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第四批咸阳公租房第四批名单在哪里啊!

2015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开始啦,符合条件的赶紧申请哟_诸暨发布-爱微帮
&& &&& 2015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开始啦,符…
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一年一次。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申请发放稍微有点变化。即低保户家庭全额享受公租房租金补贴,其余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家庭收入状况享受梯度保障,没有产生实质市场租赁关系的,比如借住在亲戚朋友家中的不能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之所以有这样的变化,是为了更加公平公正,让真正低收入家庭享受政府保障的阳光雨露。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在受理方式上实行创新,已开始一站式受理模式,即由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窗口统一代收材料,申请人只要提供基本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等资料,即可到窗口填表申请(外地户籍家庭成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收入证明),其他材料由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统一向其他单位调取,申请人不必再在其他部门来回奔波。根据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安排,2015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及年审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及申请方式 (一)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本市三个街道(暨阳街道、陶朱街道、浣东街道)内非农业常住户口(在保特殊困难家庭为本市居民即可); 2.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790元的80%(即36632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二)申请方式 1.新申请对象: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填报《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诸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2.年检对象:2014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已核准对象(不包括已购经适房对象),以年检方式申报,到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填报《诸暨市保障房资格年审表》和《诸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 二、审核程序 1.申请对象到市保障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统一代收件,并联合市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通过系统查询、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家庭申报信息进行核查。 2.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和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再派发至各社区街道,由街道负责初审、公示,并将无异议者签署意见盖章后,反馈到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3.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拟合格对象上报建设局进行审批。 4.建设局审批合格对象在诸暨日报、诸暨市房产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对象取得补贴准入或续保资格。 三、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自日起至日止。 四、注意事项 1、外地户籍家庭成员需同时提供经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实的收入证明; 2、非公租房承租家庭要求提供经所在街道社区核实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 3、证件要求提供复印件二份并校对原件; 4、垂询电话:,地址:暨阳街道永昌路8号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相关链接2015年度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相关标准 为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住房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号)、《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46号令)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我市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租赁补贴标准公布如下:一、家庭收入标准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790元的80%(即36632元)。二、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租赁补贴标准1.公租房承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按实际收取的房屋租金标准计算;非公租房承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计算。2.承租公租房的低保家庭租赁补贴按房屋租金全额补贴。来源:建设局 市府办 发改局供稿:周建杰 陈红军 朱建洪审核:戴立功 袁吉苗 余惠苗 如果信息不错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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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诸暨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二室一厅,快看你符合要求吗?_诸暨新闻_新闻动态_诸暨市纺织服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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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二室一厅,快看你符合要求吗?
&诸暨的小伙伴们,诸暨今年的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了!快奔走相告起来!
应山经济适用住房
建筑面积(O)
环城东路与南三路交叉口东南侧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保障区域内(暨阳街道、陶朱街道、浣东街道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3年以上,且家庭经济状况、住房状况均符合政府公布的困难标准的家庭;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3年以上,并在保障区域内(暨阳街道、陶朱街道、浣东街道行政区域内)工作3年以上,且家庭经济状况、住房状况均符合政府公布的困难标准的家庭。
经市政府批准,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和住房状况应同时符合以下困难标准:
1、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26343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31715元且未购置汽车;
2、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48平方米;
(一)符合申请条件家庭请于日后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申请人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其他申请对象分别到以下窗口提出申请:
1、暨阳街道:暨阳街道办事处2号楼14号城建窗口;
2、陶朱街道:陶朱街道办事处一楼105室;
3、浣东街道:高湖东路2号东盛社区一楼大厅。
(二)申请时限:日起至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基础资料:诸暨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批表、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二)其它所需资料:
在保障区域内就业的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申请对象还需提供连续三年以上单位劳动合同和交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证明。
咨询电话:,地址:永昌路8号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公租房申请
建筑面积(O)
环城东路与南三路交叉口东南侧
一室一厅二室一厅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保障区域内(暨阳街道、陶朱街道、浣东街道行政区域内,下同)户籍3年以上的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家庭。
(二)在保障区域内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三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
(三)具有保障区域内户籍的新就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内)。
(四)户籍在保障区域内,年满35周岁以上未婚或离异单身居民。
经市政府批准,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和住房状况应同时符合以下困难标准:
1、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05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131715元且未购置汽车;
2、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16平方米(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
(一)符合申请条件家庭请于日后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申请人就业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其他申请对象分别到以下窗口提出申请:
1、暨阳街道:暨阳街道办事处2号楼14号城建窗口;
2、陶朱街道:陶朱街道办事处一楼105室;
3、浣东街道:高湖东路2号东盛社区一楼大厅。
(二)申请时限:日起至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基础资料: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二)其它所需资料:
1、保障区域内挂靠户口申请对象还需提供户口所在房屋产权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和交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证明。
3、新就业大学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交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相关证明。
咨询电话:,地址:永昌路8号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公租房管理办法摘要
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高层住宅单套面积最大放宽至75平方米。
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均符合政府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困难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保障区域内户籍3年以上的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家庭。
(二)在本市保障区域内工作,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三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下同)。
(三)具有本市保障区域内户籍的新就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本市保障区域内年满35周岁以上未婚或离异单身居民。
(五)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对象落户时间以公安户口登记机构的登记时间为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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