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10月18号都有三亚哪些酒店未来开业企业成立开业

  关于“老百姓大药房下属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菊明茶’包装上无生产日期、食品安全违法”一事的举报信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及各局领导:  现就“老百姓大药房下属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工业园,电话:400-36-31-)生产的‘菊明茶’包装上无生产日期、食品安全违法”一事投诉如下:  一、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菊明茶”,部分大包装上(外包装)无生产日期;“菊明茶”全部小包装上(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全无生产日期。  2012年9月上旬,我收到好友赠送的2大箱(约70袋)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系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菊明茶”,在饮用过程中发现,由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菊明茶”,部分大包装上(外包装)无生产日期;“菊明茶”全部小包装上(独立包装食品)全无生产日期。  二、预包装食品应在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和小包装)标注“生产日期”的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等事项,该法并没有对包装作大、小区分,也没有关于大包装标了、小包装就可以免标的内容。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问答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应分别标注强制标示内容。  因此,“菊明茶”作为预包装食品,其大包装(易于开启)和小包装均应标注包括生产日期在内的强制标示内容。  事实上,“菊明茶”的小包装上,除了生产日期未标注外,其他强制标示内容都进行了标注!为什么呢?很显然,生厂商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就是为“‘菊明茶’过期后继续销售、改头换面”做的“准备”。  三、预包装食品小包装不标注生产日期的社会危害和后果。  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预包装食品在包装上(包括大、小包装)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过后,生产商或者经销商只要更换外包装,就可以轻松‘改头换面’,重新又冒充‘保质期内’食品经营”,此种情况,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极大,必须坚决制止和查处。  另“菊明茶”小包装上,如果连生产日期都可不标,那依此类推,其他强制表示内容还有标的必要吗?以后所有企业的所有预包装食品,完全可以“白包——意即不标注任何内容”销售嘛!!!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第十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依法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为此,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为……”,提出举报,请予受理,并尽快查处为盼。  附:1、“菊明茶”外包装前、后、左、右及底部照片;“菊明茶”小包装正、背面照片。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本人欢迎国内外新闻媒体对老百姓大药房及药圣堂(湖南)制药公司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投诉人:黄巧妹  日于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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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明茶外包装 背面图
  被武汉老百姓大药房骗了,我该怎么办?   上周陪朋友去武汉老百姓大药房丁字桥店花了600块买了三盒贺普丁,没想到买回来吃了一周才知道是假了。   于是就去药房要求解决,去了才知道我们没有小票不能确定是在他们那里买的,可是他们电脑里明明有记录的,我清楚记得买药的时间和地点,更可气的是他们那里店员的态度恶劣,打电话给店长(严峻),也被他欺骗了,害我们白白在店里等了一上午。无赖之下只有投诉到药监局和12315,可是都以没有小票为由不出面,枉他们口口声声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分明是托词,然后就听见药检局打电话到店里,和哪个负责人说说笑笑就挂了。   一个正规的大药房居然卖假药,如果毒死人怎么办?店员的态度如此恶劣,店长托故不出面,连315这种为老百姓服务的机构都对他们放任。我想如果在美国那卖假药的店长肯定要坐牢的。   购物小票是一个凭证,是我们没有想到会有问题就扔了,难道这就是他们卖假药还可以逍遥法外的理由吗?   老百姓大药房,别取这么恶心的名字了,鄙视你们,可悲。   我该怎么办?请懂法律的朋友告诉我一声,我的QQ   以人格为证,以上信息全部真实。  链接:/whbm//5ggSgI74e1c18a7S.shtml
  标题: 玉林老百姓大药房公开销售违法禁药!!!!有图!有真相!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4个药品品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桂食药监市〔10-11-3 14:48:25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监测发现,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咳喘顺丸”等4个品种在药品广告宣传过程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含有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4个品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暂停4个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品种在全区范围内销售:  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咳喘顺丸;  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质增生丸;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苦参素片;  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调经养颜胶囊。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此通知后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将上述药品品种下架,停止销售(详见附件)。  二、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按照区局《关于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品种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桂食药监市〔2008〕25号)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三、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区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责令暂停销售的药品及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详细情况表下载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老百姓大药房,居然藐视自治区的政令。公开销售禁令的药品,导致消费者受害!!!建议老百姓大药房以后不要再坑骗广大消费者了。  受害消费者电话:8847936  来源:红豆社区  链接:http://hs..cn/viewthread-5567845.html
  关于对常熟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琴湖路药店等单位医保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  【发 文 号】
常劳社医[2009]29号
  【主 题 词】
医保 违规行为 处理 决定
各有关定点零售药店:   经举报查实,常熟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琴湖路药店等5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以药换补、以药换物的严重违规行为。根据《常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常政发[2004]59号)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常熟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7]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常熟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琴湖路药店、常熟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泰安药店、常熟市惠百佳大药房、常熟市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常熟市泰和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仁和堂药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相关违规费用由市社保中心负责追回。  希望上述单位立即整改,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学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如再次发生类似违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链接:/thread--1.html
  关于对湖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行政处罚决定的通报   来源:市局监察稽查支队  时间:  近期,我局对湖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告诫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要严把产品进货关,杜绝假冒产品的流通,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   当事人湖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自日、9月15日向嘉兴辉腾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纤诗婷时尚苹果瘦90盒、50盒,该产品外包装标示“金葵花牌脂平喜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生产商为“北京万杰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冠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上述产品当事人共销售5盒,退回供货方135盒,销售金额共计690元,货值金额共计690元。   经国家局数据库查询,国食健字G的产品名称为金葵花牌脂平喜胶囊,文号持有人为北京万杰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稽查办公室对我局核查的回复,广州冠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北京万杰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未授权委托广州冠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上述产品。当事人湖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纤诗婷时尚苹果瘦(金葵花牌脂平喜胶囊)属假冒保健食品。   当事人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 “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690元;二、罚款50000元。  关于对湖州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行政处罚决定的通报   来源:市局监察稽查支队   链接:/forum-762-thread--1.html
  [散讲] 调剂员无证上岗,老百姓大药房配错药  昨天,卢先生向反映,9月4日晚上,他拿着一张中药处方到市区车站大道“老百姓”大药房为妻子买药,结果买过来的中草药缺了三种不说,还“外加”了两种草药。让人纠结的是,他妻子是“喝错”了药后才知道,更让人纠结的是,药房在解决问题时玩“太极”缺乏诚意。  读者投诉:大药房配错药  卢先生介绍,最近妻子身体不适,找医生开了一张药方,并照单在一家药店抓了几服。由于吃了还不见好,打算再照单吃上几服。那天,他从老百姓大药房买来药后煎了一服,妻子喝过后感觉不对劲,觉得这药与之前的口味不一样。一查,还真的是抓错了药,缺了三种,多了两种。  记者看到,卢先生给出的中药处方和小票清单上的药名确实有出入,其中“黄芩”被打印成了“党参”,“肾草”被打印成了“通草”,还缺少了一味“枇杷叶”。  记者从温州市中医院药房一名药师那里了解到,“黄芩”、“党参”、“肾草”、“通草”四种草药的治疗功能都是不一样的,并不能互相代替使用。就算是可以代替使用的药,药房人员也需事先征得患者同意。  药店回应:新员工没经验  昨天中午,记者随卢先生一起,带着两服剩余的“错药”来到“老百姓”大药房,找到了当时替他抓药的药房员工。  这名店员承认当天是她给抓的药,接着她认认真真核对了每一种药,发现确实错了这么多后,一脸的不好意思。她说自己是安徽某职业技术学院刚毕业的实习生,来店里上班还不到一个星期,当时药房老师(中药师)不在……  店方对此解释,药店目前只有一个中药师,那天他不在。这个女店员也是有证件的,只是没有带过来,她刚上班才两三天,没有经验,所以才看错药方抓错了药。店长袁营称,这件事情确实错在店里,他们一定会吸取教训,争取增加中药师,同时向公司汇报此事,会给卢先生一个交代。  然而当卢先生提出要店方出具相关抓错药的书面证明时,该店长却以公司未同意为由予以拒绝。  事后,卢先生有点激动地对记者说,“老百姓”大药房居然让一个刚毕业又提供不了相关证件、毫无实际工作经验的小女孩“独当一面”,这是不是拿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在开玩笑?现在解决问题又在玩“太极”,着实让人愤慨。  记者从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中药房人员必须持有“中药调剂员”上岗证书持证上岗,而中草药抓齐后也必须要求“中药士”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核后方能交与消费者。  链接:http://bbs.wzdsb.net/thread--1.html
  [网友报料] 举报老百姓大药房欺骗顾客,卖高价药!有图为证  前几天,去北街老百姓大药房买药(硫酸锌口服液)  因为以前常在这里买,感觉这家药店还不错,  所以,当时直接 给导购说药名, 然后拿药付账就走了,可回家仔细一看账单,疑惑怎么变8元一瓶?  上次再另外一家药店买两瓶才七块多,马上找出上次的清单小票(文章下面有图为证)  才发现老百姓大药房居然欺骗顾客,卖高价药!  当然,我这药便宜,才8块钱,没啥子,  可,对于哪些拿着一点点低保钱的老人们,这点钱就重了去勒!  而且,不知还有多少药被他们黑心的改价格了,  可悲可恨!!!  望,药监局、物价局、宜宾酒都播报的好心人们能关注哈,  彻底严查这种药店乱标价格,坑骗老百姓的行径!补充:这个药,在北街二医院急救部旁边那家才开的新药店,都才4元。  链接:/thread--1.html
  老百姓大药房争夺药店第一股并购声势难掩压力  中国网5月7日讯 2012年,A股有望迎来首批零售药店上市公司。在证监会IPO申报名单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大药房”)赫然在列,目前审核状态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这也意味着老百姓大药房即将与已“预披露”的云南鸿翔一心堂、正在“初审中”的益丰大药房共同争夺A股零售药店第一股位置。  然而,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老百姓大药房曾经的“最低价”宣传涉嫌违规,突击扩张之路面临障碍。此外,在药品零售行业进入微利时代,公司“低价神话”面临破灭风险。这些,都可能阻碍公司成功上市。  一种药三个价 “最低价”宣传曾涉嫌违规  老百姓大药房创立于2001年,是一家由单体民营药店发展起来的中外合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十二家控股子公司组成。目前拥有门店600多家,总资产近10亿元,净资产近5亿元,年销售额近36.6亿元。公司在创立之初就高举“比国家核定零售价平均低45%”的降价大旗,号称向药价虚高和行业腐败宣战。  然而,老百姓大药房“最低价”宣传却曾被曝涉嫌违规。据媒体2010年8月报道,老百姓大药房天津连锁店宣称“保证最低价”,但所卖部分药品价格却明显高于其他药店,涉嫌欺诈消费者。报道同时还指出,同一公司出产的同一种药,在天津市不同的老百姓大药房卖出了3种价格,最高价与最低价相差7元。最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天津老百姓大药房不得不摘掉“保证最低价”的牌子,改成了“天天低价”等字样。  《广告法》第7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该条款没有提及“最低”。对老百姓大药房“最低价”的宣传,有律师评论称属于打擦边球。然而,市场证据已经证明,老百姓大药房的价格并不是最低,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已属违规。  另外,《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可见,老百姓大药房“最低价”宣传已经涉嫌违规。  “跑马圈地”路途不平坦 突击扩张或不受证监会待见  “跑马圈地”,一直是药品零售行业近几年来的关键词,老百姓大药房身处其中,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  2008年,欧洲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殷拓集团以8,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5亿元)资本入股老百姓大药房。当时,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就称,希望2012年在A股市场上市,在此之前,将把8200万美元风险投资全部花掉,其中的60%用于并购。  实际上,老百姓大药房的并购之路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启动的。2009年1月,老百姓大药房以2000余万元成功收购湘潭海诚大药房32家门店,实现企业历史上第一次规模性并购。2011年,公司并购步伐加速,并进一步扩张至更多的二三线城市,公司全资收购万仁大药房、宝庆大药房,部分收购安徽百姓缘大药房,公司因此扩容了5亿元左右的销售规模。  随着IPO步伐的加快,老百姓大药房对外扩张的节奏也进一步提速。谢子龙2011年底表示,未来三个月还将并购3家连锁药店,这些被并购的药店年销售规模多在1亿至2亿元之间,老百姓大药房有望成为销售额最大的零售药店企业。  2011年零售药店排行榜显示,老百姓大药房2011年总销售额约36.6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四,排名第一的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额为37.2亿元,领先老百姓大药房不足1亿元。  其实,除了老百姓大药房之外,全国各地都在不断上演并购的案例,目前,鸿翔一心堂正致力于整合西南区域零售板块,益丰大药房则加紧布局华东区域,而国大药房、大参林等也都纷纷进行本区域和跨区域的资源抢夺。由此,全国市场尤其是二三线城市,将面临新一轮洗牌,老百姓大药房的市场份额随时都有被摊薄的风险。  实际上,部分省市的零售药店数量已趋于饱和。为了防止企业恶性竞争,许多省市已出台政策限制零售药店数量增长,如划定百米范围内只设单店等。而老百姓大药房在2004年进入河南郑州时,也碰到被限制的情况。公司当时的企划部总监称,“总共选址5次,3次进行了装修,还有一次甚至人员也已经到位,但3次允许老百姓大药房开业的证明发下来,却一小时后又被收回,所有辛苦全都白费。”而2008年,公司也曾称,“北京和上海分公司略有亏损,这主要是当地网点分布政策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老百姓大药房每扩张到一个地方,都是低价入市,打破了药品流通领域的潜规则,因此遭到同行、供应商等多方封杀。据报道,老百姓大药房在石家庄的门店开业仅十几天,就有十多个药品生产厂家停止供货;二十多个厂家和供货商要求上调药价;120多个品种受到厂家限制;石家庄本地药厂的药品“拒进”老百姓,本来预计在本地采购70%的药品,结果连10%都达不到。除了缺货断货的压力,每天还有十几个电话打到办公室或个人手机上,进行劝导乃至恐吓,以致总经理不得不出门“避避风头”。  由此可见,老百姓大药房的扩张之路并不顺利。而且,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老百姓靠突击扩张、迅速增加营业额的策略难以说服监管部门,企业的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仍不明朗。  /2635511.shtml
  『 天涯杂谈 』 老百姓大药房“菊明茶”无生产日期、食品安全违法(有图有真相) /publicforum/content/free/1/2907985.shtml  
  [散讲] 调剂员无证上岗,老百姓大药房配错药  昨天,卢先生向反映,9月4日晚上,他拿着一张中药处方到市区车站大道“老百姓”大药房为妻子买药,结果买过来的中草药缺了三种不说,还“外加”了两种草药。让人纠结的是,他妻子是“喝错”了药后才知道,更让人纠结的是,药房在解决问题时玩“太极”缺乏诚意。  读者投诉:大药房配错药  卢先生介绍,最近妻子身体不适,找医生开了一张药方,并照单在一家药店抓了几服。由于吃了还不见好,打算再照单吃上几服。那天,他从老百姓大药房买来药后煎了一服,妻子喝过后感觉不对劲,觉得这药与之前的口味不一样。一查,还真的是抓错了药,缺了三种,多了两种。  记者看到,卢先生给出的中药处方和小票清单上的药名确实有出入,其中“黄芩”被打印成了“党参”,“肾草”被打印成了“通草”,还缺少了一味“枇杷叶”。  记者从温州市中医院药房一名药师那里了解到,“黄芩”、“党参”、“肾草”、“通草”四种草药的治疗功能都是不一样的,并不能互相代替使用。就算是可以代替使用的药,药房人员也需事先征得患者同意。  药店回应:新员工没经验  昨天中午,记者随卢先生一起,带着两服剩余的“错药”来到“老百姓”大药房,找到了当时替他抓药的药房员工。  这名店员承认当天是她给抓的药,接着她认认真真核对了每一种药,发现确实错了这么多后,一脸的不好意思。她说自己是安徽某职业技术学院刚毕业的实习生,来店里上班还不到一个星期,当时药房老师(中药师)不在……  店方对此解释,药店目前只有一个中药师,那天他不在。这个女店员也是有证件的,只是没有带过来,她刚上班才两三天,没有经验,所以才看错药方抓错了药。店长袁营称,这件事情确实错在店里,他们一定会吸取教训,争取增加中药师,同时向公司汇报此事,会给卢先生一个交代。  然而当卢先生提出要店方出具相关抓错药的书面证明时,该店长却以公司未同意为由予以拒绝。  事后,卢先生有点激动地对记者说,“老百姓”大药房居然让一个刚毕业又提供不了相关证件、毫无实际工作经验的小女孩“独当一面”,这是不是拿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在开玩笑?现在解决问题又在玩“太极”,着实让人愤慨。  记者从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中药房人员必须持有“中药调剂员”上岗证书持证上岗,而中草药抓齐后也必须要求“中药士”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核后方能交与消费者。  链接:http://bbs.wzdsb.net/thread--1.html
  [网友报料] 举报老百姓大药房欺骗顾客,卖高价药!有图为证  前几天,去北街老百姓大药房买药(硫酸锌口服液)  因为以前常在这里买,感觉这家药店还不错,  所以,当时直接 给导购说药名, 然后拿药付账就走了,可回家仔细一看账单,疑惑怎么变8元一瓶?  上次再另外一家药店买两瓶才七块多,马上找出上次的清单小票(文章下面有图为证)  才发现老百姓大药房居然欺骗顾客,卖高价药!  当然,我这药便宜,才8块钱,没啥子,  可,对于哪些拿着一点点低保钱的老人们,这点钱就重了去勒!  而且,不知还有多少药被他们黑心的改价格了,  可悲可恨!!!  望,药监局、物价局、宜宾酒都播报的好心人们能关注哈,  彻底严查这种药店乱标价格,坑骗老百姓的行径!补充:这个药,在北街二医院急救部旁边那家才开的新药店,都才4元。  链接:/thread--1.html
  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被曝光!   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报道,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度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情况一览表(一),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情况一览表(一)  当事人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署前路店 广州市署前路23、25号首层、二层 张大平 日至日期间,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鹏大道71号 杨惠波 日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购进中药材。 警告。  广州市壹金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752—758号三楼315室 郭金垣 2008年8月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广东林和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138号 王广平 日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储存药品。 罚款。  广东培健泰药业有限公司星辰大药房 广州市共和路2号 张明保 2008年3月至2008年10月期间,经营添加西药的保健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羊分店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22号2号铺 张亮 2008年1月至日期间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广州中华广场分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较场西23号中华广场二、三、负二层 三浦隆司 日至日期间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河南分店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36号首层南01铺 黄秀锦 日销售“蛇标辣椒膏胶布”等假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珮夫人止咳露”。 1、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2、罚款;3、责令改正。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圣和药店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黄边南路213号 林芬 日至8月12日期间,销售假药。 1、没收违法销售的假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正康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太和分店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乐路2号 张创基 日发现,违法购药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健尔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逸苑分店 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232号同逸苑A3铺 胡仕义 2008年7月至10月30日期间,销售假药及违法购药。 1、没收违法销售的假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市南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井分店 白云区石井马岗福源四巷2-3号 陈长军 2008年10月-2008年12月无《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2、罚款;3、警告。  花都康桥医疗门诊部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圩两龙村3队南 苏珍莲 2008年8月期间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罚款。  花都为民医疗门诊部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新村成 杨存 2008年9月期间使用假药。 1、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2、罚款。  广州市千和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站前路25号后座层 赖永铭 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销售劣药。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市友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民路80号 谢炜青 2008年6月至2008年7月期间经营未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市华信药业有限公司宁心堂大药房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11—18号 庾泽荣 2008年5月至2008年9月无证经营保健食品。 1、取缔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2、罚款。  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花分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67号之17、18号铺 郄西军 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期间经营加入药物保健食品。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食品商务网)  链接:/html/news/35/548801.htm
  消费者投诉:老百姓大药房违规出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抗生素等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购药,然而,位于西安市兴庆路的老百姓大药房却公然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店方在没有见到“处方”的情况下随意出售处方药。对此,管理部门和医药专家明确指出:如此售药不仅严重违规,也很容易使患者贸然用药后,出现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  消费者投诉:在药店轻易买到处方药  3月6日上午,家住西安市互助路的肖女士打电话向本报反映,前几日她在没有拿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在兴庆路101号老百姓大药房购买了一种叫头孢氨苄胶囊的抗生素类药。“这种药是放在处方药品专柜里的,当时我也没拿处方,本以为买不到,但没想到去了以后售货员只是简单地问了我几句,就把药给我了。”肖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回到家,她才从一位当医生的邻居处得知,这类药品在使用时有一定的危险性,不能随便购买,一定要在医生的叮嘱下使用,而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对该药过敏,她感觉自己如此轻而易举地就将处方药拿到手,药房对患者太不负责任了。  记者调查:“老百姓”违规售药应查处  3月6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兴庆路101号的老百姓大药房,在该药店处方药专柜记者看到,专柜上方和柜台玻璃上的提示牌都写着“本柜药品须凭处方销售,谢谢您的合作!”而当记者提出自己没有带处方,可不可以买到头孢氨苄胶囊时,该专柜售货员便从处方药柜台里拿出这一药品:“四块一,对青霉素不过敏就可以吃,下次记得带处方来。”说完就给记者开起了发票,并提醒付完款后带小票来拿药。真没想到,记者就如此“顺利”地将摆放在处方药专柜的头孢氨苄胶囊拿到了手。  就此事,西安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百姓大药房此举严重违反了我国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其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没有凭医生处方向消费者出售处方药的药品经营活动,属于违规行为,应查处。而记者随后又在从医28年的主管药师、职业药师曲萍处了解到,在使用这一药品前,医生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是否有过敏史,还必须对其进行“皮试”,如有过敏性的话,则禁止使用这一药品。而该药房如此轻率地把处方药当非处方药卖,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轻则使患者起麻疹,而过敏情节严重的,如果抢救不及时,将会导致患者死亡。  编辑:刘振华  来源:西部网  链接:/content//content_447841.htm
  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被曝光!   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报道,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9年度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情况一览表(一),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被曝光!  (食品商务网)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情况一览表(一)  当事人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广东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署前路店 广州市署前路23、25号首层、二层 张大平 日至日期间,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鹏大道71号 杨惠波 日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购进中药材。 警告。  广州市壹金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沙太路752—758号三楼315室 郭金垣 2008年8月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广东林和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138号 王广平 日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储存药品。 罚款。  广东培健泰药业有限公司星辰大药房 广州市共和路2号 张明保 2008年3月至2008年10月期间,经营添加西药的保健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五羊分店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22号2号铺 张亮 2008年1月至日期间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广州中华广场分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较场西23号中华广场二、三、负二层 三浦隆司 日至日期间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 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河南分店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36号首层南01铺 黄秀锦 日销售“蛇标辣椒膏胶布”等假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珮夫人止咳露”。 1、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2、罚款;3、责令改正。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圣和药店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黄边南路213号 林芬 日至8月12日期间,销售假药。 1、没收违法销售的假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正康连锁大药房有限公司太和分店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乐路2号 张创基 日发现,违法购药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健尔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同逸苑分店 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232号同逸苑A3铺 胡仕义 2008年7月至10月30日期间,销售假药及违法购药。 1、没收违法销售的假药;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市南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井分店 白云区石井马岗福源四巷2-3号 陈长军 2008年10月-2008年12月无《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2、罚款;3、警告。  花都康桥医疗门诊部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圩两龙村3队南 苏珍莲 2008年8月期间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罚款。  花都为民医疗门诊部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新村成 杨存 2008年9月期间使用假药。 1、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2、罚款。  广州市千和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站前路25号后座层 赖永铭 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销售劣药。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市友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民路80号 谢炜青 2008年6月至2008年7月期间经营未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广州市华信药业有限公司宁心堂大药房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11—18号 庾泽荣 2008年5月至2008年9月无证经营保健食品。 1、取缔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2、罚款。  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花分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67号之17、18号铺 郄西军 2007年11月至2008年10月期间经营加入药物保健食品。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食品商务网)  链接:/html/news/35/548801.htm
  案件号
14:39:22  案件来源
志愿者上报  案件所属区域
  详细地址
天河区石牌东路87号老百姓大药房  案件类别
街面秩序  案件标题
关于天河区石牌东路87号老百姓大药房占道经营的投诉  案件内容
天河区石牌东路87号老百姓大药房,现将音响摆放在门前播放,噪音扰民。  处理结果
你好,投诉情况属实,我街执法队于日到达现场,对其石牌东路87号老百姓大药房占道经营的投诉进行处理,现已处理完毕。  来源:广州城管网  链接:  http://www./site/zmhd/zwxx_result.aspx?CategoryId=Mjk2LDM1NQ--&Case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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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大药房涉虚假宣传 突击扩张不受证监会待见  2012年,A股有望迎来首批零售药店上市公司。在证监会IPO申报名单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大药房”)赫然在列,目前审核状态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这也意味着老百姓大药房即将与已“预披露”的云南鸿翔一心堂、正在“初审中”的益丰大药房共同争夺A股零售药店第一股位置。  然而,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老百姓大药房曾经的“最低价”宣传涉嫌违规,突击扩张之路面临障碍。此外,在药品零售行业进入微利时代,公司“低价神话”面临破灭风险。这些,都可能阻碍公司成功上市。  一种药三个价 “最低价”宣传曾涉嫌违规  老百姓大药房创立于2001年,是一家由单体民营药店发展起来的中外合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十二家控股子公司组成。目前拥有门店600多家,总资产近10亿元,净资产近5亿元,年销售额近36.6亿元。公司在创立之初就高举“比国家核定零售价平均低45%”的降价大旗,号称向药价虚高和行业腐败宣战。  然而,老百姓大药房“最低价”宣传却曾被曝涉嫌违规。据媒体2010年8月报道,老百姓大药房天津连锁店宣称“保证最低价”,但所卖部分药品价格却明显高于其他药店,涉嫌欺诈消费者。报道同时还指出,同一公司出产的同一种药,在天津市不同的老百姓大药房卖出了3种价格,最高价与最低价相差7元。最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天津老百姓大药房不得不摘掉“保证最低价”的牌子,改成了“天天低价”等字样。  《广告法》第7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该条款没有提及“最低”。对老百姓大药房“最低价”的宣传,有律师评论称属于打擦边球。然而,市场证据已经证明,老百姓大药房的价格并不是最低,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已属违规。  另外,《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可见,老百姓大药房“最低价”宣传已经涉嫌违规。  “跑马圈地”路途不平坦突击扩张或不受证监会待见  “跑马圈地”,一直是药品零售行业近几年来的关键词,老百姓大药房身处其中,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  2008年,欧洲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殷拓集团以8,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5亿元)资本入股老百姓大药房。当时,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就称,希望2012年在A股市场上市,在此之前,将把8200万美元风险投资全部花掉,其中的60%用于并购。  实际上,老百姓大药房的并购之路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启动的。2009年1月,老百姓大药房以2000余万元成功收购湘潭海诚大药房32家门店,实现企业历史上第一次规模性并购。2011年,公司并购步伐加速,并进一步扩张至更多的二三线城市,公司全资收购万仁大药房、宝庆大药房,部分收购安徽百姓缘大药房,公司因此扩容了5亿元左右的销售规模。  随着IPO步伐的加快,老百姓大药房对外扩张的节奏也进一步提速。谢子龙2011年底表示,未来三个月还将并购3家连锁药店,这些被并购的药店年销售规模多在1亿至2亿元之间,老百姓大药房有望成为销售额最大的零售药店企业。  2011年零售药店排行榜显示,老百姓大药房2011年总销售额约36.6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四,排名第一的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额为37.2亿元,领先老百姓大药房不足1亿元。  其实,除了老百姓大药房之外,全国各地都在不断上演并购的案例,目前,鸿翔一心堂正致力于整合西南区域零售板块,益丰大药房则加紧布局华东区域,而国大药房、大参林等也都纷纷进行本区域和跨区域的资源抢夺。由此,全国市场尤其是二三线城市,将面临新一轮洗牌,老百姓大药房的市场份额随时都有被摊薄的风险。  实际上,部分省市的零售药店数量已趋于饱和。为了防止企业恶性竞争,许多省市已出台政策限制零售药店数量增长,如划定百米范围内只设单店等。而老百姓大药房在2004年进入河南郑州时,也碰到被限制的情况。公司当时的企划部总监称,“总共选址5次,3次进行了装修,还有一次甚至人员也已经到位,但3次允许老百姓大药房开业的证明发下来,却一小时后又被收回,所有辛苦全都白费。”而2008年,公司也曾称,“北京和上海分公司略有亏损,这主要是当地网点分布政策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老百姓大药房每扩张到一个地方,都是低价入市,打破了药品流通领域的潜规则,因此遭到同行、供应商等多方封杀。据报道,老百姓大药房在石家庄的门店开业仅十几天,就有十多个药品生产厂家停止供货;二十多个厂家和供货商要求上调药价;120多个品种受到厂家限制;石家庄本地药厂的药品“拒进”老百姓,本来预计在本地采购70%的药品,结果连10%都达不到。除了缺货断货的压力,每天还有十几个电话打到办公室或个人手机上,进行劝导乃至恐吓,以致总经理不得不出门“避避风头”。  由此可见,老百姓大药房的扩张之路并不顺利。而且,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老百姓靠突击扩张、迅速增加营业额的策略难以说服监管部门,企业的业绩增长是否可持续仍不明朗。  行业微利时代老百姓大药房低价神话或破灭  老百姓大药房的核心优势是“平价模式”,这主要通过公司的大批量进货、自有物流、延国道布局等策略降低成本来实现。  然而,公司这些成本控制方法也正遭遇同行业的挑战。不仅各大药品零售连锁店通过规模扩张的方式,来实现采购大宗药品、降低采购成本;而且,为了应对大型连锁零售药店的低价竞争,大大小小的药店联盟也在大量涌现。  截至2011年底,中国医药(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物资协会已成立14家省级药店联盟,覆盖全国18个省区,全年销售总额达280多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20% 的份额。据该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在省级药店联盟中,流通成本降低了15%,药品零售价格下降了3%至6%。可见,中小药店也已开始向老百姓大药房等大型连锁药店发起挑战。  而且,在新一轮医改广泛推开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医院的药品价格有所下降,使得零售药店原本的价格优势大打折扣。根据政策要求,2010年国家基药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覆盖60%,尽管这一目标当年尚未达到,但各地基药覆盖速度一直在加快。加上门诊医保统筹报销比例倾斜等相关政策,零售药店的市场份额被社区医院进一步蚕食。益丰大药房董事长高毅表示,在上海等地区的调研发现,许多老客户都被“分流”到社区药房等基层医疗机构购买药品,零售门店的客流量出现明显下滑。同时,医保定点压力迫使非药品下柜,限制了药店多元化品类销售。行业外部环境紧张、内部竞争加剧,老百姓大药房的发展面临严峻考验。  与此同时,零售药店行业的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其中,租金成本和人工成本升幅明显。中康资讯数据显示,2010年百强连锁与上一年相比,租金费用、人工费用以及营销费用等三项费用占总销售额比例增加了2.66%。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总经理卢军称,此前公司租用店面签约期限多为5-10年,且较为稳定;目前已缩减到1年一签,最多不超过3年,换合同造成的损失少则30%,多则至100%。而老百姓大药房在全国的门店却没有一家是自有商铺,完全采取租赁方式经营,其遭受的房租压力也可想而知。  此外,宏观经济大环境下的人力成本提升,也让零售药店盈利水平打折扣。大连奇运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兴乾称,“过去是当月开店就能盈利,如今能在一年内实现盈利已经算不错了。”中国药品零售业态信息发布会数据显示,2011年行业百强整体利润额大幅提高,但由于经营成本压力增大,百强企业的净利率略有降低,前3强和前10强均有3个百分点的降幅。另外,据行业人士透露,2010年,一个单体药店净利润为1000万,发展到2011年,盈利空间缩水 20%左右。  对于2012年的市场行情,在纽交所上市的海王星辰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的CEO张福祥日前表示,2012年行业情况仍不容乐观,困难在继续,成本继续上涨、国家政策继续不明朗,总体而言是比较不利的。  尽管国内药品零售企业涌动的上市潮正渐行渐近,老百姓大药房试图通过加速扩张来减小上市阻力也许有其可行性,但从整个药品零售行业的情况来看,老百姓大药房登陆A股市场之路并不会平坦。  来源:中国网  链接:/html//.html
  老百姓大药房越来越黑  我们在老百姓打药房打工,虽然老百姓大药房1月1日跟我们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至今我们还没有拿到属于我们自己那份劳动合同书,这不是跟没签一样的吗?只有他控制我们权利,我们没有一点工作安全感.他随时可以裁掉我  来源:湖南在线  链接:http://cz.hnol.net/article.asp?articleid=6446
  老百姓大药房 武汉遭阻击(曝光?聚焦)  老百姓大药房开业当天的火爆场面。  张华摄  一家来自湖南长沙的大药房在武昌开张,先是遭遇了当地8家药店企业结成低价联盟的对抗,随后,又有数十家药品生产厂家和供货商联手发难,抗议其“贱卖”药品。最终导致这家药店开业仅一周,便有近1000种药品断货——  药市 一片混战  近日,湖南长沙老百姓大药房在武汉开张首家药店成了武汉药市的一个焦点事件。被誉为药市“平价大鳄”的这家药店曾于2001年10月在长沙率先捅破药价黑洞,一举将药价下调45%。两年来,它在全国开店40家,所到之处药市激荡。  9月17日,紧邻武汉市第三医院和省人民医院的“老百姓”大药房正式开业。0.7元/包的“板蓝根”、2.8元/盒的“中联强效”等5种特价药,被业内人士认为价格“低得令人咋舌”。  开业当天凌晨5时,店前就聚集了不少顾客;早上9时举行开业仪式时,“老百姓”的每扇大门前,十几名保安肩并肩结成人墙,一拨拨放顾客入内。为防意外,店方还拆下了两扇玻璃门。不到中午,板蓝根等多种特价药品断货,卖方不得不紧急调集货源。汹涌的人群,给“老百姓”带来了滚滚财源:17日,销售收入29.8万元;18日,32万元;19日,33万元。开业前三天,“老百姓”大药房在不断地刷新武汉药品零售史上单店日销售额最高纪录。  与此同时,本地药店也没闲着。9月14日,提前获得消息、被誉为武汉药市“平价先锋”的隆泰大药房,迅速跟进“老百姓”的药价。15日,本地的“参战”  药店队伍扩大,包括隆泰医药、汉深大药房、益草堂大药房等8家本地药品连锁企业结成价格联盟,也降价应战:板蓝根冲剂由1.8元/包降至0.6元/包,中联强效片降至1.9元/盒……这几种药品的价格比原来售价低了60%以上,比“老百姓”的定价低0.1元以上。一时间,武汉药市一片混战。  业界 联合阻击  在混战中,老百姓大药房遭到本地药店、药厂和药商的立体阻击。  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从开业头天算起,药店已经损失了2万多元的药品。”所说的“损失”,是指被人为损坏的药品。  据介绍,开业第一天下班后,工作人员在清理垃圾时,发现垃圾桶里丢了不少药品,当时以为是顾客不小心掉的。但随后发现,不少垃圾桶里都扔有药品。在自选药品区,不时会发现破损的口服液等药品,有的还将旁边的药品包装盒污染了;地上也发现被脚踩过的药品。“这些不是普通顾客无意损坏的。这是有人在用不光彩的手段竞争。”  “现在,我们又面临着来自药品供应商的更大压力。”老百姓大药房公司经理周勇透露,“开业不到一周,已经有近1000种药品断货,多数是因为供应商撤柜。”其中的200多种常用药品,是被市民抢购一空的。少量的处方药品,被持有医院处方的患者买空了。而另外七八百种药品被供应商撤柜,“要么涨价,要么撤柜”,还有数十个厂家和供货商在施压。  据介绍,药商的压力来自于武汉其他的药店,因为不少药店发现:药商给他们的药价竟然比老百姓大药房卖的还贵。老百姓大药房因此受到几家药厂明目张胆的抗议。开业当天,生产“板蓝根”和“中联强效片”的武汉中联药业便发表《严正声明》,称“市场上某些商家蓄意以低价销售中联强效片及板蓝根颗粒。该公司对此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广西“金嗓子”也向武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递交举报信,指责老百姓大药房对“金嗓子喉片”的定价低于其出厂价。  据周勇称,老百姓大药房在向工商部门提交了进货价格单等证据后,才证明自己没有搞“不正当竞争”。此后,随着老百姓大药房将5种特价药品提价,厂家的怨气才逐渐平息。  药品 底价何在  按照厂家的说法,“板蓝根”出厂价为1.4元/包,而药店每包售价仅为0.6元和0.7元。一场大战却让市民越发迷糊了:药价底线究竟是多高?是不是药品都有“拦腰砍”的降价空间?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两种不同的声音:“武汉药价还可以再降。”老百姓大药房经理周勇说,老百姓大药房的8000多种药品,75%的低于武汉零售药品市场价5个点,个别高达50个点。而其之所以能够在多个城市一路攻城夺寨,是因为“抢先尝到了流通体制创新的甜头”———直接从生产厂家进货,即把“流通渠道从厂家———代理商———批发商———药店———消费者”,改为厂家———药店———消费者,去掉了中间环节,腾出了利润空间。  另一种声音说,总的来看,武汉药品零售市场,商家赚到的仅是10点利,有些品种只有5点利甚至是零利润。湖北隆泰医药公司张副总经理表示,目前,药市几乎没有降价空间了。持这一态度的,还有湖北正和大药房连锁公司胡总经理,她说武汉交通发达,进货渠道通畅,也是华中地区药品流通中心,价格已处于谷底。  《市场报》 (日 第六版)  来源:人民网  链接:.cn/GB/paper53/8.html
  老百姓大药房违规销售含麻药 实名制限购成空谈  日 10:17  来源:新华网   白加黑、日夜百服宁、泰诺……这些常用感冒药由于含有麻黄碱成分,市民得持身份证实名购买。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含“麻”药提炼毒品,日前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公众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购买,且每人每次限购两盒。新规实施一周,记者走访多家药店发现,虽然实名制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漏网之鱼”。大多数市民对新规表示理解,但也担心药店会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部分药店有漏网含“麻”药  9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对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行实名制,涉及白加黑、泰诺、日夜百服宁、新康泰克等常见感冒药。这是本市首次对某种零售药品实行实名制。  昨天,在广渠门内大街的老百姓大药房,记者在货架上发现一盒修正药业生产的酚咖麻敏胶囊,上面标注含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虽然也是含“麻”药,但店员称可以直接购买,不用出示身份证。店员也暗自嘀咕:“按说这种感冒药也含麻黄碱,怎么不用登记身份信息呢?”  记者查阅之前国家食药监局下发的通知,里面规定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查验、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姓名信息,但并未给出所涉及的详细药品名单。  “是所有的含‘麻’药都实名购买?还是含量低的就可以直接买?”一旁的市民刘先生有些不解,在他看来,药品种类繁多,有关部门应该提供一份详细的实名制药物购买名单,让商家和消费者都能一清二楚,这样效果才能更好。  说身份证号也能买含“麻”药  虽然要求购买含“麻”药须持身份证,但在执行上,有的药店打了折扣。  在广渠门内大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内,一位男士想买一盒红色装新康泰克,却没带身份证,“我记得身份证号,默写下来行吗?”店员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  记者在白塔寺药店询问,如果没带身份证,能不能拿朋友的身份证买含“麻”感冒药?“可以,但朋友也得来,我们需要登记、核对本人信息。嫌麻烦的话,你就买中成药。”店员说。  记者发现,含“麻”药实名销售以来,很多药店都出现了忘带身份证又着急买感冒药的市民,药店的店员不约而同地推荐中成药。“中药没有副作用,如果是一般性感冒,可以吃感冒冲剂、银翘片。”在西花市大街的南庆仁堂药店,一位店员对记者说。  含“麻”药实名销售以后,部分药点还出现部分药品缺货的现象。在大兴区东渠路京卫大药房,记者要买白加黑,却被告知:“实名制规定下达后,厂家好像在调整货源,我们暂时没货。”  市民担心身份信息被泄露  记者采访中发现,虽然含“麻”药实名销售让市民买药有些不方便,但大多数市民表示理解。“打击毒品没错,出示身份证也算是尽公民义务。”一位市民说。  但不少市民担心实名买药,个人信息是否安全。“不仅身份证,有的药店连手机号也要登记,我总觉得不太踏实,药店不会把我们的信息卖了吧?”市民赵劼说,他建议,药店对记录的个人信息应该有明确的监管和保护措施,让市民放心。  记者查阅相关部门的通知,并没有发现有登记手机号的要求。西花市大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的店员表示,购买者的相关信息会定期汇总,发现异常情况将上报药监局,绝对不会挪作他用。“小药店不好说,但大型药店肯定会严格遵守规定。食药监局也会定期抽查。”  市民建议购药实时监测  近年来,境内外不法分子在难以获得制作冰毒原料麻黄素的情况下,开始用合法的含有麻黄碱的复方药品来替代麻黄素。据媒体报道,今年澳大利亚破获一起走私新康泰克制毒案,数名中国留学生牵涉其中。同时,国内也相继查获多起利用含麻黄碱感冒药制毒的案件。  据专家介绍,一盒新康泰克(每盒10粒)可以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如果有较高工艺,1克麻黄碱就可以提炼0.75克冰毒。麻黄碱是一种从中草药麻黄中提取的生物碱,日夜百服宁、白加黑、新康泰克、天一止咳糖浆、呋麻滴鼻液、伤湿祛痛膏等感冒药、膏药均含麻黄碱成分。  国家食药监局表示,实名制购买是为了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毒品。但实名制不可能堵住不法分子的所有通道,例如一人去多家药店购买,或多人分头行事,防不胜防。实名制是过程约束,以及后期追溯。  市民王小姐建议,有关部门应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时监测网,被登记的购买者信息实时上传,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如发现异常立即核查。(记者 汪丹)  相关链接   含“麻”药监管之路  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指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品种目录所列的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及其盐类,或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碱类物质的药品复方制剂。  2008年,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药店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非处方类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  2011年,国家食药监局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药品出厂前,须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制造毒品为目的,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工、提炼制毒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随后,国家食药监局再发通知,规定非处方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须持本人身份证购买、一次限购两个最小包装。(记者 汪丹)
  链接:/news/macro/9696.shtml
  关于对“老百姓大药房售出的、药圣堂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菊明茶’包装上无生产日期”一事的再举报兼对《药圣堂公司关于对我司生产的精典怡神牌菊明茶包装标识不违法情况的说明》一文的严正驳斥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各局领导:  本人日曾实名举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老百姓大药房’,电话:400-31-475588)售出的、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简称‘药圣堂公司’电话:400-36-31-)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菊明茶’包装上无生产日期”,之后我在湖南红网看到“药圣堂公司”日发布的《关于对我司生产的精典怡神牌菊明茶包装标识不违法情况的说明》一文。鉴于该文严重失实,歪曲真相,并诋毁本人作为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惩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特再次举报如下:  一、“老百姓大药房‘菊明茶’,部分大包装上(外包装)无生产日期;‘菊明茶’全部小包装上(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全无生产日期”,该举报事实,均有“菊明茶”实物为证。  2012年9月上旬,我收到好友赠送的2大箱(约70袋)老百姓大药房售出、药圣堂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菊明茶”,在饮用过程中发现,由药圣堂公司生产的“菊明茶”,部分大包装上(外包装)无生产日期;“菊明茶”全部小包装上(独立包装食品)全无生产日期。  以上事实,均有“菊明茶”实物为证,本人非常愿意向各级领导、新闻组织及记者同志们提供这些实物。  因此,药圣堂公司回复中称:“照片不能代表实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以人为地对照片进行篡改和图片处理,不能够作为投诉和诋毁的真实依据”,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另本人随举报信一同公布的“菊明茶”照片绝无任何篡改,相信专业人士一看便知,在此无须多言。  二、预包装食品“菊明茶”应在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和小包装)标注“生产日期”的法律规定。  鉴于药圣堂公司回复中称:“我司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精典怡神牌菊明茶外包装上按法律规定进行了标识,其大包装袋内不独立销售的小包装上未标识生产日期并未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为此,特将相关法律条款公布如下,预包装食品是否需要标注“生产日期”,大家一目了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第九十九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备注:按该法律规定,外包装菊明茶和内包装菊明茶均属于预包装食品)。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规定:“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  18-2011)问答》第十七条:“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该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应分别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事实上,“菊明茶”的小包装上,除了生产日期未标注外,其他强制标示内容都进行了标注!为什么呢?很显然,生厂商药圣堂公司就是为“‘菊明茶’过期后继续销售、改头换面”做的“准备”。  三、预包装食品包装上不标注生产日期的社会危害和后果。  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预包装食品在包装上(包括大、小包装)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过后,生产商或者经销商只要更换外包装,就可以轻松‘改头换面’,重新又冒充‘保质期内’食品经营”,此种情况,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极大,必须坚决制止和查处。  另“菊明茶”包装(含大、小包装)上,如果连“生产日期“都可不标,那依此类推,其他强制表示内容是否都不要标了呢?以后市场上的所有预包装食品,完全可以“白包——意即不标注任何内容”销售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第十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依法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对《药圣堂公司关于对我司生产的精典怡神牌菊明茶包装标识不违法情况的说明》一文的严正驳斥。  1、药圣堂公司回复中称:“我司于2012年10月已经就该产品内包装小袋的标签是否需要标识生产日期等情况向相关质监、工商部门进行了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对该情况进行了明确回复,销售单元内独立包装但不独立销售的食品的食品标识国家未做强制性规定,明确了我司生产销售的精典怡神牌菊明茶的包装标签,完全符合《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该回复严重失实。客观情况是“相关质检、工商部门”由于渎职、不作为,目前已被申请行政复议,相关案件均正在国家质检总局(电话:010-)和湖南省政府(电话:2)复议审理中。“菊明茶”是否部分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全部小包装上全无生产日期?“菊明茶”外包装上和小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是否符合规定?相信领导机关会作出公正的裁决,但药圣堂公司在复议审理未作出决定的情况下,这么迫不及待的打出:“相关质监、工商部门答复如何如何……”,你们想掩盖什么呢?  2、药圣堂公司回复中称:“发帖人基于其错误认识,其称我司和老百姓大药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规定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恶意投诉和诋毁我司和老百姓大药房”。  综观投诉人举报信全文,完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亦有相关实物为证,无任何主观臆断和不实之词。怎么你老百姓大药房和药圣堂公司都敢公然在食品上不标注生产日期,我们消费者说说就是“恶意投诉和诋毁”?你们以为我也是某人可以被你们通过黑社会威胁恐吓、最后只能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而退缩的吗?你们以为你们能收买、指挥某省司法厅、某省律师协会,也能收买深圳的权力机关吗?网上公开的40余条对老百姓大药房的投诉,难道都是“恶意投诉和诋毁”吗?  3、药圣堂公司回复中称:“对于其在帖子中所述的‘三、预包装食品小包装不标注生产日期的社会危害和后果’也是基于其错误认识的夸大描述”。  请问,预包装食品没有“生产日期”,还是小问题吗?三鹿奶粉事件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尔等如此不负责任,如此极尽撒谎、推脱之能事,老百姓大药房离三鹿公司还远吗?  附:  1、“菊明茶”外包装前、后、左、右及底部照片和“菊明茶”小包装正、背面照片贴文链接:/PeopleShow.asp?ID=1378119。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本人欢迎国、内外新闻组织及记者对老百姓大药房及药圣堂(湖南)制药公司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3、有关老百姓大药房以虚假诉讼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等长达40余条违法事项,我将一一进行实名举报,并全程在网上公布。  投诉人:黄巧妹  日于深圳  来源:红网百姓呼声  链接:/PeopleShow.asp?ID=1384618
  帖子一、老百姓大药房下属药圣堂公司生产的“菊明茶”无生产日期(图)/PeopleShow.asp?ID=1378119  帖子二、关于“药圣堂公司生产的菊明茶无生产日期”一事的再举报  /PeopleShow.asp?ID=1384618
  帖子一、老百姓大药房下属药圣堂公司生产的“菊明茶”无生产日期(图)/UsHWSC 帖子二、关于“药圣堂公司生产的菊明茶无生产日期”一事的再举报 /Xs8jV7  
  老百姓大药房IPO存隐患 医保卡消费混乱明显违规  记者近日了解到,随着证监会公布IPO“排队”名单,诸多跃跃欲“市”的企业提前被置于公众关注中。截至8日,审核状态处于“落实反馈意见”的老百姓大药房,与已“预披露”的云南鸿翔一心堂、正在“初审中”的湖南益丰大药房,均有望在年内成为A股零售药店第一股。  虽然老百姓大药房上市仅差“临门一脚”,但是前景依然存忧。经济记者在济南调查时发现,老百姓大药房旗下部分药店医保卡消费混乱,食品、保健品等均可刷医保卡消费。  “个人医保卡进行食品等消费,有套取国家医保资金嫌疑,明显违规;若此类消费收入对其营收贡献较大的话,也会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真实性。”9日,中国反证券欺诈律师团成员、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开、规范是企业上市的前提,尤其是在上市“前夜”,更应该对相关经营行为加以规范和完善。  刷卡漏洞  “保健品可以刷医保卡,但是食品、日化用品不能刷卡。”8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进位于济南市经五路附近的一家老百姓大药房,一名服务人员说。  但是,记者并未选择其推荐的汤臣倍健胶原蛋白粉等保健品,而是表示要刷医保卡购买一袋“满堂红多维冬枣”。服务人员稍有犹豫后表示,可以刷医保卡,但前提是不能提供具有明细的购物小票。  在记者刷卡后,小票被服务人员随手撕掉。随后,记者又以报销为由索要发票,该药店开票人员按照相关价位为记者开出了一张发票,但发票项目一栏标注为“药品”。  9日,记者拨打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热线电话12333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医保卡用于食品消费,属于违规行为。  在上述热线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查询到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称:“个人账户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消费,不能用于食品、保健品及其他日用品消费支出,不能使医保卡变为购物卡。”  实际上,从各地曝光的信息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刷卡的现象并不鲜见。从两三元一支的牙刷,到几十元的食品、日化用品,再到上百元的家用电器、保健品,部分药店俨然变身为超市。生意红火的背后,则是国家医保资金的变相流失。  对拟上市公司而言,这一漏洞有可能成为其“致命伤”。“违规刷卡消费收入,对企业营收贡献有多大不好估计,但是在证监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若此类问题频现,监管部门应该不会坐视不理。”国际财务管理师山东中心主任王陈表示。  “由于投资者有知情权,此类药店披露招股书时,有义务向公众作出相关潜在风险提示。”李金星说。  市场份额或被“稀释”  作为拟上市药店,老百姓大药房面临的困境还有许多。随着药品零售行业进入微利时代,各家药店纷纷打出“低价牌”、“平价牌”,老百姓大药房的低价优势也面临挑战。  公开资料显示,老百姓大药房创立于2001年,是一家由单体民营药店发展起来的中外合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由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及12家控股子公司组成。目前拥有门店600多家,总资产近10亿元,净资产近5亿元,年销售额近36.6亿元。  经过多年发展,老百姓大药房已经成为国内一线品牌。创投资本的进入,为其扩张提供了资金保证。2008年,欧洲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殷拓集团以8200万美元入股老百姓大药房。  老百姓大药房的大规模并购之路也始于此。2009年1月,其以2000余万元收购湘潭海诚大药房32家门店;去年,公司全资收购万仁大药房、宝庆大药房,部分收购安徽百姓缘大药房,扩容了5亿元左右的销售规模。  与老百姓大药房相似,其他大型药店也加快“跑马圈地”。目前,云南鸿翔一心堂正致力于整合西南区域零售板块,湖南益丰大药房加紧布局华东区域,国大药房、大参林等则纷纷进行本区域和跨区域的资源抢夺。  竞争之下,全国市场尤其是二、三线城市面临着新一轮洗牌,老百姓大药房的市场份额随时有被摊薄的风险。同时,由于部分省市的零售药店数量趋于饱和,为了防止企业恶性竞争,许多省市已出台政策限制零售药店数量增长。  在此背景下,几家拟上市药店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如何增强企业可持续能力?仅凭突击扩张、迅速增加营业额的策略,在监管趋严背景下,能否顺利“闯关”尚难预料  /96/31813
  老百姓大药房药品提价遭质疑 同一药品一周涨五成多  图一:位于解放路上的老百姓大药房。  图二:11月27日复方醋酸氟轻松酊单价为2.6元(左),12月6日为4元(右)。  市民韩先生昨天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党报热线反映,11月27日他在解放路老百姓大药房购买的复方醋酸氟轻松酊2.6元/盒,12月3日再去买却成了4元/盒。令韩先生感到奇怪的是,这两次买的药还是同一批次生产的。记者调查了解到该情况属实,一周时间该药品售价竟上涨了五成多,老百姓大药房解放路店工作人员表示,该药最近提价原因为“进价上涨”,属供货商或厂家行为。  韩先生介绍,他常年购买安徽芜湖三益信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0毫升装复方醋酸氟轻松酊,他印象中这种药一直就是2.6元/盒。“有时候一下子就买十几盒,我家周围药店没有这种药,我基本上都是在老百姓大药房买。”几天前,他再次来到老百姓大药房解放路店,却发现该药品的价格已经从2.6元/盒涨到4元/盒,提价竟高达五成以上,这让韩先生很不理解。“药一样,包装一样,生产日期是同一天,怎么一下子就这么贵?”韩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27号购买该药的发票,上面显示复方醋酸氟轻松酊的单价为2.6元,购买数量为2盒,共花费5.2元。“产品批号是110709,生产日期是”,韩先生还说,这种药并没有搞过打折活动。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老百姓大药房解放路店,看到安徽芜湖三益信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0毫升装复方醋酸氟轻松酊的标签上果然显示为4元/盒,记者随即购买了一盒,并向收银员询问为何这种药涨价了,得到的答复是“最近药店好多药都涨价了”。记者拿着购药发票与韩先生的发票进行对照发现,除单价不同外,品名与产地,包括编号“”在内完全一致。药品包装上标注的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有些模糊,但还是能隐约看出与韩先生所说完全一致。  今天下午,老百姓大药房解放路店一名王姓工作人员确认说,安徽芜湖三益信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0毫升装复方醋酸氟轻松酊“最近涨价了”,至于涨价原因,该工作人员的说法是“进价上涨了”。“包装确实没换,我查了一下,现在是4元一盒,进价肯定比2.6元高。这个月1号或者2号涨的,5号的时候(供货商)给店里配送了4盒。”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提价是供货商或者厂家的行为,具体调价的原因他也不清楚,“可能是生产成本上涨了吧”。(记者 张铮)  来源:人民网  链接:.cn/GB/.html
  致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樊爱平的决斗书(有图有真相)/post-funinfo-.shtml
  请问,预包装食品没有“生产日期”,还是小问题吗?三鹿奶粉事件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尔等如此不负责任,如此极尽撒谎、推脱之能事,老百姓大药房离三鹿公司还远吗?  附: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规定:“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第九十九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备注:按该法律规定,外包装菊明茶和内包装菊明茶均属于预包装食品)。   
  连云港老百姓大药房服务态度恶劣  时间:日20:00,地点:新浦区解放路中路,被投诉商家:连云港老百姓大药房  上述时间我至连云港老百姓大药房购买关于洗液的药,因为店比较大,我们又不是专业人士,找不到该类药所在的位置,就问了一个不在忙的导医人员(名字叫王海燕),谁知道该店员只是用手随便往上指,我还以为是她说话声音太小,又问了两遍,店员继续不回答只是用手往上指,我猜测她的意思是药应该在最上面的搁板上,但是当时位置上最上层的药都是感冒药,不是我要的药,没办法只好自己找。据了解导医人员是需要跟顾客沟通的,怎么会不讲话也不出声,所以认为店里可能是做慈善照顾残疾人就业,专门招聘哑巴的,所以就顺口跟一起来的友人说了一句这人可能是哑巴,这个时候店员开始说话了,一说话就是对我的辱骂。我们是消费者,不接待、爱睬不睬的就算了,毕竟店大欺客也是常有的事,但是还辱骂顾客就不能容忍了,当时想向该店负责人员反应,却被告知负责人不在,明显是在直接回避问题。所以在此投诉强烈要求该店给予口头或书面道歉。  链接:http://12315./viewnews-3423.html
  投诉浙江嘉兴老百姓大药房员工态度差   前几天去大新路那家新开的老百姓大药房买药,碰到个态度超级差的员工,本来买处方药是要凭处方买的,为何买她推销的产品就不需要了呢?我说买阿莫仙她说要处方,那还情有可原,可她推销的阿奇霉素为何就不需要处方呢?结果我说不买了,她两眼瞪的老大的还加了句不买么叫不买好了,算什么态度啊,我不去嘉兴药监局投诉已经很不错了,老百姓大药房那么大的药店你们领导难道你们招来的都是些烂员工吗?要是有生意都要被赶光了,希望大家帮我宣传一下吧!  来源:  链接:/forum-778-thread--1.html
  关于投诉“药圣堂生产的菊明茶”帖子的删除申请(2)  天涯论坛百姓声音编辑部:  本人在贵网站《百姓声音》栏目投诉的“药圣堂公司生产的菊明茶无生产日期的”帖子。帖子发出后生产厂家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非常重视积极主动的联系到本人沟通,同时申请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检该产品。本人之前也向省工商管理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投诉,两职能部门进行了说明详细的回复。经有关部门组织协商,现双方已就争议解决达成了共识,我决定撤掉对此事的投诉,申请网站删除这些帖子。也希望编辑和网友能够理解本人当时的心情,在此对各位深表感谢!  发帖人:黄巧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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