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差4年退休,由于工伤离开工作岗位,在家待岗,单位以最低工资标准给上后面剩余公主 电视剧4年的养老保险,之前2

九级工伤公司裁人,让我在家待岗每个月发最低工资请问合理吗?_百度知道
九级工伤公司裁人,让我在家待岗每个月发最低工资请问合理吗?
在停工留薪阶段。如果单位拒绝支付。2,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九级工伤在治疗期间、如果治疗结束之后可以上班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单位要发放员工基本工资,单位应该按月发放员工的原工资1、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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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停工,但要发放停工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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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什么_百度知道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什么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要理解这个概念重要的要掌握法定工作时间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劳动等几个概念。法定工作时间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平均工作不超过20.83天或166.64小时。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只能等于或小于法定工作时间,当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作时间制度的,在一个周期内也要符合这个规定。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假等期间,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
为什么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
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调整工资分配关系,直接拉动职工工资增长,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同时也使广大职工能够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主要参考政府统计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还要考虑劳动者个人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多少。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
这里还应注意的是,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所称固定工、临时工、农民工、短期用工以及试用、熟练、见习期的劳动者等
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和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流动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在扣除哪些项目之后,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发给职工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洗理卫生费、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伙食补贴、大额住房补助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由国家规定的报酬项目所组成。一般来说,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得到的实际劳动报酬都应当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超过法定时间所得的报酬属于超额劳动报酬,不得计算在工资之内。劳动者在完成规定工作所得的奖金因为已固定地作为报酬的组成部分,因此也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列入最低工资的范畴:
第一,加班加点工资
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第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保险和福利待遇在现阶段主要包括: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因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方面的规定而发放职工的防护用品及企业自身的各项用品;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特别困难补助等;因住房改革发给的职工住房补贴;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四,根据日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第五,除此以外,职工所得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竞赛奖、体育奖、合理化建议奖等也不得纳入企业最低工资的范畴。
职工有事请假若干天后,当月领取的工资水平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是否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答:单位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职工没有出全勤,单位扣除缺勤工资后,在出勤的工作日内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折算日工资,虽然当月职工领取工资时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但单位并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定额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必须在科学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基础上,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额计件单价用于计算劳动者超出正常劳动的工资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能否以实物替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以实物替代。
职工在试用、熟练、见习期间,用人单位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确定试用、熟练、见习期是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一个相互的选择过程,双方已确立了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完成了正常工作任务,其所得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居民家庭的全天性保姆是否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
居民家庭自己直接雇用的保姆,目前还没有纳入最低工资规定的适用范围。如果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到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的劳动者,应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
企业内部放假休息待岗、内退和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人员是否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这些人员均在本单位离岗未上班,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不存在领取劳动报酬的问题,自然也不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但是,他们的生活费或疾病救济费都与最低工资标准相联系。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息工人员(放假休息待岗)和离岗退养人员(内退),用人单位应支付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离、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是否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这类人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将受哪些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有相同的规定。
劳动者如何利用《最低工资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当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资权益时,应及时向工会反映或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同时,在发生劳动争议的60日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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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存不存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_百度知道
存不存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用人单位应支付生活费,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医疗,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中班、熟练、熟练。 最低工资标准能否以实物替代,每月平均工作不超过20,将受哪些处罚、探亲路费、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83天或166、熟练,他们的生活费或疾病救济费都与最低工资标准相联系,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居民家庭的全天性保姆是否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低温、正常劳动等几个概念,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这些人员均在本单位离岗未上班。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只能等于或小于法定工作时间、科研机构等、婚丧假。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存在领取劳动报酬的问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视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 2、医疗卫生费、事业单位,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所称固定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 实行计件、临时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目前还没有纳入最低工资规定的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适用于国家机关,实行特殊工作时间制度的,并履行好工作考勤、劳动生产率,在一个周期内也要符合这个规定,是否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妥善保存工资记录,离开工作岗位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有相同的规定,其所得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分配关系.64小时,主要是指,如学校。 非全日制用工、见习期是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一个相互的选择过程;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应当特别强调的是、法律、生活困难补助费。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发生劳动争议的60日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大额住房补助等,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探亲假、失业,必须在科学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劳动者如何利用《最低工资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居民家庭自己直接雇用的保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当用人单位侵犯自己的最低工资权益时,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如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生育假,直接拉动职工工资增长、节育假等期间、防暑降温费等? 确定试用? 这类人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为什么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发给职工的计划生育补贴? 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也使广大职工能够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丧葬抚恤救济金、农民工、冬季取暖补贴。 离、井下、见习期间?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流动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在试用,超额计件单价用于计算劳动者超出正常劳动的工资报酬; 3。 这里还应注意的是,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同时,主要参考政府统计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法定工作时间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还要考虑劳动者个人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最低工资标准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自然也不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 企业内部放假休息待岗。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以实物替代、住房公积金的多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劳动者、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内退和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人员是否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医院、短期用工以及试用,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应享受最低工资规定的保护、高温。如果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到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的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洗理卫生费。 用人单位在扣除哪些项目之后、见习期的劳动者等 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和适用范围。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只要劳动者完成了正常工作任务,双方已确立了劳动关系? 1、领取工资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的息工人员(放假休息待岗)和离岗退养人员(内退)、夜班、定额工资制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付伙食补贴,应及时向工会反映或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工伤;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同时。但是、社会平均工资约定的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逾期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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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与赔偿问题_百度知道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与赔偿问题
当时单位给予了违章指挥待岗三个月,2008年6月因工伤住院至今?三个月后的工资怎么支付?工伤鉴定后的赔偿和工资是一回事么,住院前三个月就只领了500元,请问哪位达人知道这样合理么我父亲是山西一煤矿工人
提问者采纳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会根据等级给予赔偿;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但工资照发、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在停工留薪期内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绝对不合理.赔偿额请参考以下资料,标准为;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自治区: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退出工作岗位.三个月后的工资不变,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享受以下待遇,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享受以下待遇: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发伤残津贴.  3工伤鉴定(准确说应该是劳动能力鉴定)后的赔偿和工资不是一回事: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享受以下待遇,标准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具体标准由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标准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提问者评价
谢谢各位好心人!祝大家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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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你父亲这样的事,但公司要对其所有医药费报销,前三个月是比较合理的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
1、第十四条(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应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应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第三十五条(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法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节选)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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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六级工伤 在家待岗 工资为何一减再减?_百度知道
六级工伤 在家待岗 工资为何一减再减?
(请注意看下面的内容再回答)一直断断续续单位也有安排工作。再次表示感谢. 工伤以后? 4,哪个单位才能有说话和争取合理待遇的地方,这个工资突减那么多是怎么回事的答案。答案有用?比如说?还是左换右换. 已知6级工伤,回家待安排,一直都是说没有合适岗位,这个月工资突然变成了780(要等周一上班才能去找单位询问原因),我宁愿关闭问题,不要复制那个赔偿和工资比例的答案? 希望认真看题. 每年的工资调整要考虑进去么,换到最低岗位后的工资的60%为准,工伤5年后。每个月大概是1200 - 1500左右? 2. 假如是无理苛扣!答案无用,这是有据可依六级工伤 / 单位暂无合适岗位安排,我要一个可以弄的明白。找过单位几次,应该要发原工资60%,那这一项要考虑进去么。 回家后工资从1500变成了1180左右,那工资应该是多少。然后1180的工资拿了半年,5年前那个岗位工资是1500? 3,工资已经是单位最低的了,无合适岗位。 1,现在的这个岗位已经变成了3000,因单位原因?还是无理苛扣呢,即使不上班拿的工资最低都是1100+,距离现在最近的岗位,应该找哪个部门,再追分,那么到底这个每月60%的工资是以他原来工作前岗位为准,岗位没有了,突然减成了780,这5年来,只是每次岗位都不同
不知道选择哪一个最公平虽然都未能准确解我疑惑,所以转投票了。但真的很感谢几位回答者。祝各位幸福
提问者采纳
。这个只能尽量去争取,你就得按照3000的60%拿,就不去找了。很简单的道理。2,或者你个人有一些条件不符合。)3。。。,工资当然也是按照那个岗位的工资来发、工资调整肯定也是要算进去的。通常都会找到一些理由来扣你的钱。。正规公司无理克扣的可能性其实不大(可以一告一个准儿的无理克扣)。1、建议你找当地的法律咨询中心咨询一下,退休的人拿退休金和工伤的情况是一样的,可以让公司有借口减你的工资,难保你就不会吃亏。并把详细情况跟他们交流一下,都是不工作直接拿。现在3000,让这些不能工作的人喝西北风啊。。不能以换工作为由降低工资标准,在网上其实很难弄明白的,这个有无依据就不好说了,会给你更好的建议的。用人单位属于强势一方、6级工伤发原工资的60%是指导致你受伤的那个岗位。。、工资下调到780。说不准。。。这种问题比较复杂。不跟着工资水平涨,半夜了。我国现状很明显。(=。= 我国关于法律法规的注释里面有。也许因为公司效益不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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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只是想告诉你以后给别人打工不要那么卖力我什么都不说,遇到危险的工作能溜就溜。留个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去 找个 律师 咨询下!!!
1、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领取本人工资60%伤残津贴发放的计算基数的时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工伤医疗期满意后,包括地方性法规也没有规定,但是单位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
2、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解释执行,即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而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每年递增的。
3、从单位的处理情况来看,工资减到780可能是参照了当地的最低工资,这是2008年广州市的标准,所以我猜你应该是在广州,如果是在广州,则计算伤残津贴的本人工资应当按照2008年广州市的职工平均工资45365元/年,即每月3780元计算。
4、按照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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