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 公墓 管理费使用满20年 要交后续管理费吗

公墓使用20年需再交费 业内称为法律空白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雯雯 曹建民 冀强 实习生 刘露 姜雪 山东新闻网 记者 李虎) 昨天,诸多市民通过论坛留言或拨打热线电话的方式,就公墓征收管理费的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部分网友认为,公墓使用20年后要再交费很不合理,而且现在从国家到地方都不知道这项费用究竟该咋收,这对购买者来说并不公平。但作为陵园经营者,他们是按《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收费,也不存在违规行为。那究竟是陵园错了,还是法律有漏洞?
  昨天,记者就公墓使用20年后要续交管理费的问题,致电国家民政部殡葬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依据的主要是1992年的《民政部关于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及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按照相关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相关条例的解释则明确,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对于后续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这是个全国性的难题,因为公墓尚属新生事物,全国各地超过20年的墓地不多,因此公墓管理费怎么收还是个未知数。不过,我们目前正在着手调研此事,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资源和传统观念之辩】
  网友:入土为安传承千年文化
  “殡葬,是与每个人都有关的话题,因为它是生命终结之后告别世界的方式。而在中国人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中,殡葬又包含了太多的寓意和情感。一处坟冢、一块墓碑,这是血脉亲缘的象征,也寄予着生者对逝者的所有感情和牵挂,从这个意义上说,殡葬是中国人世代传承的一种文化,蕴含着生死与孝义、怀念与祝福。如果仅仅因为先人后代没有及时缴纳管理费,就把墓地按无主墓处理,那太不合情理了,也有悖中国百事孝为先的传统文化。”网友卡卡童在论坛留言说。
  青岛市民政局:公墓面临无地尴尬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死亡人数逐年增加,公墓用地紧张的现状摆在人们面前。怎样解决“入土为安”和“土地紧张”之间的矛盾?在采访中,青岛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解决公墓土地供应紧张问题,除了增加土地有效供给,还要靠缩减墓穴占地面积,以及改革传统葬式来实现。
  【费用该不该收之辩】
  市民:购买时一次性付费了
  说起公墓开征管理费的问题,不少市民纷纷表示,在购买墓地时,已经一次性交付了20年的使用费用。20年后再征收物业费,这样的做法似乎不太合适。“为了祭奠先人,让逝者入土为安,他们的后代在购买墓地时肯定都是‘不差钱’,但既然钱都一次性付完了,而后再让交费就不太合适了。再说陵园收了这些费用,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用作何用,所以总感觉这钱交的不明不白。”市民赵女士对记者说。
  陵园:维护墓地安全 管理费必须收
  青岛百龄园公墓的负责人说,对于营利性的公墓来说,管理费不能不收。“原因大概有两条,第一是基础设施的修缮,许多十来年前铺的水泥花砖已经开裂,还有一些日常性的维护都需要投入资金来保证陵园的环境质量。另一方面,近期陵园的安全问题也是让人担心的一件事。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出现过盗取骨灰盒敲诈的犯罪行为,为了保证陵墓的安全,我们也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增加人手,安装监控设施,这些肯定需要费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公墓欠费处理之辩】
  网友:不交费按无主墓处理有悖情理
  根据《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公墓使用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的,公墓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户主办理继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网友asher也表示,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老人死后都希望入土为安,选一块最好的墓地安葬。作为后代,如果陵园告知要收管理费,大家肯定会按时缴纳,不会过于计较。但现在说如果不缴费按无主墓处理,似乎让人在心理上很难接受。
  陵园:无主墓骨灰或集中入葬
  对于无主墓会如何处理?青岛市民政部门表示,目前已知的还没有因为未交管理费而出现的无主墓,所以具体的处理方式也是在讨论当中。目前参考的主要方式是实行公墓制度前对于一些无主墓的处理方法,将骨灰集中到一个大型墓穴当中,采用集中祭奠的方式。
  【收费定价标准之辩】
  市民:政府应设立保险制度
  市民白先生向记者表示,既然在公墓问题上各方存在争议,政府应该出面解决此事。白先生建议,对于政府开办的公墓,土地性质改为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公墓可以与逝者家属签订永久(无期限)的墓位使用协议,一次性交纳永久使用费用,来保证逝者的居住安全。而对于若干年后逝者家属交纳的费用,可能不足以应付公墓管理费用的问题,白先生认为,政府有公共管理的职能,对老百姓“生老病死”进行公共服务也是职能之一,理应承担起公共服务或者设立保险制度的职责。
  陵园: 未来定价要相关部门审批
  关于将来管理费续交的问题,百龄园公墓的负责人介绍说具体定价还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目前续费的金额还没有确定,按照原来的操作模式应该是等民政部门和物价部门给指导意见,然后再按照相关的原则定价,再由物价部门监督执行。”不过,百龄园公墓负责人还说,当下人力成本、陵园基础物资成本的上涨,给陵园的经营带来了很大压力,管理费用也应该调整。“忙完今年清明之后,我们也希望管理部门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进行成本核算,然后再制定一个合理利润空间的报价。”园林方面表示,最终的定价要经过民政和物价部门批准。
  昨日,记者拨打青岛市物价热线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关于目的续费的审批问题还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他们目前也还没有接到有关管理费续费的报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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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使用年限仅20年 到期后续交管理费可继续使用
来源:厦门网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谢雨真) “听说公墓的使用年限为20年,我父亲是1993年5月下葬的,那再过一个月是不是要迁走啊?那该怎么办?”黄先生拨打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时忧心忡忡。近日,多位市民向本报表达了这样的疑虑。昨日,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不必担心,使用年限到了,只需要续交管理费便可继续使用现在的墓地。
市殡仪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吴小佩说,目前该中心管辖的三个墓园天马山中华永久墓园、薛岭山陵园、龙寿山墓园建成投入使用年份分别是1990年、1996年、2004年,而私企运营的安乐园建于1998年。
记者查阅《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几个问题的解释》看到有一条是这么写的: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也就是说,中华永久墓园已经出现了到期的墓穴,而薛岭山陵园也将在三年后出现到期墓穴。
到期墓穴怎么处理?市殡葬管理处副处长陈德水说,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并不是意味着这个期限一到,市民就不能再继续续约使用。若要继续使用,只需缴纳管理费用。目前逝者安葬在公墓中的方式主要分三种:墓葬、壁葬、骨灰寄存。缴纳管理费用一般是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年。目前厦门每年管理收费是墓葬240元、壁葬50元、骨灰寄存24元。
记者问:“那是不是意味着,市民可以永久使用现有的墓穴?”陈德水说,这要看民政部今后出台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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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价格越来越高使用却受限,成市民一大心事◎明年灵山仙庄就满20年,续费标准和无主墓处理还没谱
  图左:在潍坊市灵山仙庄,市民正在扫墓。  图右:孙先生父母的安葬证上明确写有墓穴使用期限。疑问一 墓地只有20年使用期?  “1996年我在灵山仙庄给父亲买的墓位,至今已17年了。”3月31日,在灵山仙庄给父亲扫墓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亲是1980年去世的,当时骨灰存放在了潍坊火化场骨灰存放处。直到1996年,他们才把父亲的骨灰迁到了灵山仙庄,当时花了1.2万元。“那时候这个价位的墓就算是比较好的了,我记得当时最低的才几千元。”刘女士说。  就在当天,刘女士听说购买墓位20年后,需要再缴纳管理费用,但是回家后她拿出安葬证和收据并没有发现任何相关规定。刘女士纳闷,难道他们购买的墓位只有“20年使用期限”?这哪是“买墓位”,应该是“租墓位”。而且安葬证上并没有写明还需缴纳的费用,还有三年就要到期了,她也不清楚到时候应该怎样处理。疑问二 无法再缴费墓咋处理?  市民孙先生的父亲去世四年了,母亲也去世三年了。2009年,孙先生在昌乐县青山公墓为父母购买了墓位,大约1平方米左右,共花费了1.3万余元。  4月1日上午,记者看到了孙先生父母的安葬证,上面的“公墓安葬管理规定”第四条是:“根据国家殡葬管理规定,购买墓穴缴费按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的,用户应及时到公墓管理处缴纳管理费,办理继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当时我也问了,到了20年每年需缴纳多少钱,但是他们并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孙先生告诉记者,墓地管理处告知他,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使用期限,所有墓地都如此。对此,孙先生产生了疑问:“如果到时不缴纳管理费,或者我们也去世了,无法缴纳这个管理费,成了无主墓应怎么处理?难道要把我父母的墓强行搬离吗?”  孙先生表示,他并不担心这一个20年的管理费,但是下一个20年呢?再下一个20年呢?如果以后制定的管理费更高怎么办?即便后人有心,能有这个财力吗?并且现在的“80后”夫妻不少是独生子女,未来这些孩子将面对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墓地的管理费问题,这也将是个不小的压力。◎各方说法墓地管理方 对续费标准、无主墓处理还没具体规定   针对管理费和无主墓的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潍坊市几家墓园的管理方。  3月31日,记者联系到了潍坊市灵山仙庄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有相关规定,墓位是20年一个使用周期,超出了需要缴纳管理费。但是他们这里还没有到20年的墓位,因为他们是1994年建的,到了2014年就有满20年的了,所以目前还没有人缴纳这个管理费。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明年下半年,相关部门就会着手制定、出台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审定价格,并不是随便制定的。目前他们也不知道这项管理费的具体征收标准。  4月1日,记者又咨询了昌乐县青山公墓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管理费应怎样收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无主墓怎么处理也没有定下来,所以他们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临朐盘龙仙庄公墓管理处等几家墓地管理处,他们纷纷表示,有关欠费墓位的处理,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关办法,超期多少年不缴费视为无主墓也很难明确。  对此,记者又咨询了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20年”应该指管理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并不是说墓地只有“20年使用期限”,而市民之前缴纳的钱已经包含了管理费,20年之后应续管理费。1998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但是,对于以后应怎么收“管理费”,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管理费的定价应该由民政部门、物价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大公墓管理处来进行实施。业内人士 缓解墓地紧张的重要办法是推行生态葬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都开始推行海葬、花葬、树葬等生态葬,其中青岛还推出了免费海葬。家住城区福海花园的刘女士表示,现在可能很多市民都有一种让逝者“入土为安”这样的传统观念,但是“土地紧张”的现实问题却摆在了我们的眼前,所以,她认为,两者应该得到协调,市民的观念也需要有所转变。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老龄化速度加快,死亡人数逐年增加。3月28日,民政部在京发布的“殡葬绿皮书”《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指出,全国人口每年死亡约800万,而且还在随老龄化程度提高呈逐年增长趋势。  以潍坊市为例,每年正常和非正常死亡人数约有6万人,公墓用地紧张已成为实实在在的问题。缓解墓地紧张,最好的办法是推行生态葬。生态葬是指人的遗体进行火化后,通过“草坪葬”、“水葬”、“树葬”等不占地方或少占地方的方式处理骨灰。生态葬具有环保、节能和成本低等特点。  此外,民政部也提出,要鼓励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海、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争取对不保留骨灰的实行免费海葬、撒散等生态化安葬,并对其家属实施奖励。同时,鼓励经营性公墓开辟生态公益墓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摒弃硬质墓穴和墓志等。律师 收费标准应尽快规范,防止经营者漫天要价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他告诉记者,首先,中国讲究孝道,注重对逝者的尊重,所以墓地不能完全引用市场规律,政府部门应该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干预,从人性化和尊重传统的角度,出台一部法律对这些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其次,按照土地节约使用的原则,设定一个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使用期限之外缴纳的管理费应该怎么处理还缺乏明确规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规范政策,尽快出台统一收费标准,防止一些公墓经营者利用后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价。  最后,政府应该加强引导生态葬,可以采取舆论宣传和政府补贴的形式,鼓励市民进行“生态葬”。A4-A5版文/图 本报记者 韩镇 王路欣 王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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