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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局
中共惠城区委员会 惠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文件&惠城发〔2013〕27号&&★&&中共惠城区委员会&惠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副局以上现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迳向区中小企业管理局反映。&&&&&&&&&&&&&&&&&&&&&&&&&&中共惠城区委员会&&&&&&&&&&&&&&&&&&&&&&&&&&惠城区人民政府&&&&&&&&&&&&&&&&&&&&&&&&&&&&&&&日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民营经济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极具活力的民本经济、富民经济,拓宽了城乡居民就业渠道,增加了财税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发挥我区推动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排头兵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发展目标——到2015年,力争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14%,占全区GDP比重56%;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其中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超20亿元企业3家以上。——到2017年,力争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15%,占全区GDP比重57%;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超120家,其中5亿元以上企业40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50亿元以上企业10家,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二、主要措施(一)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优化资源配置1.&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多元化。坚持“非禁即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的领域。鼓励和支持各类民间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投资、建设和经营。2.&落实财政扶持全民创业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全民创业发展资金,鼓励全民创业,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型、节能环保型和有自主品牌、专利的企业。3.&促进民间资本与多种所有制资本融合。鼓励民营企业与国际、国内知名大企业合资合作,增强资本实力;通过参股、联合、独资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扩大经营规模;通过并购、重组、合资等方式进行扩张,实现集团化发展。(二)鼓励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4.&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以“主体自愿、市场主导、政策支持、政府推动”为原则,根据目前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确定转型升级重点对象,积极引导、主动帮扶,分步推动重点对象转型升级,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强做大,提升规模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出台权证“无成本变更”、税费“无负担过渡”等“个转企”政策。5.&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民营经济科技含量。立足我区民营企业现有大企业集团发展新兴产业龙头项目,面向国内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大公司、大财团和知名企业开展招商,引进技术含量高的民营企业大集团大项目在我区投资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电动汽车以及太阳能光伏、核电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产业配套、项目申报、配套资金以及政府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6.&推动产学研结合,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联合知名院校、社会机构或引进高科技人才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在行业领域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科技带动企业生产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对被评定为国家级实验室的单位或成功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奖励5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区政府择优给予经费补助。7.&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民营企业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项目,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市场化,提高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自觉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速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我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我区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省专利金奖的民营企业,区政府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8.&鼓励民营企业培育自主品牌。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现代工业自动化、信息化,积极探索品牌发展道路;大力支持有自主品牌、市场前景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发展,对拥有品牌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区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著名商标、产品被评为省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区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9.&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打造园区经济产业规模效应。发挥本地区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定位,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修编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着力推动工业园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引导鼓励中小型民营企业进入园区,并与园内企业相互协作、相互配套,延长和扩大产业链,促进民营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实施产业转型和产业聚集的民营企业可享受政府有关政策优惠。10.&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与阿里巴巴、腾讯等知名电商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建设运营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惠货网上行”等电子商务平台扩大惠货影响力和提高市场占有率。11.&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抓好扩大内需政策,协助举办“惠货全国行”、“惠货全球行”产品展销会,为民营企业免费提供参展平台,开拓国内外新兴市场。对民营企业参加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大型展销活动给予资金补助。(三)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12.&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留住骨干创造条件。对民营企业成功引进的院士、省级突出贡献专家、拥有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省内领先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按照市“天鹅计划”政策规定给予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也可享受“惠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开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政策。13.&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区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组织民营企业家和高层管理人员进入各级党校、高校和海外名校参加培训,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素质。14.&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落实市“首席技师”培养工程,遴选一批中青年高技能人才。落实市“万名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养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对企业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转岗能力。积极向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宣传职称评审政策和办法,畅通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渠道,做好职称评审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业技能人才初级鉴定工作。(四)支持民营企业多层次融资15.&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参股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信用担保机构等新型经济组织;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作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向民营企业贷款,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中期票据提供担保。16.&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健全上市企业资源库,筛选基本面较好、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资源库进行跟踪。指导和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施“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加大扶持力度,全方位、多渠道为民营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提供服务。对新成功上市、注册地在我区的民营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成功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实现股权融资、注册地在我区的民营企业,经审核确认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17.&探索开展物流金融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上下游企业的全景式供应链融资方式,发展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代客结算、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等新兴业务,开展以结算及融资配套的延伸金融服务。用好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物流金融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和物流园区、公共仓库等基础建设,推动金融业、物流业与制造业“三业融合”。(五)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18.&发展总部经济。建立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扶持综合实力强的本土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吸引外地优势民营企业扎根我区,发展一批符合国家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层次高的总部企业。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民营企业,自认定当年起连续3年,按照该企业上年度在我区纳税区级库部分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30%予以奖励。19.&扶持骨干企业。本《意见》实施后,对第二产业的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在我区首次突破10亿元以上且该企业在我区纳税额占其在我区营业收入4%以上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成比例给予奖励,其中突破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突破50亿元的奖励300万元,突破10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突破50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第一、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行业)的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和500亿元且在我区纳税额占其在我区营业收入1%以上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成比例按相应档次奖励金额的50%执行。20.&落实财政扶持资金。在争取国家、省、市财政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项目,支持企业引进新技术、购买新设备,迅速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鼓励企业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开发关键技术和工艺,开发主导产品和装备,加快传统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1.&支持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协调市有关部门,对符合省优先发展目录和集约用地要求的工业项目,可根据市相关规定在土地出让金上给予优惠。对不改变土地用途,通过压缩超标绿地面积扩大生产性用房、对厂房进行加层改造等途径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协助其申请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鼓励企业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和省、市、区“三旧”改造有关政策要求参与“三旧”改造。22.&引导中小微企业上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道路,对“三高”(高科技、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提升中小微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到2017年,“三高”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倍增式成长。(六)优化民营企业服务23.&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氛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授予相应荣誉,优先推荐作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和荣誉市民,增加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机会。每年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了解情况、倾听呼声、解决问题,大力宣传扶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24.&加大对民营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协助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申请在道路、车站、公交线路、广场、公园、建筑等公共资源以企业名称进行命名。企业名称需要冠以&“广东”、“华南”、“中国”字头的由相关部门协调争取。25.&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便利。为民营企业享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资源提供便利,为民营企业举办经济、文化等活动提供方便,增加政府服务多元化。26.&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前置许可事项审批时间缩短为4个工作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缩短为33个工作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实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9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27.&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咨询服务机构。在区中小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加挂“民营企业发展咨询中心”牌子,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引。开办相关培训课程,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知识产权、法律维权、职业开发评价等服务。28.&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受理和处置民营企业投诉,设立投诉受理平台,健全网上投诉受理机制,实现分级受理、即受即办。制定民营企业投诉处置工作规范,明确投诉处置程序和时限。建立定期督办、反馈承诺、投诉情况和处置结果公开以及跟踪回访制度。29.&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支持区民营企业协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凡依法可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的事项,转移或委托给行业协会(商会)办理,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资金支持。发挥区民营企业协会等协会(商会)的作用,就我区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和有关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形成报告,由有关部门报送区委、区政府。30.&抓好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按照强化系统性、突出实用性、确保操作性的原则,及时制定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或配套措施,建立一揽子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落实,实行“问责制”,对落实政策不力、影响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本《意见》自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日发布的《中共惠城区委&惠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惠城发〔2011〕3号)同时废止。&&&&&&&&&&&中共惠城区委办公室&&&&&&&&&&&&&&日印发&&&&&&&&&&&&&&&&&&&&&&&&&&&&&&&&&&&&&&&&&(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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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五年工作总结及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08年工作计划情况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
&&&&根据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材料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统一思想,全面总结回顾了5年来的工作,对所面临的形势进行分析,并就今后5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做了规划,提出了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过去5年来的工作回顾
&&&&2003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首先开发弥城旅游中心片区,把天生桥景区打造成我县的精品景区,做好密祉旅游小镇和文盛街古驿道建设”的要求,以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6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巩固和扩大旅游行业提质增效为重点,认真开展工作。5年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旅游经济不断增长
&&&&今年1—8月,全县共接待游客95210人,旅游收入6636万元,同比增8%。几年来,我县旅游人数不断提升,2005年接待游客12.4万人次,收入8400万元;2006年接待游客13.5万人次,收入9104万元,分别增长9%和8%。2007年同比增长10%和13%(此统计为省统一口径)。全县31家宾馆旅社,客房686间,床位1266个。2005年入住率为56%,2006年入住率为78%,今年1—8月入住率为96%,增长较为明显。近年来,我县的旅游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旅游接待能力不断提高,旅游经济收入不断增加。
&&&&(二)科学规划,理清发展思路
&&&&为加快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经过省、州专家的把脉分析,5年来我局先后完成了《弥渡县旅游发展规划》、《弥渡县太极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弥渡县旅游业“十一五”规划》以及《弥渡县天生桥景区开发实施方案》和《弥渡县天生桥旅游景区规划(待评)》,这些规划为我县旅游业的发展勾画了蓝图,为进一步加快开发我县旅游业理清了思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统筹协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的景区(点)多属原生态、纯自然的景观,为进一步提升品质,改善功能,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指导思想,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1、协助景区(点)完成了天生桥景区餐厅、休闲娱乐室、厕所等项目的改造和药王殿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景区的服务功能;2、香山公园解决了长期困扰公园开发建设的饮水问题,新建了200立方米的水池、水窖;3、白云寺在修葺庙宇的同时,加大了对休闲山庄的投入以及进景公路的改造,实现了吃、住、行、游一体化;4、王母阁改、扩建了进山公路,进一步方便了游客;5、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二十村玉皇阁实施了一期修复工程;6密祉实施了“小河淌水”源头桂花箐千年古桂的保护措施和文盛街古驿道的修葺。
&&&&(四)突出特色,彰显地方优势
&&&&1、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密祉旅游小镇,努力推进太极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发,以此带动全县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经过我局与密祉乡的共同努力,2005年完成了《太极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并通过评审;2006年完成了太极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2007年完成了文盛街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申报,并拟定了《密祉旅游小镇建设方案》,上报了省、州。为进一步开发建设太极山、文盛街以及密祉旅游小镇建设和彰显花灯文化、茶马古驿道文化奠定了基础。
&&&&2、地热资源得以进一步开发。地热资源是我县旅游资源的优势资源,为尽快解决开发滞后的问题,我局把最具代表性的金龙温泉和白总旗温泉一起纳入天生桥景区开发方案,统一包装,努力向外推介,同时协助企业进行改造。弥渡地热资源开发公司(白总旗温泉)以超前的模式在弥城开发了以水疗康体为主的“水逸天下”服务中心。
&&&&3、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利用弥渡良好的生态环境,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和颇具特色的名特地方食品发展了“农家乐”数十家,增加了农民收入,提升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了游客的旅游消费需要。
&&&&(五)做好宣传促销,加大招商引资
&&&&为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推介弥渡旅游,5年来,我局先后拍摄了弥渡旅游资源、花灯文化、风土人情、土特产品及《弥渡之旅》和《弥渡之旅—农家乐》等宣传专题片在弥渡电视台和相关媒体长期滚动播放,与大理电视台及旅游生活频道长期合作播出弥渡风景区天气预报,同时把特色景点制作成宣传画册和宣传牌摆放在主要对外的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及农家乐进行宣传。从而不断提升和树立弥渡旅游新形象和知名度。
&&&&(六)加大跑干要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争取项目资金,是我局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我县的旅游资源品位不高,开发滞后,发展缓慢,加之县财政困难,无力投入旅游基础设施,因此,要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必须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几年来,我局从不同的渠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弥渡县旅游业发展作出了艰苦的努力。
&&&&(七)强化管理,狠抓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局始终牢牢把握“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准则,将安全工作当作我局的首要工作和重点工作来落实,在组织上,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制度建设上,与各景区、宾馆饭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了旅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逢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我局都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有效地遏制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几年来,没有出现旅游安全重大事故,没有旅游投诉案件。
&&&&(八)部门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
&&&&围绕建设学习进取型、务实创新型、团结干事型的干部队伍目标,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提高了正确分析判断新形势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通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回顾近5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有值得总结经验的方面,其主要经验有:一是县委、政府对旅游工作的重视,为做好旅游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二是坚持发展这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使旅游收入不断增加,是做好旅游工作的主要目标;三是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是做好旅游工作的主要方式;四是开拓进取,克服困难,是做好旅游工作的基础;五是不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是做好旅游工作的重要前提。
&&&&二、所面临的形势
&&&&(一)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弥渡旅游资源种类较多,品位较高的产品有南诏铁柱、天生桥、太极顶、弥渡花灯、弥渡民歌等优势旅游资源。弥渡花灯蜚声全国,《小河淌水》享誉海内外,被称为“东方小夜曲”。但由于弥渡县旅游景区(点)多、面广、游路不畅,基础设施较差,加之财政困难,开发投入不足,从根本上说没有发挥出旅游资源应有的优势和作用,离聚食、宿、行、游、购、娱相配套的旅游产业服务功能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今后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二)招商引资困难。我县旅游资源小而散且品位不高,至今仍没有建成一个有规模、上档次、有较大影响力的景区景点。加之部分人员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保守、陈旧,亲商、爱商、重商、助商环境和意识不浓,对旅游产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了解不够,相关部门各自为阵,从而导致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滞后,招商引资困难,旅游工作步履维艰。
&&&&(三)资源品位低。客观地讲,我县旅游资源种类虽多,但品位较低,属原生态,开发滞后,竞争力差。
&&&&(四)旅游宣传力度不够。弥渡是世界名曲《小河淌水》的故乡、花灯之乡,近年来,我县加大对知名文化品牌的宣传,在海内外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但由于经费紧张,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未来5年工作思路
&&&&未来5年我县旅游业的目标任务是依托中国花灯之乡,世界名曲《小河淌水》故乡的优势,以文化为灵魂,旅游为载体,认真实施《弥渡县旅游发展规划》,加快天生桥、太极顶、南诏铁柱、文盛街茶马古道、牛街李文学起义遗址等景点的开发和建设,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把弥渡建设成为滇西新兴的特色旅游景区。具体思路为:
&&&&1、依托深厚的花灯文化,打造密祉旅游小镇
&&&&弥渡花灯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素有“十个弥渡人,九个会唱灯”、“绣荷包”、“十大姐”享誉全国,家喻户晓。密祉“正月十五龙灯会”是弥渡花灯文化发展的现时写照,是弥渡花灯文化发展的缩影,经过近几年花灯节的举办,使弥渡花灯走得更远,唱得更响,加上一曲蜚声中外的“东方小夜曲”《小河淌水》和一条“走邑方”的“茶马古道”,一个以“马食铺”命名的保存完整的“古驿站”文盛街,使密祉更加古色古香,更具魅力。借此,要充分利用和深度挖掘底蕴深厚的花灯文化,打造密祉旅游小镇,把密祉旅游小镇的建设与太极山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有机地整合,使其成为弥渡旅游业发展的突破口。
&&&&2、加快地热资源开发,促进天生桥景区建设
&&&&我县地热资源丰富,分布较广,品种齐全,特别是沿祥临公路一字排开的白总旗、夹石洞、石咀温泉等最具开发价值。通过开发天生桥景区、地热资源,发展我县休闲康体旅游产品,使弥渡成为大理旅游的后花园。
&&&&3、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三农”工作,解决和改善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今年国家旅游局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百千万”工程,推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口号,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县旅游发展的实际,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期,加快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提高景区(点)的服务功能
&&&&基础设施建设是打造旅游产品的最根本的要素,我县旅游发展滞后,除与旅游资源品位低,产品质量不高相关外,更为主要的是与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分不开的。要加快弥渡旅游业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景区(点)通达、饮水、照明等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景区服务功能。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解决景区深度开发的资金问题。
&&&&四、2008年的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旅游资源和开发现状,按照县委、政府“抓住祥临公路建成通车的机遇,做好祥临公路南北连接线县城段,祥临公路沿线南连接线下段,天生桥片区、白总旗和石咀温泉片区及苴力集镇的开发”的总体部署,2008年我们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2007~2009年制定的16项重点工作,即:继续实施密祉旅游小镇、天生桥景区开发;启动白总旗温泉康体休闲项目,完成铁柱庙(永增玉皇阁)修复工程。
&&&&2、为进一步挖掘密祉浓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花灯文化,丰富的饮食文化,独特的民风民俗,积极协助密祉乡做好文盛街历史文化名村、密祉旅游小镇的申报和开发建设工作。
&&&&3、协助密祉乡按照“修旧如旧”和“保护、开发并重”的原则,做好文盛街茶马石驿道的修葺工作,使之成为加快密祉旅游开发的支点。
&&&&4、在祥临公路竣工之际,协助天生桥景区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进景公路,努力争取进景区公路弹石化,提高景区硬件服务功能。
&&&&5、协助弥城镇做好白总旗温泉开发招商引资工作,以此推动天生桥片区的开发步伐。
&&&&6、结合国家旅游局“百千万“工程的启动,努力争取在省、州旅游局的支持帮助下,把弥城天桥营列为全国一万个特色村建设之一。
&&&&7、根据省、州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向,继续努力积极申报项目,争取省、州支持,加快弥渡旅游开发建设步伐,完善和改进旅游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功能。
&&&&8、加强对宾馆、饭店、休闲场所、农家乐的管理力度,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对县内宾馆、饭店、休闲场所、农家乐等行业管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服务行为 ,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确保我县的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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