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续贷材料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做好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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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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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 &
为有序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申贷准备工作,按《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要求,现就我校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 &
一、做好政策宣传
1、政策覆盖。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含研究生)资助工作的老师要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对学生咨询的问题,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要及时与校学生资助中心沟通,或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95593,以免造成误解。发现学生对贷款政策存在误解的,要及时纠正,进行正确引导,以免造成错误信息传播。
2、网络覆盖。各二级学院要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发布到各级学院网页,方便学生查询。
3、即时发送。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贷款规模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以湖北生源为主),安排专人管理,让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QQ群中,及时将有关政策()宣传到有贷款意向的学生手中;同时方便对贷款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诚信教育。
4、信息反馈。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老师要注意收集学生对贷款办理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学生对一些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理的投诉意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我们将安排专人报送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做好在校生续贷的准备工作
1、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规定,各相关单位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必须于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提交续贷申请,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本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次数少于2次、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
2、审核学生续贷声明。学院资助中心将于6月21日开始对学生提交的续贷申明进行审核,请各位学生确保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若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学校将对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学生重新填报后,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 &
三、做好在校生新贷的准备工作
1、在校生新贷,在学校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学生本人学生证,如发生学生证遗失的,可以下载填写完毕后先到所在院(系)盖章,再到校资助中心盖章(行政楼102)。
2、在校生新贷流程请参考。 &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以上通知仅针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其他银行生源地贷款需要证明材料等,请贷款学生咨询当地教育局或贷款部门,校学生资助中心会积极配合学生申请贷款; & &
2、今年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贷款公告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公告等方式对外发布,学校也将通过财务处网站进行发布,也请各相关单位提醒学生及时关注(2015年续贷是7月下旬到8月中旬,新贷是8月中旬到9月初,节假日除外)。 & &
3、续贷声明内容的相关提示:首先对自己有简单介绍,描述在过去一年内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收获;之后必须简述家庭情况以及续贷原因,最后出现“望贵行审核批准、望贵行审核通过”等字样。根据系统设置,声明字数不应少于200字,否则不予以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请及时修改续贷申明;
附件【】已下载次附件【】已下载次附件【】已下载次附件【】已下载次  为做好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以前年度获得贷款的学生。
  二、申贷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三、办理时间
  7月27日-8月10日&(双休除外)
  四、办理地点
  县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分设四个办理处:建始县一中、建始县二中、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始县民族高中学校。县内学校就读的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办理贷款,原金太阳就读毕业的学生到建始县民族高中学校办理贷款,县外学校就读的毕业生统一在建始县二中学校办理贷款。
  五、申请流程
  1、续贷声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待高校审核,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由县资助中心审核。
  2、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3、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生。
  说明:专升本或本科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向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六、审批程序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受理证明》&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借款学生在办理贷款时所签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回执录入阶段,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网上录入信息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将符合条件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及合同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放款。
  七、贷款发放
  学生在签订合同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批同意贷款申请后,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
  2015年新贷根据省公告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7,或加入QQ&群
  建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网上申请指南
  1、登录系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如忘记密码,可以试一下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A、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B、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A、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B、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3)完善个人信息(含联系方式等),如果联系人信息与系统内已存联系人信息有变化,点击系统界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修改联系人信息。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其中:续贷学生需要&续贷声明&,对上学年学习、思想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贷款金额&: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住宿费&,但不超过8000元或12000元,请申请学生按要求选择;
  &贷款年限&:贷款年限最长20年,具体计算方法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3;
  选择&申贷原因&,依次录入&原因描述&,为便于县级资助中心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建议尽量详细描述家庭经济困难具体情况;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不用填写。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如新增共同借款人,需要和新增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现场签合。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的年龄应在25-60周岁。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续贷已经有支付宝账号。
  3、打印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续贷学生&资格审查情况&不需要填写任何内容,也不需要加盖公章。
  注意:打印出申请表格,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无线建始网 掌握新生活续贷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续贷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到诸城市为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助学贷款续贷时,必须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经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A4纸1份(请到大学生贷款在线注册登录服务系统网址:,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
2、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1、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诸城市为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2、本次助学贷款学生网上注册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办理贷款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办理地点:诸城市为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地址: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联系电话:。
3、到高校报到时,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进行确认,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否则逾期造成贷款不成功,后果自负。
& & & & & & & & & & & & & & & & & &&&诸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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