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权证是在企业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查询前发放还是在之后发放

原始股分红是按上市后的市值价还是按公司的利润分红?_百度知道
原始股分红是按上市后的市值价还是按公司的利润分红?
也和股票的市值没有关系;2、分红扣税情况、一个月至一年,有持股的时间区别;4,不区别原始股,而不喜欢送配股,因为送配股会稀释股东权益,是按公司的利润情况来的:一个月以内1、一般情况下大股东喜欢现金分红、分红的对象一般是全体股东、法人股、流通股和非流通股;5;3,如、一年以上等、分红多少的情况、公司的分红,按一定比列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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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权数来定的楼主您好,分配方案。按照公司的利润
按公司利润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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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什么叫做原始股?在公司上市前买原始股于上市后买,那个的收益更大?_百度知道
什么叫做原始股?在公司上市前买原始股于上市后买,那个的收益更大?
提问者采纳
所谓原始股
就是上市前股份的俗称
上市后就没有原始股了
原始股的高收益
在于公司没上市前
股份价格是很低的
上市后股价翻了几番甚至十几番
所以上市前买原始股上市后卖是有高收益的
但也有风险
因为公司不一定能上市
如果上不了市
投资的钱是不能退出的
只能靠将原始股份转让将投资收回
但原始股没有大规模的流通市场
所以很难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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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收益好点的能翻一倍已经很不错了!
股票,股票能涨十个点就偷笑了原始股 是公司未上市 不会出现在任何的交易市场的买卖股份 如果该公司上市后收益最低5倍以上!
上市后的: 叫做新股
上市后就不较原始股了!!
“金融点评网”里有个股诊断功能,里面有效的分析了大盘及个股压力位支撑位及消息面分析,一切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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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华交所提示:购买非上市公司“原始股”谨防受骗_中国废旧物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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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交所提示:购买非上市公司“原始股”谨防受骗
华交所提示:购买非上市公司“原始股”谨防受骗
时间: 17:33:12 中国废旧物资网&
编辑:小博
提醒投资者:购买非上市公司“原始股”谨防受骗,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股票转让必须在合法场所进行。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推销或代销非上市公司股票属非法行为,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已经购买该类“原始股”的请积极向当地证监部门或工商局投诉、举报。  近期,本所每天收到大量的,有关买卖未上市公司“原始股”和所谓“一级半市场”问题的咨询、投诉,本所工作人员尽力地一一回复解答,为了让投资者对相关风险有一较清晰地了解,现整理部分文章,供参考:--------------------------------------------------------------------------------关于“未上市公司股权买卖”问题与投诉的提示公告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产权交易所网              
近期,本所频繁接到“未上市公司股权买卖”的投诉,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境外某某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准备上市企业”  过去,在境外注册或买下一家上市壳公司,然后由境外壳公司收购境内企业股权,再由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境外壳公司,如此连环,曲线登陆境外资本市场。但今年1月24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堵住了这类操作。而H上市,中小企业不具备条件。因此,以此吸引投资者投资未上市公司或帮助中小企业境外上市的中介服务不可轻信。二、“某某产权交易所/中心/市场、股权托管中心、报价系统上市或挂牌企业”  迄今,各地方的此类机构没有设立严格的“股份公司”准入条件与监管条款,更不具备定价功能,股份公司只要申请就可以挂牌、托管或报价。因此,此类的挂牌、托管或报价之说对提升未上市公司公信度或股权价值没有实质意义。三、本所OTCCC,是为小企业股权提供机构投资的市场,直接接受公司上市,不受理非本市场上市公司股权买卖,且不对自然人开放。华尔产权交易所二OO五年九月一日--------------------------------------------------------------------------------警惕“OTCBB”幌子下的原始股骗局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一群黄牛长期利用庞大的“一级半市场”网络,以“OTCBB”为幌子制造骗局,欺骗投资人、发售原始股,导致持有人血本无归。  -苏培科  今年“3?15”期间,有成千上万的原始股投资者纷纷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其中 ,大部分骗局都是黄牛们利用投资人不了解原始股背后的企业和不懂相关金融、法律知识,以及利用市场缺乏相应的法律和监管,打着原始股将在“创业板交易”、“海外上市”、“OTCBB挂牌上市”等幌子,大肆忽悠、疯狂圈钱。  对于非法原始股诞生的流程和骗局,有业内人士将其总结为“圈钱四部曲”:  第一步,发起成立一家合法的股份公司。《公司法》要求股份公司成立时最少需要有5位发起人股东,目前这类股份公司一般都是5到10位发起人,公司的注册资金通常在3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如果这家公司从开始成立之时,就打算向社会发行原始股,他们会在设计股东时,很注意地在股东中设计适当的自然人或者皮包公司参与发起。待公司从工商部门完成注册之后,原始股的销售就随之展开,有的甚至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就开始对外销售股票。  第二步,通过中介公司地下销售股票。这时候销售的多是发起人中的自然人股或皮包公司持有的法人股,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事迹败露,公司一般会声称“买卖公司股票是公司股东行为,与公司无关”,表面上看洗脱了公司的责任。  第三步,公司配合中介进行上市宣传和分红。为了便于销售,股份公司通常会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美国(或其他国家)某某证券公司签订上市辅导协议”。此外,他们往往还会刊登广告,广告内容多为对企业情况的美好描述,甚至会召开股东报告会或上市推介会,让董事长、律师等人大谈特谈,以增加股民对公司的信任度。  第四步,寻找股权托管中心进行股票托管。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股票的可信度,这类股份公司通常会寻找一家股权托管中心进行股票托管。托管之后也减少了购买者手中的证据,因为最终手中持有的仅仅是一张托管卡,上面也仅写着姓名和股数,故意避过了说明这部分股票的来源。  其实这一现象早就诞生了。自2000年以来日趋猖獗,尤其近两年几乎接近疯狂,有些永远也无法上市的原始股却在一级半市场叫卖到七八元,甚至几十元,市场整体规模和销售网络已经非常庞大。  这种现象之所以未能引起社会的警觉,也未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和打击,主要是因为全国的一级半市场交易非常隐蔽,大多都在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和约束下私下进行,而且骗局的设计者在一开始就给大家画了一张美好的“大饼”――公司在若干年后将要在创业板和海外上市,于是投资者都在耐心的等待。但是近两年来一些当初靠发行原始股圈了钱的“皮包公司”,在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压力下,被迫在美国OTCBB市场花50-100万美元买壳,并借此概念继续在国内疯狂圈钱,有些善于炒作的股份公司甚至已经从OTCBB转板到美国主板,但是在一级半市场销售的原始股仍然无法参与交易,而且没有任何的法律保障。  近期,上海、深圳、广州、南京、宁波、苏州、武汉、合肥等地不断爆出原始股骗局,一些曾经发行、推荐“保证上市”原始股的中介机构在一夜间人去楼空后,骗局暴露,令原始股购买者们惊慌失措,大呼上当。  “买了原始股就相当于包赚不赔。公司将要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最多一年时间,现在两、三元的股票起码能升值四、五倍呢!暴富的机会就在眼前,千万不要错过!……”当初中介们的这些承诺,在他们逃跑之后将永远也无法兑现。  目前像这样欺骗投资人的中介机构、中介人数量非常庞大,已经遍布全国的各个角落,构成了一张庞大的“一级半市场”网络,这个市场长期爆炒、出售一些股份公司发行的原始股,以可上市流通获暴利为诱饵,诱导一些老年人、下岗职工、工薪阶层等群体购买,并从原始股交易中获取巨额差价,该组织在业内俗称为“地下黄牛党”,其组织形式和传销无异,但欺骗和危害远大于传销,因为他们笼络了无数的终端客户,给这些客户长期源源不断地输送高价“原始股”。对此,各地的公安部门虽有不同程度的觉察和打击,但却仍然没有引起中央相关部门的重视。  近来,有媒体揭露出上海一家投资中介机构过去3年里在全国发展了20多家分公司,与数万名原始股客户发生过交易,资金流水数亿元。但是在前不久,公司高层突然人间蒸发,原始股谎言破灭,原始股投资者血本无归。  据笔者了解,国内像这样的机构有上千家,而销售原始股的股份公司也数量众多,仅西安就有几百家股份公司在私下发行原始股,每家股份公司至少圈钱几千万,而且都是在一级半市场广泛流通,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其次,四川、黑龙江等省份的股份公司原始股也是随处可见,而且被投资人定义为最具欺骗性的原始股制造基地,国内其他省份也不可排除。因此,在全国发售价值数百亿元的原始股数量和数百万原始股持有者都是最为保守的估计。  对于原始股骗局,普通的投资者只要拥有一些基本常识,就可以识破。首先,国家对金融行业的管理非常严格,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审批有着严格的程序。可以说,在中国,所有的企业公开面向个人进行集资都是违法的。这些集资活动的动机无论是否诈骗,都没有本质区别,因为其未获国家批准,不受国家监管,没有资产担保,一旦发生问题,受损失的只能是个人投资者。同时,一级半市场中的原始股私下转让并未受到法律保护,目前股份能够合法流通的只能是二级市场,即股市。  类似骗局之所以能够屡屡成功,主要是由于早些年中国股市曾经出现过原始股、认股权证等进入流通领域高溢价发行的情形,也出现过很多原始股暴利神话,于是国内的很多投资人心存暴富幻想,结果却被圈钱的骗子公司和不法中介利用。  另外,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一些境外证券交易所频繁投来“橄榄枝”,通过各种优越的条件吸引中国优质企业赴外上市,想通过资本市场持有中国企业股票的方式,来分享中国经济高成长带来的高额利润。国际投资人的需求,导致“境外上市”这个概念炙手可热,同时这一概念也被那些曾经销售原始股的股份公司和境外、境内骗子中介机构充分利用,开始在OTCBB幌子下进行更多的骗局。  事实上,美国的OTCBB市场本质上相当于我国的三板市场。它是全美证券商协会设立的一个较为原始松散的证券交易市场,主要接受从三大主板市场摘牌下来的股票,有发行数量少、价格低廉、流通性差、风险大的特点。与美国主板市场相比,除了必须向指定机构公布其财务季报或年报外,OTCBB对企业没有任何规模或盈利要求,只要有3名以上做市商愿意做市就行。OTCBB主要以监管做市场来规范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很松,不与股票发行者取得任何联系。由于门槛较低,所以这个市场也吸引着一批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以及一些待价而沽的壳公司盘踞。有专家曾研究发现,OTCBB并不是一个好的融资场所,融资功能极为弱化,对企业知名度有负面影响。因为在OTCBB上市不等于挂牌,几十万美元买到的只是一纸虚名,每年还要花费很多的维护费用。而且在OTCBB挂牌的企业中好的很少,大多声誉不好;其次要从OTCBB市场直接转板至纳斯达克市场,净资产要求要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者市值大于5000万美元,并且股东人数在300人以上,每股股价高于4美元。但是这里的纳斯达克市场只是NASDAQ -SCM,即纳斯达克小资本板,而远非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对此,曾有人评价说,一个企业转板的成功也并不是意味着一步登天。高级别的市场往往意味着更高的监管条件和上市成本。  目前国内的原始股企业往往很多不具备在OTCBB买壳的能力,很多股份公司已经将原始股圈来的钱挥霍的差不多了,若再用50-100万美元买壳之后,就会陷入困境,无法再次融资圈钱,但是为了给国内原始股投资人一个“交待”,只能硬着头皮去买壳、去赌一把,而这种不计后果的行为,将来的风险将可想而知。  笔者建议,投资人在购买原始股和“境外上市”概念股时一定要悠着点,小心陷阱和骗局。其次,有关部门也应该及早关注,对于骗局不可不察。目前除了要对这一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外,还应该防患于未然,警惕“圈钱”公司携款外逃,并要彻底戳穿OTCBB幌子下的原始股骗局,以免更多的人继续上当受骗。另外要对于已经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和升为主板的股份公司进行严格审查,以避免在将来爆出丑闻后影响整个国际市场中的“中国概念”股,防止将来境外投资人对中国企业失去信心,从而影响真正想走出去、想在国际市场融资发展的中国企业。  对于一些资质优良、潜力巨大、治理规范的中小企业赴外上市,并无可厚非,但是目前国内这些想在OTCBB谋图挂牌、已经挂牌或已经升为主板的“原始股”企业背后往往都有几千个股东,而且都是游历在股东账册之外的非法股东。而公司向美国证监会(SEC)申报的合法股东仅仅十几名,这不但欺骗了国内数以千计的投资人,也欺骗了SEC。  因此,笔者认为中国证监会有必要与美国证监会联手,全方位、多角度的去监督、考证赴外上市企业的资质和资格,双方加强互动式监管,并将相关法律、监管漏洞补起来,避免骗子公司逍遥法外。  OTCBB概念  OTCBB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即场外证券交易行情公告榜市场,为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管理的柜台证券交易实时报价服务系统。为不在NYSE、AMEX 和NASDAQ挂牌交易的权益证券、认股权证、基金单位、美国存托凭证ADRs以及直接参与项目DPPs提供及时报价、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 证监局工商局通过本报提醒市民:非上市公司“原始股”买不得发布时间:
来源:东南商
东南商报讯(记者楼盈颖周静)近日,宁波证监局和宁波市工商局多次接到市民关于某咨询公司兜售外省市非上市公司“原始股”的举报和投诉。为此,昨日两部门联合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提示风险:非上市公司“原始股”买不得。
据介绍,在我市出现的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权的非法行为,主要是某咨询公司以外省市部分未上市公司即将上市并可获高额原始股回报等为幌子,或是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性行为,并以会员介绍、联谊会等形式,诱骗市民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
依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股票转让必须在合法场所进行。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向投资者推销或代理销售非上市公司股票,属非法行为。投资者通过上述中介机构购买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一旦发生非上市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或是股东间转让股份出现纠纷,将不受现行证券法律法规的保护。
另据了解,这些所谓的即将上市的公司,并未在当地证监局进行过上市辅导备案,且其中部分公司成立不足3年,按《公司法》的规定,其股权不得转让。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在我市出现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代理买卖行为系违法行为,宁波证监局、宁波市工商局正密切协作,依法进行查处,并请已买入该类“原始股”的市民或知情者积极向两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宁波证监局,宁波市工商局12315。
--------------------------------------------------------------------------------打!非法从事股权转让幕后黑手发布时间: 来源:东方网   本报讯(记者吴蓉)方坤等3人自组投资咨询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买卖,但他们不具备从业资质,结果被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虚假出资罪告上法庭。日前,浦东新区ㄔ憾哉馄鸢讣辛斯罄怼?  据检察院指控,日,方坤、倪春花和张敏霞经事先商议,成立上海方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通过上海欣佳实业公司的代理,从其他单位借用50万元用于取得虚假的验资证明表。在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及取得证券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3人要求员工以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让人到公司听讲座从而向他们介绍所谓的即将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并说服吴某等55人以每股4至4.5元的价格受让西安3家公司个人股东的股权,共计非法经营285万元。因被害人吴某的报案,方锦公司的非法经营行为才被发现。  在法庭辩论中,方坤等人的辩护律师称,方锦公司从事的是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而非证券买卖,是一种居间撮合行为,它只是自然人间的一种民事行为,其行为受《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约束而非《证券法》的管辖。同时,辩护律师提出,现行法律对从事股权转让须取得从业资格,并无明文规定。  检察院公诉人认为,虽然3名被告人从事的是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但是由于它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对象,因此它只是名义上的股权转让,实为证券买卖,而从事这项业务的公司必须具有证券经纪的资质。方锦公司没有这个资质,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五问非上市股权交易发布时间: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应当在什么场所进行
到目前为止,我国依据《证券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只有上证所和深交所两个而已,但这两个交易场所并不开展未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股票交易业务。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允许产权交易市场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权托管、股权质押、增资扩股、转让过户、分红派息等服务。就当前的法律环境分析,在经依法批准有权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产权交易市场进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可以被视为合法;除此之外,在其他场所进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均是非法的。
2、投资咨询公司代理买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合法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代理买卖股权必须具有资质。如代理买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咨询公司没有相应资质,则其代理买卖行为是非法的,应受到证监会、工商局及公安部门的查处。
3、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有哪些限制性的规定
按照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购买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应索要哪些凭证并履行哪些手续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持有人应持有公司股票,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45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修订后的《公司法》关于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的规定与现行《公司法》相同,但第141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5、出卖方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的说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吗
出卖方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的说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出卖方就公司上市做出明确的承诺,或交易双方明确约定将公司上市作为出卖方应当承担的保证义务,则在公司未能上市时,出卖方应当对买受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周值班嘉宾简介:
周世虹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兼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4年5月被会评为安徽省优秀律师、十佳律师。--------------------------------------------------------------------------------警惕陷阱 暗访“海外上市”公司发布时间: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警惕“海外上市”陷阱
2005年12月,以销售“原始股”为主业的南京利百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层人士突然全体失踪。事后的调查,利百代销售股票时,与公司约定的价格在1元多甚至几毛钱,而卖给客户的价格则一般在3元至4元,利百代从中赚取了大量利润。南京利百代的人间蒸发,令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大约有上万名投资者上当受骗。
据陕西证监局材料显示,近年来,在国内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国外证券交易所加紧抢夺国内上市资源双重作用下,陕西相当数量的企业选择海外上市融资。在这股热潮推动下,很多中介公司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打着“海外上市”的概念引诱投资者。尽管在操作方式上与以前大同小异,但这些企业利用投资者对海外上市了解不多,借题发挥、误导炒作,从投资者手中恶意圈钱。其主要手段是持续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介绍公司海外上市进展情况,以期逐步取得投资者信任,诱使投资者抢购所谓“马上海外上市就可以投资翻倍”的原始股。实际上,这些股票可能一文不名。
业内人士指出,广大投资者对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的程序、条件、运作方式、实际融资效果知之甚少。尤其是对海外与国内不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划分,挂牌上市不等于发行融资,即使获准发行股票,也不一定就等于融资成功等市场化运做特点不了解。误以为海外上市就等于成功融资,境内的权益也可以随之在海外市场上变现流通,因此“海外上市”概念对广大投资者的迷惑性更强。有关人士指出,目前许多企业多宣称自己将在海外OTCBB市场上市,OTCBB市场实际上是海外的三板市场。而OTCBB市场很少有大机构投资者,多以小型基金与个人投资者为主,股票流通性差,大约一半处于停止交易状态。这个市场的股票基本丧失融资功能,且很难转到其他有效市场。这就意味着国内这些企业即使上市,也不一定能够融到资,投资者手中所谓的原始股票很可能成为废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海外上市”企业所进行的股权转让实际上并不规范。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这些公司往往采取将众多投资者挂靠在大股东名下的做法进行转让,唯一的凭证就是公司发给投资者的股权证。而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要以股权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并且要通过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进入股东名册,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享受公司股东的权利。仅凭公司股权证来来确认股东身份,实质上相当于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股份,属于法律所禁止的私募行为,而这些“股东”的权益也是得不到保证的。
有关监管部门也指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投资者在非法网点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个人和机构手中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广大投资者在面对“海外上市”诱惑时,要保持清醒头脑,谨防上当受骗。--------------------------------------------------------------------------------西安地下股市借“海外上市”再涌暗流
发布时间: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今年年初开始,家住西安南郊某研究所的杨女士接到多家投资咨询公司的电话:“祝贺你中奖了!你现在有资格认购某高科技公司原始股,股票即将在美国上市,机会难得千万不要错过!”  这些公司不仅频繁打电话,还通过在小区摆摊设点、理财讲座、摸奖等形式邀请人们投资。   有过几年炒股经历的杨女士对此抛出一连串疑问:这样销售非上市公司股票,如果股票不能上市谁来承担投资风险?国家对此有没有相关管理规定?  “天人有机”的原始股迷雾  凭借杨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联系到一家名为“天人有机”的公司。电话里业务员热情地请记者先浏览公司网站后再面谈。其公司网站颇为正规,除了对主要产品进行介绍外,还郑重宣布,将于明年在美国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  第二天,记者如约来到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的信息港大厦该公司“证券部”。在3楼一间没有挂牌的办公室,不大的会客室正在举办讲座,听讲者几乎全部是中老年人。当记者准备坐下听讲时,一位姓王的投资顾问过来质问记者:“谁介绍你来的?第一次来不能听课!”说着将记者带进里屋。里屋除了一张桌子外没有任何办公设备,靠墙堆放的却是另一家宣称将在美国上市的药业公司的宣传材料。  投资顾问仿佛背书一样开始了对记者的洗脑:“你知道百度吗?前不久在美国上市了,好几百人一夜之间成了千万富翁……为什么20%的人拥有80%的社会财富,成了人人羡慕的富翁?那是因为他们抓住了稍纵即逝的机遇。现在我们公司就有一个机遇,只要你以每股4块多的价格买下天人公司的原始股,等明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后,你可以按照4美元/股的价格抛出去,投资回报高达700%……上市是没有问题的,风险基本是不存在的,即使在海外上不了,你也可以在国内股权托管中心挂牌转让。”他告诉记者,只要直接到公司交钱,公司会为其办理股权证明和股票托管,手续非常简单。  记者随后在“天人有机”总部采访了该公司副总经理梁超,他明确告诉记者:公司准备在美国上市募集200万美元,目前正在运作中。由于纳斯达克要求股份公司有300个自然人股东,因此两个大股东准备向社会转让900万股。公司已经在陕西省股权托管服务中心办理了股权托管,目前每股净资产1.5元,转让价则是4.5元。然而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定价依据,委托的投资中介机构名称、该机构是否有证券经营资质、受让股票的投资者能否被记入股东名册时,梁超断然拒绝回答。  记者从该公司提供的材料中发现一些疑点:按照宣传,“天人有机”是经过西安市政府[2000]6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公司。然而经调查,该文件批准设立的公司为“西安中绿生态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单位则是:西安英达房地产、陕西中绿生态工程、陕西财富投资、陕西美斯特商贸以及孙惠民、林欣两名自然人。“天人有机”宣称该公司就是由“中绿生态”进行合法工商变更而成。然而经过记者查询发现,“天人有机”在将“中绿生态”的营业地址、经营范围都进行变更的同时,其股本结构也发生根本变化。“天人有机”股权所有人为:杨凌海洋果业、北京友邦联信、以及薛勇科、薛红科、闫晓琴、崔源等四个自然人。根本不是政府批文中的几家发起人。  证券业内人士进一步分析道:“中绿生态”2001年8月取得营业执照后,一直没有办理股份托管;2005年7月20日“中绿生态”工商变更为“天人有机”后,却迅速于7月26日在陕西省股权托管服务中心办理了股权托管,从而取得投资者信任;随即于2005年10月与海外上市辅导公司签约;同时开始半公开销售自然人股东闫晓琴、崔源的全部900万股股份,似乎当初安排他们持股就是为了变现。整个过程的太多巧合与时间的过度集中,似乎表明:“天人有机”完全是一个为海外上市概念而包装出来的公司。其股东溢价转让股票,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私募资金。而溢价收入也远远超过企业宣称在美国上市能够购募集到的资金。  “海外上市”搅动地下股市  西安地下股市交易历来猖獗,省政府门前一度是半公开的地下股票交易市场,而海外上市只不过是最新的一种概念炒作。  前些年西安、成都、北京等地非法股票交易猖獗的状况曾引起证券监管部门关注,中国证监会2004年4月就下发了《关于处理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这被认为是继1998年证监会清理整顿场外交易市场之后最严厉的一次举动。当时确实有不少非法中介机构就此收手,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肆意漫延的势头也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并没有因此而杜绝。  据陕西证监局材料显示,今年以来,国内证券市场持续低迷,陕西相当数量的企业选择海外上市融资。在这股热潮推动下,很多中介公司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打着“海外上市”的概念引诱投资者。尽管在操作方式上与以前大同小异,但由于目前国内企业海外上市尚处于起步阶段,政策监管也处于半真空状态,因此“海外上市”概念对广大投资者的迷惑性更强。  西安市体改办及证监部门表示,由于目前企业海外上市不需要经过证券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因此有些企业目前正在进行海外上市操作而政府却毫不至知情。这不仅表现出该领域的监管滞后,也直接导致海外上市企业鱼龙混杂:其中既有凭借实力成功登陆海外市场的企业,也有盲目卷入,付出承重代价但难以募股融资的企业,同时也不乏打着海外上市招牌,误导投资者,实现其股票非法交易、骗取资金的企业。很多投资者几万元钱只换了一张不知道何时能兑现的股权证书,极易引发社会问题。  “地下股市”的疏与堵  陕西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姜雁民处长告诉记者,陕西省目前有获得政府批准的股份制公司350多家,其中有250余家发行了股票(或股权凭证),而在国内主板上市的却只有20多家。客观存在的企业股票流通需求,推动了俗称“一级半市场”的地下股票交易活跃,这其中就有很多是非法股票交易。  据了解,2002年中国证监会西安特派办曾对西安的地下股权黑市进行过调查,发现70家拟上市公司就有68家公司的股票流入黑市,参与地下交易的资金规模不低于40亿元,这还不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的企业。股权的流通的客观需求,让地下股权交易应运而生,这个市场成交活跃,数量惊人,但是缺乏透明监管,大量的灰中介充斥在这里收取高额的黑色差价。在目前国内股市低迷交易萎缩的背景下,大量资金被地下股票交易圈走,不仅造成了税费流失,还因缺乏监管而埋下巨大的金融隐患。对投资者而言,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购买非上市股票,不仅得不到法律保障,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问题。  然而正规与非正规,合法与非法,这些问题在这个深藏地下的市场里始终没人能说得清楚。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只要股份公司成立三年后,股份的转让并不违法。这就为未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留下了操作空间。依照规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按一对一的原则,通过议价来确定转让价格。而目前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对象大多为不特定多数,即一对多;转让价格的确定存在着竞价因素,几乎等同于变相流通。但由于没有合法的交易场所、监管法规滞后、主管部门缺位,非上市股权交易已成为我国证券监管中的半真空地带。  “关键是无法对中介机构的行为做出明确的定性,更不用说如何从严、从重打击了。”西安市体改办一位官员这样说。  对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其管辖范围仅仅限于上市公司、证券和期货机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中的中介公司,并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因此无法对违规、违法的企业进行处罚。  对于公安部门来说,中介机构涉嫌诈骗、进行买空卖空、涉嫌经济犯罪可以查处。但是,地下股权交易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民间交易行为,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很难定性为经济犯罪。即使明知可能有欺诈的行为,这些中介机构“风险防范措施”都非常到位,例如在交易前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确认书,表明已经知晓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安机关对此没有办法。  而工商部门只能对那些没有产权经纪资格的机构进行查处,但是从目前来看,这些中介公司往往都挂靠有资质资格的产权经纪公司下,或者干脆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皮包公司,工商部门调查取证面临的难度颇大。  “堵”之不绝,可否“疏导”?记者在采访中,众多非上市股份公司都反复提到即将于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记者查阅了新旧《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不同表述:旧《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而新《公司法》第139条则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公司法》在这一条款上的修改意义重大,实际上是认可了非上市股份在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和技术产权交易机构转让的合法性。由于地下股市交易客观存在,只有将其引导到正规的股权交易市场中进行,才能实现真正的透明监管、有效引导,这或许将成为规范地下股市交易目前最可行的方式。(记者 郭嘉轩 石志勇 熊金超)--------------------------------------------------------------------------------地下股权交易异常猖獗 黑中介借营业部大施骗术 发布时间: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季伟和张新民对记者表示:“一年的时间里为了拿回钱,跑了不少地方,浪费了不少时间,但这种非上市公司产权转让没有法律的监管,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早点醒悟过来。”  本报记者 王小文 发自上海  地下股权交易远比人们想象中来得猖獗。、  炒股多年的季伟和张新民(化名)怎么也想不到在证券公司营业部里也会出现骗人的地下黑中介,而原以为买了未上市的原始股可以大发一笔的他们,花了40万元买到了几张所谓股权证,并带来一年多四处奔波的疲惫。这一切都源于他们去年接到的来自一家证券公司上海溧阳路营业部的一个推荐其去营业部开户炒股票的电话。  圈套  季伟和张新民本是股友,一同在这家证券公司的上海溧阳路营业部开户。去年7月,在营业大厅里,一位自称为辰明的人向他们介绍有关未上市公司原始股股权转让的情况,辰明的名片上印着“某某证券上海溧阳路营业部市场五部经理”字样。  季、张二人看到了辰明和营业部里的人都很熟,而且营业部总经理还和他交谈过,因此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辰明将他们带到办公室后,进一步介绍了其手中所拥有的几家未上市公司情况,并表示这些公司将会在一到两年内上市,以现在价格买到的股份公司的股票等其上市后可以好好地赚上一笔。  辰明还表示,由于他们是来营业部开户的客户,便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条件,在股市相对低迷时期,这样做都是为了给营业部拉客户。但每个人最多可以买到一个未上市公司5000股的股份。辰明表示自己是国家公务员,不可以买卖这种股份,而每卖出5000股,他可以得到500元的奖金。  其实,此时辰明的骗局已经露出马脚。作为一家股份制证券公司的员工,又怎么可能是国家公务员呢?  季、张两位在辰明及其助理余阳的鼓动下,分别买进了总计40万元的股份,公司分别是,“现代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英考鸵鸟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利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股权都是以每股4元左右的价格售卖。而辰明所谓的助理余阳对他们表示,现代新农业会在当年(2004年)的11月份上市,英考鸵鸟等将会在2005年的5月上市,上海利顿生物也会在1年左右上市。上市以后,这些股票每股至少可以赚3美元,即使暂时不上市,也会在每年分到红利。  就在双方交钱当日,辰明对季、张两位说,因证券营业部不能办理现金的转账,所以交钱要到另外的地方办理。对于他们提出要看合同的要求,辰明表示,这种原始股紧俏得很,再不买就没有了,哪里来的合同。因此在没有任何合同承诺的情况下,季伟和张新民来到了位于控江路的卫百辛大厦8楼上海瑞天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一名叫曹振叶的男子自称为负责人接待了他们。  骗局揭穿  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打假节目,播出了有关产权交易地下黑中介诈骗行为的情况,其中调查出了现代新农业和英考鸵鸟这两家公司根本不可能上市,而且指出单是靠销售英考鸵鸟这家公司的股份,产权中介们就在上海赚到了近2600万元。报道的播出打破了季、张两人对于所买的几家未上市公司将来上市后,他们可以大赚一笔的幻想。  气愤至极的两人来到这家证券公司上海溧阳路营业部时,所谓辰明等人早已不知去向。辰明的电话从此再也打不通了。当他们来到瑞天产权经纪公司时,当初收钱的卫百辛大厦8楼也早已人去楼空,而打通当时瑞天产权经纪公司的一名负责人曹振叶的电话时,他表示自己早就离开瑞天产权了,也没收过任何钱,根本不认识辰明。据记者调查后发现,辰明和曹振叶同住在位于通北路的一条里弄,辰明原名叫金振威,初中文化,至今无业,于1992年从黑龙江回到上海。曹振叶原来为上海江浦冷冻厂职工。  一个偶然的机会,季、张两人在上海产权交易所瑞天产权售后服务中心,见到了曹振叶,而他们用曹振叶的办公室电话给辰明打手机时,许久联系不上的辰明马上有了回应,这时他们才明白,原来两人是同伙,被拆穿后的辰明和曹振叶表示,退钱是不可能的了,因为除去寄给这几家公司的一股一元钱的转让股份的钱,其余的钱大家都分掉了。除非季、张两人将手中的股权证交给他们,由他们再把这些股份卖给别人后,才可以用别人买股份的钱偿还他们当初买股份的钱。而季、张两人则为了不再有人上当受骗,当场拒绝了他们的提议。  据悉,这个瑞天产权经纪公司早已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总经理也被抓。而这家公司曾将其营业执照买卖许可证的复印件,卖给了大大小小的诸如此类做产权交易的机构,总计卖了近10万元。  有关单位相互推脱责任  当记者联系这家证券公司上海溧阳路营业部(该营业部已拆迁)原负责人李经理时,他表示:“辰明于去年7月份至10月份之间,是曾在此租赁了这家证券公司的房间,做一些散户的经纪业务,但干了一段时间后跑掉了。我们双方有协议,辰明可以在营业部从事证券咨询,但主要是沪深交易所流通的股票。至于辰明个人从事的产权交易完全是个人行为,我们营业部并不知情,他们的名片也是私下印的,而且发生的产权交易的行为地不在营业部,他的欺骗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而当记者联系总部位于西安的英考鸵鸟公司时,该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的股权是一元钱一股卖出去的,而且对于一些产权公司高价转让公司的股份,并且承诺上市等,我们是不知道的,因为公司对外从来不允许这些产权经纪公司做出不切实际的宣传。由于公司成立满三年,有一些自然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也是合法的,我们只负责过户,其他一概不知。有些自然人股东提出退钱的要求是不可能的,退钱不就变成抽逃资金了吗?”  吃了哑巴亏的季、张两人四处上访未果,由于未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既在《公司法》的规定之内属于合法,但又不在《证券法》的规定可以交易的范围之内。因此,季伟和张新民的40万元想要回来难度很大。  而最为可笑的是,他们还在不断地接到有关股权交易经纪公司打来的电话,他们也在别处多次看到过,很多人排长队购买这种未上市公司股权的现象。季伟和张新民对记者表示:“一年的时间里为了拿回钱,跑了不少地方,浪费了不少时间,但这种非上市公司产权转让没有法律的监管,我们希望更多的人能早点醒悟过来。”--------------------------------------------------------------------------------CCTV经济半小时:股权神话发布时间:
来源:新浪网经济半小时播出节目股权神话,以下为节目内容。
昨天我们关注了仙人掌神话,今天我们再来讲一个更诱人的股权神话。如果你最近到上海、成都、西安等城市的一些产权咨询中介公司去走一圈,往往会有人告诉你,国内有一家公司即将到海外上市,现在购买该公司的股权,等公司海外上市以后,不仅你投资的人民币会变成美元或英镑,而且你购买的股权还能赚到几倍到十几倍的利润。这种一本万利的买 卖真的会落到你的头上吗?来看看我们记者在上海进行的调查。
瑞天产权经纪公司:你们是哪个介绍的?你们两位是一起的吗?
经过严格的身份盘查,记者进入了上海南证大厦里的一家瑞天产权经纪公司,参加了正在这里举行的一场投资理财说明会。
瑞天产权经纪公司分析师:产权交易可以和原始股进行比较。在上市之前投资它的话,它上市后我们可以获得很好的投资回报。
这位分析师在分析了目前股市如何低迷之后,开始向人们介绍一种新的投资理财方式,那就是购买即将在海外上市的公司的股权。并把这种股权与上世纪8、90年代造就了不少百万富翁的原始股相提并论,让人产生股权就是原始股的错觉。紧接着,公司业务员开始一对一的给人们推荐一支名叫永华电子的股权。
永华电子4月份在英国市场上市的话,价格每股在0.25英镑左右,我们的目标价其实是做到1英镑,保本是0。85英镑,大概折合成人民币是13元。
公司业务员称永华电子将在2005年4月在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今天4.8元一股买进,一月后永华电子在英国上市,每股就会变成13元。如果买进一万股,到2005年底,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净赚8万多元。为了让在场的人确信无疑,工作人员向每个人发放了一大摞相关材料,还带着人们参观这贴满墙上的中外人士参加活动的照片,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在波斯顿大酒店召开股东大会的那些照片上。永华电子已经跟英国惠斯顿公司签定了协议,它帮助做上市。
公司的业务员给了记者一张永华电子在英国伦敦交易所上市的计划表,称永华电子在英国上市的计划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公司的业务员:3月初的话,会有海外的律师团,还包括英国惠士顿公司,包括花旗银行。都会过来跟我们客户讲解这个上市的情况。
按照海外上市程序规定,计划上市的公司启动上市程序后,必须聘请海外有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同时聘请具有海外资格的律师出具律师见证函,并且要进行相应的公告。
记者:永华有公告吗?
公司的业务员:它有公告,9月22号证券日报你可以看到
这位工作人员给记者看的这篇公告,其实只是一篇关于永华公司的报道文章,并非是上市公告。同时,公司小姐给了记者一份英文材料,称这就是英国惠斯顿公司为永华上市做的财务报告。记者仔细阅读后发现,这也只是一份与财务报告毫不相干的投资咨询协议。为了让在场的人赶快购买,业务员宣称股权数量有限,如果不抓紧,很快就卖完了,并宣布每人必须至少买1万股,公司才能卖。在现场记者见到,一些不明就里的投资者经不住诱惑,当场就交了定金。
记者:国外上市后我怎么才能够拿到这个钱呢?
公司的业务员:我们到时候会帮你办一张全球通的金融卡。
记者:是哪个银行的金融卡?
公司的业务员:可能是花旗银行或者汇丰银行。
记者调查了解到,叫瑞天产权公司在上海共有15家,他们以海外上市的由头,经营各种各样的股权,生意十分火爆。
记者:其实就是等于卖股票,一个上市,一个未上市。我买了后能不能赚钱?
公司的业务员:只要上市就能赚钱。
记者:是用美金结算吗?
公司的业务员:用美金结算。
记者:我这个股票能不能变成美国股票?
公司的业务员:就是美国股票呀。
记者:就等于我用4块1人民币就可以买到4美元上市的股票,那就是说我赚了九倍?
公司的业务员:对,对!
瑞天产权公司告诉我们,只要抓紧时间,买了永华电子的股权,不仅上市就能获利,而且一个月就能翻一倍多。发大财的机会,很让人向往,可是这么大的馅饼,瑞天产权公司怎么不留给自己,却要不遗余力向人们推荐?这其中会不会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不知您注意到没有,刚才的节目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概念,股票和股权。我们都知道,股票是经过国家批准、允许在证券市场进行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上市公司的规模及财务状况都必须公开公告,而股权是还没有上市的公司股东的股份,公司可以自愿将股东的股权在国家指定的产权交易所进行托管,并且只有通过具有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的中介公司,才能进行股权转让。这也就是说,股权并不能像股票那样进行公开交易和炒作。那么,瑞天产权公司旗下这么多的分公司从事股权交易,打的是什么算盘?这其中又到底有什么奥妙呢?
记者根据瑞天产权注册的地址,来到瑞天产权的总部。
瑞天产权工作人员:我们是做产权交易,不做股权。瑞天下面有没有分公司,没有。
记者见到,瑞天产权的总部仅有两间很小的办公室,几张办公桌。据内幕人士透露,这里仅是一个注册地点。瑞天产权由于具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批准的会员资格,瑞天产权就以此发展加盟店来赚钱。任何人只要向瑞天产权总部交10万元加盟费,就可以以其名义开展业务。那么这些加盟公司怎样赚钱呢?
瑞天产权工作人员:就比如说我们现在做的亚联电信,它本来是应该1.5元一股的,我们现在卖给别人是4.5元一股,等于中间这个3块钱的差价就给我们公司吃掉了,去年卖的英考鸵鸟,卖了一千万股,短短的四个月我们就赚了两千六百万元。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暴利促使瑞天产权经纪公司在上海迅速发展到15家,公司只要招聘几十个小姐,租一间办公室,装几十部电话就可以办公了。
瑞天产权工作人员:每个业务员每天要打四百到五百个左右的电话,打通电话之后,我们就假冒是联合产权交易所或者上海经济贸易委员会,我们就说我们有一些股评会要你去参加股评会,帮你投资理财。然后给你寄一个邀请函。
公司的业务员每拉成一笔,每一股便能提成三毛钱,一个业务员每一笔业务至少能赚三千块钱。最多的一笔,业务员提成了三万元。那么,这十几家瑞天产权经纪公司进行股权买卖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瑞天产权工作人员:我们是上海天瑞企业集团机构下面的分公司。
这些公开挂着瑞天产权牌子的公司,都自称是瑞天产权的分公司,都理直气壮地向记者提供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但记者发现,他们提供的竟然都是同一个注册地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些复印件上的法人代表竟不是同一人。按照国家工商管理规定,分公司必须在经营地工商部门另外办理营业执照,记者在上海市工商局查阅了瑞天产权分公司的名册,发现这些公司根本没有注册。
记者: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算不算非法经营?
瑞天产权工作人员:对,算非法经营。
那么,瑞天产权公司隆重推荐即将在英国上市的永华电子,2005年4月份真的要在英国上市吗?记者来到深圳永华电子公司。
深圳永华电子系统公司办公室徐副主任:目前来说应该是不可能。
记者:近一两个月要上市,到英国伦敦交易所上市,是真的还是假的?
深圳永华电子系统公司办公室徐副主任:觉得这个可能是有人,在造些假的东西。
上海瑞天从2004年11月起,就在买卖永华电子的股权。可是永华电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徐容却告诉我们,对这个情况他们一无所知,这里面很可能是因为某些股东私下转让了自己的股权。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股东股权转让以后,公司应该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那么,永华电子有没有对购买股权的股东进行变更登记呢?如果企业不知情,就进行股权转让,又会给投资者带来什么后果呢?
记者在深圳罗湖工商局,查阅了已经将股权转让出去的股东陈建中的资料。
罗湖工商局:没有变动,最后一次变更是在日
记者:也就是说,陈建中的名下仍然还是12.33的股权。
没有变更登记,这就意味着购买永华股权的人的股东身份,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将来一旦出现问题将得不到法律保护。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瑞天产权卖给投资者的股权,从来没有作过股东变更。而且,从2004年至今,上海的15家瑞天产权经纪公司以股权公司将在海外上市为由,先后共卖出了现代新农业、英考鸵鸟、亚联电信等5支股权,至今没有一支股权在海外上市。那么,瑞天产权把股权卖给投资者,而股权公司却没有上市,他们怎么向投资者交代呢?
像有的公司就向你承诺,说三年如果不上市,我们就议价回收,其实这根本就不可能做到。
在瑞天产权让消费者签字的这份协议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中介公司未采用任何方式对本人进行误导,本人自主承担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公司就这样采取玩文字游戏的方式金蝉脱壳了,等购买者醒悟过来,已经投诉无门,或者有些公司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瑞天产权工作人员:业务员也好分析师也好基本上用的都是假名,投资者如果到时候来退股权的话,基本上就找不着我们,整个公司就全撤退了。
三年前购买了未上市公司股权的程女士,就经历了至今投诉无门的遭遇。2002年底,下岗在家的程女士听信中间人的宣传,拿出全家仅有的3万多元积蓄,购买了上海飞轮公司的一万股股权,满怀希望地以为能赚取一笔钱缓解家庭经济的困难。
程女士:他说2003年10月份肯定上市。到新加坡上市什么的。
三年过去了,飞轮股份不仅没有在海外上市,而且也没有给她分过红。程女士与几位投资者多次去飞轮股份,希望能退回本金,都遭到了公司的断然拒绝。
程女士:不能退,一万股可以退,年一千万股的也退,这个企业就拆不见了。
程女士想不明白,当年买股的钱是交到公司的,当年公司给的材料也清清楚楚地表明公司要上市,为什么公司不承认?
程女士:他们虚假宣传,中介在公司借房收钱。
中介公司居然就在飞轮收钱办公,程女士哪里明白其中究竟。而更让她感到吃惊的是,当时每股3。6元买的股权,公司只承认收了他们每股1。55元,其余都被中介拿走了。
程女士:拿的是3万6,数15500元给我们财务,剩下的钱他往口袋里一塞,我们一直都是蒙在鼓里。
程女士去找当时介绍他们买股权的中间人,中间人也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中间人:我没有收过一分钱。你如果是上法院,我们就法庭上见。
现在程女士夫妻俩都下岗了,孩子上大学急需用钱,危房搬迁急需用钱,程女士真不知道找谁去讨说法。让她十分伤心地是,一生省吃俭用攒下的几万元钱,换来的却是一张前途未卜的股权证。
我们看到,瑞天产权经纪公司信誓旦旦承诺的所谓股票上市,现在看来是遥遥无期了,而实际上他们早在进行股权交易之初,就已经挖好了一个个陷阱。那么,面对瑞天公司这种明显的欺诈行为,投资者能不能讨回公道呢?
前面节目中,我们了解了上海瑞天产权经纪公司的所谓股权神话。对这一事件,我台的315晚会,也曾经予以报道。那么,在神话揭穿、骗术曝光之后,瑞天公司和它下属的分公司现在情况怎么样?它们的欺诈行为能否得到惩处?我们的记者今天又来到了这家企业。
3月16日上午,记者又来到了节目中所提到的那家卖永华电子股份的瑞天产权经纪公司。没有想到,前一天晚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315晚会丝毫没有影响这家骗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办公室里依然坐满了业务人员,他们有的谈笑风生,有的正在打电话联系业务。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的负责人一早就开会去了。
记者:就是因为昨天晚上315的节目。
工作人员:可能是吧。
随后记者又来到另一家在节目中提及的瑞天产权经纪公司,没想到,这里已经成为另一家公司的办公地点。
记者:他们搬到什么地方了知道吗?
另一家公司:我不是太清楚。
记者:你们是什么时候入驻的?
另一家公司:我们是昨天刚刚进来
记者: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另一家公司:大概是前两天吧。
如此之多的投资者上当受骗之后,这些骗子公司还能够正常经营,有的还能全身而退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上海工商局寻求答案。但上海市工商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理由是产权交易不归他们管。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经过长时间的等待之后,记者得到这样一个回答,瑞天产权经纪公司现在已经不是他们的会员了,也就不归他们管了。那些曾经欺骗投资者的瑞天公司,有的全身而退,有的还在经营,他们究竟该归谁管,这似乎成了一个没有人能够解答的问题。
看了这段节目,给我们感觉似乎对瑞天公司的行为,谁都管不了。但我这里有两份材料,一份是上海市工商部门提供的瑞天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上面注明,瑞天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了产权经纪,也就是说,这家企业可以做股权交易的中介业务,它的营业期限是从日到日。而这一份是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给瑞天公司颁发的产权经纪资质证,上面的有效期限是到日。当初,很多投资者正是看到能证明瑞天公司合法性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才参加了股权投资。而瑞天公司的骗术也正是在这个合法身份的掩护之下,才得以实施。那些上了当的投资者们希望,最初颁发执照和资质证的有关部门,现在能帮助他们讨回这个公道。 --------------------------------------------------------------------------------非上市公司股权 违法转让抬头
发布时间:日
来源:深圳商报
【本报讯】今年以来,以散户为销售对象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违法转让大有重新抬头的趋势。综合读者来信来电反映的有关情况,这些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首先,推销者大多没有资质。第二,推销的股票基本上都是外地的未上市的原始股,其在当地是否为合法企业,今后能否上市均无保证。第三,推销者大多数是女性,通过随机拨号打电话推销。第四,推销对象大多是以老人和女性为主的弱势群体。第五,在股权销售时,销售者不提供正规发票,仅仅开具收据,投资者拿到的仅是一张所谓的股权证。上海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股票必须在合法的场所进行交易。通过不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来买卖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是非法行为,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夏老太8万元绝望一级半市场:一个纳斯达克陷阱 发布时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天翔 方玉书) 正规与非正规,合法与非法,在这个深藏地下的市场里没人能说得清楚。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成立之日三年内不得转让。换句话说,只要股份公司成立三年后,股份的转让并不违法。因此,并不能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非法的。《证券法》第32条规定,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遗憾的是,并没有规定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不得转让,这就为未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留下了“灰色地带”。自从1998年国家关闭了依托STAQ和NET网络系统的综合场外交易市场以及所有地方股票交易市场后,国内合法地为股权提供买卖的场所仅剩下了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那么无数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如何流通?这些公司股权的流通需求,让地下股权交易应运而生。在股权交易的地下市场里,成交活跃,数量惊人,但是缺乏透明、缺乏监管、缺乏秩序,大量的灰中介充斥在这里收取高额的黑色差价,受害者很多。夏老太太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典型个案。讲述这个故事,目的是希望唤醒更多人对这个地下交易市场的关注,并将之引向正途。  70多岁的夏老太泪流满面,因为8万元钱。  对于无儿无女的她来说,仅存的8万元钱,承载了所有希望,但是这些希望当她得知“假一级半市场”时立刻变成绝望。  和夏老太一起绝望的,还有许多的老人,以及他们背后的家庭。他们一头扎入了这个无监管、无法律、无秩序的市场中,而惶恐不得终日。  2004年11月的一天,一个不速来电扰乱了夏老太的生活。对方自称为“上海国泰产权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并表示该公司将会举行一场免费的证券投资咨询讲座,届时会有投资专家来为大家讲解行业和分析个股,希望老太太能够参加。  在会场,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位被邀请来的所谓投资专家,曾在电视上做过股评嘉宾,于是对这场咨询会所传递出的消息深信不疑。  随后,组织方开始向听众推荐了“西安天星”这家公司,称这家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目前二级市场行情不好,可以考虑购买这些“准上市公司”的股权,一旦上市成功,所获得的收益将十分可观。  在那个咨询会上,她认识了一位自称为周某的“上海国泰产权经纪公司”的业务员。  欺骗  在地下股权交易中,往往遭受欺骗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他们拥有一定积蓄,缺乏投资渠道,也不具备法律和投资的常识,最重要的是,这类人群缺乏防范心理。  在那次咨询会过后,周某频频给夏老太家打电话,嘘寒问暖,更重要的是念念不忘地向夏老太推荐购买西安天星股权的事情,并向夏老太承诺西安天星肯定会在2005年4月份在美国上市,现在购买股权,时机非常合适。  今年3月左右,夏老太在周某的帮助下,“割肉”卖掉了手头上一部分股票,以每股近4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安天星1万股股权。而在交易完成后,夏老太一边耐心等待西安天星上市的消息,一面开始了她赚钱后帮忙装修姐姐房子的计划。  但是在夏老太所签署的转让协议当中,并没有承诺该公司“2005年4月份在美国上市”的条款。同时也没有任何“国泰产权经纪公司”作为交易中介的签章。  交易完成后便很少再给夏老太打电话的周某,一日突然给夏老太太打来电话表示,由于总公司工作的需要,自己被调往苏州,如果对业务有什么需要则可以去找一位叫张某的人帮忙。  时间很快就到了2005年4月,但是夏老太没有得到任何关于该公司上市的消息。于是,就给张某打了电话,而张则告诉她要耐心等候,并继续承诺,再过三个月,公司一定能够在美国上市。  夏老太同时向张索要4万多元的收据,但是张以总公司有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为由“婉转”地拒绝了夏老太的要求。  感觉事情蹊跷的夏老太于是按照周某和张某名片上的地址上门找她们要个说法。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该地址上的办公场所早已人去楼空。  霎时间,老太太的心凉了半截。她知道自己上当了。她想到了另外一笔交易,因为除了西安天星之外,通过周某介绍的名叫“小满”的人几乎在同一时间,让她购买了西安另外一家公司――“L科技公司”的1万股股权,同样也是投入了4万多元。整个劝说、咨询、抛股票、买股权的手法与购买西安天星的方式如出一辙。  忐忑不安的老人,再去找小满的时候,同样发现,小满所在的上海A投资咨询公司也已人去楼空,小满其人也销声匿迹。  那可是8万多元的血汗钱哪,老人顿时崩溃了。  监管的空白  为了讨回自己的养命钱,70多岁的老人拖着羸弱的身体踏上了漫长的求助之路。她奔忙于上海市的公安、证监、工商等部门,希望能求助政府部门为其主持公道。  上海证监局办公室在接到夏老太的情况反映后,非常重视。为了夏老太的事,证监局专门组织人员去寻找这些“灰中介”和两家公司,希望能够帮老人追回8万元。结果发现,要想帮老人家讨回血汗钱真的很难。  事实上,在上海市并没有一个专职部门负责监管这些“灰中介”。以上海证监局为例,其管辖范围仅仅限于上市公司、证券和期货机构,对于这种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中的中介公司,并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因此,也无法对违规、违法的企业进行处罚。  对工商部门来说,只能对那些没有产权经纪资格的机构进行查处,但是从目前来看,这些中介公司往往都挂靠一些有资格的产权经纪公司后才进行活动,或者干脆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皮包公司,因此,工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所面临的难度也很大。  而对于公安部门来说,中介机构只有在涉嫌诈骗、涉嫌经济犯罪时,公安部门才能介入,而更多的地下产权交易是在“愿买愿卖”的前提下完成,此外,即使中介存在误导、哄骗的行为,但是投资者往往会被要求签署风险确认书,以表明自己是知道风险的。  灰中介人  灰中介人往往打着正规公司的名片获取受害者的信任,经记者调查,许多这类中介人根本就没有在公司任职或者签订过劳动合同。  记者向上海国泰产权经纪公司一位负责人了解,该公司并没有姓“周”和“张”的业务员。  另外,他们还向记者说出了一条重要信息――上海国泰产权经纪公司压根就没有接过西安天星这家公司的项目,周、张二人是打着“国泰经纪”的旗号在找生意。  既然,中介人的身份是假的,那么她们真的帮助夏老太买了西安天星的股权吗?  记者随后找到了西安天星公司。该公司一位姓温(音)的负责人经过查询后,证实了夏老太的确购买了该公司1万股的股权,但是,该人士拒绝评价中介人以4元1股的价格卖给夏老太是否合理,只表示中介和夏老太两者之间的事情,公司不会去干预。  追回4万元  数月前,在包括上海证监局、工商、税务、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帮助下,夏老太终于找到了“小满”原先所在的上海A投资咨询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卓小姐。  在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提醒下,夏老太向卓小姐提出了“退钱”的要求,但是卓表示让老人去找一位姓王的男士。  在这位王某给夏老太的书面材料中写道:“本人将协助夏老太办理‘L科技公司’股权运作事宜――该公司将在9~10月份上市,如未上市,该公司会有回购协议,如上市将帮助完成买卖事宜。”  记者辗转找到了这位王某,他声称自己曾专门为夏老太退股的事情去过西安。但是,在记者采访“L科技公司”时,该公司的刘(音)小姐表示,公司从来没有委托给上海A投资咨询公司代理过“L科技公司”的业务,而这位王先生从未来公司交涉过此事。  经过记者和相关部门的帮助,在本文发稿前,传来了一个让夏老太欣喜的消息――王某致电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可以帮助夏老太妥善处理此事,夏老太原先用于购买股权的4万元钱,会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被退回。  据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事实上,西安的这家公司转给中介的时候,每股价格只有1元多,而到了夏老太手上就变成了4元钱。 --------------------------------------------------------------------------------辨识海外上市的误区发布时间:
来源:《新理财》  (作者:曹国扬)日,笔者应上海交通大学的邀请,担任“中国企业如何在纳斯达克上市”专题演讲的主讲嘉宾;期间众多企业代表就“海外上市”相关社会现象,诸如“借壳上市”及近期被炒得火热的海外上市“一级半”市场等问题提出了非常尖锐的看法。本文就上述问题略作阐述,除提醒企业或自然人投资者因误闯“海外上市”误区触犯法网而不自知外,更期望能导正社会大众对境外上市的正确认知,让中小企业配合国务院“国九条”境外上市的宏观政策时,少走弯路,降低社会成本。   国内许多公司通过买壳在OTCBB市场上柜交易后,对外称其已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严格来讲纯属误导。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仅包括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及纳斯达克小资本市场。OTCBB(柜台买卖中心)虽属NASD监督,但并不为NASDAQ交易市场范畴。   OTCBB的全称是NASD 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透过全国性电子揭示交易看板(Bulletin Board)揭示交易行情。从其营运性质和功能上看,与中国各地的“产权交易中心”十分相似。各地“产权交易中心” 从金融的专业角度而言,应称作“Equity Trade Center”简称“ETC”。只因中国国情和证券环境的不同未能及时引进全国性电子揭示交易看板(Bulletin Board)每90秒更新披露一次撮合交易的价、量的信息。其实,其交易的范围远比美国的OTC市场更广泛,包括了股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假以时日,中国的“产权交易中心”若能及时引进全国性电子揭示交易看板(Bulletin Board),不仅能获得国内企业的信任,更能吸引更多国际投资人的关注,从而让中国的中小企业不必舍本逐末、远渡重洋到海外借壳上市。   从法律层面而言,借壳上市也为国内相关法规所严厉禁止。1993年《国务院关于暂停收购境外企业和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管理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境内企业和境外中资机构(包括中资控股公司)不得在境外收购公司股权”。1997年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第四条“重申《国务院关于暂停收购境外企业和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精神,禁止境内机构和企业通过购买境外上市公司控股股权的方式,进行买壳上市”。 “若违反上述规定,以擅自发行股票论处,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相关单位和有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员由中国证监会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与处罚”。   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境外买壳上市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员,采取措施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但买壳上市终究是违法行为,就像非法盗拷电影光盘在市场兜售一样,虽然没被司法机关发现追究,但并不表示此行为合法。笔者谨请所有欲采用借壳方式到美国上市的国内企业三思。   有关近期被炒得火热的海外上市“一级半”市场问题,源于美国证券市场规定,企业上市需满足最低股东人数要求,例如纳斯达克全国市场要求最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人,小资本市场要求最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300人。但是,此上市规定却成了部分所谓“一级半”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炒作的题材。
  “一级半”市场,应该是企业通过合法的途径进入各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的市场。但部分“一级半”市场从业人员在并不具备产权经纪人资格和不明了如何合规进行产权交易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大众进行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且为了加速促成股权的转让,故意曲解美国证券市场上市最低股东人数的规定。   其实,中国企业完全没有必要为此而担心。若中国企业股东人数不足,美国的承销商(投资银行)自会负责。且依据日商务部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也就是说,若想成为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必须是原被并购公司1年以上的原始股东。   日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境内居民为换取境外公司股权凭证及其它财产权利而出让境内资产和股权的,应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未经核准,境内居民不得以其拥有的境内资产或股权为交易对价取得境外企业股权及其它财产权利”。   日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将境内资产、股权注入境外企业并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企业股份、股票的,如境内被并购企业(或为并购而设立的企业)日之前发生的最近一期关联外资并购交易已于该日期之前办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境内居民个人应按照附件格式到被并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补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未经外汇局登记,境内居民个人不得办理境外投资及其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填表说明第五条规定,“对所有境外企业持股比例低于5%(不含5%)、且境外持股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境内居民个人,应与其中一境内居民个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共同委托该居民个人代为办理有关境外投资登记事宜,该居民个人在办理登记时,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本表后附表说明所代理的各境内居民个人姓名、常住地及其对各境外企业持股比例”。   由上而知,显而易见“批准与否”的关键在于自然人投资者是否具有“原被并购公司1年以上原始股东”的身份。因此,部分“一级半”市场从业人员向投资者鼓吹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后,可成为境外上市公司股东并赚取美元获利的说法,不但没有法源依据,更为法律明文禁止。国内自然人投资者在投资前务必三思而后行,以免血本无归。--------------------------------------------------------------------------------“一级半市场”遍地陷阱,揭露“赴美上市股”骗局发布时间:
来源:江苏商报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民间转让,俗称“一级半市场”。这些非上市股票往往经一些投资中介公司稍稍包装后便成了能让投资者一本万利的金元宝,有不少市民禁不住诱惑,将手头的资金投入这个巨大的灰色市场之中。一个对此行业颇有了解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级半市场遍布陷阱,大多数投资者最后得到的只是一张“白条”。 日前市民顾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南京近日一级半市场又有所抬头了。来自陕西省的非上市公司经一些中介公司的宣传,变成了赴美上市的热门企业,而根据这些中介的承诺,只要花两三元买下这些股票,一旦公司上市成功,就能以五美元以上的价格抛出。 中介公司警惕十足 “我们这里是在卖一些准备海外上市公司的热门股票,公司的质量都很好,上市的希望很大。”这是记者第一次和专门推销一级半市场股票的南京长基管理咨询公司联系上时得到的答复,公司一位李姓小姐热情地向记者介绍了公司的业务,并约记者前去咨询。而当记者来到位于中山南路100号天安国际大厦的公寓楼内的这家公司时,对方的态度却迅速变冷。 一位公司员工在接到大厦前台的电话时第一句话就是问记者是怎么知道他们公司的,介绍人又是谁。记者表示是朋友介绍,出于对顾先生的保护,记者隐去了他的真实姓名。在听了记者对该公司有关海外上市公司原始股业务的咨询后,该工作人员表示:“你知道挺多的嘛!”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到办公室面谈时,该工作人员以“下午要陪客户,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登门,当记者再次拨通办公室电话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来就和你的介绍人一起来。” 记者把这个情况告诉了顾先生,顾先生表示,这些公司现在都很“精”,去咨询者的姓名可能都记录在案了,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介绍人,很难和他们打交道。顾先生同时告诉记者,他的介绍人也意识到了“一级半市场”的猫腻,前两天还特意关照他,“如果买了他们的股票,无论如何也要把钱退回来。” 公司上市也不一定赚钱 根据顾先生的介绍,南京长基管理咨询公司主打的公司有两家:一家是西安天安制药有限公司,另一家则是陕西杨凌科元克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顾先生推荐这两只股票时表示:这两家公司的题材都是高新科技股,比较诱人。而公司劝顾先生购买这些股权的理由还有一个,此前在一级半市场流行的另一只股票――西安圣威科技股份公司已经办妥相关手续,将在近日赴美上市。 根据记者从网上找到的西安圣威科技的公告:公司海外上市工作进展顺利,公司拟按照美国辅导团队的要求,进行上市前的股权确认工作。本次股权确认工作是赴美国上市工作的重要环节,并将据此为依据换取美国公司的股权。公告特别提出:逾期未办理股权确认工作而导致股东持有股权最终无法转换为美国公司股权,无法在海外市场正常交易,甚至导致股东应有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其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那么这种把投资者手中的股权转化为美国公司的股权又是怎么回事呢?记者的一位通晓海外上市业务的朋友告诉记者,该公司可能是通过反向收购的做法在OTCBB,(即美国三板市场)上市。 反向收购就是一个私营公司通过与一个上市的壳公司合并,从而成为壳公司的最大股东以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而国内一级半市场投资者购买的只是国内企业股权。一旦公司在美国上市,要想股票流通必须把国内股票换成美国公司股票!案莨呃庵肿欢际峭ü豕衫赐瓿傻模虼斯谕蹲收咚钟械暮M馍鲜泄竟善泵抗沙杀揪褪鞘导使郝蚣鄹竦?倍,如果按公司宣传的4元左右一股来算,投资者得到的美国股权成本将达到16元一股,也就是接近2美元。”而这位业内人士表示,OTCBB上的公司规模都比较小,股价也容易被操纵,因此风险很大,从公司角度来看,一旦在海外上市,股价能否达到2美元也是个问题。 另外这些公司的股票去海外上市,还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呢。 省证监局提醒投资者 “这些中介公司炒作‘一级半市场’的由头一直在变,最早卖的都是拟在A股上市的公司,去年的中小板开锣,他们则利用这个消息炒了一把 ,今年政府鼓励中小公司境外上市,他们卖的又都是境外上市概念的股权。”一位相关业内人士在谈起一级半市场在南京的历史时不禁摇头。 而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获悉,在去年4月中旬,江苏证监局就下发过相关公告,警告投资者不要进入这一灰色区域。 江苏证监局表示,一级半市场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一是在于未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而设立的非法证券经营网点,这些经营网点一般以网上交易中心、证券投资服务部等形式出现,接受客户开户,提供交易服务。二是一些机构和个人,采取非法兜售所谓的原始股、内部职工股,许诺即将在国内或国外上市。三是一些机构和个人以会员费、信息费等形式向投资者收取费用,承诺利用所谓的内幕消息指导投资,确保高额收益。 监管部门表示,这些行为违反了有关股票发行、证券经营机构设立、证券交易、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的相关规定,属非法行为。而投资者在非法网点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从个人和机构手中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接受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行为均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记者金科《3?15特别报道》)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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