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合作竞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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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6:31:31&&来源:长沙旅行社 &&作者:长沙中亚国际旅行社&&浏览:426
“‘今日头条’估值5亿美元,也太夸张了吧。这比一年前B轮融资迅速扩大了近10倍?关键是一个新闻客户端有这么值钱么?”“名为新闻搬运工,却比我们这些新闻生产者可强多了,拿着别人的东西去赚钱。”因为融资额较大、版权等问题,资讯类客户端“今日头条”终于成为了诸多传统媒体的头条。  建议:建立保护体制应对侵权  据长沙旅行社了解,“‘今日头条’能够融到巨资,的确让人觉得很奇怪。任何一个风险投资进入一个企业,都要评估企业主业这一块的合法性,而‘今日头条’这种明显带有风险。”湖南元端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啸指出,目前网络上只有两个做法是合法的。第一是以类似于搜索引擎的方式,它只是让读者能够比较快速寻找,能够提供新闻的链接或者出处,比如像百度等;第二种是直接获得新闻编辑人、作者的同意或授权。不经允许通过网络来提供新闻,直接提供内容,已经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像这种情况是属于一个违法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传统的纸媒都可以上网免费查看。据长沙旅行社了解,袁啸建议,需要建立一个保护体制,一个是法律体制,一个是技术上的体制,第三就是发生这种情况后要有一个事后去追偿的体制。比如,有些网站不能复制,这种方式其实表明著作权保护的一种态度,表示内容至少从技术上是不允许随意复制的,必须征得同意;如果采用其他的技术手段或者说破解这种技术上的东西,把内容强制性地拷贝,这就是很明显的故意侵权。  惊讶:搬别人的头条融到巨资  据长沙旅行社了解,近日,一家为移动互联网而生的技术驱动型公司、依靠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来为用户自动推荐信息的工具“今日头条”确认已完成C轮1亿美元的融资,此轮融资完成后,“今日头条”的估值超过5亿美元。据悉,此轮融资由红杉领投,微博跟投。  记者了解到,“今日头条”之前已经获得两轮融资,首轮为500万美元,而领投方分别为SIG(海纳亚洲)及DST的创始人尤里·米尔纳。但令人惊讶的是,一年前B轮融资的时候,估值只不过6000万美元的“今日头条”,如今水涨船高涨至5亿美元。  据长沙旅行社了解,“今日头条”是国内领先的资讯客户端,能够根据用户的喜好自动为用户推荐内容,算是一款能够自我学习的智能软件。有数据显示,“今日头条”已经拥有超过1.2亿激活用户。  背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之争  令人可惜的是,这家自称只做“新闻搬运工”的近日惹上了麻烦。其中有一条就是未向内容提供方支付版权成本。据了解,按照正常的网站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合作方式,网站是需要支付一定金额才可以获得传统媒体的内容的。但“今日头条”并未支付相关费用,便把诸多媒体的内容呈现在了自己的网站上。  据长沙旅行社了解,“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应该是竞争合作的关系,而更多的应该是合作,目前大部分新媒体是没有采访权的。”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向志强表示,新媒体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传统媒体来扶持的情况已经发生了转变,如今在新媒体已经发展壮大起来的情况下,面临着传统媒体如何利用新媒体的问题,传统媒体要主动渗透到新媒体中去,两者之间需要互动和渗透。但在这个过程中无法避免地会产生很多问题,比如“今日头条”这种涉及的新闻版权的老问题。编辑:长沙旅行社、长沙旅游网、长沙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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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微信平台昆明网络公司之间除了竞争应该还有合作
众所周知很多同行都知道,本地的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而且还存在很多的恶意竞争情况,一下给人感觉就是各个网络公司之间应该是针尖对麦芒的关系,小编觉得其实也不尽然,网络公司与同行之间虽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但实际上也是非常亲密的合作伙伴。
这样一说可能会让一些同行或客户感到疑惑,不是满世界都在说建站行业的竞争多么激烈吗,那么同行之间的合作又如何成立呢?
在此小编概括起来8个字:资源共享,取长补短!
对于昆明任何一家网络公司而言,任何一个客户资源都是极其珍贵的,那怎么与同行共享呢?其实有这么几种方式:
No1、互换式
l例如A公司接到一个订单,但是这个单子对于自身公司而言有一定的消化难度,于是就去跟实力更强的B公司联系,那么B公司愿意接手这个订单后就会转一个相对难度更低的订单给A公司,这样一来就实现了资源互换。
No2、做人情
A公司的业务量已经饱和,但是仍然不断有一些较大规模的建站客户要跟进,如果再安排公司资源去跟进就会影响正常的公司运转,不安排就意味着放弃,于是A公司会将这些资源信息转给B公司,让B公司跟进,这样一来B公司就会得到更多的资源。这么做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A公司做了一个大人情,为将来双方的合作提供了积极的推进器。
No3、技术资源共享
一家网络公司接到一个较大规模的订单时,他们会通过技术合作的模式召集一些同行公司的技术精英来共同完成一个较大项目的开发工作,最终利益归于大家。
No4、共同竞标
A公司要参与一个网站项目的招标活动,但是可能是资质问题或是其他原因使得A公司必须得和B公司共同竞标,这种共享模式也是建站行业里十分常见的情况。
No5、真友谊
这点就更好理解了,两家或几家网络公司老板之间可能之前就是朋友,也可能是经过几次合作后成为朋友,他们之间除了利益上的合作之外,还有的就是真友谊。这个月A公司生意好,B公司生意差,那么可能会给几个资源帮扶一下,到了下个月B公司生意回暖了,就会还两个资源给A公司。
综上所述看下来我们是不是应该对充满各种竞争的建站行业有了更多的认识呢,或者说从以往对建站行业的认识中有了新的看法呢,同行与同行之间并非只能是敌对的,其实在很多时候他们是并肩作战的战友,也会是惺惺相惜的朋友!一句话:网络公司之间不光有竞争,其实有更多的合作机会。与他人合作创办同业公司的同业竞争或竞业禁止的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目前已拥有和正在管理多家同业公司(科技/软件公司),他人在已经详细得知我的这些情况后,依然邀请我与他共同创办另外一家同业公司(科技/软件公司),我如何规避同业竞争的风险或如何能不受竞业禁止等条款的限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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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与他进行合作
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有限限责任公司董事竞业禁止的问题:08年我与A共同投资成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13年我又与B共同投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乙,在成立乙公司时,B已知我有与A在共同经营相同业务的甲公司。另外我在甲,乙公司均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但是在乙公司的章程中没有明确写明B允许我另外经营相竞争业务。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事实上B是允许我另外经营相竞争业务的?如果我与A的甲公司解散清算以以后,我能不能再与其它的人投资设立相同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和乙方合作,合作方式及方案都是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能否要求乙方在合同期结束后一年内不得和甲方的同业合作。(竞业禁止)
和上海一家公司老板合作在厦门开公司,公司也注册完成,用他老婆的爸爸为法人,他老婆爸爸股份60%,我40%,有正式的公司股权证明,公司主要做其在上海公司的产品,相当于他公司的厦门分公司,现在公司的印章等还在厦门公司我这边。因前期他人在上海,所以在厦门注册公司,置办办公设备,销售费用等等都由我这里先出钱(有些有票据,有些没有),而因为公司注册之初,无法开正式增值税发票,所以之前业务利润也都挂单在他上海的公司,而公司在注册之后运营了3个月左右时间,因为一些...
我现在要离职,之前有签一个竞业禁止协议,里面只是列了一些行业,如软件多媒体制作与编辑,手机应用软件等,其他的补偿金额写按照当地最低补偿金标准执行(本地规定前12个月平均工资1/2)。请问,如果没有写具体的竞争对手公司名称,这样的竞业禁止协议有效吗?协议期内都不能在这些行业工作了吗?
我给一个公司发的企划方案,但是该公司最终没跟我联系,未经过我的同意就私自和他人合作,采用的是我的企划,我该如何维权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之前我跟一家专门给人做网店的公司合作,他们提供货源,技术,当时合同上说是三个月之内不能回本,就会退回所有的资金,可是现在都已经四个多月了,基本上没有卖出去东西,然后他们居然不给我返钱,请问打官司的话会不会赢呢?
我愿有偿咨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相关问题,以及股票期权的一些问题。
愿意的请留联系方式以及要求的咨询费用。
你好,我想问下律师是有权到公安机关、派出所去查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家庭信息等等的信息?
辞职前我在石家庄一家企业作技术工作,测绘了一台国外设备,离职时与企业签了一个竞业禁止协议,每月补偿500元。我有两个问题:1、测绘的设备已经在市场上存在,企业禁止我辞职后两年内再从事与该设备有关的工作是否合理,测绘市场上已有的设备测绘后是否可以作为企业的核心机密?2、每月补偿500元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是否可以不遵守该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
现公司我已交离职报告,但是公司要求签竞业禁止协议才可以一个月离职,要不就三个月后才可以办离职,这个协议当时只在合同里提过,没有具体内容,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签,不签又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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