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效力合同有交款单据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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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CMi&|[内蒙古 乌海];&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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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银行的抵押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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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问交完首付,开发商不签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提问者:热心网友
没有合同就没有约束直接拿收据叫他们退钱,到处是房。
楼上的说的对。不过沟通好了开发商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预定合同上怎么写的就怎么办要么按照他说的要么就直接按照预定合同处罚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合同条款陷阱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特别提醒您:为避免购房人吃亏上当,建议您防止陷阱的对策如下:第一,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对于购房人来说,挑选所购房屋的位置和压低价格固然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因此,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有关购房方面的法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开发商(售楼人员)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一些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最后,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购房人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如果发生了对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买房首先从位置和距离来讲,要先确定好自己的目标。同时要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这跟总房款有关。不要太过前瞻,要考虑到现在与未来的资金承受能力,从自己的经济实力出发来考虑买房。而在买房时也要看开发商项目证件是否具备了销售条件。注意整个项目的开发计划工程进度,这关系到买房者的入住时间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干扰等情况。要看清楚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是否符合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居住的舒适度。现在精装修房比较多,要注意前期样板间的装潢和后期房的装潢是否统一。而对于毛坯房来讲,一定要注意房屋内部的格局合理性,包括真正的使用面积到底有多少等。因为塔楼、板楼的分摊面积都不一样。目前很多投诉热点都在期房上。新的商品房合同从3月5日起开始使用,其中有很多注解需要买房者注意到的,包括合同的附件内容等都需要注意是否对买房人自己有利。物业管理也是买房时候需要关注的方面。购房人越来越成熟,应该在买房前弄清楚物业的收费标准,以免在入住后发生纠纷。而在购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看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按揭过或者被抵押过的。从整体的购房趋势来看,房价的上涨是毋庸置疑的。未来2到3年内降价的可能性也不大。那么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买房。因为今后的政策对开发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加上土地的控制、开发商资金问题、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和整体环境、规划的提高,这些都使得房屋成本会增加。因此如果有住房需求,不必持币待购,今后这种上涨还有可能延续下去甚至会涨得更高。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风险就是你意向的房子有可能被开发商卖给其他客户。
1你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和谈2如果再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
1、一般来说,交首付的时候就应该签定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开发商应该出具首付款的收据并加盖公章;随后办理按揭(银行将你贷的剩余房款划到房开商帐户),等到约定的时间交房时,房开商会按规定再一次对你的房屋面积进行测量,多退少补,一般误差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3%;然后你凭买房时的首付款收据和银行划款时给你的那份单据(即最初的房屋总价),开发商会给你出具一张正式的购房发票(算上误差后最后得出的房价),你凭这张发票和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再交纳了契税后,即可办理房产证。2、注意,不管是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还是贷款买的房(有人会介绍说贷款的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都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只有这样,从法律上说,房屋所有权才属于你自己。以免被一些不法房开商将你的房屋向银行慌称还未卖出去,作二次抵押。3、你说的预购房协议和认购书,一般是因为房开商的《房屋预售证》还没有拿到才或是还有一些手续没有完备,不能和你签定售房合同。如果是这样,你起码应该提出要一张首付款的收据或者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作为以后签定合同的依据。4、切记不管在什么协议和合同上签字,一定要将所有的内容看清楚再签,对不是很明白的条款,应当要求对方解释清楚,并在合同的空白位置用文字说明,因为签字前你永远是上帝,你提的要求他们都会照办,签完字后再理论,他们的态度就没有那么好了。
其实定金这个不是必须程序,你可以直接签买卖合同,因为预定合同,KFS可以违约,如果放在涨了的话,只要给你3倍定金就完了。以后记得签合同前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条款。先问下是不是KFS给的格式合同啊,如果是格式合同,这一条显然对KFS有利,可以申请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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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后面可能会产生一房多卖等情况的发生,那么单位的工房管理中心那里应该是有登记,如果所有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的话,房屋没有办法过户,为什么单位的房子就没有房产证。在那里进行过户登记的话,但是因为没有房产证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效。你要弄明白,也就相当于房屋过户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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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在私人手里买的房子钱没有付清,我们签了【购房合同】。那份购房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_百度知道
我在私人手里买的房子钱没有付清,我们签了【购房合同】。那份购房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那份购房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我们分期付款他打的收条签了名字,要求收回那5,我们签了【购房合同】。但是现在他反悔了。合同上还写了把他房产证以外的那的5.6个平米以5000元卖给我们修楼梯,受法律保护吗.6平米。我们签签的那个合同到底有效吗我在私人手里买的房子钱没有付清,没有按手印,在法律上有效吗
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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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和他签的购房合同也无效了吗。万一他说他没有卖房子我也没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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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的最多退你房款。如果通过法律解决的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你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才能要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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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没有这5.6个平方面积的产权的话,和物业也有关系,这个合同关于此处的约定是无效的,是谁的产权,能不能修楼梯也不是他一个人说的算5.6个平方在什么位置。 就算他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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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夫妻单方出卖共有房产,已签合同有效吗?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邱爱明
  问:我和我老婆结婚二十余年,期间,我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登记在我名下。由于最近在闹离婚,老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房子卖给他人(市场价),已经签了合同,对方也付了首付款,但由于被我及时发现而还未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可以主张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吗?
                               黎川 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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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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