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中国重工历史股价五月份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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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月之中期I公
公告日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173)
硕果并臻源源创值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
中期业绩公布
中期业绩摘要
K.Wah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如下:
本集团营业额为港币2,359,000,000元,包括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後,应占营业总
额为港币3,725,000,000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溢利上升150%至港币534,000,000元。
每股盈利为19.2港仙及已议决派发中期股息每股5港仙。
大约港币6,000,000,000元已签约之应占销售将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入账。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每股资产净值为港币8.5元;现金及银行存款合共为港
币7,277,000,000元。
本期内,由於市场不乏条款吸引的融资机会,本集团成功募集33亿港元之银团贷
款进一步加强融资能力。
本集团将继续稳健有序地增添土地储备。
简明综合损益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其他营运收入
其他净亏损
其他营运费用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合营企业之应占溢利
联营公司之应占溢利/(亏损)
除税前溢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非控制性权益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其他全面(亏损)/收益:
或会重新分类为损益之项目:
非流动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2,079,796)
(1,243,003)
兑汇率调整
本期其他全面亏损
(2,072,894)
(1,405,251)
本期总全面亏损
(1,490,145)
(1,161,061)
应占总全面(亏损)/收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1,539,931)
(1,179,990)
非控制性权益
(1,490,145)
(1,161,061)
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物业、机器及设备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非流动投资
递延税项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185,596
19,333,302
23,263,822
22,547,104
应收一合营企业
应收联营公司
应收账款及预付款
可收回税项
现金及银行存款
33,639,776
30,836,794
48,825,372
50,170,096
23,335,882
24,866,467
23,614,597
25,145,182
非控制性权益
25,221,431
26,690,963
非流动负债
14,081,449
13,244,026
衍生金融工具
递延税项负债
18,492,371
17,576,576
应付合营企业
应付一联营公司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借贷之现期部份
23,603,941
23,479,133
总权益及负债
48,825,372
50,170,096
流动资产净值
28,528,206
24,934,23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3,713,802
44,267,539
1.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财务资料采用历史成本会计法,并就投资物业、非流动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之重估作出修订,按公平值列账及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会计准则」)34「中期财务报告」编制而成。本中期财务资料应与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该财务报表是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准则」)编制的。
除以下所列外,编制此中期财务资料所应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所用者贯彻一致。
采纳经修改财务准则
在二零一五年,本集团采纳下列与其业务相关之准则修订。
会计准则19(修订)
设定受益计划:员工福利―职工供款
财务准则之年度改进年周期
会计准则16(修订)
物业、机器及设备
会计准则24(修订)
有关连人士披露
会计准则38(修订)
财务准则2(修订)
以股份支付之款项
财务准则8(修订)
财务准则之年度改进年周期
会计准则40(修订)
财务准则3(修订)
财务准则13(修订)
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已评估上述准则修订之影响,认为无论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或会计政策及中期财务资料的呈报,均无任何重大影响及改变。
编制基准(续)
尚未生效之新准则及对现有准则之修订
於会计年度
开始或以後生效
会计准则1(修订)
呈列财务报表-披露计划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会计准则16(修订)及
物业、机器及设备及无形资产-折旧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会计准则38(修订)
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会计准则27(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中使用权益法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财务准则10及会计准则28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出售或注资
财务准则10、财务准则12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的例外规定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及会计准则28(修订)
财务准则11(修订)
合营安排-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财务准则14
监管递延账目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财务准则15
客户合同收入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财务准则之年度改进年周期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本集团目前仍未能确定上述新准则及修订於采纳後会否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及中期财务资料的呈报带来重大改变。
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中国内地及新加坡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根据本集团交予负责分配资源、评估营运分部表现及作出策略性决定之主要决策者之内部财务报告,业务分部包括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本集团以董事会为主要决策者。
分部表现是扣除利息、税项、折旧、摊销及若干项目前之盈利(「经调整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若干项目包括其他营运收入/费用、其他净亏损及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经调整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不包括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之应占业绩。业务分部之间没有任何销售或贸易交易。其他代表企业活动之费用,包括中央库务管理、酒店营运及行政职能。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物业、机器及设备、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递延税项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发展及投资物业、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可收回税项、现金及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非流动投资、衍生金融工具、酒店物业、存货及其他非营运之中央资产。分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应付合营企业及一联营公司、借贷、担保票据、衍生金融工具、应付税项及递延税项负债。其他负债包括非业务分部营运所产生之负债。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经调整除利息、税项、折旧
及摊销前盈利
其他净收入及支出/净亏损
折旧及摊销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合营企业之应占溢利/(亏损)
联营公司之应占溢利
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11,003,315
20,844,455
40,790,333
13,495,459
20,841,204
48,825,372
13,256,214
23,603,941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经调整除利息、税项、折旧
及摊销前盈利
其他净收入及支出/净亏损
折旧及摊销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合营企业之应占溢利/(亏损)
联营公司之应占亏损
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909,485
37,591,699
14,351,152
18,906,429
50,170,096
11,944,568
23,479,133
分部资料(续)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非流动资产增加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非流动资产增加
地区分部资料
本集团在三个(二零一四年:三个)主要地区从事业务,包括香港、中国内地及新加坡。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营业额及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非流动资产总额(合营企业、联营公司、非流动投资、递延税项资产、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非流动资产除外)按地区分布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除税前溢利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除税前溢利已计入:
非流动投资之股息收入
汇兑溢利净额
销售物业成本
销售及推广费用
折旧(资本化後)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之摊销
房地产之经营租赁租金
出售物业、机器及设备之亏损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亏损净额
汇兑亏损净额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香港利得税
-土地增值税
往年度少/(多)拨备
香港利得税乃按照本期间估计应课税溢利减承前可用之税项亏损後依16.5%(二零一四年:16.5%)税率提拨。国内税项乃按国内之现行税率就本集团经营业务所产生之应课税溢利作出拨备。
中国土地增值税一般按土地价值的增值金额(即出售物业所得款项扣除包括土地使用权租金开支及所有房地产开发开支的可扣减开支)按介乎30%至60%不等的适用递进税率徵收。此等税项已计入损益表中列作税项支出。
本期内没有任何所得税项计入其他全面亏损中。
本期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计算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溢利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股份加权平均数
2,787,154,000
2,716,238,000
具摊薄作用之潜在普通股之影响-认股权
10,786,000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股份加权平均数
2,791,891,000
2,727,024,000
董事会已议决派发以股代息(附现金选择)之中期股息港币140,181,000元(即每股5港仙)(二零一四年:中期股息以股代息(附现金选择),每股5港仙,合共港币137,923,000元)。此项拟派发股息将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列作保留盈利分派。
8.应收账款及预付款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收贸易账款,扣除拨备
其他应收账款,扣除拨备
应收非控制性权益之款项
土地预付款
预付款及其他按金
应收贸易账款主要来自物业销售及租金之应收款项。物业销售之应收款项乃根据买卖合约订立之条款而偿付。租金在每个租赁期开始或之前支付。
本集团之应收贸易账款扣除呆坏账拨备後依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至三个月
四至六个月
六个月以上
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付贸易账款
其他应付账款
应付非控制性权益之款项
应计营运费用
物业销售之预售款项
已收租金及其他按金
本集团之应付贸易账款依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至三个月
四至六个月
六个月以上
管理层之讨论及分析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之营业额为港币2,359,000,000元,主要来自上海嘉天汇及嘉怡水岸、广州嘉都汇的物业销售以及上海嘉华中心的租金收入。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应占营业额(包括本集团的营业额及港币1,366,000,000元之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应占营业额贡献)为港币3,725,000,000元。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本集团已签约之应占销售(即本集团已签约之销售及来自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之应占销售贡献)约港币8,700,000,000元。主要来源为香港之嘉悦及合营项目帝景湾、上海嘉天汇、嘉怡水岸及嘉御庭二期、广州嘉都汇及嘉汇城。上述本集团已签约之应占销售中,约港币2,700,000,000元已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账目中确认入账。余下港币6,000,000,000元预期於二零一六及二零一七年确认入账。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溢利为港币534,000,000元,而本集团的核心盈利(扣除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为港币482,000,000元。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总全面亏损为港币1,540,000,000元。总全面亏损是由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在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中约3.8%权益的非流动投资之公平值下跌了港币2,080,000,000元。
香港物业发展及投资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间,由於用家对小型及中型单位的刚性需求,香港大众市场的住宅价格持续上升。同期间的成交量维持活跃,私人住宅楼宇单位成交数量仅32,000多个,当中约8,700个单位为一手市场成交。
本集团期内销售主要来自合营项目莲h.天赋海湾及天赋海湾的余下单位。将军澳的嘉悦及帝景湾分别於三月及六月推出预售,市场反应热烈,短时间内已售出超过九成的住宅单位。
合营项目逸珑湾一期於六月取得入伙纸,因此预售业绩全数於二零一五年上半年确认。
期内租赁市场表现保持稳定。位於湾仔的优质食肆及购物商场JSENSES店铺继续全部租出,租金收入令人满意。
中国内地物业发展及投资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间,中国内地一线城市的物业市场普遍活跃。当局放宽物业按揭,加上股市节节上扬,推动物业价格回升。
回顾期间,本集团继续推售上海嘉天汇、嘉御庭及嘉怡水岸、广州嘉汇城及江门嘉峰汇的余下单位,同时新推三个项目,包括上海嘉御庭二期、广州嘉汇城二期及嘉都汇。市场对推售项目反应良好,销售成绩令人鼓舞。嘉都汇项目已经竣工,因此预售所得收入於二零一五年上半年确认。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物业―上海嘉华中心,期间出租率超过90%,业绩令人满意。
於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银河娱乐」)之投资
本集团继续持有其於银河娱乐的非流动投资,以公平值列账。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银河娱乐之股价为每股港币30.9元,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平值每股港币43.7元,减少29%。所减少之公平值约港币2,080,000,000元,已记录为储备减少。
展望及策略
全球及亚洲经济
从美国经济增长、通胀及失业率等指标的整体趋势来看,一般预计年底前将会加息。欧元区经历希腊拟退出的政治扰攘後,尚在复元之中。中国受惠於基建开支增加、物业销售及出口增长改善,第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胜於预期,录得7.0%增长。
香港及中国内地物业市场
香港住宅市场於上半年维持升势,细价楼表现优於整体市场。我们预期小型单位一手市场将因发展商将采取合理的定价策略而继续表现活跃。
中国内地物业市场於上半年持续上行,深圳等一线城市楼市表现尤其突出,直到年中A股市场急挫调整为止。中央银行放宽按揭及采取宽松货币政策,以及上半年A股急升,均有利於物业市场。预计下半年当局将会进一步推出货币宽松措施,应有利於物业市场的稳定。
项目销售与进度
在香港,毗邻朗屏港铁站、本集团拥有60%权益之元朗市地段513号项目,建筑工程正如期进行中,预计於本年底或明年初推售。我们亦将继续推售Chantilly及嘉悦,以及合营项目深湾9号、天赋海湾、莲h.天赋海湾、逸珑湾一期及帝景湾的可售单位。本年度推售项
目之中,嘉悦及合营项目帝景湾的业绩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确认;元朗市地段513号倘於本年度推出,其业绩预期只会於二零一七年确认。
在上海,我们将於下半年继续推售嘉天汇、嘉御庭一期及二期以及嘉怡水岸的可售单位。
本年度上半年推出之嘉御庭二期单位,其业绩预期只会於二零一七年确认。
在广州,我们将於下半年继续出售嘉汇城二期及三期、嘉都汇、嘉爵园及星际湾(位於东莞)的可售单位。本年度推出之嘉汇城二期及三期以及星际湾单位,业绩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确认。
补充土地储备
我们於上半年并无新增土地储备,惟将继续按照审慎有序原则,在香港和上海物色土地储备。
我们预期香港、上海及广州等核心市场的物业市场将维持稳定,而我们将在上半年度成功销售的基础上,继续推售不同项目的可售单位。大部分来自上半年度所推出之项目之销售款项将於下半年回笼,我们将积极有序地物色投资机会。
(1)财务状况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持续强健。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资金运用之总额(即总权益、借款总额及担保票据)为港币43,000,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4,000,000,000元)。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数目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同。
(2)本集团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负债比率
本集团监测短至中期之流动资金需求,并会按需要作再融资安排。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银行借贷及担保票据为港币17,905,000,000元,还款组合为6年之内,其中6%之还款期为一年内,其余94%之还款期为超於1年至6年。本回顾期内,本集团之平均利息约为2.9%
再者,本集团之未提取贷款额度用作为营运资金及项目营运之用途分别为港币5,980,000,000元及港币8,028,000,000元。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港币7,277,000,000元,当中所持约56%为人民币。
负债比率方面(比率计算为未偿还之借款总额及担保票据减除现金及银行存款与总权益相比),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维持在42%之令人满意水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4%)。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本集团成功与多间银行安排3,300,000,000港元之银团贷款。有关款项将用作再融资及一般营运用途,以提升集团的流动资金。
(3)库务政策
本集团继续采用保守外汇管理政策,以将风险减至最低。本集团适时利用远期外汇合约以减低风险。在适当的情况下,本集团亦会订立利率互换合同,以避免利率大幅波动,影响本集团之营运。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银行借贷及担保票据为港币17,905,000,000元,经对冲後,其中约88%以港币计值,其余以人民币计值。该等借贷及票据在对冲後,其中约80%按浮动利率计息,其余按固定利率计息。中国人民银行於八月改革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定价机制的决定,势会令人民币汇率更为波动。其波动之主要影响,预期会於换算本集团人民币之净资产及交易业绩为本集团列账货币港元时反映。
(4)本集团资产之抵押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抵押资产(包括投资物业、发展物业、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合共账面值为港币20,293,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0,028,000,000元)给予银行作为本集团借贷之担保。
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已就若干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分别取得港币23,795,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23,346,000,000元),港币117,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17,000,000元)及港币1,000,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000,000,000元)之信贷额,向银行及财务机构出具担保。其中已动用之信贷额分别为港币12,909,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2,938,000,000元),港币117,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17,000,000元)及港币552,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440,000,000元)。
再者,本公司一附属公司就本集团物业的若干买家的按揭贷款所获授银行的按揭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港币377,000,000元(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23,000,000元)。
本公司就一本集团占有权益之公司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之履行合约承担,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作出担保。
雇员及薪酬政策
本集团相信公司的成功及其业务得以长远发展,关键在於我们雇员的素质、工作表现及承担。本集团的薪酬制度旨在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以吸引、挽留及激励潜质优秀及能干之雇员。本集团相信雇员现时之薪酬福利,在同侪中是公平、合理及具市场竞争力的。
本集团已为其行政人员及雇员设立一项认股权计划,藉此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及长期挽留优秀人才。该计划在获得股东批准後於一九八九年开始推行。本集团着重雇员培训及发展的机会,并视之为人力资源策略中的重要元素。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层坚守好的企业管治原则,以求达至增加长期股东价值的目标。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责发展、监察及履行董事会已采纳之「企业管治政策」及「股东沟通政策」,为本公司於企业管治原则的应用方面提供指引。本公司将继续致力於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提高公司之透明度、问责性及独立性。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已遵守载列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条文(「守
则条文」),惟有关偏(i)主席及董事总经理之角色未能按照守则条文A.2.1而区分;
及(ii)主席与董事总经未能按照守则条文A.4.2而轮流退任。
董事会认为载於本公司二一四报之企业管治报告书内「遵守上市规则附十四」一节中提及处理该等偏离之据依然成。董事会已采取可行措施来处理该等偏。董事会将继续检讨有关事项,并於适当时候采取补救措施应对该等偏。
董事会之变更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潘宗光教授辞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并由郑慕智博士,现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代替其出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召开会议,及审阅本公司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并讨论有关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等事宜。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由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及独立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核数师之中期财务资料的审阅报告将刊载於致股东的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内。
购入、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购入、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证券。
董事会已议决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向名列在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股东派发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以股代息(附现金选择),每股5港仙,合共港币140,181,000元(二零一四年:中期股息以股代息(附现金选择),每股5港仙,合共港币137,923,000元)。
派发中期股息以股代息须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将予发行作为股息之新股份上市及挂牌买卖,方可作实。预期有关该等股份之股票及股息单将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邮寄予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於稍後寄发予股东一份载有中期股息以股代息(附现金选择)建议详情之通函。
暂停办理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如欲收取派发之中期股息,务请阁下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室,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於网站刊载之进一步资料
本公告将分别登载於本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
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二零一五年中期报告载有上市规则之所有适用资
料,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下旬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分别登载於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之网站。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吕志和博士(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吕耀东先生、邓吕慧瑜女士及吕耀华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郑慕智博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有庆博士、叶树林博士、欧文柱先生及黄桂林先生。
承董事会命
K.Wah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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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全国高考状2015年中国高考理科文科状元是谁元
二零一五年全国高考状2015年中国高考理科文科状元是谁元
高考那年的二三月份要参加艺考,三试,考声乐台词形体表演,文化课预测有点早,不过也差不多,不会超过350.必然是一类大学,虽然说艺术类不是说按录取线来分一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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