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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_百度百科
银行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在对潜在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1-2]
出台的《商业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和综合理财。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其实是指其中的理财。
10日从获悉,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国理财产品余额达7.61万亿元。
银行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自2005年开办以来发展迅速。2011年商业银行共发行8.91万款理财产品,2011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59万亿元。
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2》显示,近八成银行家对理财产品业务发展持支持态度。同时,理财产品市场高速发展背后的风险也引起关注。50.9%的银行家认为理财产品形成的大量表外资产,可能会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经营稳定性带来影响。
认为,理财产品的发展是银行从以产品为导向转变为以客户为导向的重要实践,当前更是面临多种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需要在平衡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推进。
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一般根据预期收益的类型,我们将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产品、浮动收益产品两类。另外按照与方向的不同,类产品、银信合作品、、结构型产品等,也是我们经常听到和看到的说法。
其一,同业的逐步拓展,将原有外资机构和中资之间的“银银”合作模式映射到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同业理财模式。
其二,策略的逐步尝试,产品的稳健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参与了高风险资产的投资,而是在于投资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动态管理类产品的逐步增多,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灵活多变和高流动性是该类产品的主要优势。然而,该类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问题值得关注。
其四,POP(Product of Product)的逐步繁荣,通过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构建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
其五,的逐步兴起,艺术品和饮品(酒与茶)已逐步进入银行市场的投资视野,未来的概念、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的投资将会成为下一个热点。
业内专家表示,今后传统金融银行理财与互联网加强合作与优势互补将成为主要趋势,搜易贷等P2P理财将传统银行严密的信贷审核机制和强大的数据管理机制与互联网信贷审核技术相结合,不仅能使得融资服务覆盖到更多小微企业,还能够帮助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上,各家银行都十分注重对自己产品品牌的宣传,如工商银行的“稳得利”、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民生银行的“非凡理财”、的“招银进宝”等,在市场上都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根据币种不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两大类。
银行理财产品
1.人民币理财产品
银行人民币理财是指银行以高信用等级人民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其他债券等)的投资收益为保障,面向个人客户发行,到期向客户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收益率高、安全性强是人民币理财的主要特点。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两类。
(1)传统型产品主要有基金、、金融证券等,此类产品风险低,收益确定,一般收益在3%左右。
(2)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类产品与汇率挂钩,与外币同类产品从本质上来说没有多少差异,风险略高于传统型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更像是“定期储蓄”的替代品。例如:交通银行的“得利宝·深红3号”以高息和货币策略吸引投资人眼光,这一款产品投资期限一年,分为人民币、澳元、欧元三种货币投资选择,产品收益率与“一篮子货币”(巴西、丹麦、挪威、土耳其)对美元的汇率表现挂钩。如果在投资到期时,“一篮子货币”表现不低于期初水平,即使只是持平,人民币产品就可获得不少于10%的收益。
2.外币理财产品
2008年,股票市场大幅波动,“保本增值”已逐渐成为理财新风向。在此背景下,各大银行纷纷推出外币理财产品回避短期股票市场风险。
从银行外币理财产品来看,“多国货币”、“高息”、“短期”成为最热门的宣传词汇。
(1)光大银行El推出高收益外币理财A计划产品,其中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产品,预期年收益率为7.2%;港币一年期固定收益产品,预期年收益率为6.5%;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产品,预期年收益率相比于银行存款收益很诱人。
(2)荷兰银行曾推出“多元货币指数”挂钩结构性存款和“一篮子强势货币”挂钩结构性存款两款理财新品。“多元货币指数”挂钩结构性存款,通过跟踪全球包括澳大利亚、巴西等八个国家的货币表现,分享超额回报。
(3)推出的“金葵花”安心回报之“汇赢3号”港币3个月期理财产品,预期年收益率高达5.0%。
(4)光大银行保本保收益的T计划理财产品推出以来一直受到市场追捧,已推出的产品期限从八天、一个月、两个月到四个月不等,预期年收益率分别达到3.3%、5.1%、5.4%和6.2%。
2008年,股票市场的风险让投资人主动选择回避风险,低风险类产品成为理财市场的主流产品。商业银行在进行低风险类产品投资有丰富经验,短期、低风险的外币理财产品销售非常火爆,不少产品还出现过投资人排队抢购的情况,未来整个理财产品市场可能进一步出现分化。根据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3]
1.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者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产品。
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包括了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和有最低收益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前者的收益到期为固定的,例如:6%;而后者到期后有最低收益,例如:2%,其余部分视管理的最终收益和具体的约定条款而定。
银行理财产品
2.非保证收益理财
非保证收益理财又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1)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
(2)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非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不承诺理财产品一定会取得正收益,有可能收益为零,不保本的产品甚至有可能收益为负。
在银行推出的每一款不同的理财产品中,都会对自己产品的特性给予介绍。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对本金给予保证的,即使是打新股之类的产品,尽管其本金具有一定风险,但根据以往市场的表现,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还是较低的。
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银行理财产品有着不同的投资领域,据此,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Ⅱ型产品。
1.债券型理财产品指银行将资金主要投资于,一般投资于央行票据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
在这类产品中,个人投资人与银行之间要签署一份到期还本付息的理财合同,并以存款的形式将资金交由银行经营,之后银行将募集的资金集中起来开展投资活动。
投资的主要对象包括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协议存款等期限短、风险低的金融工具。
在付息日,银行将收益返还给投资人;在本金偿还日,银行足额偿付个人投资人的本金。
2.信托型理财产品
信托公司通过与银行合作,由银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由信托公司负责投资,主要是投资于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或回购的信托产品,也有投资于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受益权信托的产品。如新股申购,甚至都可以纳入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这意味着普通投资者投资信托的机会很多。
投资人主要通过银行购买信托产品,像农业银行、中信银行都有相关的产品问世。
3.挂钩型理财产品
挂钩型理财产品也称为结构性产品,其本金用于传统债券投资,而产品最终收益与相关市场或产品的表现挂
银行理财产品
钩。有的产品与利率区间挂钩,有的与美元或者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汇率挂钩,有的与商品价格主要是以国际商品价格挂钩,还有的与股票指数挂钩。
为了满足投资人的需要,这类产品大多设计成保本产品,特别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对金融市场判断力比较强的投资者。尤其是股票挂钩产品,已经从挂钩汇率产品,逐渐过渡到挂钩恒生、国企指数,继而成为各种概念下的挂钩产品,种类十分丰富。
4.QDⅡ型理财产品
简单地说就是投资人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被监管部门认证的商业银行,由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投资人的理财产品。例如:光大银行发售的“同升三号”股票联结型理财产品,投资于全球著名的金融公司股票,精选了全球5个金融子行业中市值最大公司,分别为:花旗集团、美国国际集团、高盛集团、汇丰控股、瑞士银行。理财期限是18个月,同样保证100%的本金归还。
虽然银行理财都会预期最高收益率,但不可否认收益率的实现存在着不确定性。同时,不同产品有不同的投资方向,不同的金融市场也决定了产品本身风险的大小。所以,投资人在选择一款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对其进行全面了解,然后再作出自己的判断。
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
1.基本无风险的理财产品
银行存款和国债由于有银行信用和国家信用作保证,具有最低的风险水平,同时收益率也较低,投资人保持一定比例的银行存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满足生活日常需要和等待时机购买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2.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主要是各种货币市场基金或偏债型基金,这类产品投资于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这两个市场本身就具有低风险和低收益率的特征,再加上由基金公司进行的专业化、分散性投资,使其风险进一步降低。
3.中等风险的理财产品
(1)信托类理财产品
由信托公司面向投资人募集资金,提供专家理财、独立管理,投资人自担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这类产品投资人要注意分析募集资金的投向,还款来源是否可靠,担保措施是否充分,信托公司自身的信誉。
(2)外汇结构性存款
作为金融工程的创新产品,通常是几个金融产品的组合,如外汇存款附加期权的组合,这类产品通常是有一个收益率区间,投资人要承担收益率变动的风险。
(3)结构性理财产品
这类产品与一些股票指数或某几只股票挂钩,但是银行有保本条款,另外,也有机会获得高于定期存款的收益。
4.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QDⅡ等理财产品即属于此类。由于市场本身的高风险特征,投资人需要有专业的理论知识,这样才能对外汇、国外的资本市场有较深的认识,去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而不是造成了损失才后悔莫及。
银行理财产品有以下构成要素。
银行理财产品
也就是理财产品的卖家,一般就是开发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投资人一般应该注意发行者的研发、投资管理的实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更加可靠一些。另外,一些投资渠道是有资格限制的,小的金融机构可能没有资格参与这些投资,这样就对发行者造成了投资方向的限制,最终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因此,实力雄厚的机构的信用更加可靠。
也就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人。有些理财产品并不是面向所有公众的,而是为有针对性的认购群体推出的。
任何理财产品发行之时都会规定一个期限。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期限都比较短,但是也有外资银行推出了期限为5~6年的理财产品。所以投资人应该明确自己资金的充裕程度以及投资期内可能的流动性需求,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不便。
当投资长期理财产品时,投资人还需要关注宏观经济趋势,对利率等指标有一个大体的判断,避免利率等波动造成损失或者资金流动性困难。
4.价格和收益
价格是金融产品的核心要素。筹资者出售金融产品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相当于产品价格的收入,投资人的投资额正好等于其购入的金融产品的价格。
对理财产品而言,其价格就是相关的认购、管理等费用以及该笔投资的机会成本(可能是利息收益或其他投资收益)。
投资人投资于该产品的目的就是获得等于或高于该价格的收益。
收益率表示的是该产品给投资人带来的收入占投资额的百分比。它是在投资管理期结束之后,按照该产品的原定条款计算所得的收益率。
在有效的金融市场上,风险和收益永远是对等的,只有承担了相应的风险才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收益。在实际运行中,金融市场并不是总有效或者说不是时刻有效的。
由于有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存在,市场上就可能存在低风险高收益、高风险低收益的可能。所以投资人应该详细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结构状况,从而对其做出判断和评估,看其是否与所得的收益相匹配。
流动性指的是资产的变现能力,它与收益率是一对矛盾,这也就是有些经济学家将利息定义为“流动性的价格”的原因。
在同等条件下,流动性越好,收益率越低,所以投资人需在二者之间作出权衡。
7.理财产品中嵌套的其他权利
理财产品,尤其是一些结构性理财产品中,常常嵌入了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例如:投资人可提前赎回条款,可提前赎回是一项权利(尽管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银行的可提前终止的权力则是有利于银行的条款。
所以,投资人选择理财产品时应该充分发掘其中的信息,并充分利用这方面的权利。[3]
普通老百姓的投资意识越来越强。近一段时间股市低迷不振、楼市深陷调控,老百姓投资、理财、抗通胀的
银行理财产品
需求越来越旺盛。而最近几年银行的到期总是能获得事先承诺的收益,让很多普通百姓误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很安全、收益很稳定。银行的理财产品也逐渐成为炙手可热的投资品种。
销售理财产品须明示风险
然而银行的理财产品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万无一失。于日正式发布《》,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要求了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必须明示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揭示,这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规定:在风险的揭示方面,《办法》要求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要制作理财产品的专业风险揭示书,特别强调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内容。比如理财产品的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等信息。而且还要求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此外,还有专门的客户权益须知单页等内容的规定,目的就是要投资者明确知道自己投资的产品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风险有多大;另外,还提出了客户评级的相关规定,被业内认为是这个《办法》的最大亮点。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的收入得到迅速提高,理财与投资意愿不断增强,使我国理财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但同其它成熟市场国家相比,我国理财市场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关于理财产品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这些法律风险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从宏观来看,这些法律风险不仅有碍我国理财产品的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与繁荣;从微观角度上说,会使投资者及商业银行面临着更多的法律层面上的不确定性,不仅增纠纷与争议大幅增多,同时也提高了交易成本,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对理财产品法律风险的剖析与防范极为必要。
逐年增多的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起因于理财产品自身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但是我国相关法律不完善、理财产品法律关系不清晰以及交易各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才是问题产生的根本。因此我们的研究必须首先针对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和防范措施。从研究来看,学术界关于理财产品法律风险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且存在着发掘深度不够深入、研究方法单一等诸多问题,仍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本文在总结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法律问题,详细分析其成因,理论结合实际,运用比较研究法、规范阐释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理财产品各方面法律风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政策建议。
首先界定了理财产品的概念、特征,并针对比较流行的委托论和信托论,指出在分析理财产品法律关系时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分别对其法律关系进行研究和探讨,进而对理财产品进行清晰的法律定位奠定了基础。随后结合实际,弥补前人研究不足,分别从投资者和商业银行两个角度来探讨当事双方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相对关系,并从金融立法、监管机构及商业银行等方面深层次分析风险产生的根源。同时本文还比较和借鉴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日、香港等地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体系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从中得出对我国的启示。本文的最后针对我国监管体系特点,针对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及未来趋势,分别从立法机构、商业银行及投资者三个角度提出了各方应对法律风险时应采取的措施和政策建议,以期更好地控制法律风险的发生,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
银行推出的高收益中,信托类产品几乎必不可少。数据显示,7月有12家与12家合作推出银连信理财产品共40款,而2013年以来,理财品每月的增速都保持在10%左右。特别是在预
银行理财产品
期年收益超过10%的银行系理财产品中,借道更成为主流。8月以来,沪上中资行推出的8款人民币产品,预期年收益超过10%的有6款,其中5款是与合作的“”或“股票联结型”产品。 如“打新股”产品通常是银行委托成立资金信托计划,用于,然后再分拆出售给投资者。自中信银行(4.34,-0.08,-1.81%)率先发售以打新股为主的产品后,工行、民生、建行、深发展等推出的同类产品,普遍在10%以上。更激进的是,一些银行联手信托等金融机构,推出股票的。
据报告称,上半年信托公司共发行集合280个,资金规模408.6亿元,分别比2012去年同期增长6.9%和30.5%;而单一类产品发展更迅猛,预计资金规模亿之间,超过去年全年单一信托产品发行总量。虽然信托新政对集合类信托产品发行有一定影响,但反而激活了单一类信托产品,尤其是与银行合作的理财产品。
每个银行都会推出不同的,客户可能会买几个不同的产品,那么在筛选及后期的管理的过程中就显得很麻烦,没有统一的工具,也不会有太多的时间来去银行查看。浙江核新同花顺近期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软件“银行理财大全”,该软件集合国内主流银行、上百个最新理财产品,可以瞬间找到符合用户时间、地点及规模的理财产品!缺点是不能揭示每一种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的大小。
银行理财大全主要功能:
1、覆盖银行最全:覆盖国内主流的国有、,并一直在更新中。
2、快速定位同城理财产品:根据GPS定位,快速找到同城银行附近网点的产品,快人一步。
3、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筛选适合您的产品。
4、方便收益计算:比较同期银行存款,帮您精打细算。
一看产品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状况
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不是最终收益率。而且银行的口头宣传不代表合同内容,合同才是对理财产品最规范的约定。”理财专家说,在当前弱市环境,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不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预期过高。
二看产品结构和赎回条件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了解产品的挂钩标的;对于那些自己不熟悉、没把握的挂钩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理财专家说,有的理财产品不允许提前赎回,有的理财产品虽然能够提前赎回,但只能在特定时间赎回,且需要支付赎回费用;有的理财产品有保本条款,但其前提是产品必须到期,投资者提前赎回就有可能亏损本金。
三看产品期限
有理财专家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有长有短,一些半年期或一年期的理财产品可能是在股市高位发行的,现在股指已经“腰斩”,这类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要想在短期实现“翻本”,难度较大。有的理财产品期限较长,设计的结构又比较好,即使现在亏损,但今后二三年内如果市场向好,这类理财产品完全有可能扭亏为盈。[4]
四看投资方向
银行会把资金投向哪些方面,因为资金投入方向与理财产品收益率直接相关。另外,银行并非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许多银行理财产品特别是股票类理财产品实际上是由银行聘请的投资顾问负责管理,投资顾问一般由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担任,其投资研究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应了解投资顾问的投资研究。[4]
.人民网[引用日期]
.ledxw[引用日期]
.360百科[引用日期]
.中央政府门户[引用日期]银行信贷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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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是银行将部分暂时借给企事业单位使用,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并收取一定利息的。
信贷,即信用、借贷。 银行信贷指以银行为中介、并要求利息为回报的。
以银行为中介,界定了信用形式及其发展阶段。只指借贷通过银行进行,而不是企业之间的、财务发债的、个人之间的、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更不是前的。现今的银行,以发展成为专门化、独立化的,专司经营的,可以与证劵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相结合,将其纳入自身循环。
以偿还计息为条件,是指借贷必须是有条件的,必须设定还本付息的前提。银行从事借债、用债、收债的交易活动,必须遵从债的,即偿还计息,不然会造成破产,祸及社会。财政拨款、企业自有资金、慈善捐助、馈赠、救济等资金,无须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指借贷的标的只能是货币,不能搞。银行只经营货币,货币商品无差别,可与一切商品相交换,是社会一切财富的代表,这样。银行的借贷行为才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才能发挥引导合理流动的作用,并有利于降低借贷双方的成本。
主要来源:一、各项 1. 2.城镇居民 3.农业存款 4. 5.其他存款(不包括以上内容的)
二、筹资 1.发行 2.国家投资债券 3.卖出债券
三、向借款
五、代理性存款 1.代理财政性存款 2.及基金 3.代理金融机构基金
六、 即出资人投资于的资金。
按币种分为人民币贷款和。
按用途分为和。前者包括周转贷款、和等,后者则包括技术发行贷款、、等。
按期限分为和。短期为1年以内,中期贷款期限为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长期贷款则为5年以上(不含5年)。
按经济部门分为、、、外贸贷款等。
按贷款方式分为、和票据贴现,担保贷款又分为、和3种。
按性质分外贸贷款、房地产贷款、委托贷款……
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1996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贷款分类如下  一、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二、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质押贷款.  A、保证贷款是指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B、.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C、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1]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的自然人。
除自然人和不需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外,借款人持有在办理年检的手续的营业执照。
持有地方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贷款证/贷款卡》。
借款人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并按贷款比例在我行保持一定数额的存款和;我行贷款额占其借款总额比重较大的,应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
借款人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已发放贷款的到期本息均如数清偿;没有清偿的,已做出我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申请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与项目所需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
借款人能如实提供我行所要求的资料,在以往的业务往来中,能接受我行对其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的审查和监督,能落实有关贷款条件,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进度使用贷款。
借款人的财务和状况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符合银行要求。
企业提出申请并上报有关文件资料。
银行进行调查并完成贷款调查报告。
银行对贷款进行内部审查、审核和审批。
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抵押、公证手续。
用款并按约支付利息。
贷后银行对企业使用贷款的情况及抵押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还款或展期后还款。
第一,了解信贷对银行的重要性。现在一谈银行,“存款立行,贷款兴行”这八个字,已经人人都会讲了,但在实际工作中,每个人的体会都不一样。这与每个人所处的时期、位置和角度是分不开的。国内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于信贷利差,统计数是85%左右,现在呈下降趋势了,但也在70%以上。所以说,信贷业务就是国内银行的主营业务没有任何争议(国外银行中间业务利润已可与信贷利润一争长短了),信贷业务的好坏决定了银行经营业绩的好坏,所以现在的银行,贷款的重要性已有超过存款重要性的趋势。
第二,信贷业务中的还款来源问题。信贷的具体业务很多,如贷款合同的签订,资金划帐和借据的保管,催收通知等。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借款企业的还款来源。企业的还款来源可分为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来自于企业的现金,第二还款来源于企业的财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而第三方担保的来源又可循环地来源于担保企业的现金和自身财产。
第三,还款来源和财务报表的关系。第一还款来源主要要分析企业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第二还款来源中的财产抵押主要要分析企业的资产负债表。[2]
.110法律法规.[引用日期]
.财务报表[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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