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墓是不是各收各的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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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染指流年
清明节临近,多地墓园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引发社会关注。逝者为啥要20年一“交租”?20年的“收租期”是否合理?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网友直呼死不起近期,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护墓费的问题。逝者还要20年一“交租”?这一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山东的百龄园公墓、辽宁的回龙岗墓园等均出现了部分墓地使用到期的情况,一些家属由此还收到了墓园的缴费通知单。网友“free2012的夏天”说,墓地的“租金”原本就不菲,还只有20年使用时间,实在是“死不起”。记者调查发现,现时的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过同区域的房产,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缴费周期和房产的70年使用权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比如,在上海嘉定区的“青竹园”“长安墓园”等,占地一平方米左右墓地售价约5万元至8万元,而今年初嘉定区新开楼盘价格水平多维持在1-2万元/平方米的区间,墓地单位价格是房产的4-5倍左右。以年均单位“居住”费用计算,墓地是房产的14-17.5倍。值得注意的是,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回应明确,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是指护墓费的缴费周期,而并非使用期限。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与此对应,北京、江西等地的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均为最长为20年,期满后须续租。墓穴10年内用完民政部此前表示,缴费周期定为20年,是出于保护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缴费的角度提出的。但不少居民对墓地20年一“收租”的做法颇为反感。那么,“收租期”是否有延长的可能?网友“张贵峰”说,“死有所葬、入土为安”是最基本的殡葬伦理,现在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费”一次,否则便将被视为“无主墓”的做法,让死者难安。一面是居民“葬有所安”的现实需求,一面是“墓地危机”在大城市上演的现实,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毁绿造墓、填河造墓的现象。《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大部分城市的现有墓穴都将在10年内用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现墓地紧缺。上海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介绍,根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上海的经营性墓地有7000多亩,已使用的超过5000亩,在公墓土地量不再增加的现状下,剩余的公墓土地还够使用不到20年。在北京,人们所熟悉的八宝山公墓周围早已高楼林立,公墓处于城市中央。由于墓地价格高昂且紧俏,不少居民不得不“活在北京、葬在河北”,去周边的河北、天津等地买墓,还由此形成了一条“环北京公墓带”。殡葬专家乔宽元指出,大城市土地资源紧缺,对墓穴设定一个使用周期是很有必要的,但期限的制定必须考虑百姓的接受程度。墓园“以墓养守”记者查询发现,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使用年限期满后是否应予续期、如何续期、是否收费及按什么标准收费等则没有作出任何规定。专家指出,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墓地到期后的处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续租”、按什么价格“续租”等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给到期墓地的处理带来了难度。专家建议,相关部门除了要探讨适当延长墓地使用周期,还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平衡墓园和家属的利益,同时,大力倡导文明绿色殡葬新风气,缓解人地矛盾。东部地区一家墓园负责人说,“但如果家属长期不缴费,园区将来肯定吃不消,希望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界定超期墓地的处理。”他表示,随着人力、物料成本的上涨,园区不得不通过墓穴的销售贴补管理上的亏空,实行“以墓养守”。“一个清明节下来,交通短驳车、治安、管理的费用最低也在20万元,希望能够理顺定价机制,在让墓地价格回归合理的同时,让管理价格也回归合理水平。”乔宽元指出,应在殡葬产业的价格体系中肯定从业者的服务和劳动价值,鼓励消费者为从业人员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无形产品买单,而不是通过消费其推销的高价产品为服务“补漏”。同时,还应大力倡导百姓“厚养薄葬”的观念,对生态葬制定一套完善合理的支持政策,扭转其“叫好不叫座”的尴尬。相关新闻集体生态葬:58名逝者仅用地2平方米不需要逝者家属花一分钱,不放鞭炮、不烧纸钱,58名逝者的骨灰依次被放进一个深约1米,总面积仅2平方米的墓穴里,再用土掩埋,然后栽上鲜花……这是4月2日,四川省殡葬协会和眉山市民政局在眉山市彭山县莲花公墓组织举行的集体公益生态葬安葬仪式上的场面。莲花公墓去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此次集体公益生态葬是眉山市继去年在这里举行首届后的第二届。去年仅有21名逝者的骨灰被集中安葬在2平方米的土地里,而今年的逝者人数达到58名。“由于公墓离成都近,58名逝者中除了眉山市、彭山县的外,还有不少来自成都市。从人数的成倍增加表明,这种 惠民、节地、生态、人文 的葬式葬法,正逐渐受到市民青睐。”莲花公墓负责人罗永田说。今年50岁的杨明是成都市青羊区人。当日,他和姐姐、姐夫带着母亲的骨灰前来参加集体公益生态葬。“86岁的母亲是位小学高级教师,两年前因病去世,生前就希望死后薄葬。这次听说这里有公益生态葬,我们就报名参加了,也算完成了母亲的心愿。”杨明表示,他今后也会像母亲这样,死后以低碳方式回归自然。眉山市民政局局长余自生说,眉山市将把每年一度的集体公益生态葬作为常态来抓,由公墓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提供给参与者享用,大力推行惠民殡葬、绿色殡葬、和谐殡葬。目前,全市火化率实现7年连续增长、达74.6%,火化区火化率保持在90%以上。从2010年至今,全市共免除9413人的基本丧葬费,共计651万元。长期欠交墓位管理费将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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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版:时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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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殡葬服务单位提醒市民要按时交纳墓位管理、骨灰寄存殡葬服务费用
长期欠交墓位管理费将产生滞纳金
南国早报&& &&&& &&&&
  青龙岗长安墓园内,一个墓位上被贴上了欠费通知。
  本报记者&贾经纬&罗暘&文/图  清明小长假,借祭拜先人的机会,部分市民才发现,墓位需要续交管理费了。除此之外,遗体冷藏、骨灰寄存等环节也存在拖欠费用的问题。这些费用是如何收取的,不交纳费用会带来什么影响?4月3日,记者走访了南宁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单位进行了解。  墓园贴通知催交管理费  4月3日上午,记者在青龙岗长安墓园白银岭壁葬区看到,几个墓位上贴着一张催交管理费的通知。在草坪葬区和普通葬区,也有数十块墓碑旁贴着通知单。通知称,墓主为亲人所购买的墓位已超期多年,请墓主自觉交费,逾3年不交者,墓园将收取5%的管理费滞纳金;逾期10年不交费,墓园将列为无主坟处理。  墓园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是每墓每年100元,对于欠费超过一年的墓,墓园方首先会通过电话通知亲属。但不少亲属预留的联系电话已经变更,联系地址也“查无此人”。这种情况下,墓园方才会通过贴通知单的方式告知。  据统计,今年清明节前,青龙岗长安墓园有500多个墓位欠交管理费一年以上,其中有约300个联系不到亲属。欠交5年以上管理费的墓位约50个,其中约20个已欠交近20年了。  据了解,南宁各大公墓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不过收取年限则由各大墓园自己决定。虽然各墓园都在明显处贴出了收取管理费的信息,但拖欠费用的情况很是普遍。  记者在四厦岭墓园营业厅看到,针对不同型号的墓位,墓园方每年收取30~100元的管理费,不过仅限于一次性交纳10年或20年管理费的墓主。营业厅工作人员胡红介绍,如果按年交费,每个墓位一年的管理费是120元,“一次性交10年、20年管理费比一年年交会便宜很多,这是项优惠政策”。据介绍,如果拖欠管理费,将被收取滞纳金。  10年前,南宁市殡仪馆内的皇帝岭公墓已不对外销售,单墓的管理费为一年50元,合墓稍贵一些。南宁市殡仪馆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大多墓位年代久远,部分当时的墓主已不在人世,公墓方无法联系这些墓主收取管理费。该负责人还建议,公墓近年内可能会搬迁,墓主不宜一次性交纳多年的管理费。“不交管理费,馆方也会帮忙清扫打理,可能等以后搬迁的时候,再按照要求处理”,几名工作人员颇感无奈。  部分遗体长期欠费存放  在南宁市殡仪馆,至今仍有五六十具遗体长期存放在冷藏柜里,没人来交存放费,也没有家属签字确认火化。据了解,该馆使用普通冷柜冷藏一具遗体,每天应收取50元费用,这些长期存放的遗体中,存放时间较长的已有两年。  南宁市殡仪馆一负责人分析,这些遗体长期滞留在殡仪馆有很多原因:涉及案件、民事纠纷的遗体,由于案件或纠纷没处理完,死者家属不愿意处理遗体,或要将遗体作为“证据”保留;还有的死者亲属因利益纠纷而故意留置。据介绍,2010年,一名河池的打工者在建筑工地宿舍里死亡,在建筑单位的建议下,闻讯赶来的死者弟弟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对工伤鉴定、赔偿等问题,建筑单位推得一干二净。家属和建筑单位协商赔偿无果,遗体在殡仪馆一放就是一年多,去年底,殡仪馆工作人员出面协商,建筑单位才赔了1万多元钱,遗体最终得以火化。  按规定,遗体在殡仪馆的存放期限不得超过7日;遗体需要延期存放的,应当在存放之日起7日内向殡仪馆办理申请延期存放手续,延期存放不得超过30日;因特殊情况延期存放超过30日的,须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凡不按规定办理延期存放批准手续的,殡仪馆应当将遗体在准予存放期限期满后火化。  虽然有章可循,但实际处理起来却不容易。鉴于出现过按规定火化遗体后,家属又来讨说法的事件,南宁市殡仪馆对此颇为谨慎。据介绍,南宁市每个月都会有约20具遗体无法顺利火化。碰到此类情况,殡葬工人会对死者家属耐心做工作,在取得认可后将遗体火化。  存放骨灰也需按时交费  清明节,一些市民前来取骨灰盒祭拜时,才知道欠着存放费。据介绍,南宁市殡仪馆内存放了一万多个骨灰盒(坛),骨灰盒每年存放费为100元,骨灰坛每年存放费为200元。  南宁市殡仪馆工作人员郭先生称,存放骨灰多年不交纳费用的情况不少,时间最久的有10多年。针对这类情况,南宁市殡仪馆在一两年内都不会进行处理,仍将骨灰盒(坛)存在骨灰寄存楼内。如果超过五以上年不交费的,馆放会将其另行存放。  记者了解到,对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南宁市殡仪馆给予部分城乡困难群众30%的优惠,给予六城区和高新区、经开区、青秀山风景区农业户口的村民20%优惠。  购买经营性公墓属于延伸服务,一些殡葬服务单位提供了花葬、壁葬等廉价葬式供选择,对于困难群众购买墓位的,佛子岭公墓将给予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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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墓地超房价十数倍 超20年还要续收管理费
09:27:18      来源: 青岛早报
  清明节临近,多地墓园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引发社会关注。逝者为啥要20年一“交租”?20年的“收租期”是否合理?谁来守护逝者的安宁?
  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
  近期,包括沈阳、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陆续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护墓费的问题。逝者还要20年一“交租”?这一话题引发了网友热议。
  山东的百龄园公墓、辽宁的回龙岗墓园等均出现了部分墓地使用到期的情况,一些家属由此还收到了墓园的缴费通知单。网友“free2012的夏天”说,墓地的“租金”原本就不菲,还只有20年使用时间,实在是“死不起”。
  记者致电多个墓园发现,发生墓地缴费到期的情况时,墓园除了通过原有的联系方式联络,有的还会选择在清明、冬至前后等家属祭祀集中的时段在墓园、墓地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家属,并安排工作人员“蹲守”。
  让公众不安的还有墓地的年单位“租金”。记者调查发现,现时的墓地每平方米价格远超过同区域的房产,如果再按照墓地的20年缴费周期和房产的70年使用权折算,墓地每年每平方米“居住”费用是房产的十数倍。
  比如,在上海嘉定区的“青竹园”“长安墓园”等,占地1平方米左右墓地售价约5万元至8万元,而今年初嘉定区新开楼盘价格水平多维持在1-2万元/平方米的区间,墓地单位价格是房产的4-5倍左右。以年均单位“居住”费用计算,墓地是房产的14-17.5倍。
  值得注意的是,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回应明确,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是指护墓费的缴费周期,而并非使用期限。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与此对应,北京、江西等地的墓穴和骨灰格位的一个使用周期均为最长为20年,期满后须续租。
责任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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