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分两次借给债务人5万后找担保人起诉债务人担保,担保人起诉债务人有责任吗?

A借B钱,C为担保人。现A被以诈骗罪定罪(即A“借”B钱这事实为诈骗)。问C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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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法》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 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日 (90)民他字第3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新法民请字第2号《关于诈骗犯罪的被害人起诉要求诈骗过程中的保证人代偿“借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冯树源从胡强处“借款”的行为及已被认定为诈骗犯罪胡强追索冯树源所“借”4万原则属刑事案件中的追赃问题。因此,对要求受冯欺骗的“担保人”代偿“借款”的纠纷,人民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第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正确的。  
  我有点疑问。保证人本来不就也有可以起保证借款人“诚实”的作用吗?现在以债务人“非诚实”——诈骗来对抗保证责任是否合理?而且,这个解释和担保法的规定不符合啊。    债权人作为善意的民事主体,他相信担保人的诚信,并据此做出的民事行为应该得到保护。连带责任以一方诈骗涉嫌犯罪作为自己免责抗辩理由,似乎不合理啊。    并且,解释中,认为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实质上是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这个好像也有问题啊。虽然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出于向债务人主张的权利,但是并不是相等的关系吧?        请诸位指教。  
  ………………………………    悬赏~~这样行了吧?砸我的或者被我砸的,爽了都有礼物送。:)
  上市公司常有丑闻传出,就是关联担保,有被判定为诈骗,但担保人不被免责。  以此推断,C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看一下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就可以了。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解释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由此看来,如果保证人有过错,保证人承担的不是保证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了。无过错,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给我多少礼物呢?
  债务人诈骗,这个属于担保人的过错吗?
  担保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所以要看此案当中担保人是否有过错!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0:30:49 
    债务人诈骗,这个属于担保人的过错吗?       作者:兜兜齿儿 回复日期: 10:36:17 
    担保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所以要看此案当中担保人是否有过错!    ===========================================================]  看来无人你陷入一个理解误区了!:)  债务人诈骗,对保证人来说,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保证人无过错,此时保证人当然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一种是保证人有过错,又要分析,1)如果保证人与债务人共谋诈骗,那就是共同犯罪了;2)如果不是,但有其他过错,此时他就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咯~
  我明白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债务人单独诈骗,是否可以以保证人应该对债务诚信进行考察,而认为保证人有过错,因此追究保证人缔约过失责任呢?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0:47:48 
    我明白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债务人单独诈骗,是否可以以保证人应该对债务诚信进行考察,而认为保证人有过错,因此追究保证人缔约过失责任呢?  ============================================================  你对保证人的要求是过高了。保证人的承诺仅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来替代。如果你还要求保证人考察债务人的诚信,那保证人这个无偿的、单务的角色也做的太冤了!考察债务人的诚信,是债权人的事情!其与债务人签订合同,视为其对债务人诚信的认可!    礼物的拿来,我要钻钻!~~
  ………………    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和债权人说:喂,你和A的案子,A涉嫌诈骗,你帮作证吧?!债权人要说:不是不是,虽然他没有还我,但是他不是诈骗。我愿意给他的。    :((
  ……一个钻钻700¥啊?不给不给~~~    法官有纪律的,收受大于N元的礼物要备案的,为了免你被找麻烦,偶送支笔给你得了。    无人在看 警察盗窃 派克钢笔(数量1,加27分) 送给你的,喜欢吗?据说你字写得好?:)
11:05:00     保证是必须无偿的?  
  如其没有考察而保证人甘冒风险替债务人保证(这种情况应该少有吧),我想应该负有保证责任.因为保证本来就是存在风险的.  如其进行了善意的考察而没有发现债务人的恶意,那肯定是不要承担责任的.
  我也要加分!!!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1:02:45 
    ………………        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和债权人说:喂,你和A的案子,A涉嫌诈骗,你帮作证吧?!债权人要说:不是不是,虽然他没有还我,但是他不是诈骗。我愿意给他的。        :((    如是这样的话,保证人就无须承担责任了!因为种种原因债务人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种种原因&是多打上去的:P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1:02:45 
    ………………        也就是说,如果警察和债权人说:喂,你和A的案子,A涉嫌诈骗,你帮作证吧?!债权人要说:不是不是,虽然他没有还我,但是他不是诈骗。我愿意给他的。        :((  ===========================================================  看来,你是要求我给你讲合同法了!  债权人签订合同时,认可债务人的诚信能力,这是肯定的。如果不认可,也就不会发生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了。  对债务人诚信的制约,法律是有规定的,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制定了救济的方式,即赋予了债权人确定合同的无效、合同的撤消、变更及合同解除等方面的权利。  而保证人对债权人的保证,是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承诺!    一支钢笔太少了~  :)
  但是,如果债权人说:是!A诈骗我。那么保证人也可以因为A诈骗罪名而免责啊。    而且,债权人不认为是诈骗,不能说明他放弃自己的权利吧?
  作者:兜兜齿儿 回复日期: 11:09:15 
    如其没有考察而保证人甘冒风险替债务人保证(这种情况应该少有吧),我想应该负有保证责任.因为保证本来就是存在风险的.    如其进行了善意的考察而没有发现债务人的恶意,那肯定是不要承担责任的.  ============================================================  保证人甘冒的风险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其来替债务人履行。对这个风险的救济是,保证人有追偿权。  对债务人恶意的考察,仅仅是看保证人就债务人的恶意是否明知!如果保证人根本就不知道债务人的恶意,也就无所谓了。甚至不要求保证人对债务人履行能力的考察(比如在先履行抗辩时,后先债务人要求后债务人提供担保,此时的后债务人可能就根本没履行能力)。
  而保证人对债权人的保证,是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承诺!    如果这个成立,那么就没有问题了。债权人只有自认倒霉了。    只有在签订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对债务人诈骗的情况下也承担赔偿责任了?    我知道合同是建立在诚信的认可上,但是如果有保证人,是否可以认为这个债务关系是有两个主体诚信进行保护的?    兜兜齿儿 不送分,你才50来分,送了也是浪费。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1:18:52 
    但是,如果债权人说:是!A诈骗我。那么保证人也可以因为A诈骗罪名而免责啊。        而且,债权人不认为是诈骗,不能说明他放弃自己的权利吧?  ========================================================  诈骗,是刑法的范畴了。再说,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可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并不是当事人能决定的。只有在可撤消场合,当事人才有选择权,即或继续履行,或变更,或撤消。  太伤元气了。一颗钻钻都补不回来我的元气啊~
  题目已经说是诈骗了,你又说债权人自愿给他,那从这时起债权人转变成恶意了,有串通诈骗保证人的的意思,保证更无须承担责任了!
  我这样劳心地帮你看,你却说我的分低而不送,这就有诈骗的意思!哼!
  我自己明白就行了,懒待再说了.打字都累的要死!你这个诈骗犯!!!
  “你又说债权人自愿给他”    :( “自愿借给他”漏了一个字。    两个问题:1、在签订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对债务人诈骗的情况下也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可以吗?2、做保证人,可以收费吗?
  。。。    今天遇到了敲诈勒索的,又遇到个死缠的……    送!一定送!    无人在看 兜兜齿儿 冰淇淋(数量2,加24分) 送给你的,喜欢吗?吃胖点~~~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1:27:10 
    而保证人对债权人的保证,是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承诺!        如果这个成立,那么就没有问题了。债权人只有自认倒霉了。  ============================================================  合同双方之所以签订合同,除无偿合同外,肯定是以获得利益为目的的。一方当事人想获得利益,但对对方的资信有怀疑,所以才会出现担保。担保是为了确保对方债务的履行。获得保证后,债权人就有了双保险,债务人不履行,不怕,还有保证人呢!如果保证人也无履行能力,那债权人就只好自认倒霉了。基于这个原因,担保法才对保证人的资格作了限制,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求保证人有代偿能力。  ------------------------------------------------------------        只有在签订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对债务人诈骗的情况下也承担赔偿责任了?  ============================================================  保证人怎么能许诺债务人债务人不犯罪?即便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要求较高的取保候审中,也没有要求嫌疑人绝对不能犯罪。有犯罪动向时,要求保证人的义务也是阻止犯罪,或履行报告义务。任何一个人也不敢保证一个人不犯罪。那是犯罪人个人的意志,他要犯罪,怎么阻止也是阻止不了的。不然,为什么刑法规定了那么多,还有这么多人犯罪呢?  ------------------------------------------------------------      我知道合同是建立在诚信的认可上,但是如果有保证人,是否可以认为这个债务关系是有两个主体诚信进行保护的?  ============================================================  要弄清楚,主合同与从合同,虽然有主从关系,但还是两个合同!主合同的债务人对主合同负诚信义务。保证人对保证债务负诚信义务。  ------------------------------------------------------------      兜兜齿儿 不送分,你才50来分,送了也是浪费。  ============================================================  你太小气了,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用?
  作者:兜兜齿儿 回复日期: 11:29:31 
    题目已经说是诈骗了,你又说债权人自愿给他,那从这时起债权人转变成恶意了,有串通诈骗保证人的的意思,保证更无须承担责任了!  ===========================================================  这话有道理!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1:38:47 
    “你又说债权人自愿给他”        :( “自愿借给他”漏了一个字。        两个问题:1、在签订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对债务人诈骗的情况下也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可以吗?2、做保证人,可以收费吗?  ============================================================  不说了,好好回去看书!  你需要补的东西太多了!
  结论:  1、如果债务人是诈骗,保证没有责任。想定合同要求也不行。  2、流年不利,大清早被抢钱~!:((
  :((    倒霉~~~偶商法基本很差滴~~问了还被骂~~
  作者:无人在看 回复日期: 11:52:37 
    :((        倒霉~~~偶商法基本很差滴~~问了还被骂~~  ==========================================================  不好好看书~~~  复查了一下,虽然有地方没说很清楚,基本问题不大!
  :)  好了,吃了两棵冰激凌有劲了!  我还是以为如果保证人没有对债务人进行调查就承担保证责任,事后证明债务人是诈骗,保证人是应负保证责任的.因为这种风险必须要由保证人承担!谁让你不进行调查就保证了,因为你做作出保证的同时,肯定是知道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不然不会作保.而债务人却是恶意诈骗,其实这当中同时也存在了诈骗保证人的行为,保证人只能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提起刑事负带民事责任的诉讼来进行救济!
  另外,这应不属于商法,而是担保法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我进行了考虑。  但保证人之所以免责,是基于这一点: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即主合同无效,即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就无所谓合同责任了。此时,因合同无效,可能承担的只是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保证责任。这一点要搞清楚。
  好了.我要上课去了.是听课,还不是老师呐!:)晚上回来再你的帖子:)
  对,楼上说的对.应是缔约过失责任!  但还是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对吧.  不好了,我要去吃饭上课去了,不然来不及了:)
  缔约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与缔约责任不同,合同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我接受了缔约责任的说法.    但对缔约责任的认定有疑问.
  有疑问,就好好想想吧。解释就不做了。  无人得加强合同法和担保法的学习。
  恩恩~~近段就在重新看,所以出问题了.    
  读法律真的不能这样认法条。辨别汉字,中文系的更厉害。
  楼上深奥,什么意思?
  我本一笑兄台好象就是说他是中文系的:)    担保小弟觉得没有必要对被担保人的履约诚信进行担保  当然了,看是什么类型的担保了  民事的东西什么事情都有的,法律上也没有说不能对诚信担保  事实上对诚信进行担保的还是很多的,比如履约担保  比如说对于先合同义务的担保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  学过忘了:(  陈小君的那本《合同法》上有的  回学校看看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好像有: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诸如泄漏或者不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未尽到照顾、保护等附属义务等。  上述所说的可以认定为缔约过失责任么?怎么这么复杂呢?  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在碰到此类情况下有什么不同的对待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免费法律在线咨询-法帮网()
> >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发表时间: 14:40 
(此答案是权威解释)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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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欺骗担保人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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