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退休了扬州养老院人养老交满15年医保没交满

扬州日报社--扬州晚报
第A05版:视点
关注秋季房交会
扬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昨起实施——
全市医保实施统一缴费标准
■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一次性补缴“就低不就高”
&&&&沈江江&绘制
&&&&【核心提示】&&&&记者昨天获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从11月1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实施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之前,我市各县市区由于实行分级统筹管理,医保缴费和待遇标准不统一,“同城不同待遇”和异地就医结算不便的现象比较突出。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各县市区医保缴费和待遇统一标准,为全市就医购药“一卡通”工作奠定基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全市统一&&&&之前,每个地区缴费办法并不一致。从11月1日起,我市明确了统一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如何确定?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参保人员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参保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上下限基准数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省规定的缴费基数执行。&&&&缴费比例也得到了统一。据悉,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9%的比例共同缴费,其中用人单位7%,参保人员个人2%,同时用人单位按1%的比例、参保人员个人按3元/月(包括在职、退休人员)缴纳大病医疗救助金。&&&&从日起,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10%的比例共同缴费,其中用人单位8%,参保人员个人2%,同时用人单位按1%的比例、参保人员个人按3元/月(包括在职、退休人员)缴纳大病医疗救助金。&&&&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按10%的比例缴费,其中9%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为大病医疗救助金(退休人员个人按6元/每月)。&&&&调整规范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根据相关规定,调整规范了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后须连续缴费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达到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取消了医保一次性“余命年”缴费规定。&&&&对于退休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须一次性补缴,补缴标准:办理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时省规定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70%。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个人账户,补缴年限只计算缴费年限,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了保障政策的平稳过渡,一次性补缴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实施,即“日前办理退休手续时因实际缴费年限不足按上述标准补缴的,如补缴费用超过市级统筹新政策实施前确定的原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的,仍按原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执行”。&&&&统筹医保待遇标准&&&&起付标准和住院自付比例统一&&&&政策还统筹了职工医保待遇标准。首先是起付标准统一。扬州市区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转外医院1200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转县(市)外医院1000元。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统一规定为:一级医院8%、二级医院12%、三级医院14%、转外医院15%,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与在职人员相同,个人住院自付比例按在职人员自付比例的70%计算。&&&&大病医疗救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大病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二级医院12%、三级医院14%、转外医院15%。&&&&分区域整合了门诊特殊病种种类。扬州市区(含广陵、邗江、江都)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按照包容整合的模式进行了统一。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的门诊特殊病种种类暂按其现行政策执行。&&&&统一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政策。各类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具体结算办法:一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的结算办法类同住院;二类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8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500元。&&&&统一全市家庭病床政策。家庭病床适用于心脑血管疾病致瘫、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恶性肿瘤晚期等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因住院治疗有困难而又适合在家庭治疗的人员。《扬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由市人社局另行制定并发布实施。&&&&【政策解答】&&&&一次性补缴“就低不就高”&&&&这次全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实施后,取消了退休人员一次性“余命年”政策,对于退休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须一次性补缴。那么,如何补缴?记者昨天邀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补缴一次性费用新旧政策的时间节点如何确定?据介绍,执行新旧补缴政策的时间节点,以参保人员退休时间为基准。即:&&&&日以前的退休人员,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费用,仍按原政策规定补缴。&&&&日至日退休的人员,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补缴,如补缴费用超过新政策实施前确定的原退休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的,仍按原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执行。&&&&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均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补足缴费年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费用补缴的基数和比例如何确定?据介绍,新政策规定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需补缴的,补缴标准公式中“办理退休手续时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为办理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手续时适用的最低缴费基数。补缴标准公式中关于“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比例部分,2014年6月之前比例为7%,2014年7月以后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新闻链接】&&&&门诊特殊病种有哪些?&&&&扬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暂定以下种类:&&&&一类:恶性肿瘤&、血透(腹膜透析或灌流术血液净化)、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慢性肝炎和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冠心病、中风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肺结核、阿尔茨海默氏症。&&&&■记者&锦岭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扬州日报社版权所有 |
| 苏新网备2006011号 |
| 广告服务 | [ 帮助 ] [ 评论 ]原文标题:本报邀市人社部门权威详解 快看扬州版“社保断了怎么办” 日前,一条微信“重要!社保断了,一定要这么办!”在朋友圈里刷屏。微信里举的例子都是北京的。扬州市民社保万一断了缴费咋办?会不会影响到退休待遇?不少市民寻找“扬州答案”。记者昨天邀请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为市民进行解读。 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有何要求? 养老保险和医保缴费要求不同 日前,延迟退休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其中,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缴满15年社保,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个别市民担心的话题为:“最不划算的是,缴了却不够年限。” 退休时不满15年缴费年限怎么办?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后须连续缴费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的视同缴费年限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本人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之后断缴养老保险咋办? 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 “我今年5月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还没有新单位就业,在这期间养老保险用自己继续缴吗?” 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失业市民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缴费,等有新的就业单位时,已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在新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纳养老保险,中断以后也可按政策规定自愿补缴,重新就业时不补缴也能在新单位按规定缴费。当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也要相应扣减未参保缴费年限。 如何在新单位补缴?市民老黄的问题是,“我在今年11月换工作,原单位帮我缴到10月份,11月在新单位时单位已经缴过了,请问该如何处理?能否12月新单位缴的时候由新单位补缴?还是得自己去补缴?” 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扬州市直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时,单位需提供: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补缴期间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收入的财务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缴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换城市了怎么缴养老保险? 可以办理参保缴费转移 “我是2004年在扬州工作了一年,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现在想把2004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至现在的工作地点南京。请问需要怎么做?”市民老张就遇到了这样一个让他头疼的问题。 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政策有所区别。 参保人员流动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转移保险时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前往转出地(扬州)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将凭证交至转入地(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若男满50周岁或女满40周岁流动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保险关系,同时在新的参保地建立临时社保的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个人新农保如何转入企业社保? 退休时可以申请办理制度衔接 不少村民进城工作,既有农保也有企保。他们咋办? “原先参加农保,已缴完2015年度,现在新工作单位要为我缴企业社保。请问,农保能并入社保吗?如何办理?需哪些材料?并入后享受的待遇是之前医保加后来的社保之和吗?社保的年限15年包含农保已缴的年限吗?”市民老胡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根据我省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应先按有关规定确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再向待遇领取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制度衔接。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但本人愿意延缴满15年的,应先按有关规定确定延缴地,延缴满15年后再向延缴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延缴地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并申请办理制度衔接的,先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延缴地),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咋办? 保留其中一个关系和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有了解决办法,那么,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咋办?市民老范的问题是,“我2015年4月-2015年8月的养老保险重复缴费了,扬州的单位缴了,我在仪征社保局又补缴了,请问这5个月的重复缴费可以退吗?或者是延续到下一年?” 市人社部门相关专家表示,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蓄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下岗职工真苦逼了。哪就甭活了。没点尊严!人格歧视、待遇更歧视就算了吧!没活路了。
扬大老师至今都不用交保险,
每年交养老保险基数都是逐年递增,等到领退休金的时侯感觉基数是逐年減少?
我是许昌市昌源阀门厂的职工,单位2003年改制没有完成,(职工的身份.质换金没有发放,还有几项承续没有完成,不算企业改制)现有200多位职工的养老金长期无人问津,不知道我们现在干了一辈子的人何时能退休,告状告了十多年,单位也不存在了,领导换了一任又一任,我们怎么办?
泸州市养老保险中断的补交时有滞纳金吗?是不是只有泸州市有滞纳金?其它地区比如宜宾丶隆昌、广安、成都都有吗?
我今年满足正常退休条件,已办了退休手续,但医保没有缴足15年,按规定要补交,但我没有钱一次缴纳,可不可以以后在退休金里扣?
我是农村人,没有土地,自买社保,以退二年多、住城镇,可有城镇户口人,就能有些福利,象我什么都没有,还得自己买医保,合理吗?
自由职业者怎么办理?可以补交以前的吗?
硬是不让下岗失业的职工活命!黑暗啊黑暗!
扬州最权威本地新闻发布平台
解读扬州历史文化,品味扬州城市故事
阅读上海的第一选择,你在上海的生活助手,新民晚报旗下新媒体产品
金陵晚报是南京发行量第一的都市报,全国晚报十强。
我是有料有聊有趣的周刊君,每天真诚推送犀利观点+深度报道+暖心好文+有趣视频。欢迎勾搭,一起玩耍!
(C) 2016 今日头条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公司名称: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我承诺遵守《》和国家相关法律
(支持 Ctrl+Enter 快捷发/跟帖)
这个版的用户也喜欢扬州人注意,不知道这些,“五险一金”要白交!_扬州广电独家-爱微帮
&& &&& 扬州人注意,不知道这些,“五险一金”要白…
上班族按月缴纳“五险一金”,每月的工资单上也都打印着清晰的条目,但缴费标准、如何不白缴等细节问题并非人尽皆知。如何才能提高自己缴费的含金量,尽量享受更多由社保带来的福利待遇,是每名参保者都有必要知晓的问题。一五险一金缴费标准&&&&1、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2、生育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3、工伤保险单位缴,个人不缴。&&&&4、医疗保险北京政策为,单位缴10%,个人缴2%+3块钱。&&&&5、失业保险单位缴1.5%,个人缴0.5%。&&&&6、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12%的公积金。二五险一金如何不白缴1、养老保险(1)中间可以中断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同城和异地没多大区别,中间都是可以中断的,无所谓。养老保险到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交得越多,养老金也越多。(2)退休年龄是关键  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实际上,不是缴费满15年就能够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使你已经缴了30年的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2、生育保险(1)缴费基数按平均工资算  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即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无业妈妈也能报销医疗费  对于无业的全职妈妈,则尚未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虽然无法享受按月领生育津贴的待遇,但只要京籍无业的全职妈妈在职介、人才中心参加了医保,还是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当次医疗费用的。3、工伤保险(1)工伤鉴定有期限  如果你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让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不然就过期了。(2)“48小时”是个门槛  工伤保险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规定,那就是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4、医疗保险(1)尽量去定点医疗机构  有些参保者会忽略一项重要规则,除了A类医保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以外,大家就医尽量要去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除急诊外,你即便是去医保医院,诊疗项目也是医保范围内的项目,也得全额自费。(2)医保也有“观察期”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60天内没有参加医保,后续选择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以自由职业者身份自行参加医保,就要面临6个月的医保“观察期”了。在此期间,参保者需要缴费但不能报销,6个月后才能正常报销。5、失业保险(1)失业保险标准不一  按照北京现行标准,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2)一般人领不到  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即使失业了我们一般人也是领不到的,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自己主动辞职。6、住房公积金(1)可自取或委托单位提取  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账户,比如工资8000元,单位给你800元,你自己扣除800元,所以你每月公积金账户应该有1600元,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2)无房者也可提取  新规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现在,无房一族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本文系“扬州广电独家”转载、编辑的文章,编辑后的插图均来自互联网,对文中的观点表示中立,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暗示的保证,不对文章内容负责,仅做分享之用,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果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 了解扬州本地民生把握扬州前沿,请关注:公众微信号:yzgddj公众号昵称:扬州广电独家大家都了解了吗?别忘了给小叨妹点个ZAN↓↓↓
点击展开全文
这里有最权威的广电新闻,有最独家的原创精品,有最深度的跟踪报道,有最贴心的民生服务,还有既精彩又实惠的各类活动......
您的【关注和订阅】是作者不断前行的动力
本站文章来自网友的提交收录,如需删除可发送邮件到 bang@ 或联系QQ ,
(C)2014&&版权所有&&&|&&&
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扬州旅居养老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