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样贷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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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否有多少才能用多少?
公积金,除了买房还能干吗?龙岩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龙岩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最新消息: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家庭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最近连续6个月处于正常缴存状态;4.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时无公积金贷款;5.借款人应为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借款人夫妻及其共有产权人为直系血亲且均同意办理住房抵押;6.借款人可提供有效购建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文件;& 贷款材料共同资料1.《龙岩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结婚证、离婚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人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6.提供自然人作保证人的,须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提供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提供保证人在人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流程1.借款人填写《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和调查审批3.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到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4.办理抵押登记6.贷款承办银行发放贷款7.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书面拒绝通知书并电话通知申请人。 贷款额度及利率贷款额度1.龙岩中心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55万元;2.漳平、永定、上杭、连城、长汀、武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5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2.75%5年期以上3.25%贷款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至退休年龄延长5年) 贷款偿还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3)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4)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5)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6)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7)已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8)同意按照《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担保;(9)遵守贷款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仅限天津地区)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①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②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万元计算。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仅限天津地区)
3、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期限是多少?
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的最短期限:1.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2.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岁。(仅限天津地区)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交哪些相关资料?
1、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时应提供以下个人资料,有其他共同购房人的也应提供相关资料。(1)借款人资料①身份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四份●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②户籍证明: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二份③夫妻关系证明:●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份。④延长退休年龄证明: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退休年龄的,提供借款人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三份。⑤借款人正楷人名章。(2)借款人有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资料①身份证明:●配偶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份。●配偶为军官或士兵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三份;配偶为非中国籍公民或港澳台侨胞的,提供护照及复印件三份。●配偶有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②配偶正楷人名章。(3)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且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的,需提供与未成年子女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三份;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或公证书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份。借款人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也应提供上述资料。(4)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外其他共同购房人的,还需提供:①其他共同购房人身份证明②其他共同购房人夫妻关系证明③其他共同购房人配偶身份证明2、信用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资料(2)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查询资料(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料(1)购买商品住房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复印件一份②自筹资金凭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复印件四份(2)购买限价商品住房①《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 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复印件一份②自筹资金凭证:《统一发票》或《缴款凭证》及复印件四份(3)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①《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复印件一份②自筹资金凭证:《统一发票》或《缴款凭证》及复印件四份③《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及复印件三份④《补偿安置协议(产权调换)》: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及复印件三份⑤《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被拆迁人不是购房人的,提供《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及复印件二份(4)购买私产住房①《房产买卖协议》:《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资金监管贷款)》四份及复印件一份②《代收凭证》:资金监管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私产住房交易委托资金代收凭证》及复印件四份③评估报告: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三份(5)购买公有现住房①《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四份及复印件一份②《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区、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③自筹资金凭证:《天津市出售直管公有住房交款单》或《天津市出售单位产住房交款单》及复印件四份(6)建造、翻建自有住房①证明文件: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三份,区、县及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三份②自筹资金凭证: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承办银行的凭证及复印件三份③工程预算报告: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建设住房工程预算报告及复印件二份(7)大修自有住房①证明文件:区、县级及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②《房地产权证》:大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三份③自筹资金凭证: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承办银行的凭证及复印件三份④工程预算报告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及复印件二份4、贷款资料《使用配偶贷款额度承诺书》:5、职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资料职工家庭使用过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购房的,提供产权证明及复印件二份,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提供购房合同及复印件二份。6、担保资料借款人按不同担保方式提供以下相应资料:(1)保证担保①购房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所购住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三份。所购住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②建修房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提供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四份。提供该住房评估报告三份。(2)抵押担保①购房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所购住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二份。所购住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或质量证书、开发商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二份。②建修房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提供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三份。(3)质押担保用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贷款承办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一份。7、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当天受理、审核并与借款人面谈,审核确认后指导借款人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并将信息传送公积金中心。(2)贷款初审:公积金中心当天对《贷款申请表》进行初审,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申请的确认。(3)签订合同:借款人于1个工作日内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字;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委托提取协议书》等贷款资料上签章。(4)办理担保: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手续;抵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质押担保的,由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手续。(5)贷款报批:贷款银行将贷款资料报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6)贷款复审: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资料进行复审,做出准予或不予贷款的决定。(7)资金划拨: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银行。(8)贷款发放: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或借款人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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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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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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