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讯通 河南手机卡欠费了会上门追债吗?

求助!用身份证办的联通如意通卡欠费七十元会被追债吗?_百度知道
求助!用身份证办的联通如意通卡欠费七十元会被追债吗?
在剩几块钱时开了Q全部钻石和会员欠了七十,三个月后会被销号,那销号后仍收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吗?若收那几年过去,欠费不就多达千元了,那不就构成犯罪了吗?若不收那只欠七十会被追债吗?我用身份证办的,填得都是真实信息,但没收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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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身份证办理的都会有相关登记,在你拿身份证去的时候他就会用扫描仪把你的身份证信息存入电脑。 比复印件更准确,当你办理卡的时候会在合同上签字,在法律上已经生效。 违约金是通信局规定的并不是联通规定的,联通只是一个部门提供清欠的工作。说白了这个违约金就是利滚利(相当的吓人)。一旦不缴纳所欠费用联通会拿出通信局的文件向你催缴不得不交。(目前数额小的还不至于到法庭)。如果数额较大就不一定啦! 但通过法庭渠道所要费用确实有事实。 个人认为还是交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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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11:34:54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李绍富 评论条[]
“催讨公司”贴在欠钱人门外的纸条
现代快报12月10日报道 信用卡如今成了不少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少市民曾经遭遇过未能及时还款,而被银行通知的情况。大多情况下,市民会及时还款。但也有人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及时还款,结果不仅接连收到银行的还款通知单,有的人竟然还遭遇这样一种情况:专门的讨债公司上门,贴条、威胁、贴身纠缠,逼着你还款。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哎哟,讨债鬼吓死人!
小平头砸门:
“快给我还钱,不然后果自负!”
前天中午11点多,家住朝天宫的市民李奶奶(化名)家门被敲得砰砰响,“快给我还钱!”李奶奶通过门上的猫眼看到,外面是几个剃着小平头、操外地口音的小伙子。这几人说话粗声大气,非常不客气,多次威胁老人“别给你脸不要脸!”李奶奶当时一个人在家,当即被吓住了。足足吵闹了十几分钟,几个人才离开。李奶奶开门后,发现门上、墙上都被人用黑笔又涂又画,除了一些催逼还钱的话,还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李奶奶拨通这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年轻男子,“别管我是谁,只管把钱还了!不然后果自负!”
“除了和银行有点债务问题,我从没有欠过别人钱!”据李奶奶回忆,自己唯一一张信用卡是在广东发展银行办理的。2005年的时候,她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台联想台式电脑,分24个月支付,每个月只要花298元。在还款过程中,她只发生过一次延迟还款的情况,但事发第二个月她和老伴儿就去银行补还了这笔钱,并支付利息59元。当时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笔逾期还款已经解决。2007年7月,她完成24期还款,老两口本以为从此再也不会为这事烦心。可就在当年8月,他们又接到银行通知,说还有500元欠费。他们曾多次与银行沟通,可双方对这笔钱存在争议,老人一怒之下扔掉了这张银行卡。李奶奶推测说,这批人只可能是为银行讨债。因为在几天前,她曾接到过一个外地号码的电话,对方说她已经拖欠银行信用卡4000多元现金,再不还钱,就会采取一些“措施”。李奶奶怀疑,自己遭遇上门催债,就是银行方面采取的“措施”。
昨天下午,记者从广东发展银行了解到,公司确实与追讨公司存在合作,由这些民营公司负责追讨欠款。一位姓万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大多数信用卡客户欠款行为都并非恶意,公司只需要用电话、短信提醒的方式,就能完成催收工作;但也有一些客户长时间不还款,公司就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公司还会和第三方机构合作,通过电话、登门等方式,来追回欠款――这种第三方机构都是民营公司,因为催收时常会有交叉信息,公司会为多家银行服务,盈利是通过完成业务从银行获取佣金。万女士强调,广东发展银行对合作的公司有严格的管理,过程中会有录音,不会采用侮辱、打骂的方式。李奶奶所遇到的情况,她尚无法肯定是何人所为。她承诺在两个工作日内会将事实调查清楚,给出答复。如果银行在追讨过程中,真的存在李奶奶所描述的情况,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追讨电话不停:
“我能找到你的老婆孩子!”
“我确实没及时还银行信用卡上的钱,但那是因为意外。”市民李先生前年去广西办事,没想到被大雪困在当地,无法及时回到南京,而当地又没有广发银行的网点,结果欠下银行的钱。回到南京后,李先生去广发行还了8000元贷款。没想到,一段时间后,他接到银行电话通知,称他还欠银行几千元。李先生去银行查询时,被告知他欠下几千元利息没还。“怎么会产生这么多利息?”李先生吃惊之余,觉得无法接受。就在他与银行协商,希望能减少利息时,麻烦上门了。
“我的房子出租了,有一天那里的邻居告诉我,楼下贴了纸条,说我欠银行钱不还,外逃了。”这张纸条上不仅公布了李先生欠钱的事,而且还“悬赏”找李先生。“我的个人隐私怎么被其他人知道的?”李先生说,他没有骗银行钱,也不是恶意透支不还。广发银行这么做,“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李先生找到银行,没想到利滚利,利息又多了几千元。他还了4000元后,到现在还差一万多元没还,而一直在追债的公司也从未停止,“他们打电话给我催我还钱,还威胁我说能找到你爱人,小孩!”
活闹鬼纠缠:
“你不欠银行钱也得给我们钱”
两年多前,市民王先生接到一份来自深圳发展银行的律师函,让他尽快归还欠信用卡贷款。
“我从没办过这家银行的信用卡,怎么会欠7800多元?”王先生找到银行进行核实,营业员让他“想清楚”。但王先生怎么想,都没能想清楚,“反正我没欠钱,也当然不会还钱。”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追债历程自此开始了。“先是不断有律师函寄来,然后就有人上门。”但上门的并不是银行工作人员,而是像“活闹鬼”一样的男子。“每次来两三个,狠劲地敲门,弄得左邻右舍都知道我欠钱不还了。”打开门后,这些人会扒着门不让关上,要求王先生赶紧还钱。好不容易打发走后,没几天对方又会上门,“不停地敲门,不停地敲,吵到你烦死。”不仅如此,王先生还不断接到对方的电话,“威胁我说再不还钱,就怎么怎么着我。”
这样的事情上演十几次后,王先生不仅正常生活受到骚扰,而且在银行还留下不良信用记录,没法办理贷款买房,他只好选择报警。经调查,原来是王先生的身份证丢失后,被捡到的人拿去办了信用卡。“银行对办卡程序也太不负责任了。”王先生气愤地说。他本以为此事已经了结,但没想到骚扰还是没有停,他的不良信用记录仍在,讨债人仍不断上门,“他们说,我们现在知道你不欠银行钱了,你给我们点钱就算了――这是搞什么名堂?”
通过朋友打听,王先生才知道,原来银行已经将他的“债务”委托给一家代理公司处理,这家公司专门讨债。“听说,要来的钱公司会和银行进行分成。”王先生说,他多次让银行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但至今仍没有结果,“两三年了,究竟什么时候才算完?”
没错,人是我们派的
但这是正规催讨公司!
“我们找的不是民间的讨债公司,而是催收公司,这是正规的合法公司。”深圳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申先生告诉记者,对于欠钱不还的客户,三个月内,银行会以电话催收为主;超过四个月,会发律师函予以警告。“如果半年内对方还不理会,我们会委托催讨公司上门追讨。”申先生称,银行一般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追债,因为“打官司很耗费人力”。银行会将欠债人的电话、地址等告诉催收公司,对方则上门追债。
“通过这种方式追讨,一般情况下效果还好。”申先生说,如果催收公司上门找到了人,一般对方会还钱,但也有客户换电话、搬家的。“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先贴条,然后与公安部门合作,寻找其新的电话和地址。”
对于追债的方式,申先生表示,催收公司一般态度不会太恶劣,不会有威胁,不许进客户家的门、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基本是通过语言告知的方式,告诉对方继续欠钱不还的后果,如可能被列入“黑名单”,被起诉等等。“因为银监局对此有明文规定,如果遭到严重投诉,最严重的结果可能会取消其资格。”并且,动用催收公司追讨的客户,多是恶意透支的。“不过,也不排除有时公司讨债时,语言上会比较激烈。”
那么,银行为何频频动用催收公司上门讨债呢?
昨天下午,在南京信用卡业务做得较好的某股份制银行总部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员称,信用卡对银行来说,是高风险和高收益同时并存的业务。不过,风险虽然高,但收益更高,所以他们才在设有网点的城市大力推行信用卡。
“部分持卡人办卡时信用记录是良好的,可一旦持有信用卡后,就经常透支,而且不按时还钱。”该工作人员称,这部分人就属于高风险范围。如果这部分人中,因办卡时银行审核不仔细,或是提供了虚假材料未能识别,还款能力很差,那就经常会出现恶意拖欠或是信用卡坏账。而从银行管理来说,坏账能变活的就尽量变活;能收回来的就尽量收回来,所以会设法追讨各种欠款。
至于追款方式和流程,该工作人员称,他们总行的要求是:首先如果过了最后还款日还没还款,银行的客户专员会致电持卡人,提醒其尽快还款。如果在两个月内,这种友情提醒不管用,拖欠还在继续,那就会通过银行的律师事务所,给持卡人发去催款函或是律师函。如果持卡人仍然不还款,律师可能就会收集证据,诉诸法庭,让法院裁决。
“信用卡欠款,最初一般不会很多。一般的卡也就在2万元以内;很多卡甚至只有几千元。如果每个持卡人欠款后,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那成本太大,银行不划算。”该工作人员称,即使法院判决了,因执行困难,银行往往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为了尽可能收回欠款,银行往往会跟社会上的追债公司合作,让他们去帮忙追讨欠账。
该工作人员承认,他们银行在设有网点的城市,均跟相关的追债公司有合作,几乎所有的欠款,都由追债公司负责追讨。当然银行跟他们合作,也是有协议的,比如追回欠款的分配,以及追债中产生的纠纷和责任划分。“银行方面,一直跟合作的追债公司强调追讨过程要合法,不能采取暴力等非法方式。”该工作人员称,从他掌握的情况看来,跟追债公司合作追讨信用卡欠款,比通过律师函和诉讼方式效果要好得多。
他们这样讨债
小黄16岁初中毕业,就离开老家“混江湖”。8年漂泊生涯中,有两年就在讨债公司干过。
他说,讨债公司分好几种,有的纯粹是活闹鬼来打砸,“效率”高,要的提成也高,一般是30%;有的是正规公司,会打电话、登门要求还债,如果对方拒绝,那么公司就会通过各种手段查明对方资产,并用法律手段追债。
“但和银行合作的公司和这两种还都不一样,银行很多时候都是面对信用卡透支的小额欠款,都是找独立法人的外包公司负责这项业务,也就是催收公司。”据了解,这些公司一般都冠以某某科技公司、某某信贷公司的名号,在追讨中确实不会使用“黑色”的暴力手段,但“灰色”的手段常常会用上。
据了解,追讨公司一般会采用以下几种手段讨债:
电话打来,只说客户欠银行钱,但一般不说哪家银行;夜间打来电话,也是让客户陷入疲惫的“好办法”。
“不给钱就让你好看!”“小心点,下面没好日子过!”这些话没有描述出不还钱的具体后果,但足以让大多数人心存担忧,感觉未来生活危机重重。
不直接用脏话骂人,但会说上很多让对方难堪的话,刺激对方。
在门上“留言”的方式,能让欠债人的私事暴露在邻居同事的视野下,让人难堪,是他们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律师:银行涉嫌泄露客户隐私
记者咨询圣典律师事务所的严国亚律师,他认为银行用这样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存在多个方面的问题。“这些人在追讨中的很多用语都已经构成恐吓,银行雇佣这样的人去追债,显然是不适当的!”他认为,银行在正常情况下应通过法院、仲裁等手段来追讨债务。把客户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交给这些公司,显然是泄露客户隐私。根据刑法的最新规定,如果泄露客户隐私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而目前,银行业普遍采用这样的手段,监管部门应该明令禁止。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瑞格律师事务所的王立宁律师。他同样认为,银行的做法涉嫌泄露隐私,同时侵犯了客户安宁生活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告诉记者,这些讨债公司的存在,本身就是涉嫌违法。因为这些公司常常冠以科技公司、房产公司、信贷公司之名,实际上并无追讨债务这项业务的资质,而且这些公司在工作过程中,采用的手段常常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相悖。
提醒:利滚利欠几十万都可能!
信用卡消费,划卡结算时很方便,只要不取现,一般都有至少50天以上的免息期。但一般市民可能不知道,信用卡消费陷阱多多,这个50天的免息期,很多时候会变成一天不免!
据总部在外地的一家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一姓王的经理介绍,他们银行的信用卡,划卡消费的免息期为50天――这个是50天免息,必须是到了还款日最后一天,还清当月账单所有欠款才有效。王经理举了一个例子:比如你的信用卡本月账单是1万元,最后还款日是单月25日。到了25日后,你必须把这一万元全部还上,才能免息。如果你只还了9999.99元,剩下一分钱没还,那么,已经还了的9999.99元钱,也是要算利息的,计算利息的时间根据你消费的时间来确定,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而剩下的一分钱,算到下月账单里去。说白了,就是只要没全额还款,利息都是全额罚息的。
信用卡消费后,还有一个最低还款问题,也就是可以不全额还款,只要你愿意支付利息;但到最后还款日,有一个最低还款额度,根据消费的金额不等,最低还款额度也不等。如果到了最后还款日后,连最低还款都没还,那不但要一天不免息,从消费之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还要收取10%的滞纳金。比如消费1万元,一般最低还款为1000元,那就收取滞纳金100元。
除此之外,信用卡是采取利滚利的方式计息,如果超过最后还款日,还没还最低还款,加上滞纳金和利滚利,欠账很可能不久就超过信用额度。比如本来最高额度是1万元,因为没及时还款,最后欠账到了15000元,不但利息依旧滚,本金不断增加,而且还会收取超限费,一般银行都是5%左右。
王经理称,信用卡还能直接到取款机取现。而一旦取现,不但要收取5%的手续费,而且从取现开始,就按照每天5%计算利息。比如取现5000元,手续费需要250元,利息按照日利5%计算;而且到月底后必须全额还款,没有最低还款一说。
除了上述种种外,到了下一个账单日时,前期欠下的余款、利息、滞纳金、取现手续费、超限费等所有费用,均计入新一轮账单的本金。如果还不及时还清,新一轮的各种费用又来了――这样滚动起来,欠款金额就会越来越高,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到几十万都有可能。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李绍富)
编辑: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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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联通3G卡欠费100元多了,打算不要了.购买卡的时候是实名登记的.以后联通会不会来追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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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卡都是实名办理的,肯定会对你以后在联通办卡有影响。至于会不会对你的银行业务有没有影响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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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追债,但是你以后要用联通的话,要把以前的遗留问题处理掉才能办理其他业务,如果你以后决定都不用了的话,不要了也行。
因为这种太多啦
他们出不起那个人力
会。并且,你会进黑名单,办理联通任何业务都办不了。全国联网有效。
你再购卡的时候 联通会知道的 你办不了其他的实名制的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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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欠费日益严重 东莞各大医院成立追债小组-搜狐新闻中心
欠费日益严重 东莞各大医院成立追债小组
  日01:59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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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按习惯,年底是“追债”的繁忙时期。据记者了解,在外来人口数倍于本地人口数量的东莞,近年来逐年递增的庞大欠费额,已将东莞各大医院压得喘不过气来。
  据东莞市卫生局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至日,全市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被拖欠的医疗费用总额高达7650万余元。仅~15日,全市卫生系统的欠付治疗费用已达167万余元,仅半个月的欠付费已占当年上半年的五成以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医院被拖欠医疗费的问题由来已久,但是自去年5月实施新《交通法》以来,东莞各大医院的欠费额都突破了历史纪录,尤其是交通事故的欠费额更达到总欠费额的60%以上。面对日益沉重的包袱,东莞市各大医院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实行住院预交费制度、给渡过危险期的病人停药,甚至成立专门的“追债小组”和“追债办公室”等。
  而许多来莞的打工者则认为,医院实行“预交费”及“停药”制度,实际上等于拒绝他们就诊。预交费制度属于硬性拒绝,而停药则是一种软性拒绝。因为在东莞,打工者因各种原因交不齐“预交费”而最终导致误诊错诊甚至死亡的事例并不少见。
  医院诉苦 私立医院被欠费过百万
  作为医疗机构,医院不能见死不救。在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后,医院却要面临被欠费的尴尬,身为民营医院的东华医院更感头痛。
  东莞东华医院医疗市场拓展部主任邓伟坚在谈到医疗欠费问题时,向记者倒了很多“苦水”。在他看来,医院也是有苦在心口难开,因为医疗欠费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解决的确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邓主任表示,作为医疗机构,医院不能见死不救。在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后,医院却要面临被欠费的尴尬,身为民营医院的东华医院更感头痛。
  据了解,东华医院每年的医疗欠费都有上百万元,而且基本上都是无法收回的死账。即使医院押着一大堆的身份证、欠条,但却依然无法兑现“应收款项”。曾经也有两三个病人欠费出院后再回来交还,但这种情况极少。邓主任表示,从欠费额度上来看,大多都为1000元至1万元之间,欠费者以外来工居多,达到9成以上。
  据邓主任介绍,前不久,有一名外来工在做完妇科手术后,因为没有钱交费而自己拔下输液管“潜逃”,欠医院手术费用数千元;还有一名因交通事故被撞成植物人的湖北籍打工者,在医院住院一年,欠费额高达近6万元,因为其妻无钱交纳费用,也没有回乡的路费。最后,医院还花了7000元从广州租用特殊病人专用特护车将其夫妇送回老家。类似的“倒贴”业务还有很多,如120急救中心派单下来,在其区域内的医院就必须派出救护车,而抢救的伤患者有很多是三无人员,因此医院不仅要负担其治疗费用,如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后,医院还要垫付登报死亡通知的费用。
  据东莞市人民医院“追债办公室”洪先生称,其实医疗欠费的主体80%以上是外来工。其中有七成是交通事故导致,肇事司机跑了,工厂没给工人买保险,而打工者本人又没有钱救治,导致绝大部分医疗费用被拖欠,进而变成死账烂账。洪先生表示,医院在一定程度上演变成“迫不得已式的救助站”。
  顾此失彼 新法实施医院更添重负
  新《交通法》实施以后,被交通事故伤者拖欠的救治费用比例由原来的不到三成增长到近七成使各家医院的欠费问题更雪上加霜。
  去年5月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及医疗机构不得因费用问题而拖延救治的规定,曾被人们统称为“有钱无钱先救人”的人性化法例。但是,东莞市的医疗机构纷纷表示,该法实施半年多以来,被交通事故伤者拖欠的救治费用,使各家医院的欠费问题更是雪上加霜。
  记者从多家医院得到的统计数据显示,新《交通法》实施以后,交通事故的医疗欠费比例由原来的不到三成增长到近七成。以厚街医院为例,去年1~4月有13名车祸伤者欠费,总额约为10万元,平均每月3.25人,平均欠费2.25万元;而5~10月则有65名车祸伤者欠费,总额为37.99万元,平均每月10.83人,平均欠费6.33万元。较新《交通法》实施前,每月平均欠费人数和欠费额分别上升了3.33倍和2.55倍。而东莞市卫生局的统计数据则显示,从5月1~15日,该市参与交通事故抢救的医院共收治交通事故病人945人,欠付治疗费用167万余元,占日以前交通事故医疗欠费总额的54%。“半个月的欠付治疗费用竟占了一半以上。”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感叹道。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过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是由交警按规定指定当事人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或给医院押下肇事司机的相关证件,为医院追讨费用提供保障。但自从新《交通法》实施以后,交警只给医院开具《交通事故救治告知书》,作为医院收回抢救费用的凭证,但却不再帮医院协调催款。肇事司机没有抵押证件、保险公司没有押保险卡,医院在催款的时候就常遇到百般推托的情形。而当出现司机逃逸或伤者未参加医保的情况后,作为保障医院权益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却没有在新《交通法》开始实施时同时成立。
  因此,新法规定的“及时抢救”也缺乏医学上的确切定义。而最为明显的就是,医院陷入了一个怪圈:抢救这类伤者越多,医院的负担越重,效益越差。
  内外交困 医院总结欠费四大成因
  ①交通事故。新《交通法》实施后,医院必须无条件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抢救,因此形成了大笔的医疗欠费。
  ②突发事故及急诊抢救。由于治安案件、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由“110”、“120”、交警或其他社会群众送来,这部分患者治愈或死亡后,经常发生逃逸或无人认领尸体的情况。加之这类事故的定性、处理、赔偿过程较长,肇事者和受害人都会借故拖延支付医疗费用。
  ③企业无力支付或有意拖欠。“这类欠费还算是比较容易收回的,如果我们反复催缴无效的话,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厚街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④经济困难和病人潜逃。近年医疗费用呈上升趋势,使一些缺乏医疗保障、抗风险能力低的人群无法承受昂贵的医疗费。如城市三无人员、孕妇、外来打工者、乡镇困难户等,有的病人病程长、病情重,靠仪器维持生命,家属无力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而置病人于不顾,医院又必须维持病人的生命,从而造成欠费;有的患者认为医疗费过高,手术过后就溜之大吉,而入院时就留假名假地址,使医院无法追收欠费;还有一些产妇在分娩后就趁夜溜走,有的甚至将婴儿遗弃在医院,院方还得转几个科室为婴儿看病,追讨医疗费用便无从谈起;还有的医院收治三无人员或不明身份且神志不清的患者,院方不仅要花钱给他们看病,还得帮他们找回家人,甚至“倒贴”路费送他们回去。
  目前,医疗纠纷报道不时见诸报端,这虽然对规范医疗行为、保护患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患者为了减免医疗费用而借机寻事,动辄上法院或向媒体披露,医院为了保持名誉只好忍气吞声,减收医药费用了事。
  欠费个案
  个案一
  不仁东家拖交费用 工人错过治疗时机
  因为工厂老板迟迟不肯缴交几百元“预交费”和检查费,年仅23岁的湖南籍工人肖明(化名)最终因治疗时机延误而死亡。据肖明的工友李先生称,肖明是在去年12月20日早上7时30分左右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神志不清等症状的,当时他们就通知了工厂的老板娘。但上午8时病人被送到东莞市道?蛞皆汉螅?老板娘却以“借钱”为由拖延缴交300元押金和390元CT检查费。
  李先生表示,当时在场的工友都屡次催促老板娘交钱,但老板娘还是一口咬定“现在没钱”。直到当天中午11时,医院的CT检查费由390元变为490元时,老板娘才让财务科的人送来500元,工友们东凑西借地凑齐了钱后,肖明才被推进了检查室并确诊为突发性脑溢血。虽然在晚上8时许,肖明被转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由于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当天晚上9时肖明还是去世了。“我们先不说老板娘的不仁,如果医院能在‘预交费’方面作出一点让步,肖明会不会有生还的希望呢?”李先生反问记者。
  个案二
  因缴交不起预交费 工人有病无法确诊
  近日,在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日线厂打工的工人文长安,给记者讲述了他因为没钱交6500元“预交费”,而无法诊断是否患上了职业病的痛苦事例。
  据文长安介绍,他在桥头日线厂工作已近8年。2002年,他被查出患上怀疑职业性哮喘病,为治疗该病,仅两年时间他几乎走遍了桥头镇的各大医院,基本花光了他在东莞打工的所有积蓄。
  去年7月6日中午,当文长安再度出现极度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厂方将他送往宏大门诊部治疗。在短暂恢复后,医生建议他转到省市级职业病医院进行治疗。但是文长安表示,广东省惟一一家确诊职业病的医院――广东省职业病医院的入院押金就要6500元,他现在根本就拿不出这笔钱来接受检查和治疗。而厂方经理则称,只有出具医院的确诊证明,厂方才会给他支付治疗费。因此,那一段时间,为了找到有关证明材料,他几乎跑遍了所有卫生部门。
  个案三
  见义勇为者没钱交 至今仍被医院停药
  去年12月1日下午17时55分,西安人陈峰在东莞公交车上发现小偷行窃后与其搏斗,结果导致腿部严重受伤,而车上40余名乘客及司乘人员却袖手旁观,最后歹徒逃之夭夭。后来,陈峰在东莞某医院接受治疗时,因为没钱交医疗费而被停药一段时间。
  据报料人刘冲回忆,事发时陈峰几乎是坐在血泊里,上身、腿上、脚上和地上都是血,周围几个好心人帮忙将陈峰送往旁边的沙溪医院。该医院的接诊医生考虑到陈峰的伤势比较严重,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就与东莞某医院取得联系。10多分钟后,该医院用急救车将陈峰接去抢救。经过一夜的手术,陈峰才清醒过来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大动脉失血过多,后来医院又对陈峰进行了两次手术治疗。
  近日,记者在东莞某医院看到了陈峰,他的左小腿上还缠着厚厚的纱布。面对记者,特地从西安赶过来陪丈夫治病的陈太太很无奈:“目前经过三次手术抢救,儿子的2万元复员费已全部用完。因为没有钱,所以目前基本处于停药状态。”随后陈峰向记者解释,尽管他属于见义勇为受伤,但医院不是救助站,医生救了他的命他已经很感激了,他对医院停药表示理解。
  欠费心声
  工资太低无力承担 拖欠费用实属无奈
  在东莞市寮步医院外科住院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东莞一家鞋厂工作6年了,虽然服装鞋帽业是东莞多年发展形成的重要产业,近年来不少企业的规模和对当地经济的贡献呈几何级上升,但外来工的工资只从三四百元涨到五六百元,与这些年来的物价指数增长相比,差距巨大。有病没钱治,医疗欠费在所难免。据东莞劳动部门介绍,该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450元,但在某些企业眼里,却成为了“最高工资”的上限。
  李先生还表示,2002年东莞外来工通过邮政汇出的金额已达142亿元之多,这一成就当年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东莞“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的十一大数字论据之一,显示出外来工的经济地位日益增加。可以说,今天东莞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广大外来打工者的辛勤劳动,李先生希望政府能考虑到打工者的实际情况,对医院“预交费”制度和停药规定适度放宽。
  多数民工仍游离于 保险“安全网”之外
  在采访中,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住院的一名欠费病人拿出一份资料给记者阅读,广东省在2000年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内地户籍员工等均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东莞还专门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但实际上,东莞各工厂参加社保的外来工仍占少数,大多数打工者仍然游离于社会保险的“安全网”之外。据该病人介绍,厚街一家有1.2万人的服装厂只有1000名工人买了保险,一家4000人左右的电子厂只有300人买了保险,东坑一家6000多人的玩具厂只有800来人买了保险,而那些没有牌照的黑工厂就更不用说了。
  另外,该病人还表示,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有诸多条件限制,只有极少数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工作的外来工可领取。所以,一旦低工资的民工面对高达数十万元如天文数字的医疗费,就只有欠费、逃跑这条路了。
  记者观察 医院何时不成“替罪羊”
  生命无价。在以生命为筹码的博奕中,任何东西都显得微不足道。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固然增加了老百姓的安全感。但在现实中,这项法律作为社会公器,在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出现了不和谐音――配套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实施没有跟上,法律在保障了人们生命权的同时却没有保障医院的合法经济利益:社会救助基金至今没有成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实施细则也没有出台,《交通事故救治告知书》就像是一张白条……对医院来说,替肇事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当然是不公平的。
  一边进行着医疗保障社会化,医院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的拨款日渐“杯水车薪”;另一边医院的利益在法律上却缺乏足够保障,医院的经营者们也充满了困惑:伤者的伤情当然不能等,但终止医院的“代位赔偿”又要等到何时呢?
  莞105万外来工买医疗险
  针对外来工医疗欠费,东莞社保局表示已推出综合险和住院险两种医疗保险
  外来工是东莞医疗欠费的主体,在个人工资有限的情况下,追讨此类患者欠费该如何执行?东莞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认为,如果按交警部门出台的新规定执行下去,医院将不堪重负,影响医院的正常业务运转。而医院要对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外来工及时组织抢救,并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继续实行交通事故救治预交金制度。
  而东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外来工医疗欠费问题,社保局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推出综合险和住院险两种医疗保险形式,使买医疗保险由原来的数万人,迅速增至105万人。
  社保局 105万人已买医疗保险
  记者从社保局了解到,东莞市外来暂住人口650万,加上本地六七十万劳动人口,总计达到710万以上,但参保人数不到四分之一。其中首先是因为外来工的用人单位为节省成本,多数都不替他们买保险;二是在劳务市场形成买方市场,他们在劳务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
  东莞市社保局咨询服务科杨笑冬科长认为,根据国家的社保政策,用人单位多被要求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多项保险,需多支付工资15%的,大约100多元。东莞很多企业不买保险,或为逃避检查而只为其中很小一部分管理人员买保险。
  杨科长还表示,由于外来工遭遇不测没有社保医疗保障,无法独立承担医疗费用,于是产生医疗欠费,外来工参保的关键在于企业老板是否自觉地给员工买保险。目前社保局推出综合险和住院险两种医疗保险形式,使东莞市由原来数万人买医疗保险,迅速增至105万人。
  卫生局 提高参保率是解决之道
  据东华医院医疗市场拓展部邓主任介绍,医疗欠费90%以上都是外来工,而他们大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一旦遭遇不测则难有抵抗风险的能力,这是造成医疗欠费的重要原因。
  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如果按当年5月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医院将不堪重负,最终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影响外来工的救治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医院应在国家和广东省相应的实施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正式出台前,医院要对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及时组织抢救,并在不拖延救治的前提下,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继续实行交通事故救治预交金制度,由事故责任一方或当事人双方预先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有提高外来工的参保比率才是解决医疗欠费问题的一大办法。
  欠费补偿只是杯水车薪?
  近年来,针对医院医疗欠费问题,东莞市1996年设立了医疗救济基金会,垫付欠费医院可通过申请获得一部分的欠费补偿。
  记者近日从东莞市各大医院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欠费补偿只是杯水车薪。虽说补偿的最高金额达两万元,但医院通常一笔欠费只能拿到10%~20%左右。而医院作为被欠费方,想拿到欠费也并不容易。如欠费的是交通事故伤者,则必须由交警部门先出具证明,证实其没获赔偿或所得赔偿不足以支付医疗费;如由公安部门送院的伤者,申请医疗救济时又必须附上该部门出具的证明。而且材料要先经过市卫生局审核后,再报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审批,对于工伤事故或应该由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的伤者,将不给予办理医疗救济申请。
  东莞市卫生局一位人士对记者分析,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目前的投资风险大,每年真正可动用的资金不多。因此目前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并不能解决主要问题。(记者董海云邵 蓝 徐超萍 高贵彬 陈志刚)(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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