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冮平顶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多少一平

您的收藏夹是空的,赶紧收藏吧!
昆明市区房价一般是多少一平米,给个范围!
问题来自:昆明
| 提问时间: 15:17
邮箱地址:
请输入密码
您也可以用合作网站账号登录:
您可能感兴趣的房源
4室3厅&216平米
天立花园彩虹苑天立花园彩虹苑
3室2厅&137平米
梅苑小区梅苑小区
2室2厅&81平米
盛唐华都盛唐华都
3室2厅&108平米
仁达滨江仁达滨江
已有回复:共&7&条
一环在9000元一平米,二环在7000一平米,三环在6500一平米,均价不等。小户型型要贵点。
您好,房子价格一般是随着地段,配套,交通,户型的一些因素制约的,昆明房价大体范围是:左右价格。主要还是看您想考虑什么地段的。
如果是要买学区房就贵点市中心1.1万左右二环以内0.9万左右
昆明的房价因地区、住宅类型而有所差异,比如南市区新亚洲体育城也是每个小区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普通住宅的单价就从五千到八千不等,别墅从一万到两万不等,如果是北市区的话价格就会更高,价格基本是八千起价,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一环以内9000左右,二环内8000多,三环及以外不等
每个问题最多只能赞同5次,请不要频繁赞同
房产专家和备选专家才能提交回答
您目前不是问答专家
请输入密码
相关区域二手房
房产证 税费 过户 贷款利率
"的问题,中国最大,最专业,最全面的房产问答知识平台,数万房产专家和热心网友随时为您解答
客服热线/ 虚假信息举报:400-620-9008&&&&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裁判文书网
&&/&&&&/&&&&/&&
株洲市洣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段件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茶法民一初字第780号
原告株洲市洣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刚,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攸县。
委托代理人蒋学锋,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进行和解、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段件平,男,日出生,汉族,茶陵县人,住茶陵县。
委托代理人陈铁梅,女,日出生,汉族,茶陵县人,住茶陵县,系段件平之妻,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答辩,代为出庭,代领文书、调解。
委托代理人孙业丽,湖南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原告株洲市洣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洣江龙公司)诉被告段件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助理审判员张轶强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洣江龙公司委托代理人蒋学锋,被告段件平委托代理人陈铁梅、孙业丽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洣江龙公司诉称,日,被告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茶陵支行)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日止,双方还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日,原告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取得了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城关交通分理处的财产所有权,并办理了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成为了该地产的新的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茶城国用(2014)第A个42号,房屋证号为茶房权证茶字第)。日,原告向各承租人发出了通知,告知了原告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并且要求各承租人于日前搬离该经营场所。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也于日向各承租户发出了通知,告知了原告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要求各承租人在30日内搬离所在的经营场所,而被告无理要求补偿,并拒绝搬迁交还租赁房屋。被告和工商银行茶陵支行签订的房屋租赁期限已经到期,双方之间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原告作为新的财产所有权人,继受了原出租人的权利,履行了必要的告知义务,要求解除与被告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判令被告立即搬离租赁门面,交还租赁房屋;支付房屋租金6666元。
原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原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主体资格。被告质证无异议。
2.被告方与工商银行茶陵支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消防责任书》,证明被告承租房屋的租赁时间、租金标准及合同到期后为不定期租赁关系,合同到期时间是日,《消防责任书》对门面的使用进行了约定。被告质证对《房屋租赁合同》和《消防责任书》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其证明内容有异议,本案并非是不定期租赁,而应当是定期租赁,被告与出租人已达成续租合意,并对租赁期限约定更新至日止,本案尚处于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因此,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告无权行使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双方已经对年租金及年租限进行了约定和更新,已经达成了补充协议,不需要被告再进行书面申请,进行续约,也符合合同法第61条的约定,应当予以尊重。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原告已经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了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城关交通分理处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原告已成为该宗土地的使用权人及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质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有异议,通过查证,被告方无法核实原告系拍卖取得所有权的,请求法庭要求原告同时出示其通过拍卖竞得的一系列合法手续。
4.2014年4月份《房屋拍卖通告》一份、《通知》两份,证明:1.原房屋所有权人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就房屋卖出一事告知了被告房屋即将进行拍卖,被告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有些承租户在上面签了字,对有些承租户拒签的,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在上面签字进行了确认;2.原告购买房屋后,分别于日、日书面通知被告方房屋所有权已经由原告获得,要求被告于通知上的告知时间内搬离房屋,交还租赁房屋。被告质证对《房屋拍卖通告》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证明内容有异议:1.该通告是被告上访之后才得知的,当时被告并未收到该通告;2.该通告内容并未载明具体的拍卖时间、拍卖地点、拍卖原因、拍卖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拍卖款的期限等内容,此通告完全是出租人为应付被告而为的敷衍之举,暂且不论被告是否及时收到了该通告,退一步来讲,即便被告当时收到了此通知也不代表被告逾期就是放弃优先购买权,因为通告缺乏前面的必备要件,违反《拍卖法》及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因此,原出租人的该通告行为应当是无效行为;对日《通知》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被告方请求法庭要求原告同时出示其通过拍卖竞得的一系列合法手续;对日《通知》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对其证明内容有异议,本案尚处于合同有效期限内,原告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被告段件平辩称:一、本案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合同期间届至日,并非原告诉称的不定期租赁。本案被告与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在签订的2013年度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已经对2014年度租金及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合意,约定更新至日,有租金收据为凭。被告与工商银行茶陵支行虽未采用租赁合同书的形式进行约定,但依照原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完全可以确定本案属于定期租赁。因此,不能因为双方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书就简单认定为不定期租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故原告无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行使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二、为查明以上事实,被告请求追加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综上,本案租赁合同期间尚未届满,原告起诉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
1.被告与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于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双方于2013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原告质证无异议。
2.2014年度房屋租赁、水、电费结算单收据一份,证明2013年度租赁合同期间即将届满时,被告与原出租人对年租金及租赁期限都达成补充协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按照往年的惯例将年租金下调,租期续签至日止,被告应工商银行茶陵支行的要求,一次性缴纳了全年度的租金,本案尚处于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原告无权行使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房屋租赁、水、电费结算单收据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证明目的有异议,收据不能证明被告和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存在新的租赁合同关系,所缴纳的租金只是预收,不是全年租金,只是应交租金的一部分,与实际应收年租金不符,不是最终结算收费。因此就算是被告交的租金,也应该根据实际缴费情况来确定门面的使用占用时间,而不能证明被告方已经约定了租赁时间及已经缴纳全年租金的事实。
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经审查,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2、3以及证据4中的《通知》的真实性均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对原告提交的证据4中的《房屋拍卖通告》,被告称未收到,因该证据与本案争议事实无关联,故本院不予采信。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1、2的真实性均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
经审理查明,日,被告和工商银行茶陵支行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将其所有的交通街门面一间租赁给被告进行经营,租赁期限自日至日止,租金标准为16000元/年,租金按年支付。同时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如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出租方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限届满后,被告继续使用该房屋,并于日向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交纳了房屋租金、水电费共6000元。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向被告出具了收据,该收据记载:&预收日-日租金6000元(陆仟元正)&。2014年,原告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了原为工商银行茶陵支行所有的包括被告租赁的门面在内的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并于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茶城国用(2014)第A个42号),于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屋证号为茶房权证茶字第),原告成为了该房地产新的权利人。日,原告向被告发出了通知,告知了原告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并且要求被告于日前搬离该经营场所。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也于日向被告发出了通知,告知了原告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要求各承租人在30日内搬离所在的经营场所。但被告拒绝签收书面通知,并拒绝搬迁交还租赁房屋。
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与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于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出租方与承租方是定期租赁合同关系还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原告主张被告和工商银行茶陵支行签订的房屋租赁期限已经到期,双方之间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而被告则主张在2013年度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被告与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已经对2014年度租金及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合意,约定更新至日,但被告未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在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出租方未提出异议,故只能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认定该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且只能认定原告于日交纳的6000元租金、水电费是日至日期间的部分租金、水电费,该时间段的租金应以16000元/年的标准计算,计6889元,已经超出原告交纳的6000元。原告在日书面通知了被告日前搬离,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行为,故本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日已解除。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日至日的租金应当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计算,即16000元/年。日合同解除之后至被告搬出经营场所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宜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16000元/年计算较为妥当。原告主张自其成为权利人的日到起诉之日即日被告占有使用房屋的租金6666元,但这段期间的房屋租金及占有使用费共计为5111元,故对超出的部分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请求追加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工商银行茶陵支行已经将包括被告租赁的门面在内的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了原告,在原告成为该房地产新的权利人的情况下,追加工商银行茶陵支行为本案第三人对本案处理不具有实质性的影响,故对被告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株洲市洣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段件平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段件平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原告株洲市洣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三、被告段件平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日&日期间的房屋租金及房屋占用费共计5111元给原告株洲市洣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四、驳回原告株洲市洣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过高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6元,减半收取183元,由被告段件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提起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七日内,按本判决确定的诉讼费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现金缴纳的,直接向农行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点缴纳;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农业银行株洲市荷塘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8-6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代理审判员  张轶强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 记 员  周 静
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新闻源 财富源
“大盘城市”贵阳:潜在房地产开发量理论上突破1亿平米
&&&& 13:58
  “空城”计
  城市新区扩张问题十多年来一直备受关注,在新型城镇化正酝酿顶层设计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7月初,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的一份报告显示,所统计的12个省区,省会城市全部提出要推进新城新区建设,共规划建设了55个。144个地级城市中,有133个提出要建设新城新区,共规划建设了200个。几乎每个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新城新区,而且新建的还不止一个。该课题报告是受中央财办所委托进行,其数据和结论引起高层高度关切。
  媒体今年以来不断披露的各地“空地”、“鬼城”现象,也让公众看到了城市无序扩张的后果。
  国土资源部权威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提供的信息表明,尽管该部掌握的具体事实、数据与前述报告或有所出入,但城市新区无序扩张问题之严峻,确实到了要下非常决心、用非常措施加以整治的程度。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市新区则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但一旦失之无序,便将加剧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冲击耕地保护红线,潜伏经济金融风险,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当前新区建设的各种乱象,不仅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背道而驰,任其扩张还会严重干扰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正如权威人士所言,对新城新区这辆正在违章超速行驶的汽车,必须狠踩刹车,在检查修理、校正方向并确认安全后,再继续前行。
  ?“大盘城市”贵阳
  财力羸弱的地方政府,只得将新城建设的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甩给开发商,代价就是用大盘开发作为交换
  2012年10月,有媒体报道称,房地产大盘扎堆的贵阳“仿佛坐在楼市崩盘的火药桶上”,或将成为“鄂尔多斯第二”。
  将近一年时间过去,这座诞生了“中国楼市第一大盘”、创下房地产单盘开发、销售“世界奇迹”的西南山城,看上去风平浪静,空气中并未嗅出“崩盘”的火药味。
  一个又一个动辄圈地几千上万亩、建筑面积几百万上千万平方米的超级大盘,改写了这座城市的面貌,颠覆了城市生长的常规路径。“神话”仍在继续,它将走向何方?
  “这里是楼盘还是城市”
  9月,“爽爽的贵阳”凉风习习。令人有些不爽的,是老城区日益拥堵的交通。在密集如织的车流中,不时可见凯迪拉克、奔驰、奥迪和保时捷插队穿行。
  以财富计,今日的贵阳已不独属于当地人。那些在地州打拼成功的矿主、煤商等生意人,成了省会最具购买力的新移民。正是他们,造就了“中国楼市第一大盘”的神话。
  贵阳老城区南明区和云岩区坐落在一片狭长的山谷地带。局促的空间内,目前已簇拥超过130万人的常住人口。用当地房地产业内人士的话说,“密度堪比香港”。
  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城市选择跳出老城、在外围建设新城。但贵阳别具一格,在紧邻南明区市中心的彭家湾和五里冲片区,借助城中村改造,引入开发商,集中规划建设了一个占地6000余亩、总建筑面积达1830万平方米的超级大楼盘,于2010年底开盘。
  这个名叫“花果园”的房地产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可容纳近50万人口居住。用当地业内人士的话说,“相当于把一个县级市搬回了市中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许多城市,凡占地超过2000亩、总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可容纳3万~5万人的楼盘即可被称之为“大盘”,但在贵阳,“零头都算不上”。
  9月上旬的一天,《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来到花果园。目前项目销售已近尾声,但售楼中心的大厅内仍然人头攒动。用于摆放项目模型的沙盘,约有一个篮球场大小。
  售楼中心陈列的历史照片和规划效果图告诉人们,昔日这里是一片脏乱差的棚户区;未来,将出现12条市政主干道、10大购物中心、200万平方米商业、200万平方米写字楼、6大公园广场、8所学校、若干所幼儿园和三甲综合医院……
  “除了工厂,几乎什么都有。”一位当地人士说,他总是有一种迷离之感:“这里究竟是楼盘,还是城市?”
  业内人士介绍,2013年上半年,花果园项目成交面积达168.58万平方米,占整个贵阳楼市的42.86%。
  即便是在全国范围内,花果园也不失为冠军项目。据项目内部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共销售住宅超过3.8万套,销售金额达180亿元。
  目前贵阳其他地方都奇缺置业顾问,“因为大部分人都在为花果园项目卖房子”。
  但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个超级大盘创造的诸多楼市神话,未来或将遭遇一系列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考验。
  花果园项目目前仅有第一期开始入住。但周边交通已经出现明显拥堵。即便在非早晚高峰时间经过,通行也困难。
  项目中还建了许多高至42层的超高层住宅。“42层住宅,仅配备了3部电梯,如果住在顶楼,早上上班等电梯,可能没有半个小时下不了楼。”前述业内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花果园是基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起来的社区,开发商出于摊销成本考虑,局部地区开发强度(容积率)高达4.5 7.0。“这么大的一个项目,这么高的容积率,后续必然会出现诸多问题”。
  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吴始炜看来,大盘开发,好的一面是能够带来规模效应;但弊端是,在城市中心地带大规模开发,无疑将给中心聚集区带来更大压力,将给未来的城市管理设置更大的难题。
  弱势财政,强势开发
  更令业界和外界震动的是,花果园项目这样的超级大盘,贵阳未来“至少会有七八个”。
  据合富辉煌集团贵州公司统计,目前在贵阳市已经“圈地待战”的超级大盘还有:中铁国际生态城,建筑面积2038.02万平方米;大川白金城,建筑面积1600万平方米;西南国际商贸城,规划占地面积10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约1420万平方……
  除了上述几个千万级的大盘外,更有众多规划建筑面积在百万级以上的项目,分布在贵阳各个区域。
  在今年初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重点打造100个城市综合体。其中有20余个项目落户贵阳。这些城市综合体项目大都会与大盘开发捆绑进行。
  一家在贵阳市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北京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如果按照众多大盘对外的宣传口径统计,目前整个贵阳市潜在的房地产开发量,在理论上已经突破1亿平方米。
  不过,合富辉煌集团贵州公司市场总监向涛认为,一些大盘实际并不会有对外宣传的那么大,“只是一种营销和造势”。
  业内知情人士告知,有些大盘开发商先与政府签订一份用地的框架协议,“面积会很大”;但随后到具体摘牌拿地时,是“一小块一小块滚动着拿”。
  大盘开发模式盛行,与地方政府财力弱势不无关系。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吴始炜介绍,贵阳是山地城市,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工程造价明显高于平原地区,修一条高速公路,桥隧比大概要达到70%,造价是平原地带的两三倍。
  财力羸弱的地方政府,只得将新城建设的部分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甩给开发商,代价就是用大盘开发作为交换,以摊销开发商修桥铺路的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从政府角度而言,这种大盘开发模式可以帮助地方迅速提高城镇化水平,但政府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几乎享受不到收益,使地方财政始终陷于弱势。
  大盘驱动战略,在贵阳还可追溯得更远。
  在距贵阳老城区10余公里的观山湖区,以运作大盘见长的地产大鳄世纪金源集团曾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达600万平方米、可容纳近20万人的金源世纪城。
  业内人士介绍,贵阳金源世纪城项目2007年开工,2008年销售,到2011年,600万平方米物业就基本售罄。
  正是这个房地产超级大盘的运作成功,为贵阳市其他区域的新城建设模式提供了示范和借鉴,同时也刺激了一个又一个超级大盘的不断出现。
  但时隔几年再来看这个大盘先行者,其各种后遗症也在不断暴露。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金源世纪城目前入住率接近六成,已明显出现交通拥堵。这两年,当地政府正在忙于“补修”高架桥和斜拉桥,以缓解其睡城、卧城局面。
  类似情况,在花果园项目中也已出现。由于把周边市政配套的任务甩给了开发商,政府对交通状况有无乏计可施。
  一位当地出租车司机抱怨:“政府承诺再给花果园修几条市政道路,但你看看,现在楼都盖满了,哪里还有地方修路?难道要在空中修吗?”
  至截稿时,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今年7月份,原北京市委常委、朝阳区委书记陈刚调任贵阳市,担任市委书记一职。陈刚到任后,对土地供应和城市规划渐露“改革”之态。
  据悉,贵阳市政府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对城市规划进行新一轮编修。知情人士判断,未来贵阳的土地供应或将效仿“北京模式”,即:由政府统一收储,一级开发整理后,净地出让。若真如此,贵阳大盘模式或将迎来调整。记者 王玉光 本刊记者陈星月对本文亦有贡献)
  相关报道:
编辑:罗伯特
高清图集赏析河南省卫辉市房产现在多少钱一平方?_百度知道
河南省卫辉市房产现在多少钱一平方?
提问者采纳
这个现在均价一般都在3000左右吧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房产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现在差不错都得2000多了!一次性有优惠!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江苏靖江房产多少钱一平方。(市中心多少,一般的多少一平方)_百度知道
江苏靖江房产多少钱一平方。(市中心多少,一般的多少一平方)
我是靖江人,但是目前在长沙做房产!靖江现在有 10000的楼盘了。也有4000左右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省靖中那比较贵,高的11000/m2,上海城那七八千的样子,渔婆菜场那都是老房子,100平方五六十万
市中心一般9000均价在6000。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房产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平顶山市房地产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