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金,要求提供预算报告,居民住房预算报告需要哪个部门做

&&&2014年7 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天津市审计局局长 &刘健
时间: 13:45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
  2013年,全市各部门、各区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优,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要求,以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盯住财政资金、关系民生的重要公共资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着力推进以构建审计监督&一张网&、开展联网实时审计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创新,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组织和实施预算执行情况;二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公共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四是部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作情况;五是已联网单位的联网实时审计情况;六是部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涉及部门、单位629个,审计各类财政资金、公共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86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市级公共财政收入766亿元,完成预算105.2%,比上年增长17.8%;政府性基金收入353亿元,完成预算135.7%,比上年增长46.6%。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级公共财政支出996亿元,完成预算98.8%,比上年增长10.7%,政府性基金支出317亿元,完成预算114.7%,比上年增长24%。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支出持续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稳步提高,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一)对组织和实施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对市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部门执行政策法规和预算管理情况,延伸了12个相关单位。市财政部门在具体组织2013年预算执行中,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审批项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部门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资金监管,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预算任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年初批复部门的部分专项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涉及金额19.5亿元。二是部分收入年底在财政专户中核算,没有及时缴入国库,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亿元;法院诉讼费和利息收入4171万元。三是部分项目预算结余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1亿元。
  2.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按照今年的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了市国资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知识产权局和市残联7个部门管理和使用的预算资金,延伸了57个二、三级预算单位。2013年,7个部门预算资金45亿元,其中:年初预算22亿元,年中追加23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收支不规范。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残联3个部门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2个单位的部分非税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涉及金额1.1亿元;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2个部门通过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使预算资金沉淀在下属单位,涉及金额667万元;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残联、市公安局4个部门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市国有资产信息中心4个单位存在通过往来账目核算收支现象,涉及金额3192万元。二是市公安局、市国资委2个部门和市人才考评中心、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市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中心5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997万元。三是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3个部门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信息中心、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5个单位的部分项目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重新安排使用,涉及金额1432万元。四是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4个部门和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市人才考评中心5个单位的房屋维修、设备购置等支出1802万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五是市国资委违规向直接监管企业收取资金970万元;市知识产权局、市残联2个部门和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宝坻区质监局、市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市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中心4个单位违规发放实物和补贴119万元;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未经审批开设银行账户92个。
  (二)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1.对中心城区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2012年至2013年6月,中心城区共收到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4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支出。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延伸审计54个资金使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在缩小区县间财力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报不完整,3个区未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20亿元。二是由于项目实施迟缓、市级预算下达较晚等原因,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未发挥应有效益,涉及金额5852万元。
  2.对中心城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资金的审计。中心城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是我市的民心工程,从2012年2月开始实施,项目概算投资总额45.8亿元。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8个分指挥部和施工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实施旧楼区改造工程,有效提升了旧楼区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各区财力和工程量差异较大等原因,市内6区旧楼区改造工程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涉及金额2.2亿元。
  3.对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的审计。审计年度,市财政共安排拨付住宅气源发展费和煤气增容费3.2亿元,主要用于燃气旧管网改造、陕气进津等工程建设。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燃气旧管网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工程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完成旧管网改造18万米,为30余万户民用灶具更换了连接软管,有效减少了燃气事故的发生。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液化气公司等3家工程承包中标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定,将69项旧管网改造项目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698万元,其中,部分项目还分包给6家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二是部分工程竣工后未及时办理决算,其中:燃气旧管网改造工程55项,内管加固防腐工程2.1万户,内管更换2.2万户。
  4.对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计调查。&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主要包括84个学科建设项目和209个专业建设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创新平台、教师队伍和人才培养质量等建设任务,计划投资24亿元,截至2013年6月末,已下达投资计划9.6亿元。市审计局重点审计调查了15所高校投资规划项目中期管理和执行情况。调查结果表明,&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的实施,增强了我市高校学科和专业的综合实力,对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优秀师资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提升了我市高校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学科平台正在建设、吸引力不强等原因,8所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70%,有3所高校未完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二是12所高校未经批准,将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用于其他优秀教师购房补助、科研经费等支出,涉及金额3260万元。三是个别高校自筹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380万元。
  5.对天津市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与市审计局共同对我市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涉及210个政府部门、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1007个项目、3031笔债务。经审计,截至2013年6月底,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263.8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480.6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89.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积极完善借用管还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市轨道交通和保障房等行业债务余额分别为419亿元和654亿元,这些行业偿债压力较大。二是天津汉滨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信托机构举借政府性债务8亿元;部分区县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6.5亿元。三是部分单位将债务资金用于修建楼堂馆所,涉及金额4500万元。
  (三)对公共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1.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2013年,全市五项保险基金总收入662亿元,增长12.2%;总支出599亿元,增长20.3%。截至2013年末,五险参保人数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50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93万人、失业保险278万人、工伤保险335万人、生育保险249万人,五项基金参保人数平均增长3.4%。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2013年五项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金收支规模持续增长,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单位超规定范围使用资金。其中,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使用失业保险金购置信息设备,涉及金额162万元;南开区就业训练中心使用转岗培训补贴支付房屋修缮费,涉及金额100万元。
  2.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区县审计局对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和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涉及市区两级国土资源等部门,延伸85个相关单位和企业、49个街道办(乡镇)、23个居(村)委会以及130户家庭。2013年,国家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7.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0.5万户。我市实际完成开工8.05万套,基本建成7.5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0.59万户。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到位。2个区县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71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901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4个廉租住房小区欠缴租金31万元。二是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够严格。14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境影响报批等手续即开工建设;1288套保障性住房未进行分户验收。
  3.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201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303亿元,提取金额206亿元,期末累计归集余额82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49亿元,期末累计个人贷款余额695亿元。市审计局重点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不断加强公积金管理,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操作规程,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缴存水平稳步提高,公积金在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未发现违规问题。
  (四)对部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作情况的审计。
  1.对地铁5号线工程的审计。地铁5号线工程建设规划于2005年10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正线全长34.8公里,沿线共设28座车站,工程概算投资总额254亿元,由地铁公司组织建设。截至审计时,到位资金178亿元,累计已使用164亿元。市审计局主要对工程资金管理和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重点延伸审计了沿线房屋征收资金使用情况,涉及23个施工和房屋征收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将扩拆地块支出计入了项目成本,涉及金额28亿元。二是支付给河东区的房屋征收补偿资金,有3.6亿元被超范围使用,其中,用于其他项目还迁房工程款2亿元;出借给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亿元,用于万新庄定向安置商品房土地整理项目。三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够严格。其中:3个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开工的4个车站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四是部分房屋征收单位通过虚构征收对象、重复补偿等名义,套取补偿资金678万元。此外,河东区建委个别干部涉嫌私分房屋征收补偿款60万元,现已移送检察机关。
  2.对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工程项目的审计。西站配套工程于2009年批复立项,初步设计概算95.9亿元,由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资建设。截至2013年5月,签订工程合同金额140.6亿元,累计支出98.8亿元,目前项目已投入使用。市审计局重点对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项目代建和施工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提高等原因,工程超概算27.6亿元。二是工程已基本完工,尚有7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对援疆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2013年度我市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策勒、于田和民丰三县项目资金和项目实施情况。截至审计时,和田地区开展的援疆项目共201个,概算总投资58.4亿元,已完工项目102个,正在实施项目89个,尚未实施项目10个,援疆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工期较紧,3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3个项目没有实施方案,4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即开工建设。二是2个项目的竣工决算超批复概算274万元。三是个别中标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2个项目分包,涉及合同金额368万元。
  (五)对联网单位的联网实时审计。
  去年以来,我市创新审计管理和审计模式,运用&制度加科技&的办法,积极开展社保等50家已联网单位的联网实时审计。通过前移审计关口、过程监督和资源共享,建立联动核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向管理部门提示风险,联网实时审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利用自然人数据审计,发现有11个区县27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仍违规领取补贴20万元。市民政局加大了核查力度,对10万余户住房保障家庭进行财产延伸核查,已对860户财产不合格家庭全部停发补贴。二是利用养老保险支付数据与殡葬数据、疾病控制中心数据关联比对,发现全市有146人死亡后仍领取保险金的疑点,经市社保中心核查,终止支付128人,追回超期支付养老待遇73万元。三是利用社保征缴数据与职业介绍合同数据关联比对,有7179人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利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关联对比,部分预算单位的34个银行账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五是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录关联比对,有73个预算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政策。
  (六)对部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的审计调查。
  重点审计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企业集团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事项,并延伸审计调查了56个二级公司。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其中,5个企业对外投资、增资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10.2亿元;2个企业股权投资不实,涉及金额4.8亿元;3个企业未经批准,违规核销对外投资损失,涉及金额2026万元;1个企业股权转让收入长期被受让方无偿占用,涉及金额6634万元。二是4个所属企业未经批准,低于评估价值或净值处置资产,涉及资产处置损失2843万元。三是2个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未按规定履行核准程序,涉及金额29.1亿元;1个所属企业违规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涉及金额5000万元。
  市政府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就进一步搞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依法理财和科学管理水平。
  针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处理。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将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市政府于第四季度正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保证完成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绩效考评。研究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资金,应尽快清理,统筹安排使用。明确市和区县事权范围,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应的原则,调整和优化市和区县收入分配,建立健全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金融风险。完善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管理、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明确管理和偿还责任。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合理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严格限定债务资金投向。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实行动态评估和监测分析。逐步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健全举借有度、偿还有序、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三)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概算约束力度,提高工程概算的准确性,从严控制超概算投资。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细则,加强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细化项目成本核算。完善建设资金使用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实施规范、进展有序,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健全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法规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行为。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企业完善财务、审计等监督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提高依法经营和科学决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利于切实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推进联网实时审计为支撑,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审计转型和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实现城市定位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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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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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我中心高度重视,成立预算编制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据实测算,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科学编制了本部门2015年预算编制草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情况(一)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 &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 &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 &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 &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 &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 &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淮北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自收自支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于日正式挂牌运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4个科室,1个县管理部和两个分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计划科、筹资稽核科、会计信息科、贷款管理科;一个濉溪县管理部县(市)管理部为中心分设机构;两个分中心为外设机构分别是:淮北矿业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皖北煤电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中心对各县管理及分中心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决策 、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市中心因编制少而业务繁重,现有正式职工20人,聘用职工13人。(三)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度预算执行率100%。今年,市中心、濉溪县管理部不仅业务工作获得了全省考核优秀单位,实现了新跨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招商引资、双拥工作均被评为市级优秀单位。民主评议百名科(处)长位列全市第一,市中心服务大厅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工人先锋号,市中心补贴贷款担保费的做法也被省公积金监管处在全省进行推广,取得历史上的最好成绩。2014年度预算总额为1498.38 万元,期间调整追加 2305.02 万元,已经支付3567.18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76%。(四)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为保障,巩固归集、贷款、支取三大业务,确保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归集额稳步增长、个贷率保持最佳水平、资金运作安全增值,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中心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力争2015年实现:1、市中心计划归集6.8亿元;2、市中心计划提取4.2亿元;3、市中心计划发放个人贷款2.8亿元。4、市中心计划实现增值收益2700万元。围绕上述目标,我中心明年关键做到“四个着力”:一要着力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我市非公有制单位在制度建立上还比较滞后,私营企业职工住房保障权益维护的还不到位。明年我中心将把推进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工作重点,结合贯彻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文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参加市行风政风热线、市房展车展会,举办银行座谈会、开发企业座谈会、街头咨询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全方位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最新政策,增强企业的法规意识和员工的维权意识,同时我中心坚持下基层,让职工群众直观感觉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增加维护自身利益的迫切感,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建制氛围,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建制进程。使这项惠民利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生活,真正实现广覆盖。中心要加强与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做到应缴尽缴。二要着力加大资金归集力度。资金归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源头活水。要坚持以宣传促缴、以使用促缴、以服务促缴、以行政执法促缴的原则,研究有利于归集管理的工作机制、办法措施和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率。要继续巩固已经在缴存的单位和个人,对停缴和欠缴的公司,中心稽核部门要通过邮寄催缴通知单和上门催缴等方式,督促单位及时补缴。要拓展乡镇参缴层面和人数,让更多职工从这一制度中受益;要拓展企业职工征缴覆盖面,争取在有条件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尤其是要督促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比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三要着力防控贷款资金风险。公积金中心管理着数以亿计的金融资产,担子重、责任大、风险高。要突出防控重点,重点关注贷款风险、大额资金调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一是强化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系统学习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筑牢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同时继续以排查风险点为基础,认真开展自查、互查工作,领导班子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每年度的工作重点,努力把一切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心不断修订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机关效能制度,规范业务审批操作流程,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同时制定下发了机关效能制度和内部绩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新规定,将管理要求、廉政建设、服务质量等全面管理内容融于一体,针对薄弱点加强整改,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实行前后台分离制度。人员分工更加明确,前台负责业务受理,后台负责审核,通过精细化的分工,切实有效的防范了资金风险。四是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完善提取业务事后监督制度,打造“事前人工审核、事后稽核跟进”的管理模式,有效遏制了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五是建立“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和担保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协议,加强贷后催收工作,通过电话、短信、实地催收等多种方式,对可能发生逾期的贷款及时进行催收;及时做好个人逾期贷款跟踪管理,保证贷款资金及时收回。去年,全市个贷逾期率为0,全市至今未出现一笔资金风险。六是加大内部稽核力度。通过加大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在业务办理和经费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加强日常监督和内部业务稽核工作,按季度开展内部审计,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在中心内部进行通报,并限时整改,将整改结果作为年终科室(管理部)及个人考核参考依据。七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市审计局、财政局等的监督,认真落实年度审计制度,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稽核检查。四要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窗口单位,面对的是广大缴存职工,要围绕缴存、提取、贷款等各个环节,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各个方面,推出更多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措施。一是升级“12329”服务热线。“12329”服务热线自开通以来,积极为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做好咨询服务。明年全省还要对“12329”平台进行升级,开通短信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我中心也将积极配合。二是更加注重培训工作。做好公积金服务工作,关键在人。中心始终把强化业务学习摆在首位,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书面考试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知识,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继续开展贷款“一站式”服务。将房产抵押、担保窗口和承办银行都集中在公积金服务大厅,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站式”服务。凡是贷款人夫妻双方到齐,资料齐全的,均可在公积金服务大厅一次办理,不需要再单独到房产交易处、担保中心和委贷银行,真正实现了快捷、便民、利民。四是制作寄发账户对账单。中心委托市邮政局定期印发个人余额对账单,对账单包含了缴存公积金个人银行账号、月缴存额、账户余额及缴存月份等信息,系统详细地为缴存职工提供了住房公积金的基本信息。五是制定惠民政策。制定了《淮北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试行办法》,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使公积金的保障功能实现了从“购房”到“租房”的全覆盖。六是继续实行担保费用补贴,公积金业务实现“零”收费。中心出台了《关于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通知》淮公委【2013】4号文件,规定贷款担保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贴给担保中心,彻底免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中借款人的一切费用。大大减轻职工的借款成本,增加他们对担保贷款的认同感,对扩大公积金贷款的市场份额,提高公积金使用率、促进广大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都具有很大作用。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2015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按照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综合预算、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业务需求编制。(一)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2015年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号)的要求,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实行收支两条线。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实事求事,量财办事,做到预算内收支平衡,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经费需求;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需要;坚持厉行节约,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科学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透明度。(二)收入预算说明&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预算总收入(含两个分中心,下同)5882.0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882.03万元。(三)支出预算说明1、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预算总支出5882.03万元,其中:市中心基本支出 201.48万元;市中心项目支出5680.55万元。其中,市中心2015年度项目支出与2014年度项目支出同口径比没有增加(不含两个分中心管理费用及上交财政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12万,较2014年预算数16.11万减少4.11万元,同比下浮25.5 %。上缴财政廉租住房资金1844.16万,比上年增长230%。1、人员支出:110.45万元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标准按国家和《淮北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2]35号)文件规定,经人社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2、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支出:77.83万元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绩效等均按照国家及《淮北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2]35号)文件规定,经人社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3、公用支出:13.2万元(1)按定额核定的公务费包括:办公费、邮寄费、电话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及一般会议费等,按照定额标准和核定实有人数计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要求略高于事业单位按3000/人,5.4万元。(2)公务车辆3辆,按有关文件计算,预算为7.8万元。3、项目支出:&5680.55万(1)办公楼运行费用: 40万(2)单位运行劳务费用: 41万(3)公积金系统网络维护费用: 26万(4)缴存职工对帐单费用: 8.5万(5)市中心服务大厅日常费用: 8万(6)濉溪县服务大厅日常费用: 7万(7)宣传费: 26万(8)诉讼费: 0.6万(9)专项业务费: 49万(10)印刷费: 13万(11)管委会工作经费: 3万(12)担保费补贴: 240万(13)濉溪县服务大厅购建及装修: 290万(14)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1844.16万(15)新增项目支出: 3084.29万1、淮北矿业集团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费用:1912.8万。2、皖北煤电集团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费用:1171.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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