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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着东风奋崛起 跨越发展写新篇――绿春县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发稿时间: 9:50:44】
【作 者:红河日报】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王之伟】
【稿件来源:云南省红河州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审核发布:王之伟】
新年回望,捷报频传。2013年,绿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顺势而谋,乘势而上,全力推动保发展、保民生、保生态、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运行平稳、转型加快、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
  理念篇
  登高望远谋发展
  绿春县委、县政府充分把握县情实际、深刻辨析发展趋势,集思广益,打破常规发展思路,自觉把绿春的发展放到全州、全省乃至全国总体格局中定位,明确提出了以“中国梦?红河路?哈尼家园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绿春资源优势,突出抓好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支出、招商引资、“美丽家园”建设四项工作重点,攻坚克难,提速发展,努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先进县”、“绿色能源开发先进县”、“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先进县”、“哈尼文化生态建设先进县”创建再上新台阶。
  绿春县县委书记张宏说,只有科学定位绿春发展目标、找准方向,才能在发展中找差距,在逆势中找出路,在困难中求突破。张宏分析说,一个地区要发展,人才、资金、政策等条件必不可少,而绿春目前有优势也有困难。在全州范围内,各县市在人才、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不断抢占市场,绿春争先进位的压力不断增大。但也有着有利条件和机遇:国家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省强势推进“两强一堡”战略、滇西边境山区连片开发、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红河州加快建设红河谷绿色经济走廊,这些都为绿春跨越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外部利好条件。同时,随着元绿二级公路建成通车,削峰填谷、黄连山综合扶贫开发等重大项目实施建成,以及丰富的生物、电矿、文化旅游、边境等优势资源不断转化为优势主导产业,绿春后发潜力十分巨大。只要继续沿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前进,绿春就一定能够在跨越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重大突破。
  张宏说,对照新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绿春县到2015年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目标、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绿春县今后以争创“四个先进县”为工作重点,把绿春建设得更加美好,让绿春人民生活得更加富足。
  这一个个发展理念,成为绿春发展的指明灯。也正是这一个个接地气、切合实际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了全县上下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带来了绿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春天。
  经济篇
  生态绿春显现“蝴蝶效应”
  在企业轰鸣的机器声中,在园区崭新的厂房前,在项目建设现场,在高原特色农业的田园里,记者感受到的是绿春火热的发展氛围。
  2013年,绿春县生产总值完成20.3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2.1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3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6.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3.0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907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355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
  亮点一:工业能源开发持续推进
  2013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4亿元,生物产品加工产值突破3.5亿元。围绕“绿色能源开发先进县”目标,着力抓好以水电为主的能源开发。大黑山、坝沙河和勐曼河二级、三级4座水电站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完成投资2亿元。黑龙、绿仙龙两座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风力发电项目测风工作正在开展。加大矿产资源探矿找矿和开发监管力度,加强矿政管理,引进元阳源鸿矿业公司和云南源浩矿业公司优化整合开发矿产资源,平河铁矿石选厂、半坡牛波金矿选厂等一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建材产业加快发展,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竣工投产,共达水泥厂建设稳步推进,一批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开工建设。
  亮点二:大项目促进大发展
  绿春县牢固树立“抓投资、抓招商、抓支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推行“政府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常态化”,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奖惩办法,安排落实项目前期经费743万元,全力抓好项目储备、争取和建设管理。扎实推进单项投资50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50项,竣工29项;计划新开工项目51项,实现开工27项;54项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有序推进。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3个,协议总投资34.75亿元,到位资金18.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6.9%。
  亮点三:做精高原特色农业
  围绕争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先进县”目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兴地睦边”农田整治,改造中低产田地两万亩。《绿春县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和13个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新种植胡椒、橡胶、速生丰产林、美藤果等绿色产业7万多亩,茶叶、八角、草果等传统生物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以百万头生猪产业为重点的专业合作养殖加快发展,新建成4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15个生猪养殖示范村,生猪出栏28.83万头,家禽出笼256.3万羽,肉类总产量2.75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4.89亿元。推广稻田、冬闲田和池塘养鱼10.3万亩,实现渔业产值4032万元。依托百万亩绿色生物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生物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力度,目前累计入园企业6家,绿春县金丰源农副产品腌制加工厂项目正在办理入园审批手续。年产1000吨传统肉制品加工厂开工建设,骑马坝永兴橡胶颗粒加工厂等项目加快推进。
  亮点四:城镇建设统筹发展
  “削峰填谷”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3亿元,落实贷款2.7亿元,并取得州政府贴息支持。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竣工投入使用,县城污水处理及截污干管工程试运行,县城东部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雨水管网工程、八乡集镇供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绿春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绿春县东部新城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市政规划编制完成。平河、大黑山、牛孔撤乡建镇工作有序开展,全县年内完成“农转城”5066人,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
  民生篇
  民生福祉彰显“绿春温度”
  一座座美丽家园渐显真容,一座座新建学校拔地而起,一排排移民搬迁房鳞次栉比,一条条水泥路直通农家。2013年,对于绿春城乡百姓来说,可谓是幸福的事儿接踵而至,民生福祉彰显出“绿春温度”。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绿春县始终围绕这一目标,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亮点一:“美丽家园”建设强势推进
  按照州委、州政府建设“宜居红河?美丽家园”的部署,紧紧围绕“八化”目标,采取科学规划、上下联动、目标倒逼、严格奖惩等有力措施,强势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年内整合各类项目资金1.82亿元,发放项目贷款3916万元,实施“做特民居”拆除重建项目1500户,完成659户;改造提升项目480户,完成285户。实施“做美村庄”示范样板村10个,完成投资4473万元。“做优集镇”项目大黑山乡集镇建设稳步推进,集镇配套功能不断完善。标准化中小学、卫生院(室)、敬老院(屋)等项目加快实施。
  亮点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
  350公里建制村通畅工程、大风丫口至二十道班公路扩建工程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8亿元。完成俄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34件、干支渠防渗工程48.8公里、牛俄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2.6平方公里,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900亩,泗南江牛孔段河堤治理、祖玛河流域水土保持、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国际界河小黑江二甫段治理和共达水泥厂提水工程等项目稳步推进,年内共完成水利投资2亿元。八尺水库、福来灯安小型灌区等一批工程即将开工,路俄等一批中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和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绿春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等12个水利发展规划。
  亮点三: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实施校舍建设项目153项,完成投资1.05亿元,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6687万元,受益学生15.3万余人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定兑现2308名原民办代课教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059万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13年高考一本上线人数和文科个人成绩名列边六县第一。
  亮点四:医药卫生体系逐步健全
  县乡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县人民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医院,绿春县仁华医院试营业,建成标准化卫生院2个,启动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17个。医疗卫生“四大体系”不断健全,五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行,新农合参合率达97%,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缓解。妇幼保健、疾病防控、爱国卫生、人口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亮点五: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城乡低保提质扩面,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由196元提高到232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由94元提高到108元,县级配套资金193万元,年内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亿余元,受益9万余人。五保供养598人,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五大保险”、均超额完成州级下达的任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实施,近年来,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共2000套,累计完成投资1.4亿余元;93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推进,目前已竣工3100户,兑补资金1538万元。
  亮点六:科技文体广电事业全面进步
  “科技下乡”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深入开展,科技推广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两家企业申报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全面推进,县图书馆开工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全面完成,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扎实开展,3个项目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已拥有“村村通”2.74万户,第一批1.5万户“户户通”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稳步推进,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93.89%和96.97%。
  亮点七:扶贫开发扎实推进
  黄连山地区综合扶贫开发项目竣工待验,累计完成投资2.12亿元。滇西边境山区绿春县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项目启动实施,完成投资3500余万元。戈奎乡整乡推进、11个省级重点建设村、6个州级示范村、80个整村推进、119户易地扶贫搬迁和560户扶贫安居工程顺利完成,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工作扎实开展,累计完成投资1.22亿元。
  亮点八: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巩固
  综治维稳“五大格局”基本形成。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五级联动”工作积极推进,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达91%。持续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达98%,法制宣传受教育人数达16万余人次。大黑山胶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面启动,县城区违规建筑得到有效整治。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覆盖面达100%,边境统战工作加快推进,创建4个民族团结示范村、7所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实现了“零”越级非正常上访、“零”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零”群体性事件、“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
  民生无小事,点滴皆关情。回望过去的一年,一幅幅温暖的民生图景在眼前展开,大手笔的民生保障投入、一再拉长的民生账单背后,连接着千家万户,受益的是每一个百姓。绿春山水间留下了一串串解民忧、惠民生、聚民心的扎实脚印,各项民生工程的加快建设,让越来越多的百姓在生活中积攒出信心,酝酿成了幸福,感受到绿春的温度。
  党建篇
  筑牢堡垒强固阵地
  绿春县县委书记张宏说:“基层党组织是党赖以存在、发展和发挥领导执政作用的载体。我们要按照省委“强组织、建阵地、聚人心、固边疆”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强队伍、促发展。”
  正是源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这种认识,近年来,绿春县围绕“打造边境党建绿色三角洲,构筑哈尼家园党建桥头堡”的主题,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深入开展以“党旗更红,边疆更固”为内容的“边境线上党旗飘”党建创新活动,着力在滇南边陲构建一条边境红色党建带,正能量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边疆党组织强起来、经济活起来、群众富起来,持续保持了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
  绿春县把服务桥头堡建设作为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围绕“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村民一个哨兵”的要求,开展“唱国歌、升国旗、走边关、守国门”活动,在平河、骑马坝、半坡3个边境乡镇133个村寨开展了悬挂国旗、党旗为主要形式的“红旗飘飘”工程试点,实现了边境一线村、组、学校及驻边单位活动场所建设的全覆盖,进一步形成了“红旗升起来、党建抓起来、形象树起来”的生动局面。围绕创建“红旗党支部”,筑牢“党建边防线”的目标,开展“党员夺旗、群众争星”争创活动,用“爱国守法旗、团结和谐旗、爱民护民旗、诚实守信旗、创富带富旗”等指标衡量党员业绩,引领党员带头爱国守法、带头增收致富、带头团结和睦、带头维护稳定、带头助人为乐。通过深入开展升挂国旗、党旗活动,不仅增强了边民群众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国门意识、国土意识和国防意识,也激发了边民群众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热情。
  该县在认真总结“一基三带”党建模式的基础上,按照“党委引导+基地培训+总支创业+典型辐射”思路,在全县探索创建了“乡村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乡村干部教育实践基地”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村发展能力的意见》,明确每年选取3个乡镇实施“乡村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工程,分3年时间逐年推进,每年每个乡镇安排90万元资金进行扶持,计划到2014年“乡村干部教育实践基地”覆盖全县9个乡镇。
  特别是在2013年,举办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7期,县、乡、村3级干部实现轮训,干部群众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知晓率达100%。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中国梦?红河路?哈尼家园建设”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建设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实践基地6个。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推进,《县委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编制完成顺利实施。“四群”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转“四风”等相关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州率先建成并运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新征程就在前方,新业绩需要奋进拼闯,美丽的绿春,必将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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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申请廉租房假离婚 男子诉前妻给付拆迁款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韩某称自己与杨某原本系夫妻,为申请廉租房,其与妻子杨某签协议假离婚。不料离婚后,协议中约定归妻子的一套房屋被拆迁,杨某因此获得巨额拆迁补偿。韩某要求分割拆迁款,却被妻子以已离婚为由拒绝。韩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50万元拆迁款。近日,一中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韩某的诉讼请求。韩某诉称,日他刑满释放回家后,杨某表示要与丈夫协议离婚,让丈夫净身去城里申请一套廉租房给女儿韩小某居住。杨某表示这是假离婚,还会跟丈夫一起居住,保持夫妻关系,家中财产归二人共同所有。韩某称,办完离婚手续后,杨某声称所有财产与韩某没有任何关系。韩某认为,杨某采取欺诈手段,离婚协议显失公平,故起诉要求杨某给付拆迁补偿款5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日,杨某与韩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载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位于门头沟秋坡村的一处房产归女方所有。日,秋坡村的房屋被征收,杨某与永定镇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获拆迁补偿款37万余元及定向安置房一套。一审法院判决认为,依据离婚协议,秋坡村的房产归杨某所有,杨某有权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故判决驳回韩某的诉讼请求。韩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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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云南放开落户限制,看看你所在城市放宽到啥程度_云南策康金融-爱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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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称,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或有其他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并实际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可申请接迁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落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原户籍地不在昆明市主城区,在昆明市主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的,按照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办理落户。2020年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意见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云南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户籍迁移政策,切实解决户口遗留问题,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目标,是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快建设和共享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可接迁父母到昆明有合法住所稳定工作又缴社保满2年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除昆明市主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生态脆弱敏感、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城市,以及因其他客观原因暂不具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城市,可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制定符合本城市实际的户口迁移政策。调整的户口迁移政策需经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分别满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人口规模。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或其他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可申请落户;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并实际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的,可申请接迁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落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原户籍地不在昆明市主城区,在昆明市主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的,按照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办理落户。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由昆明市自行制定。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除昆明市主城区外,实际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落户时,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农转城后可以城转农大中专学生是城镇落户重点人群此外,要放宽城镇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政策,放宽城镇(除昆明市主城区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条件,放宽大中专(技校)学生、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农村的人员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需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在我省大中专院校(技校)就读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户口可迁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去向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现役军人配偶随军落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不具备随军落户条件,或者不愿意随军落户的,如与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移至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昆明市主城区除外)投靠落户。现役军人在城镇购买的合法稳定住所,其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要把城中村、城市周边地区、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作为户口迁移重点地域,把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原户籍地在农村的农民工、大中专学生、退役士兵和失地农民作为重点群体,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意见还称,要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根据《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我省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我省,或者在我省内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居住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援助、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不过,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计划外生育子女、自发移民、跨境婚姻等群体落户问题,要妥善解决。要建设和完善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管理信息平台,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保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省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另外,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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