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关门在合同期内逼我辞职后档案怎么办怎么办

问题补充&&
本页链接:
会有麻烦,不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可能无法上社保。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明,该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miao_yingjie &
•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离职后,就解除了,但得公司人员去前台办理,有的公司会拖着不去办理的。建议写辞职书为好,自动离职,一旦下家公司知道了也可能会有影响的。
猜你感兴趣
服务声明: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不保证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及准确性,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Copyright &
Powered by我已在公司工作十几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高层想以不能胜任为由逼迫我自动离职,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已在公司工作十几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高层想以不能胜任为由逼迫我自动离职,怎么办
1.自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2.我假装不知道,逼公司解雇我,有什么经济补偿?如果同时我想提出仲裁申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可能保护我的最大利益?
1、自己离职是没有的。逼迫你自动离职,就是不想给你经济补偿金了。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否则属于违法辞退,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3、公司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了辞退证据申请仲裁时才能证明是公司辞退你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我已在公司工作十几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高层想以不能胜任为由逼迫我自动离职,怎么办回答你的提问:一,.自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自动离职,没有补偿。二,我假装不知道,逼公司解雇我,有什么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三,如果同时我想提出仲裁申诉,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可能保护我的最大利益?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综上所述,证明你在此工作时间就可以了,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建议等用人单位无理辞退你,你可获得一大笔补偿。
既然你与公司已经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合同没有到期辞职,老板不批不让我走,如果走说要告我,我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合同没有到期辞职,老板不批不让我走,如果走说要告我,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提问者采纳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的23 24条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36 37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你可以正常辞职,公司不得不放行,他要是因为你辞职而威胁去告你,非常可笑的  问题在于离职后的保密。这个要结合劳动法和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  希望能给你帮助
提问者评价
我签的是普通合同,公司里都是一样的合同。谢谢!
其他3条回答
不用理他,还没听说不准辞职的呢,告你也没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就行了,如果合同上有说明什么辞职后几年内不准从事本行业工作的话,那你大不了换个类型的工作,如果实在不放你走,你就坐地起价,要求加工资,不肯你就走人
具体劳动合同上面怎么写的,一般离职是要提前一个月交离职申请的,养老保险肯定会给的,因为公司都交给当地社保局了,工资是公司在发,当然要看人事给了
那要看你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条款?就是如果哪一方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就辞职或解除合同,要怎么补偿对方?也就是说,你现在提出辞职肯定违约,那根据合同你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你自己看看合同就知道了!关于工资和养老保险要根据合同来办理!
辞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公司想让我主动离职。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事情发展过程:
(1)公司3月份和我商谈,若我主动走就给我N+3赔偿。
(2)公司4月份的时候解除劳动协议给到我,我发现没有算我的年假折算金,公司说让我4月底主动休完年假,不想再给我多一点的赔偿。
(3)我当时不同意的。这个公司就开始查我考勤,每天邮件都质问我在哪里。 因为我工作职责部分内勤,部分销售。所以我经常性不在单位。公司也没有要求销售查考勤的。
(4)4月底的时候,我母亲正好住院,我要回去乡下照顾。这个时候我请了5天年假,公司领导一直不批,我又发一封邮件,说若公司不批,我就默认公司同意。一个礼拜后领导邮件回复,说没批,算旷工。而且超过3天就可以辞退我,且可以一毛钱都不给。
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若请仲裁胜算高吗 ?
07年4月员工与第三方签署劳动派遣合同,当时的用工单位地址在广州,09年2月搬到佛山并更名后,在没有任何文件终止第一份劳动派遣合同的时候把第一份合同没收了之后,09年用工单位与员工签了第二份劳动派遣合同,不知为何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2月,同时与员工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说明入职日期是4月而已,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即1月)用工单位用电子邮件方式正式发出不续签的通知(邮件同时抄送给公司上级与部门主管),2月诱导员工签署一份所谓自愿离职的证明书,5月员工根据规定“非自...
我于98年10月4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到今有十二年有余,在去年和公司已签无固定期限,在签此合同前都是签两年或三年的合同,到期后都是再续签的,现在公司生意不好,想减人,用降工资的办法让工人自动离开,我的工资降了200元,我就写了辞职报告,领导马上就批掉了,完全不讲十多年的感情,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补偿我多少离职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非常感谢您对我帮助,谢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吗。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主动提出开除需要给劳动者赔偿吗?如果需要,赔偿多少?
我与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已经有了15年,现在自己辞职能拿失业吗?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就真卖给公司一辈子吗?等公司开除也是不可能的。
现在公司与员工即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公司,但发现这份新合同有以下问题:
1,首先,工作地点从原来一个工作地点变成两个,分别是广州和佛山。这一点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修改为广州?如公司要求保持两个,是否可以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在调往佛山时按补充协议执行?
2,公司原合同有列明购买住房公积金,但续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取消了这一项,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回该项?
3,原合同期在4月30日就到期了,如果不在新合同上签字,那将会出现什么情况?对员工有利吗?应该怎么处理...
本人2003年入职一家大型企业,2013年即将满10年工龄,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补偿方案,我本人没同意。2014年初我提出意愿与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旧的合同3月底到期,公司表面假惺惺的同意续签,但是故意变更劳动地点到郊区30公里外的供应商处上班,还变更劳动内容从管理岗位到基层操作工作(但名称维持叫管理职位),变更无固定工时制为标准工时上下班打卡。 因为变更太多内容,而且旧合同里有一句“乙方满足国家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视为双方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所以我拒绝了变...
你好,我在1家公司工作10年,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公司要搬迁到江苏,我不想去,怎么德到赔偿
您好,我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现在公司对我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将我调离现部门,(非个人原因),去新部门新岗位。如果我拒绝能否获得赔偿?现无书面通知,只有口头通知。
请教各位律师前辈,新来管理想赶走老员工,我之前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到期,期满到现在还不够一年,我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到期未签月份的二倍工资差额,因为公司当时没有回合同我,所以我没有合同,公司在仲裁时说是未与我签过劳动合同,与我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仲裁时效已过,仲裁裁决支持了公司的说法。我目前还在公司,现在公司说要跟我签一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我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如果公司不与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那公司是不是违法,我是否以这样的理由辞职...
2010年2月和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没有续签合同满一年了。现在单位要调岗,我不同意,单位也不辞退我,也不安排工作,发最低工资标准,我被迫离职!除了没签合同的11个月双倍工资,还有其他赔偿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