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禄丰原创深圳房地产信息网论坛,房子,现在房地为哟,上诉禄丰法院

当前位置:
失败的秘诀
作者:李红艳&&发布时间: 11:09:05
(作者: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法院 李红艳)
责任编辑:admin深圳[城市切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正文
候鸟老人三亚买二手房惹官司 两度被判归还房屋
http://sz..cn|日 09:12|国际旅游岛商报
  拿了房产证,房子还不是你的
  一候鸟老人三亚买二手房惹官司两度被判归还房屋给他人
  买房的人最终拿到房产证心里才算真正踏实,而拿到房产证的刘先生四年里就没有踏实过。刘先生在三亚买了套二手商品房,拿到房产证后突然冒出个陌生人声称房子是他的。四年间,刘先生两次被法院判决退回房子。目前刘先生已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已经受理此案。
  开心 购买二手房拿到房产证
  今年56岁来自哈尔滨的刘先生来三亚疗养,听说很多朋友在三亚买房,催生了刘先生在三亚买房的念头。
  日,刘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为保险起见,刘先生曾到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信息中心查询,根据查询结果,该房产没有任何法律及行政的交易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房产证真实有效。于是,日,刘先生与房产经纪人陈光签署了购房协议,以高于评估价的价格购买了位于三亚市解放二路三亚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寓楼701房,面积94.56平方米。
  据了解,该房子的原户主为庄子通。日,房产经纪人陈光从庄子通手里批量买入了三亚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寓楼的6套房子,整合后分别卖出赚取差价。由于不想缴纳高额过户费及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庄陈二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是缴纳了购房款,完成了交接房产和证件等程序。由于没有过户,庄子通与陈光签署了一份全权委托书。凭借该委托书陈光有权将其买下的房产全部卖出,并可以将其直接过户到任何买受人名下。
  震惊 新买房子竟被人换了锁
  买完房子一个多月后,刘先生顺利地领到了土地房屋权证,属其儿子刘正阳的名字。可就在刘先生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散步回来的他发现自己的钥匙打不开房门,仔细一看门锁被换了。刘先生立即报警。经调查得知是一个叫林忠的人将门锁换了。
  “日,林忠带着电焊和一群人闯入我家,说房子是他的,要我退房,否则就把门焊死。”刘先生报警后,三亚市新风派出所受理了此案。在查看了刘先生的房产证后,将林忠等人解散。
  经了解得知,林忠于日在海南粤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2万元的价格(1025元/平方米)购买了粤华公寓(即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寓楼)7层B号房(即701房),建筑面积117平方米,后因故将房子交给粤华公司无偿使用并代为管理。14年后,即2008年,林忠来到7层B号房欲装修房子,被管理人员制止。庄子通得知此事后告之林忠,称房子是他的并有房产证。
  据了解,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寓楼开发商是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海南粤华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施工建筑单位,二者是联营合作关系。
  上诉 三亚中院明年将庭审
  日,林忠将开发商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建筑公司海南粤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庄子通,以及第三人陈光和刘正阳(刘先生之子,即701房产证户主)一并告上了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称现在刘先生购买的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寓楼701房就是他购买的粤华公寓7层B房。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日对该案进行了判决。认定被告庄子通、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第三人陈光、刘正阳侵占林忠位于三亚市解放二路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寓楼701房,判令将房退还林忠。
  “我买房子的各种手续都是合法的,他们之间怎么买怎么卖跟我没关,怎么判也不应该判我退房子啊!”刘先生随后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经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刘先生退还房屋的判决,并发回重审。
  今年9月24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重审此案,承袭原判决。刘先生不服,于10月18日再次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目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于明年2月左右开庭审理。(驻三亚记者刘志敏)
-----分隔线------
|3室2厅2卫/107㎡|¥88万
|4室2厅2卫/164㎡|¥1200万
|3室2厅2卫/166㎡|¥868万
|3室2厅2卫/126㎡|¥960万
深圳二手房本月均价27247元/平米,比上月增长3%↑
Copyright &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二手房
客服热线:杨付凯诉蚌埠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行政决定一案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百度法律是百度政策研究部创建的政策法律信...
评价文档:
杨付凯诉蚌埠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行政决定一案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中国裁判文书网
&&/&&&&/&&&&/&&
夏卿申请执行石林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禄法执字第610号
申请执行人:夏卿,男,汉族,生于日。云南省禄丰县人,现住禄丰县。
被执行人:石林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住所:禄丰县金山镇龙城路商业步行街1-6号;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赵文良,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夏卿申请执行石林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法院(2012)禄民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石林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付给夏卿32433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云南省禄丰县人民法院(2012)禄民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郭俊文
审判员 :李加会
审判员 :张润廷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李向东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全部微信分类
当前位置:
禄丰快讯{找工作,找房子,找转让,二手市场}免费发布招聘,房源信息
本网站文章均来自网络
搜索结果,只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不代表本站认同其观点和立场,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请与公众号原作者联系,亦切勿轻易相信文章内容。如有侵犯权益,或者不良信息。请立即联络我们做技术屏蔽! 邮箱:
本网站文章均来自网络
搜索结果,只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不代表本站认同其观点和立场,版权为原作者所有,请与公众号原作者联系,亦切勿轻易相信文章内容。如有侵犯权益,或者不良信息。请立即联络我们做技术屏蔽! 邮箱:
上一篇:第一篇
下一篇:最后一篇
关注排行榜
友情链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地产信息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