衡。纳税人交了税,就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不能交完税之后却对怎么花这些税款毫无发言权。据一些国际组织调查,中国行政成本高居世界第一。有全国人大代表也在“两会”上透露过。中国官员的职务消费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近四分之一。中国个税税率非常高。从5%至45%,即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每级递增5%。但是上缴的税金却没有换来相应的利益。去年。湖南有位村主任以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财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违法。财政局长却认为,现在已经取消农业税,原告不具有纳税人的资格。类似该财政局长的这种想法,着实是个认识误区。纳税制度设计问题怎样才能让人们甘心纳税?有学者称,人性化制度才会唤起个税申报自觉。根据西方发达国家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况来看,自行申报纳税在很大程度上还必须依赖于公民的道德自律、纳税自觉和纳税诚信,而这一切的得来,很大程度上往往又依赖手人性化的纳税制度设计。能否获得绝大多数纳税人发自内心的认同并形成一种自觉执行的冲动,关键在于我国自行申报制度的设计是否含理、合法。现在。许多网民质疑税收立法的民主程序及民意代表性,普遍认为。现代社会,纳税人是税收的真正主人,纳税人对公共品的数量及结构的需求,是决定政府供给公共品的前提,从而也是决定税种、税率及征管方式的前提。也就是说。设立哪些税种、每种税种的税率如何、如何更合理地进行征管,这些问题,应由纳税人认可的代表们来讨论决定。如果法律出台的结果只是使绝大多数人违法,那么问题不在广大纳税人而在立法或执法者自己,税务部门首先要反省自己的失误。在现代文明国家。纳税不仅是为了“养活”政府,而是借由政府这个平台,合理的二次分配社会财富,调节公民之间的收入水平。换句话说,就是让富人多纳税改善穷人的生活福利。现在。让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就是让富人在我国个税改革之路上先行一步。个税自行申报遇“冷”。表面上看是技术性问题,实际上与中国的税制改革密切相关。与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密切相关,与社会的民主法制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在社会的政治、经济等条件都不具备的条件下,指望某一项改革“单兵突进”与国际接轨。是不符合客观历史规律的。法律法规的弹性申报期已过,目前人们最关心的是。税务部门下一步会怎么做。那些还在“潜水”的高收入者会不会被查出、曝光并受到严厉处罚。法律的刚性与震慑性张力到底有多大?人们非常想知道。国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表态说。不能一概而论的说不申报的就一定要受到处罚。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4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曾向记者透露,未申报有很多复杂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他列举了三种情形: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这种情况不受任何处罚;平时已经缴足了税,但是没有申报,这种情况受到的处罚会轻一些;如果平时税款没有缴纳,又没有按照期限来申报,处罚会重一些。除了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处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税务官员的态度。让人们产生了怀疑。他们说法律法规弹性过大会影响纳税人的情绪。原定于3月底的申报截止期后来推延至4月2日。已经让人感到了不严肃,现在惩处时也分三六九等。更让人们怀疑法律在实用主义的绥靖倾向下成了面团。这无疑对社会公众产生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据法,对逾期未申报者将依法严惩。《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表述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两个模棱两可的“可以”。便给了税务机关相当的自由裁量权。会不会又是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运动?好在李林军又掷地有声地对公众说。“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绝对不会有任何留情。”一张张罚单果然,个税申报检查工作随后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国家税务总局派出督察组赶赴各地,对各地自行申报工作进行检查。各地税务机关也全员行动。一张张罚单相继从税务部门飞出,飞到了一个个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者的手中。4月3日,沈阳市地税局东陵分局开出第一张罚单。被罚对象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罚款金额为50元。此人是当天一大早就赶到当地税务局进行个税申报的。但因为错过了法定自行申报期。所以他接到了一张罚单。他可能是全国首名被罚的纳税人。在随后的一周里。沈阳市地税局东陵分局又对另外4名纳税人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4月6日,长沙市一个公司高管陈某因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被雨花区地税分局罚款200元。4月11日。在成都温江区经营沙石生意的个体户杨德忠。急匆匆走进温江区办税大厅。由于杨德忠延迟了9天申报,地税工作人员向他开出了一张100元的罚单。4月17日,广东省市地税局稽查部门开展专项税务检查时发现,广州一股份制银行以隐蔽手法偷逃个人所得税300万元。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并处以0.5倍的罚款,该银行人均补税近万元。经查。该银行偷逃个税主要是以现金形式通过福利费、工会经费、管理费用等科目向员工发放,合计1800多万元。另外还以钞币运送费、差旅费、路桥费、住宿费等名义和以各种渠道取得的发票入账,套取现金用于发,放补贴。且补贴金额标准明显高出行业同类支出的平均水平。4月19日。湖北省荆州市开出该市的首张罚单。一名从事钢琴培训业者被罚款1000元并补税2.06万元。在很短的时间内,荆州市地税部门开出27张罚单。罚款共计2.9万元。襄樊的首张罚单出现在枣阳。一黄姓企业老板因逾期申报,受到了500元的处罚,并补税1.56万元。5月1日,萍乡市地税局开出当地首张逾期申报罚单。被罚对象是一名私营企业主。罚款金额为500元。兰州市两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因逾期申报个税,每人被处罚100元。5月26日。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首次公布年所得超12万元个人自行申报个税专项检查的情况,在对1822人进行的检查中,有129人被查出没有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共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79万元,现已有230万元入库。各地罚单如雪片般飞出。让人感到一种山雨欲来之势,但最多只交千来元这种“和风细雨”式的处罚,显然和先前预计的元的罚款。甚至更重的处罚有很大差距。这样的惩罚力度让人们普遍感到失望,违法成本明显与违法可能带来的利益不成比例。这很难培育全社会对纳税的敬畏之心。好在更厉害的处罚也有了先例。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易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耿坚因偷漏个人所得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耿坚以报销发票、虚列费用的方式获取提成奖金,不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也未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耿坚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只有元,但加上所需缴纳的罚款和滞纳金等,他需要补缴的费用最后达到了元。无独有偶,湖南常德市澧县澧阳镇居民刘某因涉嫌采取低报价格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以偷税,7月中旬也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据地税部门介绍,这是湖南省首次对个税逾期未自行申报者动用最高处罚标准。据澧县地税局介绍。刘某自2001年起在当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收入可观。今年年初即被该局确定为高收入个税自行申报纳税对象。在个税申报期内,税务人员曾多次动员刘某主动申报。但刘某总以种种借口拒绝。申报期满后。澧县地税局通过详细调查,核实刘某存在采取了低报销售价格、少报销售面积、售房以白条替代正规发票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的事实。后经澧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立案查实。刘某偷逃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共计20.6万元。初步认定属于一起典型的偷税案。见事情已败露。刘某随即主动向澧县地税局补缴了部分税10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审理。黑名单有待曝光最近,有媒体报道,一些城市正准备将不按时自行申报个税者的黑名单进行曝光。成都市地税局局长石恩祥表示,税务部门已经掌握了一些重点人物的收入情况,将在近期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广州市地税局方面也表示。对欠税大户除了在媒体上公告之外,还将严格加收滞纳金,限制欠税大户的法人出境,甚至依法对其公司资产进行查封拍卖。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个人所得税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体现的是公平与效率的平衡。针对自行申报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专家学者与普通公民都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有人说,应该适时公布已查处个税违法案件中的偷逃手段,以此加大对心存侥幸者的威慑力度。我国虽是在今年才实行高收入的个税申报。但对个税的专项检查却由来已久。对一些已查处完毕的违法案件。除了在税务部门内部传达、交流外,有必要通过分析、总结向社会公布。建立个人收入档案有人建议将个税自行申报的税务检查程序公开透明。一是应验证已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对已发生纳税义务却没有申报纳税的行为加以揭露。有人强调应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此次在全国范围实行的个税自行申报,涉及的人员之多、信息量之大。都是前所未有。如何保护好纳税人的隐私。如何帮助纳税人提高对类似退税诈骗的警惕性,是税务部门应该提前想到的。有人主张行业主体自觉自律,统计、税务、审计应该严格监管。统计法规定了各行业要依法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但是统计对象能否依法自觉地如实填报数据。却是一种单方面的主体行为,如果主体出于私利考虑。瞒报就难以避免。只有高收入行业自觉自律,财务统计等制度严格透明。才能有效避免瞒报。如果主体缺乏自觉性,那么政府职能部门就有必要采取措施,统计部门要严格统计执法检查:税务部门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制度;审计部门可以拓展审计范围。对各行业的经济活动全程审计监督。一位长期从事财会工作的石小姐认为。一个成熟的征管市场,一定有税务代理人忙碌的身影。税务代理业务在发达国家较为普遍和繁荣。在美国,很多家庭的确需要这方面的服务,美国的会计师和律师很大一部分的收入就是来自于每年帮助客户进行个税申报。实际上,国内在这方面也有需求,但是,国内税务代理独立性差,主要依靠税务机构的影响力开展工作,使得真正意义上的税务中介发展缓慢。她说。“目前,社会上存在许多设置为公司申报纳税单的财务公司。但代理个人纳税申请的财务公司并不多见。”有必要重新审批负责个人纳税申报代理权的税务师事务所,从而为个人纳税申请提供方便。建立奖励制度有人在网上建议设置纳税有奖细则,对纳税额达到一定程度的人给予荣誉,把纳税作为一个诚信指标来鼓励人们依法纳税。使纳税证明成为社会的通行证。他解释说。目前,纳税记录并没有与诚信记录和社会评价联系在一起,逃税人很容易逃脱法律处罚,也得不到社会的惩戒;相反,诚信纳税人也难以得到社会荣誉和好处。应尽早建立个人纳税记录制度,改变现状。一个人一生纳了多少税应有完整的记录,依照此记录决定他的社会荣誉和奖罚制度。同时,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个人财产申报法》,对于隐匿个人财产的情况。法律不但可以不保护其财产权利。严重者也应给予严厉惩罚甚至诉诸刑法。今后若在申报中发现一些问题。税务部门会有瑕疵记录。纳税人不诚信行为记入信用体系,今后出国须开完税证明。一些公民还建议出台举报奖励政策。以此发动广大群众一起抓住个税申报漏网之鱼。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各地在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首次有了可以参照执行的奖励细则。根据这一办法,检举人最高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有学者提出。在实施个税自行申报制度之前。首先要逐步降低累进税率,以较低的税率鼓励社会各界依法纳税。目前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不仅远远超过许多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也高于企业所得税税率。国家制定这样一个高的边际税率,想必是为了追求公平的目的,但实际上,也正是这样一个高税率门槛。使富人个人偷税漏税的动机越来越强烈。正如李稻葵教授所说,在一些社会群体差异性较大的社会里,很难动员起社会各界达成征收高个人所得税的共识,比如俄罗斯经济改革中少有的成功案例之一,就是把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为统一的平税系统(即把个人所得税率统一为13%)。这不仅大大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也提高了公民的纳税意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税务界人士称,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当前国内土地、房产、海关以及各家银行与税务部门之间都还未达成信息共享。这很难有效监控高收入者的经济状况。有专家说。在没有其他相关部门提供个人收入信息及有效收入控管制度的情况下。自行纳税申报的积极作用将趋弱,因此,需要建立起有效促使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体系。此外,在进一步加大对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的分析利用。将双方申报不一致的信息作为税务检查的重点。中央财大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建议。加快建设纳税人编码制度。将税务编码卡与居民身份证配合,居民身份证同时就是一个人的税务编码卡。每个纳税人只有一个编码,他从事各种活动的收入f如不动产获得的收益、继承遗产的收益、银行利息收入、工资薪金收入等1都必须填写该代码。这些信息最终将从各部门(福利部门、银行、海关、公司、企业雇主等处)汇集到税务部门。税务机关则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集中处理,方便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申报。中国人大教授安体富的看法是,第一。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采用纳税人永久单一税号。第二。个人报酬完全货币化。现在有些人的收入。不是靠发工资和奖金,而是采取发有价证券、奖励别墅和出国旅游等形式。今后可适当取消或限制收入的实物发放。在个人收入货币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加强现金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以个人身份为唯一识别标志的个人基础信息及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第三。建立银行储蓄存款联网制度。建立税务网络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海关等网络的对接。强化公共管理部门、金融部门及支付单位向税务机关及时传递个人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尽快实现信息及时传递和准确查询。为纳税人立法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院长韦云隆建议为纳税人立法。他说,大家之所以纳税意识淡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只知有纳税的义务,但不知纳税人的权益。他提到。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新闻中心联合进行的“你作为纳税人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问卷中,纳税人对权益所知甚少的占87.7%。韦云隆认为,应为纳税人专门立法,保障权益。鼓励纳税积极性。“想让纳税人尽义务,就应保证他的权利。要加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在基本法中明确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税法的立法宗旨和法律原则。同时规定纳税人所享有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国家还应建立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避免人情税等现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庞凤喜教授认为,从税收体制上看。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国外很少采用的纯粹分类所得税制。对由税法列举的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所得。分类征收。虽然征收简便、节省了征收费用,但最大问题是极易使收入相同者由于所得来源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目前。由于个人收入来源与形式的多样性。收入性质、收入分配原则的复杂性。以及收入分配方式的灵活性等因素影响。许多收入极易因税法真空或易打“擦边球”而形成漏税、避税源。对此。她建议个人所得税应以纯所得为课税对象,实行混合所得税制。并最终过渡到综合所得税制。从个人收入总额或毛收入中扣除各项相关成本。以及赡养纳税人本人、纳税人所抚养家属的生计费用和其他必要的费用,这样才能正确反映纳税能力,起到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的作用。所以。当务之急应该在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的基础上,实行从分类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转变。并最终建立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制,使个人所得税更加合理化、人性化。庞凤喜介绍说。在国际上个人所得税通常是采取先预征后返还汇算清缴的方式。一般也是采取代扣代缴的方式笼统扣缴。但是到第二年申报的时候对个人获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赡养纳税人本1人及其家属生计费用和其他必要成本费用。给予纳税人多退少补税收返还。而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则是笼统的、“一刀切”的定额扣除办法。既有高昂的申报成本。又没这样的返还激励,纳税人自然没有了积极性。有学者创新性地提出要建立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的税收结构模式。启动个人所得税税改有“天下第一难”之称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始终是一项有难度的工作。即使是税制比较发达的国家,也难以做到让每一个人都满意。我国实行个税自行申报,只是为税收改革开了一个头,这第一步能不能走好,对于我们今后税制改革至关重要。从表面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实施。只不过是由以往代扣代缴变为代扣代缴加自行申报。它既不会由此添增纳税人的税负,也不会因此改变纳税人的纳税方式。但实质上,这是中国税改必须跨越的一个台阶,没有自行申报,中国就不可能实现个税改革的终极目标——实行综合所得税制。自行申报纳税最终是否能得到纳税公民的广泛响应。有待时间给予答案。近日,国税总局一位官员透露。国税总局考虑开始启动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目标是由现行的分类个税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除此之外,国税总局还考虑改革目前的税率体系。他介绍说,目前我国的税率层次比较陡峭,不同的税率之间的间隔幅度比较小。改革的方向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扩大不同税率之间的间隔幅度,减少级数拉开级距,由九级减少到五级或者六级,使得层次更平缓,这样高收入者多交税,低收入者少交税。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内部研究的工作已经开始。”这位官员表示,按照规划,个税税制将在“十一五”期间内实现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如果按此时间表往前倒推的话。按照正常程序,2008年法律草案经过国务院通过提交人大审议。最晚可以延迟到2009年草案必须提交人大审议。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付出的自己财产的总和。国家设立个税的目的是崇高的,就是希望以此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防止社会分化过大。能不能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对每个纳税人纳税意识和守法意识的检验;能不能使所有该收的个人所得税都收上来,是对政府,特别是税务部门执法能力和执政能力的考验。今年是实施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年。对国家和政府来说,这开局第一仗非常关键。责编: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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