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恵保利地产 业务担保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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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地产(600048)公告正文
保利房产对外担保公告对外担保公告
  &&&&&&&&&&&&&&&&&&保利房产对外担保公告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担保金额及担保人:
  佛山市南海桦荣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南海公司),本次担保金额2亿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保利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州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分别为2亿元和2500万元,分别由本公司和保利(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沈阳公司)提供担保;
  保利(包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包头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由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0.6406亿元(不含本次披露担保金额5.85亿元),全部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中部分已签订担保合同,部分担保合同将于近期签订,上述担保相对应的借款均未实际放款,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于近期逐步申请用款。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海公司根据其南海水城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申请借款2亿元,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广州公司根据其G1-1项目(保利心语花园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中山二路支行申请借款2亿元,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其保利帝河湾(保利康桥花园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申请借款2亿元,该借款由沈阳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使用广州保利国际广场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该笔借款已使用1.75亿元,拟于近期使用剩余0.25亿元额度。
  包头公司根据其青山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借款1亿元,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根据广州林海山庄一期项目资金需求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申请6000万元借款,该借款由北京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06年度因业务需要净增借款28亿元,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此项下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南海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为包头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为广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亿元。北京公司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公司为本公司申请林海山庄一期项目6000万元住房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本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逐步发放上述各项借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海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日增资到10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5%的股权,间接持有其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李彬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791.26万元,净资产为1,995.85万元,2005年净利润为-4.1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包头公司成立于日,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包头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平,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截止日,包头公司总资产36,263.77万元,净资产7,704.79万元,月度实现净利润-295.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广州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彬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151.74万元,净资产1,978.84万元,月实现净利润-21.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注册资金5.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彬海,经营范围为:一级房地产开发。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06,380.20万元,净资产117,242.20万元,月实现净利润22,279.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南海公司担保协议内容: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协议于日签署,被担保人为南海公司,债权人为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证期限为从合同生效日直至合同项下授信期限内每次使用授信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包头公司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主要内容为: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包头公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广州公司担保协议内容:根据即将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中山二路支行签订的担保协议,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广州公司,债权人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中山二路支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本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它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帐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根据已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为广州公司,债权人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担保人为沈阳公司,担保金额为2亿元。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本公司担保协议内容: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协议于日签署,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债权人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担保人为北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06年度因业务需要净增借款28亿元,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此项下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南海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为包头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为广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亿元。北京公司日股东会同意北京公司为本公司申请林海山庄一期项目6000万元住房开发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上述借款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日,不含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0.6406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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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保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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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担保/拍卖/典当
公司地址:
温州鹿城温州大道1928号劳务市场公交站牌旁边东风本田4S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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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保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份,座落于温州大道1922号,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为温州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与工行、中行、建行、温州银行及鹿城法院、瑞安法院进行业务合作。在业务和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司始终秉持“风险管控第一、谨慎审批原则”的经营理念,在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范围内以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效益,稳键发展,为实现客户、银行、企业、社会四方共赢而努力。公司注重内部培训管理,提升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在人才的选、育、留 、用环节不遗余力,通过不定期培训和目标管理,使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公司内设业务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综合部等四大专业部门。现有员工30多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大多数。由金融、汽车、计算机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核心管理团队,并拥有一批专业知识过硬、经验丰富的贷前资信调查人员、业务办理人员、贷后风险管理人员,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严格的管理机制。目前,在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和中小企业贷款以及财产诉讼保全等担保业务所涉及到的保前评估、保中监控、保后追偿与处理等建立了一整套 较为成熟的评估与安全防控机制。继往开业,公司将为温州的经济发展做出更有实效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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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发布时间: 17:33
&&&&保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于1997年8月,由保山市隆阳区工商联主办,是云南省成立最早,专注于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用担保机构,为保山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组织。至今已走过18个年头,业务范围由当初在区内开展,现扩张到为保山市四县一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自成立以来,十七年间已累计为全市1137户(次)中小企业提供非盈利性融资担保贷款1.4万笔,累计融资担保金额28亿元,义务为全市1.3万多户个体工商业户和下岗失业人员累计担保贷款4.86亿元,使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获得了重新创业。2013年共担保贷款6.549亿元,其中为三农担保贷款3.4亿元。&&&&担保中心在业务上不断创新,致力于“保山模式”的行业发展。在品种上,涉及的业务有信用担保、互保联保、商品交易中间环节担保(履约担保)、知识产权担保、固定资产担保、民间资本借贷担保、进出口贸易担保、会员企业互帮互助过桥担保、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统一贷款担保、工程担保等。&&&&通过对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担保中心为保山市的财政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解决了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的融资困难,使之成为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如云南省养殖业龙头企业及国家生猪储备基地永坤实业公司,西南电极厂,全市甜柿及蔬菜出口的最大储备中转中心—映山红甜柿,施甸农业龙头企业—施甸坤茂公司,施甸海瑞迪生物药业公司。通过担保贷款支持,把一批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迅速培育成长为有规模有效益的骨干企业和纳税大户;通过信用担保提高了银行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目前保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所担保的企业无抵押物或抵押物不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占到了97%;通过会员互助融资担保,缓解了中小企业紧急筹资难题,发挥出了担保平台融资互助绿色通道和救急的作用,紧急救助的企业每年都有上百户;通过担保贷款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人员的支持,为政府化解了巨大的就业压力;通过对涉及农、林、牧、果、茶、咖啡产业龙头企业的担保贷款支持,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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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担保金额及担保人:  佛山市南海桦荣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南海公司),本次担保金额2亿元,
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保利广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州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分别为2亿元和2500万元,分别由本公司和保利(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沈阳公司)提供担保;  保利(包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包头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本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由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0.6406亿元(不含本次披露担保金额5.85亿元),全部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中部分已签订担保合同,部分担保合同将于近期签订,上述担保相对应的借款均未实际放款,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于近期逐步申请用款。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海公司根据其南海水城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申请借款2亿元,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广州公司根据其G1-1项目(保利心语花园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中山二路支行申请借款2亿元,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其保利帝河湾(保利康桥花园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申请借款2亿元,该借款由沈阳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使用广州保利国际广场项目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该笔借款已使用1.75亿元,拟于近期使用剩余0.25亿元额度。  包头公司根据其青山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申请借款1亿元,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根据广州林海山庄一期项目资金需求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申请6000万元借款,该借款由北京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06年度因业务需要净增借款28亿元,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此项下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南海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为包头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为广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亿元。北京公司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公司为本公司申请林海山庄一期项目6000万元住房开发贷款提供担保。本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逐步发放上述各项借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海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日增资到10000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5%的股权,间接持有其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李彬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791.26万元,净资产为1,995.85万元,2005年净利润为-4.1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包头公司成立于日,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包头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平,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截止日,包头公司总资产36,263.77万元,净资产7,704.79万元,月度实现净利润-295.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广州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彬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151.74万元,净资产1,978.84万元,月实现净利润-21.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注册资金5.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彬海,经营范围为:一级房地产开发。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06,380.20万元,净资产117,242.20万元,月实现净利润22,279.1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南海公司担保协议内容: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协议于日签署,被担保人为南海公司,债权人为深圳发展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证期限为从合同生效日直至合同项下授信期限内每次使用授信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包头公司担保协议将于近期签订,主要内容为: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包头公司,债权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广州公司担保协议内容:根据即将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中山二路支行签订的担保协议,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人为广州公司,债权人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中山二路支行,担保人为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本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它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帐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根据已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人为广州公司,债权人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担保人为沈阳公司,担保金额为2亿元。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本公司担保协议内容: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协议于日签署,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债权人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担保人为北京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06年度因业务需要净增借款28亿元,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此项下借款提供担保,其中为南海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为包头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亿元,为广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亿元。北京公司日股东会同意北京公司为本公司申请林海山庄一期项目6000万元住房开发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上述借款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日,不含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20.6406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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