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有没有不起诉和撤销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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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起诉流程-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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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民事案件当事人争议内容的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并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主要有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
&根据民事案件当事人争议内容的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并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主要有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判决书应当写明:  ①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②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③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④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上诉期满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作出的允许上诉的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②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④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此限制.  3.审判监督程序  (1)再审案件的提起  ①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④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⑤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3)再审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4.执行程序  (1)执行的申请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执行的组织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执行的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4)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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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起诉书范本
10:20&&来源: |
  ◇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两项结构内容,即标题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标题。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标题是这种诉讼的特定名称,一般应根据经济纠纷案件的具体内容来确定。比如内容涉及经济合同纠纷,标题则应写明&经济合同纠纷起诉状&。但在写作实践中,多以&经济纠纷起诉状&或&经济起诉状&为标题,有的则以&起诉状&直接代替标题。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主要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在这一结构项目栏内,要分别写明上述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如果上述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职务和所在单位。有时有些起诉状的当事人除原告人和被告人外,还可能牵涉到第三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起诉状中还应写明第三人的身份概况;第三人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也应写明单位全称、所在地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正文
  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正文主要包括请求事项(或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两项结构内容。有的起诉状稍有不同,其正文是由案由、事实和理由、请求事项等三项结构内容构成,而且请求事项是置于事实和理由之后。因前者使用较为普遍,所以这里仅就前者的正文结构方式作具体介绍。
  &请求事项。或称诉讼请求。它是原告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的依法解决有关经济权益争议或侵权赔偿的具体要求,也就是原告人请求法院解决的具体事项。因经济纠纷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因此不同起诉状的请求事项也是因事而异的。有的诉请变更合同,有的诉请归还产权,有的诉请偿还拖欠货款,有的诉请赔付违约金,有的诉请赔偿其他损失,等等。有的请求事项可能不止一项,若有两项以上的,还应一一分项列出。
  &事实和理由。这是经济纠纷起诉状的正文,也是核心部分。这一部分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为准绳&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所以它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事实方面,重在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以及发生经济纠纷的原因、经过和争执的焦点等交代清楚,让人明白案件的来龙去脉及症结所在,为阐述理由打下基础。陈述事实之后,便进行说理。说理时,要注熏分析有关事实和证据,以证明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是可靠的。同时,还要通过分析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来进一步证明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在上述论证的基础上,再引用恰当的法律条文,说明起诉的法律依据,就可以使整个论证过程顺理成章,严谨周密,理由充分,并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
  ◇尾部
  经济纠纷起诉状的尾部,主要包括致送法院、署名及日期、附项等三项内容。
  &致送法院。这一项目内容要表明该起诉状送呈的对象,即送呈哪一级法院审理,就标明哪一级法院的名称。一般用&此致&&&& & &人民法院&的形式标出。选择送呈对象时,必须注意选择对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否则,选择不准,写得不对,不仅会给错送的人民法院造成麻烦,而且也会使自己的起诉耗时费力,甚至会贻误时机而影响案件的及时审结。
  &署名及日期。原告署名应在经济纠纷起诉状尾部的右下方。原告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署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在单位名称之下再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一般用&具状人(或原告):& & &(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的形式署出。日期应写在署名之下,一般应是起诉状递交于人民法院的日期。年月日必须写全,不得任意缩略。
  原告的起诉状如果是请代写的,则应在尾部年月Et的下一行写明&& &律师&&&代书&或&代书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字样,以示负责。
  &附项。尾部附项的内容,主要包括按照被告人所提供的该起诉状的副本件数;还包括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所提供的各种证据的具体名称和件数,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等。附项一般用下列形式标注:
  &本状副本 份。
  &物证(名称) 件。
  &书证(名称) 件。
  &证人姓名和住所:&&(姓名),&&(住所)。[简析]
  这是一份法人的经济纠纷起诉状,从行文格式到内容的组织都值得学习和借鉴。
  首先,格式规范,能够严格遵照首部、正文、尾部的格式要求制作,结构项目齐全,填写准确清楚。
  其次,在内容方面,正文中的请求事项共列三条。,这三条均写得明确具体。简练概括。而且若与下文的事实和理由相对照,更可见出它的合情合理,合乎法律。对于这一宗科技转让合同纠纷案的来龙去脉,事实和理由部分,也交代得一清二楚。陈述事实不枝不蔓,关键之处一目了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述了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使得这份起诉状更具分量。
  经济纠纷起诉状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 地址:& &市& & &路&号。
  法定代表人:& & &,院长。
  委托代理人:&&&,本院开发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 &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市&&制药厂。 地址:& &市&&区&&路& &号。
  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1.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被告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与被告&&市& &制药厂于l9& &年&月就&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成果转让达成协议,并于同年&月&日在&&市正式签订科技转让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市& &制药厂)应向甲方(&&市&&工业研究院)支付实验室技术转让费用30万元。合同生效后,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小试验开始时支付甲方5万元,试验结束后再支付给甲方5万元。之后,每个月支付5万元,3个月内付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依照合同规定先支付了5万元;原告也按规定,交给被告技术资料和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后来被告来原告处进行小实验复核,按合同规定应支付5万元,但被告未交付。当时原告虑及双方的友好关系,未再当面提出先交钱后实验的要求。被告派人进入实验室,连续进行了3次小试验验收工作。可是被告在实验开始时未付钱,实验结束后按规定应付的5万元也未交付。被告甚至在实验时还提出了一些合同上未曾列入的要求,原告稍有异议,被告便指责原告未履行合同。实际上,被告如此行事,正是为自己不履行合同在寻找借口。后来,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原告特派有关处、室负责人赴京与被告磋商,希望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不要因此而受到伤害,要求被告按照合同办事,结果却未能得到解决。此后,原告又曾委托&&律师事务所致函被告,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前来上海协商解决,而被告仍无诚意,竞采取拖延搪塞的办法,至今未作回应。为此,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市& &工业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院长(签字)
  20&&年&月&日
  &本起诉状副本6份
  &书证5份
  &物证4份 责任编辑:米、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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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案件中被告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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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案件中被告如何应诉
官方公共微信  对各种经济案件的诉讼费用规定介绍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3)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4)撤诉的案件,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5)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6)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决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上诉案件,其一、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负担问题,也按此办法解决。
  (7)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拒不自觉履 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当事人负担。
  (8)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申请人如果败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还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9)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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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不起诉有哪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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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二是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这里实际包含了两种情形: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另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既属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同时也属于免除刑罚条件的下述几种情况:  (1)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的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员;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人员;  (8)嫌疑人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等等。  酌定不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时,还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认罪态度、一贯表现、社会和被害人的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在确认没有追诉必要时,才能适用不起诉决定,不能随意扩大不起诉范围,以防止执法不严的情况发生。  二、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我国法律规定与其他国家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较为一致。包括: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三、存疑不起诉:除以上情况外,还有一种法律规定不起诉的情况,有的学者称为存疑不起诉。即检察机关确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胜诉可能时,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类案件中,认定嫌疑人构成犯罪有一定根据,但证据不充分,不能在法律上证实犯罪。将这类案件起诉到法院,难以达到公诉的目的。根据无罪推定的精神,对这类案件应当不起诉。但可能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应当进行补充侦查。只有确认在法定期限内无证实可能,才能决定不起诉。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刑事诉讼回避的种类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哪些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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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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