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是纯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有哪些公司)还是国有绝对控股或者相对控股

国企、民企、央企、还有国有控股等概念有什么具体区别?
国企,民企,央企,还有国有控股等概念有什么具体区别?还有这一系列制度体系的来源。求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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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国有企业的概念很简单,就是国家有股权的企业。股权会分散在不同的最终持股人手里,这些持股人包括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资委、财政部、地方财政局、某些集团公司、汇金公司等。央企是国有企业的下一级概念,所谓央企就是人为划出来的100多家企业,觉得他们重要,由国家部委代表国务院直接管理,持股人一般都是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汇金公司等。国家持股人持有股份的不同,决定了是独资、控股、还是参股。如果是国家全资的企业(某些军工、通信、政策性机构)就是国有独资企业,如果是第一大股东(股权分散的话不一定必须占51%
)就是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比例不高的就是参股企业。一般参股太少的话,也没人将他看做是国企,说回来还是看实际控制者是谁。这里还要探讨一个中国特色,就是“党的领导”,这个是凌驾于股权之上的,并且是和现代企业制度矛盾的。一般可以这么理解,"党的关系在哪,就归哪管,就是哪的企业,无论股权再低、哪怕没有股权“。二、制度体制的来源中国的制度决定了国有企业的地位。在78年以前,是没有除国企以外的企业的,饭馆都没有。那时候代表全国人民的持股人是各级政府。78年以后开始引入”股份制"概念,出现了除国企和集体企业以外的民企和外企。03年国资委成立也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节点,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等作为出资人,代表全国人民持股。再往远了说的话,一些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来源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例如美国修铁路、英国出海等;一些国有企业是政府背景、皇室背景(皇权制下也是政府背景吧)兴办的,最初都是为自己服务的;还有一些是民间没有需求、无力开展、无利开展等。三、其他类型企业除国有企业外,还有集体企业,股权结构是真的“集体”或者“集体中的每一个人”,一般镇以下的“国有概念”的企业都是集体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区别是,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民众共有”(国企跟我等P民有毛关系)的企业,而集体企业只是“一部分人所有”的企业。民企(私企),就是没有国有股份、外资股份的企业,一般把有少量国有股份、外资股份但国资和外资都没有实际影响的企业也看做民企。
谢谢 的邀请。国家所有,叫国企。一般是国资委来管理。如果股份超过51%,应该就叫国有控股企业。如果是民营资本投资的,那就叫民营企业。如果国有资金来自中央,是中央下面的,例如汇金,直接控股的,那就叫央企。比较典型的,公开上市的,比如中石化、工行。你可以看看他们的年报,就知道他们的股权分布情况了。上面的解释可能细节上还待斟酌,但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国有企业的广、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联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狭义的国有企业指纯国有企业。在二三十年前国有企业遍布了国民生计的每一个角落,不夸张的说当时有的村和街道都有自己的企业,当时大街上卖烧饼油条的也是属于街道下属的副食公司,其经营地点和生产资料都是属于国家的。一开始总设计师要搞改革开放于是开放民资进入国民生计领域,于是一开始一些街道和村办的国企由于规模和经营原因纷纷倒闭,后来由于民营资本的不断渗透原来一些规模较大失去垄断地位的一些大型国企倒闭,于是经济沙皇开始抓大放小初步效果是国退民进但是随着大型国企资源和规模的加强目前又出现了国进民退。央企通常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企业,目前我国有113家央企(名单:)。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有不少国有控股企业来自改制后的国企。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指的是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指的是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重大的发展尤其是92年国家颁布了《公司法》之后。
我不会太多详细的概念,只会通俗的说,我们进公司第一天培训就是了解国内企业性质和其特点,然后找准准客户。简单点说,央企是由中央国资委管属的企业,由国家全额出资和管辖。国企:除了央企以外还包括地方国资委管属的企业,由地方政府全额出资和管辖。民营企业:由自然人出资或非国企法人出资成立的企业,统称民营企业。国有控股:一家或几家国企共同出资成立的公司就是国有控股公司。
国企分不同层级的,县里有国企,省里有国企,省属国企,中型、大型、特大型企业等等。以前没有股份制,所以国企一般是100%国家所有,但是后来企业股份制潮流下,很多国企也股份了,但是大家依然称他们为国企。很多省属国企其实都已经是股份公司了,国家控股严重,至少70%以上。如果规模再大,直接归国资委管理,例如中国移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筑,中国五矿等等,就属于中央企业了。央企不见得100% 国家控股,应为央企一般是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但是显然央企是国家控股的,还有一些海外投资者、大财团,例如新加坡的淡马锡等,高盛、富国等,他们往往是为央企背书的海外资本,分食了不少的利润和股份分红报酬。国有独资公司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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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同时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这是《》为适应建立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的。类&&&&别公司适应法律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应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在国务院未作规定前,可暂按省人民政府规定办理。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的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的,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货币出资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及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
(2)股东只有一个。依据公司法第65条,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国资委或其他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的出资者不是国资委,为法人独资,法人格独立,其财产独立于国家财产,所以不是国有独资公司,不能层层的扩展下去。它不同于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它国有单位共同投资组成的公司。尽管后者各方投资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公司资本的所有制性质未发生变化,但公司的投资主体及股东却为多个,具有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
(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虽然的投资者是国家,但国家仅以其投入公司的特定财产金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而不承担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也不同于具有负无限责任。这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按公司形式组成,除投资者和股东人数与一般公司不同外,其它如、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制度、等均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与特征相同或相近,只是我国《》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下不设,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5)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何谓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兼职。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家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财产出资人是国家这个特殊的主体,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担负着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实行国家计划、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的特殊使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的许多特殊对待和国家的特别照顾,享有许多优惠;受一般性企业法规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的特别法规的调整。设立或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是,国有独资公司毕竟有别于一般公司,一般公司制度具有许多优点和长处,它并不完全具备,而且,其设立和运行等也受到许多限制。申请办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变更、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的,受理审核时限按《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改建(改制)设立和新建(投资)设立两种。实践中普遍采取的是改建设立方式,即原有的国有企业依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设立方式是指国家投资者单独重新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可参照《》及《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中的条款操作。《公司法》并没有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做出特别规定。因此,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进行。《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五项条件。
一是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单一投资主体的公司,由国家投资者代表国家投资,并行使股东权。国家投资者应当依照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等改革原则,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与其投资主体之间不应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被投资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国家投资者基于出资者的地位,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而不是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指挥和干预国有独资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是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一般资金或资本雄厚,生产经营规模庞大,其出资数额大都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国家投资者必须在登记前,缴足其全部出资。其中,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和评估资产价值,并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三是制定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公司章程是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准则,对公司和公司的出资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都具有约束力。
四是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公司名称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五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任何一个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国有独资公司也不例外。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还必须遵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已过时,请参阅新《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范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范围实际上就是指国有经济的存在原因。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国有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高风险物品等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物品,以克服外部不经济、规模不经济、经济不确定性等市场缺陷;二是在社会经济的特定时期,除提供上述物品外,还要提供与国家发展战略、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社会稳定等有关的部分私人物品,以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顺利发展。以前的许多法律文件和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此已经有了明确表述: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公共物品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从现行政策看,“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主要指生产货币、法定纪念币、邮票、预防用生物制品、具有军事用途的核心产品和关键部件等产品的公司;“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指自来水、煤气、供电、供热等城市公用事业,跨省电网、基本邮政和电信、铁路、国防工业、航天航空、核工业、石油开采、出口信用保险、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出版等行业的公司。
生产提供特殊产品或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问题是生产提供其他产品或行业的公司是否也可以有选择地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公司法》只是限定这两类特殊企业必须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而没有禁止或限制除上述两类特殊企业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从实践中看,国有企业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对既得利益格局触动最小,因而很多国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企业改制中更愿意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这种现象显然背离了改革国有企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初衷,使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极有可能仅仅成为一种形式上的改变。《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除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总体的公司;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公司法改组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出资人或授权机构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曾飞:国有企业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如今我们天天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我们已经知道,所谓民营企业是一个刻意避开&私有制&的含混概念。但国有企业呢?它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吗?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 国统函[2003]44号这样界定&国有企业&:
  公安部:
  你部《关于征求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问题意见的函》(公经[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一、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式,企业的资本金全部为国家所有。二、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的规定,国有控股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两种形式。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三、国有参股企业。是指具有部分国家资本金,但国家不控股的企业。国有与其他所有制的联营企业,按照上述原则分别划归第2、3层次中。狭义的国有企业,仅指纯国有企业。
  国家统计局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一言蔽之,所谓的国有企业,就是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关键是资本归国家所有。从本质上讲,也就可以称为国家所有制。
  国家所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8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什么对&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呢?因为&国家授予&。国家既然有权授予&财产&的最终权力,也就先是了它才是最终的所有者。
  为什么国有企业通常又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呢?
  有律师干脆这样回答:
  律师对&急!请问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吗??&的回复:最佳答案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相对应,所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另一种说法而已。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而现在的经济形势下,采用全民这种说法的已经不多了。大多已改称国有企业。& [来自: 法易网]
  有点搞笑,全民所有制企业只不过是国有企业的一种别称而已,也就是仅仅是外号。搞笑是搞笑点,不过是实事。国家才是社会最后的主人。在号称奉行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当权者早就远离了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有些文件上还保留着而已。
  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这也就是明确界定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但实际上并不是,国有企业早就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了。这就是当前改革中所产生的致命伤。
  耸人听闻: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
  求是论坛,袁红章先生在《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一文中说:&我们大胆提出&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并非耸人听闻。全民所有制或公有制企业,一直以来都隶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民众不知道中国有多少全民所制企业,其经营状况如何,也不知道其利润如何分配,更无权过问其收入开支。不知&全民&何时、通过何种途径去享受过全所有制企业的&全民&待遇。相反,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乱收费,乱摊派,随意调用企业的财物,倒是充分享有了&全民所有&的待遇。并且,在一些地方,这还是滋生腐败的沃土。我们把问题提得这样尖锐,目的是要破解所有制问题,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科学的经济制度。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有的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定义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共同占有的制度。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这种定义存在明显的理性错误。比如一个国营的纺织厂,其厂房、机器设备、生产的产品等,通过什么途径或形式为全民共同占有?就因为有&国营企业&这个名称吗?实际上任何经济组织都是为一定范围内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而存在的。一个国营纺织厂也只能为纺织厂的职工实现物质愿望服务。如果说国营纺织厂的厂房、机器设备是公有的,那又有什么意义呢?既然是公有的,所有的失业者都可以去使用这些厂房、设备生产产品,达到实现自己物质愿望的目的,这能形成正常的经济活动秩序吗?既然是公有的,其生产的产品就应当归大家所有,任何人都可以去占有其生产的产品,谁又能说不该去占有这些公有产品呢?再说生产资料只是人们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厂房、机器设备如没有人去使用,闲置在哪里,我们说它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又有什么意义?一个人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他除了运用生产资料私有权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实现自己的物质愿望外,还通过工资、奖励等分配形式,使一定范围的人们获得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不知这与国营企业有利于一定范围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又有什么不同?当国营(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服务于小范围内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时,我们说它是公有的,不知有何意义?当一个大的私营企业服务大范围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能说它不如公有制企业吗?问题的实质不在生产资料为谁占有,如何合理控制私有权参与劳动成果的分配才是关键问题。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严重问题是资本家利用其生产资料私有权过量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以致工人的物质愿望实现程度很低,资本家的物质愿望实现程度很高,工人与资本家形成对立的物质愿望实现关系。剥削和压迫就滋生在私有权参与劳动成果分配这一环节。实际上这一环节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调控的,通过工人的工资保障制度和税收,加大对私有权的控制力度,便能充分发挥生产资料私有权的积极作用。事实上,生产资料私有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袁先生的理论与厉教授、吴教授的理论别无二致。但是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无论袁先生的论说有多少逻辑错误,结论有多少不妥,但他所做出的&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断语却一语中的,打中了所谓&国有企业&的要害。不过把&全民所有制&等同于&国企&却是偷换了概念。日常生活中还可以勉强含混含混,科学理论中却不许可任意互换概念。问题的实质应该是&国有企业&最根本的弊病是官僚最终必然控制原本属于全民的生产资料或者资本。应该否定的是&国有企业&,而不是&全民所有制&。原本就具有社会性的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是本性的回归何错之有?错在凭什么把应该归全民所有,归全体劳动者所有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
  官僚控制了原本应该属于全体人民的生产资料的现实或可能,并不能得出&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的判断,而只能得出目前的所谓&国有企业&并不属于原本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的结论。
  &国有企业&意为国家拥有其资本的企业。只有在国家真正属于&全民&的情境下,&国有企业&概念才有可能与&全民所有的企业&的概念同一。在现实的中国,官僚制有数千年的深厚根基,无论是原本的官僚制国家机构,还是改革后的所谓理性官僚制国家机构,都一个样是官僚制。不改掉官僚制,这国家永远是&官国&,&官国&的企业就直接不是全民所有的企业。另一种说法是,现阶段以国家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全民财产产权。也就是全体人民把生产资料委托给国家管理,但是官僚制自身的弊端永远是尽力把自己变成社会的主人,把全民所有的企业全权委托给国家官僚制的行政机构,迟早会变成&主人&所有,结果还是一个样:国有企业不再是全民所有的企业。
  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命题实际上并不成立。&国有企业&的说法原本就名不正言不顺,何况它早就成了官僚的囊中物,要瞎指挥就瞎指挥,要变卖给自己的一伙人就变卖&&美其名为国企私有化&改革&,以鲸吞全民财富。
  因而,当前&国有企业&的致命伤正如马克思所谴责的那样:&就单个的官僚来说,国家的目的很容易变成个人的目的,成了他升官发财,飞黄腾达的手段。&(《马恩全集》第一卷322页)也就是&国有&很容易就会变成&个人所有&&&官僚所有。这才是问题的结症。而不是袁红章先生提出的&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权力所有制&的所谓致命伤。如果说成&国家所有制实际上是官僚所有制&还差不多。因此,结论也就截然相反,不是否定全民所有制而提倡私有化,而是还全民所有制的原本面目。这就是我们与厉以宁教授、吴敬琏教授在&国有企业&问题上的根本分歧点。
  还原真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龙非子《吴敬琏恶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文章说:&国家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来代表国家管理近12万亿的国有资产,而国有企业却一直在艰难的突围,国家行政任命的经理们是官,以经济管理中&人性恶&的推论,他们在寻找将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空间,假设他们或许是经济界的精英,在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冲突时,你能用&公务员要淡泊名利,两袖清风&的道德说教让他们抛弃个人利益吗,我们又好像在听阿拉伯的夜潭故事。更何况现在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大部分是只懂行政管理的干部。真正的企业精英们饱受这种&怪圈&的拖累,在艰难的做着&500强&的美梦,海尔的突围,或许只是一个另类的成功。现在有识之士提出&以税代利&的解决方案,让国家资本以税收的形式代替&管理-取得利润&的陈旧方式,或许是国有资本能全身而退的一线曙光。这种方法不用政府去拍卖国有企业,不用政府操心监管,少了政府操作的中间环节,就是少了商品(国有资产)流通的中间环节,这对国家意味着什么,商人一观便知。国家利润以税收的形式上归国库,这当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必然侵害到下边要说的既得利益的&贵人身上&,他们可都是人大代表,是左右政策的中流砥柱。&&连联想的柳传志在《对话》中都声称联想在发展初期很多时候是打&擦边球&壮大的,你还敢相信中国&勤劳致富&的富翁有几成? &
  联系到袁先生半醉半醒的道说:&生产资料只是人们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厂房、机器设备如没有人去使用,闲置在哪里,我们说它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又有什么意义?一个人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他除了运用生产资料私有权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实现自己的物质愿望外,还通过工资、奖励等分配形式,使一定范围的人们获得实现物质愿望的条件,不知这与国营企业有利于一定范围的人们实现物质愿望又有什么不同?&袁先生是不是认为中国当今的富豪都是傻子瓜子的老板,靠辛劳的劳动和经营积累财富,而后&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注释第43条,这样解释&傻子瓜子&:&指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家个体户,他雇工经营,制作和销售瓜子,称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但就是这个号称&中国第一商贩&的&傻子瓜子&的老板他能积累多少财富或生产资料与技术等来用于经济活动呢?据《年广久长子遗产案庭外和解 &傻子瓜子&归属仍模糊》一文的报道&年广久最有希望的继承人,去世前系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遗产据称折算总额可达4000万元。&作为财富和生产资料在当今中国的富豪中是什么样的概念呢?内地首富身家426亿。而此前外逃的豪富,厦门远华赖昌星涉案金额就达到250亿。外逃的另一个豪富前中银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的财富也达到40亿。相比之下,&傻瓜&老板的4000万元财富相当可怜。甚至还比不上巩俐脖子上的一条项链&&巩俐1.3亿钻石耀紫禁城,无惧低温性感上阵,日信息时报。中国的新三座大山,尤其是房地产业与药业的豪富如果仅仅靠自己的努力拼搏而&将其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能如此豪富吗?如此豪富的背后难道没有房地产、药业等等的官商结盟,&共同富裕&的阴影吗?以已经部分曝光的富豪赖昌星来说,据日央视网《中国九大外逃富豪 赖昌星涉案金额250亿》的报道:&2010福布斯全球富豪排名榜揭晓数日,从榜单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上榜富豪人数已经上升到第二位,仅次于美国。现如今,中国有钱人越来越多,大街上与你擦身而过的可能就是富甲一方的人,但是对于那些神秘又难以琢磨的外逃出走富豪来说,你是不是想知道更多呢&&赖昌星&&暴利走私,涉足厦门石油业、房地产业、文体娱乐业。&&赖昌星这个&小人物&何以会&发迹&?&&赖有一年过生日,请了重要的200名嘉宾,每人一个十万元以上的红包。&&将市领导、海关、公安、商检、边防、银行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予以万元、甚至数万元的工资待遇。&&赖昌星在当时还很偏僻的湖里工业区建立起专用红粉金钱腐蚀官员的&地下宫殿&&&红楼招待所。当官员和美女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这一幕幕镜头,留下日后要挟之用。&而这仅仅是表面的官商&亲善&,其背后的勾结内幕,至今还不为人知。
  而《没有干净的富豪&&感于黄光裕事件》一文指出:&黄光裕的落马以及近日重庆打黑风暴中接连暴出涉黑的富豪再次说明,凡是企业规模做大的有野心的有抱负的民营企业家几乎没有不出事的,原因在于,他们发展企业的方式和手段中无不隐藏着违法、非法、行贿、甚至暴力、黑社会等秘密勾当,所以,只要查他,都有问题,没有干净的富豪。&
  透过这样简单的实例,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的许多私家富豪并非把自己&拥有的资本、技术、生产资料等用于经济活动&,而多是来自官商勾结掠夺国有资产的私有化运动&&中国的圈地运动所得的财富与生产资料;豪富经济活动的主要&贡献&也不在社会,而在官商联盟的小圈子里&&形成新的官僚资产阶级。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的巨额财富用来干什么呢?说好听了是&财富疯狂增值&,而不管所制造的&毒奶&,&一滴香&,转基因大豆油等等会还死多少同胞,也不管耗资50亿建造一无用处的&夜郎古国&。更普遍的现象则是,&目睹中国怪现象:一幢幢建筑的非正常死亡&:中国是世界上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而就在这一片造楼热土上,&短命建筑&层出不穷,拆四星盖五星,未完工又推平。爆破声中,大量&青壮年&建筑用浓烟和瓦砾,上演着一场场非正常&死亡&。说不好听了这些都是官商勾结掠夺全民财富来中饱私囊,并继续利用官僚资本奴役劳动者所产生的破坏性作用。一端是掠夺者的豪富与奢侈,另一端是被掠夺者的贫病交加、蜗居,甚至是&十三连跳&、&性工作者&和过亿的&精神病人&。
  笔者并不否认资本&&积淀的劳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否认私人财产拿来进行投资对再生产的积极作用。马克思在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同时,也明确指出了资本的积极作用:&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资产阶级靠什么创造了空前未有的生产力?还不是资本与科技。前者是劳动的积淀,后者是劳动的结晶,都是人类劳动的成果,问题是人们怎样控制资本,犹如人们控制水火一样,用其利而防其害。
  人们为什么必须控制资本呢?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说过,我们的日子为什么这么难?就在于欧美剥削让中国人过得辛苦!买东西时,人家定价;卖东西时,定价权又在人家手里。&具体点说,购买原材料时,金融资本在控制着我们的价格;销售时,产业资本控制着我们的价格,它们一起把夹在中间的我们剥削得干干净净。&劳动者不控制资本就永远只能作资本的奴隶,一辈子做任人盘剥的&打工仔&、&农民工&、&性工作者&,像精英们鼓励鼓励的那样&牺牲一代人&、&笑贫不笑娼&、&妓女也有职业道德&&&,永远当房奴、医奴、学奴 、性奴&&
  那么,人们怎样才能控制资本,而用其利,防其弊呢?一是全民所有制&&全体劳动者能够控制的资本占主导地位,迫使私人资本难以用低薪掠夺、垄断、囤积居奇等手段欺压劳动者危害社会;二是法制控制,包括反垄断法、反暴利法、累进财产继承税和社会保障法等等,以防止利用财富过度盘剥劳动者,防止财富的积累过度被世人滥用于奢侈浪费与炫耀权势,甚至收买官吏获取非法利益;三是道德引导,树立正当的财富观,张扬资本的社会性,挤压它的自私性,而有利于社会。
  如果全民所有制失去控制权,社会由私有资本,特别是官僚加奸商的官僚资本主导甚至全盘控制之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现象就会出现:&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资本论》第一卷第871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英美德日等国的近代历史已经充分显现了资本这种残暴性的一面。为了超额利润,建&夜郎古国&、&炸高楼&的举动还算是极其温文尔雅和慈善的了。君不见,为了掠夺财富,二次世界大战的侵略战争是何等的惨绝人寰,如今为了控制非洲资源不惜耗费美国国民的巨额财富,屠杀无数非洲人民,来为垄断资本争取暴利。美国《华盛顿邮报》刊文,题为:伊拉克战争耗费知多少:3万亿美元或更多。文章称,早在2008年,便有学者著文称,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将耗费3万亿美元,包括布什政府500-600亿美元的战争预算,这一预测较之此前已有压缩。但现在,在美军撤出伊拉克之际,原先3万亿美元的预测,似乎显得有些保守。而据《伊拉克战争的死伤与破坏》的报道说:&可以推断全国在这六年间由于战争而发生的不正常死亡人数,应在八十万到一百三十万之间,统称伊拉克平民在美国发动的侵略战争中,六年死亡一百万人,不算过份。&&战争造成四百五十万人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一二百万寡妇,五百万孤儿,是相伴而来的人道主义灾难。&垄断资本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制造了人道主义灾难,也制造了垄断资本沾满鲜血的满盆满罐的暴利。这些都是资本在垄断地位之下必然产生的可怕社会灾难。
来源: 共识网转自作者博客
| 来源日期:0 | 责任编辑:王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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