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攀枝花攀煤集团职工个人建房金

你好,贵单位回复的职工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的条件里:1、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请问该证明是制式的还是手写后村委会和街道办盖章,街道办该找哪个部门?) 2、相关费用发票。(请问农村人建房哪有发票,发票怎么办?)-金斧子您好!欢迎来到养老信息网!,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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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住房提取指南
一、提取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况的,均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包括子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
(四)支付物业服务费;
(五)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职工因患病住院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
(七)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九)离休、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未在本市再就业的(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十三)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办理场所
归集科(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东区管理部、西区管理部、仁和区管理部、盐边县管理部、米易县管理部。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办结。需核查相关事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告知原因。提取申请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通知申请人(集中批量办理除外)。
四、提取方式及办理流程
(一)自己办理
职工准备提取要件资料(见附件1),在单位经办人处领取加盖单位印鉴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
(二)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职工准备提取要件材料(见附件1),交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代为办理提取业务。
(三)委托他人办理
职工准备提取要件材料(见附件1),签订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在单位经办人处领取加盖单位印鉴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代为办理提取业务。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出不超过上月已还款金额的公积金到职工指定的还款账户(银行卡)内。(见附件2)
除还贷委托提取外,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职工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含银行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或中途有间断但累计缴存超过12个月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异地贷款。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本市抵押物,在外地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一)贷款额不超过60万元/户。
(二)贷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的30倍。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三)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四)贷款额不超过抵押物现值的80%。
(五)不超过所购房总价的80%。
三、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后5年。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三)再交易房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5年。
四、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遇利率调整的,从次年1月1日起按最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目前,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
五、贷款费用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借款人不承担评估费、公证费、手续费和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六、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5份。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为军人,提供军官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收入状况证明。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内查询到的家庭收入能满足贷款额度要求的,可不提供此证明;如不能满足贷款额度要求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夫妻双方收入状况证明。
(四)购房及抵押相关资料。
1、购买期房,以所购房作抵押: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备案表、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买期房,以其它房产作抵押: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备案表、首付款凭证和用于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以第三人住房抵押的,须征得第三人书面同意并办理公证)。
3、购买现房(含二手房,下同),以所购房屋作抵押: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购买现房,以其它房产作抵押: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发票和用于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以第三人住房抵押的,须征得第三人书面同意并办理公证);
(五)人民银行出具的夫妻双方征信状况证明原件1份。
(六)借款人在拟选择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储蓄卡复印件。
七、办理场所
借款人可在以下服务网点选择一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竹湖园工行3楼的公积金贷款服务大厅(设有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市商行、交行、农商行、邮储行8家经办行)。工行米易支行、市商行米易支行、市农商行米易支行、市农行盐边支行、市商行盐边支行。
八、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配偶同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自行选择承办银行,提交备齐的贷款申请材料,经审核后,签订相关法律文本。如借款人配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九、办理时限
签订法律文本:手续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当场办结;
贷款发放:15个工作日内贷款发放到位。
十、还款方式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注:等额本息指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指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三)在还款期间可选择部分提前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余额。具体手续请到相应的贷款经办银行办理。
十一、&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业务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商业贷款购买住房,如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经借款人申请,原贷款银行同意,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一)申请条件
1、原贷款银行同意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当前无逾期贷款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3、借款人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时间已达到贷款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时间;
4、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与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
5、符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条件;
6、期房必须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
(二)贷款额度
1、不超过该笔贷款的余额(即在银行的贷款总额减去借款人已归还的本金)。
2、申请&商转公&的贷款额度以万元整为单位。
(三)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申请&商转公&的贷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原贷款的剩余年限。
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
(四)申请材料
1、原商贷银行提供的《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书》;
2、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详见本指南第六条)。
(五)办理流程
1、向原贷款银行营业网点提出&商转公&申请,填写&商转公&申请书。
2、银行出具《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书》。
3、借款人及配偶同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提交全套贷款申请材料(详见本指南第六条第一、二、三、五、六项),经审核后,签订相关法律文本。如借款人配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住房公积金提取需知
2.还贷委托提取说明
3.联系方式
附件1:住房公积金提取需知
提取证明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提取申请时间
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购买商品房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房产证;购房款发票(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购房人父母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一套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一次;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至房产证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日以后购房的,不受1年内限制。
提取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同时本人、配偶和父母支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为准)。
购买二手住房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购房人父母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一套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一次;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日以后购房的,不受1年内限制。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本人、配偶和父母支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契税完税凭证为准)。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还款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
还款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第一次申请需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办理委托还贷提取,按《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执行。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职工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办理委托还贷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已还款额。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还款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贷款合同、银行打印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还款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第一次申请需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在还款期内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本息结清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职工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购买保障性住房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购房协议或合同、交款收据。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起至房产证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日以后购房的,不受1年内限制。
提取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本人和配偶支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建造自住住房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至房产证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支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翻建自住住房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原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管理部门改扩建批准文件、扩大用地规模的还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支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大修自住住房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房屋所有权证;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鉴定证明,12个月以内申请。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支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承租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非公租房的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
承租人配偶申请:除提承租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额。租住其他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额,同时不得超过12000元∕年。
支付物业费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物业公司开具的支付物业费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物业费,同时不得超过3000元∕年。
职工离(退)休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职工离(退)休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借款人需还清贷款后才能销户支取,借款人配偶不受此限制。
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提供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符合条件时。
未在本市再就业的(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司法部门判决裁定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银行卡、火化证或死亡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及继承人与死亡人关系的证明(户籍证明或结婚证)。
出国(境)定居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销户证明或移民签证
取得移民签证可办理。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或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治疗费用发票;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
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支取申请书、身份证、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银行卡。
遭遇重大灾害事故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
每户提取额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当前余额。
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低保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凭证、银行卡。
每年提取一次。
每户提取额不超过年低保金额和住房公积金当前余额。
附件2:还贷委托提取说明
还贷委托提取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委托公积金中心每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出不超过上月已还款金额的公积金到职工指定的还款账户(银行卡)。
一、还贷委托提取的原则
先还后取、不还不取。
二、办理还贷委托提取条件
(一)委托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暂不办理偿还商业贷款委托提取业务。
(二)职工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期还款无逾期、银行还贷账户与公积金缴存账户未被冻结。
三、提取顺序
优先提取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如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足,方可提取借款人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如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之和小于上月已还款金额,提取额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之和。以月为单位计提,后不予追提。
四、办理时间和流程
(一)对已经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且距上次以还贷名义提取达到12个月,在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按原提取方式办理正常还贷提取时,签订《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从次月起,由公积金中心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出不超过上月已还款金额的公积金到职工指定的还款账户(银行卡)内。
(二)新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还款满1个月后即可按协议约定,由公积金中心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出不超过上月已还款金额的公积金到职工指定的还款账户(银行卡)内。
附件3:联系方式
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政务中心窗口
市政务中心二楼
东区管理部
市工商银行3楼(竹湖园)
贷款服务大厅
西区管理部
西区苏铁中路271号,玉泉广场旁边国美电器楼上
仁和区管理部
仁和街口区住建局办公楼2楼
盐边县管理部
桐子林镇东环北路90号,县人社局对面
米易县管理部
米易县政务中心3楼301室,
攀莲镇同和路12号
三、公积金中心网站地址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四、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
贷款服务大厅工行窗口
市工商银行3楼(竹湖园)
贷款服务大厅建行窗口
贷款服务大厅中行窗口
贷款服务大厅市商行窗口
贷款服务大厅农行窗口
贷款服务大厅交行窗口
贷款服务大厅农商行窗口
贷款服务大厅一通担保公司
贷款服务大厅房屋置业
工行米易支行
攀莲镇城中街60号
市商行米易支行
攀莲镇河滨路117号
市商行盐边支行
桐子林镇西城街94号
农行盐边支行
桐子林镇西城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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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共20版&&国内统一刊号CN51-0001&&第21262期&&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出版&&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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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攀枝花样本”
  今年的国庆节,全莉住进了攀枝花市瓜子坪的 “阳光馨园”,一家人终于告别老砖房,搬进电梯公寓。“盼了10多年,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全莉所购的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价格为1150元,而周围的商品房,价格已近3000元。
截至2011年6月底,攀枝花市建成包括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廉租住房等在内的各类保障性住房4.7万余套,376万余平方米,累计实施廉租房补贴19861户、发放补贴资金4481万元,许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在“十一五”期间,攀枝花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占住房供应量的44%,极大缓解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有效抑制了房价的过快增长,也使攀枝花的房价总体处于可控范围,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攀枝花在建保障性住房高达上万套,今年将投资近10亿元,建设8824套,开工率占总目标任务的100.8%;竣工3676套,竣工率为42%。
攀枝花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作法,被誉为“攀枝花样本”。□秦勇
真正的“一把手”工程  攀枝花市是一座典型的资源综合开发型城市和移民城市,建市初期,实行的是“先生产、后生活”模式,住房欠账较多,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量工人家属“农转非”迁入矿区,不少职工就用泥砖或油毛毡搭起住所。
2003年的摸底调查显示,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达6万户左右,其中大型工矿和生产型企业低收入职工家庭约占全市低收入家庭总数的43%;由于攀枝花早期建设的定位是综合工矿区,以至发展到现在城市功能分区仍然有着显著的生产生活一体化特征,需要搬迁、改造的房屋量多面广难度大;城市住房大规模建设起步于本世纪初,住房刚性需求相对集中,住房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攀枝花的住房保障起步就面临巨大挑战和压力。
攀枝花市委书记赵爱明清楚地记得刚到攀枝花时的情景:在采矿区随处可见乱搭乱建的棚户区,有的老工人祖孙三代挤在只有20多平方米的窝棚里。“这些老职工,很多是攀枝花刚开发建设就来了。他们把攀枝花建设成了现代化的工业基地,老了,生活却这么艰苦,我们有责任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再大的困难也要让他们住上好房子。”赵爱明说。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住房保障被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全市的 “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赵爱明率领各部门深入区县调研,了解民生民情,掌握民众需求,专题研究住房保障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管理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市委、市政府将原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办公室和市房改办职能合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市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处理具体日常事务,核定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编制。
市长根据工作实际主持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把握全市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和重点,分管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分别在政策研究、资金安排、土地保障、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县(区)政府及大企业也相应设立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使住房保障工作在较完备的组织体系保障下有序有力的得以推进。
攀枝花制定了《攀枝花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攀枝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攀枝花市廉租住房补贴实施意见》、《攀枝花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实施意见》、《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行意见》、《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施细则》及《攀枝花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
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为攀枝花的住房保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环境支持。
2005年,攀枝花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始提速。特别是从2007年开始,伴随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攀枝花保障性住房建设驶入“快车道”。
破解土地资金房源三大难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需大量土地和充裕资金,对攀枝花来说,这些都是短板。
攀枝花为典型的高山峡谷地区,“地无三尺平”,要找一块适宜修建住房的地方,不仅不容易,建设成本也非常高。据介绍,攀枝花城市建设土地可利用率不到70%,也就是说,征来土地,哪怕通过开发整理,也只有30%左右可用于建设。而且,土地整理费用非常高。以阳光馨园经济适用房小区为例,整理、拆迁成本达1.2亿元。再加上建房资金,对处于城市转型期的攀枝花来说,也是个沉重的负担。
为确保土地有效供应,攀枝花克服了土地利用指标严重不足、用地基本条件差、用地结构不合理的困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基本上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土地保障计划,提前安排,重点保障,科学选址,政府主导的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支持企业充分利用闲置的厂房、仓库、办公等非居住用房及空闲土地,按照程序申请批准后用于新建或改造为保障性住房。仅年3年间就划拨1276亩,占同期土地总供应量的46%。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用地为504.42亩,已全部落实。
地有了,但还要以群众“幸福”为最高标准。攀煤职工易文峰得知棚户区要改造时,担心的不是价格,而是地点。房再好,又远又偏,生活不便,住着也不舒坦。他很快得到满意答案:就地安置,通过规划和土地整理,原地修安置房。“在这儿生活了20多年,熟人熟地熟生活,很有感情。”
这样的担心成就了攀枝花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大原则――“宜居性”。“每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或融入老社区,或自成新社区,不会造成城市新的割裂。”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杨林说。事实上,攀枝花已建的保障性住房分布有两大特点:要么是上千套住房的“大盘”,要么毗邻成熟社区。“超市、菜市场、幼儿园、医疗服务中心、公共交通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
与此同时,攀枝花以 “配套建设为主、集中修建为辅”的方式,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城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回收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让入住的低收入居民与普通商品房住户共享人文社区环境,避免产生低收入家庭聚居和被边缘化,也进一步减少保障房配套建设和管理运行成本。
巨额的资金从何而来?攀枝花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多渠道筹集保障体系。除了中央和省各项补助资金、市、县(区)两级财政配额资金外,每年,攀枝花市、县(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都要安排大量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
攀枝花先有企业,后有城市。在住房困难家庭中,攀钢、攀煤、中冶十九等企业占了近一半。市委、市政府充分调动和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性建设,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极大优惠和支持。据统计,各方建设主体近年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约58亿元。
2010年攀枝花成为全国首批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8个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共有7个项目获资金支持,贷款总额7.12亿元,支持建设11361套、94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截至目前,米易县900套经济适用房、西区400套棚户区改造、盐边县480套经济适用房建设等项目的1.7亿元贷款已拨付到位,还有3.69亿元贷款正在办理中。
去年,攀枝花还在全省率先发布了《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行意见》,并制订了配套政策《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施细则》,积极试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从只租不售到租售并举,共有产权的政策突破后,既使低收入住房困难户通过购买廉租住房拥有自己的财产,又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建设资金压力,实现了保障房资金和建设的可持续性。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政府通过划拨土地让利、低收入家庭购房补贴、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累计投入到保障性住房资金达28.5亿元。其中,攀枝花市财政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8.1亿元;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4亿元;政府划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1800亩(按100万元/亩均价)测算,让利土地收益约18亿元。
阳光分配群众心里吃了“定心丸”  “龙菁花园”,在攀枝花保障性住房建设历史上具有标志意义,这是攀枝花第一个保障性住房建设“大盘”。
2005年,攀枝花决定通过“政府主导、锁定房价、市场运作、整体回购”的运作模式,在市中心修建1000余套经济适用房。政府负责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和销售对象标准,拟定相关合同和细则。然后根据拟售人群的购买力,结合建房成本,制定远低于市场价的房价,按这个价格统一收购建好的房屋,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获悉“龙菁花园”修建,并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发售,不少无房市民很高兴,认为看到希望。然而,在高兴之余,不少市民又怀疑起来:没有过硬社会关系,能获得购房资格吗?
市政府公布的售房方案给市民吃下“定心丸”。市政府把申报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和申请对象条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详细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要申购经济适用房,需填写审批表,经派出所、街办初审后,还要在街办社区范围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的才报市房管局审查,最后还要报当时的市经济适用房办公室审核备案。
“龙箐花园”在层层申购审查中,就淘汰了155名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
符合申报资格的,还要经公开摇号决定。“龙箐花园”的摇号在攀枝花中心广场举行,现场装填号球,当场展示球号,专人唱号,专人记录,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对已获得购买资格的居民,再次在《攀枝花日报》公示,无异议的居民方能成为最终购买对象。
攀枝花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采取“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对申请人的户籍状态、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实行街道、县(区)、市三级层层审核,同时民政、房管参与申请人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的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在公众媒体进行两次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分配对象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采取电子或机械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确保分配、公正、公平透明。
为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住房保障,近几年,攀枝花还不断根据城市承载力和保障情况调整准入门槛,放宽限制条件,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惠。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放宽到部分低收入家庭,现将逐步放宽到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从保障对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上调到15平方米,使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受惠;将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优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2007年,对那些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的低收入家庭,攀枝花变发放租房补贴为实物配租。只用了9个月,从立项、论证、建房到交房,540套廉租住房拔地而起,保障对象每月只需交纳1元/平方米租金(含物管费),就可住进配套完备、设施齐全的廉租住房。对特困家庭,经申报核实,则实行零租金。
民心工程+幸福工程  事实上,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需大量土地和充裕资金,一开始攀枝花也有争论。
“不能只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此,攀枝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态度非常明确。从民生的角度看,解决好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之职。从长远看,攀枝花要从传统的工业城市发展成一个宜居、宜商、宜业的新型城市,提升城市吸引力非常关键,一个存在大量棚户区、人居环境恶劣的城市,辐射力和影响力势必打折扣。
也有开发商质疑。特别是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和“5?12”汶川特大地震双重冲击下,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在这种背景下,争论变得激烈,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问:你们建了那么多保障性住房,我们修的房子卖给谁?
党和政府的最终目的是要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好,这些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商品房,我们不修,谁来修?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
事实上,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安居问题,也极大地提升了攀枝花的城市形象。
在这方面,攀枝花市旅游局局长唐明怡很有发言权。去年11月下旬至今年2月中旬,攀枝花举办阳光欢乐节,新闻发布会不仅开到成都,还开到昆明、重庆,并对外打出了阳光花城的名号。今年“十一”长假来临前,攀枝花市向游客推荐了12条精品自驾游线路,其中百里生态长廊游、都市阳光休闲游、阳光乡村游、阳光康养游4条线路颇受青睐。“十一”黄金周期间,攀枝花市共接待游客25.21万人,实现旅游收入1.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7%和22.92%。
“要是5年前,想都不敢想。那么多棚户区,还能说‘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唐明怡说,如果没有保障性住房建设,没有城市形象总体提升,“阳光花城”也无从提起。
城市形象提升也带动了投资热情。以棚户区最集中的西区为例,这几年西区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契机,改善人居环境,关掉了产值20多个亿的高能耗企业。大环境改善了,社会矛盾缓和了,反而为西区引来了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十一五”期间,西区生产总值突破60亿元,是“十五”末的2.6倍,年均增长17.6%,累计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44亿元,是“十五”总量的4.1倍,年均增长32.4%。
曾经担心保障房建设多了商品房不好卖的开发商也尝到甜头:以前只要有一定经济条件的攀枝花人爱到外地买房子,现在不少攀枝花人把改善性住房的首选地选在了攀枝花。而且,不少周边市县的人也在攀枝花购房安居,有的楼盘,外地人购房比超过40%。“十一五”期间,攀枝花商品房销售节节攀升。事实证明,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最大的时期,恰恰是房地产发展最好的时期。而攀枝花市商品房的价格,也是全省最平稳的地区之一。
随着人居条件的改善,城市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攀枝花继提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后,现在又将目标瞄准建设百万人口特大城市。
据介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重点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的档次和品位,增强城市的软实力,切实提高群众的 ‘幸福指数’。”而“十二五”期间,攀枝花还将加大城市、国有工矿、林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到2013年基本解决人均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到2015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到“十二五”期末,计划投入建设资金26亿元左右,累计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4万套。本版图片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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