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保比实际工资低,现在工伤保险条例2014全文已经批下来了,还能补差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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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按员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案件概况:日,XX建筑有限公司钢筋工钟某在高空搭建混凝土钢筋网工作中不幸摔下受伤,右腿截肢,住院达9个月。同年3月底,XX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认定其所受伤为工伤,2012年4月,钟某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工伤发生后,钟某不得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从2009年5月起,建筑公司在XX市社会局为钟某参保工伤保险,但该公司都是以当地政府规定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工资为钟某参保,公司每月都以发放工资签收条的形式告知钟某有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参保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480元,而钟某受伤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4900元。工伤发生后,建筑公司为他支付了医药费,涉及到工伤待遇建筑公司认为公司既然为他参加了工伤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赔偿,只得按照缴费工资基数为1480元标准计算赔偿,与钟某月工资将近5000元的计算标准相差太大,钟某不予接受,与建筑公司多次协商无果,于是向XX市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按照他受伤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4900元作为计算标准享受工伤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补偿其差额部分。
苏义飞观点: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以及应当按员工真实工资标准购买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员工与用人单位私下协商是否购买或者是按什么标准购买的问题,用人单位自作主张按最低基数购买都是不合法的。本案中用人单位按最低的工资标准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即违反其法定的义务,也致使劳动者不能享有其依法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真实工资标准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但应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还应按照该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工伤保险部门应赔付的与劳动者实际应享有的工伤待遇之间的差额,用人单位应负赔偿责任。现实中存在用人单位不按照员工真实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当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退休金、工伤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等等都按劳动者参保缴费基数标准来计算,如果参保缴费基数远远低于实际工资,这些待遇将受到较大损失,因此劳动者对此应该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有拿到经济补偿的法定权利。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用人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劳动者续签,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的,就没有经济补偿。换句话说,单位主动提出跟劳动者续签(不低于原先待遇),而你劳动者坚持不续签,用人单位就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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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工伤赔偿时怎么算
工伤赔偿中所指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是指缴纳养老金等保险金的基数吗?还是指缴纳完这些金的工资呢?缴纳的基数是3700,缴纳完是3000不到,加补贴是3400,请问按照什么钱赔偿?
公司用他的名义给我们上了社保,但是企业,个人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除,2013年8月入职,到现在公司没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公司一直未按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社保(本人基本工资和实际工资均高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而是最低标准缴纳的。本人目前面临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于公司少缴纳,导致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实际减少很大部分,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公司未按实际公司缴纳社保费是否违法?
你好!右手食指伤了1节但已接好。能评几级工伤,工资怎么赔偿?
河北唐山人 2012年9月工伤2013年3月鉴定结果下来了 说是10级伤残 但是鉴定结果下来之前一直给我开500多块钱
由于病没好
停工留薪结束后 社保审批康复治疗跟住院者 请问康复治疗期间工资开多少 (本人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3300,基本工资1500 保险每月扣500左右) 谢谢啦
请问,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到底是以实际收入还是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
我十级工伤,伤前平均工资4千,厂里按1千6交的保险,现在赔偿基数2千9百5,厂里和社保都赔偿完了,现在找厂里索要差额赔偿的钱,厂里不给,工资条厂里也不给,如果去仲裁没有工资条做证据,只有厂牌证明劳动关系,请问可以胜诉吗?
我已在目前的公司工作两个半月,合同一直没签,就只有刚来的时候在应聘承诺书上签了字,说好的试用期一个月的,到现在也没给交社保,昨天才提起要给我交社保,如果我主动辞职,怎么样才能拿到试用期之后的双倍工资差额?有没有经济赔偿金?我之前看到有人说交了社保,劳动仲裁会的就会默认你与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了,不予处理,这是真的吗?
我是进的厂,于晚发生工伤事故,现在我已经评残了,评残等级也下来了!主要是公司没有帮我买社保,我想问一下这应该公司怎么赔偿?
律师你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快递行业的,月工资最低工资是2200,我想问下,如果办理社保,这个缴费基数是怎么算的?之前在别的公司上班时,当地社保局有出一份表,里面详细介绍哪类保险公司与员工是各按百分之几的缴费...在新疆这边有没有一份这样详细的缴费表呢?2014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工伤保险赔偿 -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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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社保网&&&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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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员工实际工资投保工伤保险违法赔偿16万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一起案件,判定顺德一公司以低于员工每月实际工资的标准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做法违法,同时判决由公司补偿一名负四级伤残工伤的员工应得的工伤赔偿款逾16万元。   据悉,此案例是国内首个判定企业不按员工实际工资投保属违法,在全国极具典型意义。   不按员工实际工资投保成惯例   日,顺德顺安达太平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柜公司”)员工彭某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右腿截肢,住院152天。同年3月29日,佛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认定其所受伤为工伤,今年1月20日,彭某又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工伤发生后,彭某不得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从2003年7月起,货柜公司在顺德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为彭某参保工伤保险,但在这两年多期间,该公司都是以当地政府规定的工人月工资底限746元作为月缴费工资为彭某参保,并且每月都以发放工资签收条的形式告知彭某有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但彭某的工资收入包括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资600元和每月不固定的超产奖、加班费及补贴,其在2002年度的月平均收入为2212.12元,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2382.50元。工伤发生后,顺德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向彭某赔付了10年的一次性伤残津贴款和1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依政策以工伤参保基数即每月746元来计算,而不是以实际的月平均工资238&2.50元为基数。经匡算,两者相差3倍,差额达16万多元。而货柜公司坚持认为既然投了社保,发生工伤事故后员工的伤残金就应由保险公司赔付。除此之外,货柜公司还未足额支付彭某工伤后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共约1.7万余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加剧。   差额太大员工觉醒状告企业   纠纷发生后,彭某深感差额过大难以保障今后残疾生活,但劳动仲裁和一审均只支持企业尽快支付彭某工伤后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对彭某要求企业补足伤残津贴和一次性补助金的差额部分未予支持。   一审中,被告货柜公司辩称,原告即彭某对自己的社保购买标准一直是知道和同意的,且得到了社保部门的认可。一审法院顺德区法院判决中也认为,彭某从每月的工资收条记载的内容,以及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账户所反映的收支情况,应当知道顺安达货柜公司以746元作为月缴费工资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且彭某亦可以直接向社保机构查询其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但其一直没有对上述缴纳保险费的标准提出异议,由此可以认为彭某在受伤前一直同意按上述月缴费工资参加保险,且社保部门已按四级伤残的赔付标准向彭某给付了工作保险待遇。因此,一审法院于今年8月判决驳回了彭某要求企业补偿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定企业补赔逾16万   彭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佛山市中院认为,本案中,虽然彭某在事故发生之前并未向社保机构查询其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但并不能得出彭某同意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工资标准的结论。   二审法院最后判定,货柜公司应支付彭某工伤待遇差额部分的费用分别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9457元,伤残津贴135045元,共计164502元。连同一审判决已支持的其他应付赔偿款,二审法院要求顺安达太平货柜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彭某总共支付元。 上诉人彭德志与被上诉人广东顺安达太平货柜有限公司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佛中法民一终字第97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彭德志,男,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石首市大垸乡和丰村九组。& &&&&委托代理人蒋文渊,广东达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谢晓东,男,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沿江南路和顺高中宿舍,广东达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顺安达太平货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达货柜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勒连路。& &&&&法定代表人张松声,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邓梁君,广东杰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彭德志因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5)顺法民一初字第0205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告彭德志于1995年进入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工作。日,原告彭德志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被送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医院后被转送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医院治疗至同年8月4日出院,住院共152天。日,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原告彭德志所受的伤为工伤。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彭德志所受的伤为四级伤残。日,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顺劳仲案字[2005]第1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在该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支付原告彭德志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192元,并补发受伤期间的工资13802.29元,两项合共16994.29元;仲裁案件处理费650元,由原告彭德志负担300元,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负担350元(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负担部分已由原告彭德志垫付,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应连同上列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彭德志)。原告彭德志因不服该仲裁裁决而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自2003年3月份起,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以746元作为月缴费工资为原告彭德志参加社会保险,并且每月都以发放工资签收条的形式告知原告彭德志有关代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同时,原告彭德志亦持有用于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存折两本,两本存折所记载的内容分别反映出有关扣缴社会保险费后实际发放工资及返还保险费的情况。原告彭德志在受伤前一直没有对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以746元作为月缴费工资为其参加社会保险提出异议。日,佛山市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按四级伤残的赔付标准向原告彭德志给付了工伤保险待遇。原告彭德志的工资收入包括每月固定的基本工资600元和每月不固定的超产奖、加班费及补贴,其在2002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2212.72元,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2382.50元。原告彭德志受伤至评残之日止共10个月零15日的受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为25533.29元(月平均工资2382.5元/月×10个月+2382.5元/月÷20.92日/月×15日=25533.29元),但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只支付11731元,尚欠付受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802.29元。原告彭德志从受伤至评残之日共10个月零15日的护理费为4630.50元(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470元/月×30%×10个月+1470元/月×30%÷30日×15日=4630.50元)。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实际向原告彭德志支付了护理费5400元。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应支付原告彭德志住院治疗期间152日(日至日)的伙食补助费3192元(30元/日×70%×152日=3192元),但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至今尚未支付该款。&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彭德志是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被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被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四级伤残。原告彭德志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原告彭德志从每月的工资签收条记载的内容,以及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帐户所反映的收支情况,应当知道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以746元作为月缴费工资为其参加社会保险,且原告彭德志亦可以直接向社保机构查询其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但其一直没有对上述缴纳保险费的标准提出异议,由此可以认定原告彭德志在受伤前一直同意按上述月缴费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对于原告彭德志要求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405.20元及一次性伤残津贴172026元的诉讼请求,原告彭德志在受伤前同意以746元作为月缴费工资参加社会保险,是其处分自己权利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佛山市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四级伤残的赔付标准向原告彭德志给付了工伤保险待遇。原告彭德志主张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为达到少缴社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的目的,故意向社会保险部门隐瞒工资情况,并故意不告知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标准情况,直接导致其少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保险待遇,理由不成立,应不予支持。因此对原告彭德志提出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原告彭德志要求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支付陪护费4200元的诉讼请求,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已按高于规定的标准向原告彭德志支付了护理费5400元,原告彭德志再主张陪护费显然不合理,因此对原告彭德志提出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原告彭德志要求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受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诉讼请求,其合理部分,应予以支持。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一、被告广东顺安达太平货柜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彭德志支付其受伤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192元、受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802.29元及仲裁案件处理费350元,合共17344.29元。二、驳回原告彭德志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顺安达货柜公司负担。& &&&&上诉人彭德志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中的伙食补助费3192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3802.29元没有异议,但一审判决存在以下错误:一、被上诉人不按照上诉人的真实工资标准为上诉人购买工伤保险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审以推定
Mail: Copyright by ;All rights reserved.企业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涉及工伤赔偿差额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公司一直未按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社保(本人基本工资和实际工资均高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而是最低标准缴纳的。本人目前面临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于公司少缴纳,导致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实际减少很大部分,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公司未按实际公司缴纳社保费是否违法?
今天公司老板叫我做社保,我工资是2000,可在社保合同里只填写900,社保合同书还不让看,那900在宁德地区社保应交多少钱,公司怎么做是为什么,我不了解社保,所以一时间没有答应,问问我应该如何是好,我在想为什么公司没有按实际工资数来缴纳社保,还有社保合同书不让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本人不了解养老社保,请各位律师能详细解答我几个问题,
1.我应不应加入社会养老保险
2.按900的工资缴纳社保,那我应该出多少,公司出多少
3.如果我以后不在公司上班成为自由职业的话,...
企业要缴纳的社保部分属于员工工资一部分么?
工伤赔偿中所指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是指缴纳养老金等保险金的基数吗?还是指缴纳完这些金的工资呢?缴纳的基数是3700,缴纳完是3000不到,加补贴是3400,请问按照什么钱赔偿?
公司未按总工资缴纳社保,只按基本工资交纳社保,去年5月公司因为裁员问题就和公司反映过这个问题,但公司还是一直按照基本工资给员工缴纳的,请问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吗?
建筑工在一工地工作七天后发生工伤,工伤八级。无社保缴费记录。实际月工资有七千多。工伤赔偿月工资怎么算?
单位不按照我的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工资现实是4500,但公司只按工资2000交,请问出了工伤事故,赔偿的标准按我4500的标准 还是以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算?其中差额谁来承担??谢谢 但发生工伤的话赔偿影响会很大的,有工资条证据申请仲裁的话差额部分会补偿么
律师,您好!请问企业在缴纳社保时,按照工资总额的基数,该工资总额有无特别规定,若为退休人员、超过浙江平均工资3倍部分、在其他企业已经缴纳社保人员工资等是否应在工资总额中剔除后再按比例计提,谢谢!! 怎么没人回答啊,期待中……
我是今年中旬进得一家私人的旅游公司,负责接送游客,但至今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老板上月工资还未发放合计要6000多了,油钱补贴+上工资。自己贴了4000多的油钱。前2天下雨,车子轮胎打滑发生了事故,人受了轻伤,现在老板让我先垫付2500左右的护栏维修钱,说他自己现在经济有点困难。同事透露说老板估计不会再任用我了,现在还有6000多的钱拖着没给我,还让我去处理护栏的事情,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还有,能通过法律得到那些赔偿吗?谢谢,很...
我是今年中旬进得一家私人的旅游公司,负责接送游客,但至今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老板上月工资还未发放合计要6000多了,油钱补贴+上工资。自己贴了4000多的油钱。前2天下雨,车子轮胎打滑发生了事故,人受了轻伤,现在老板让我先垫付2500左右的护栏维修钱,说他自己现在经济有点困难。同事透露说老板估计不会再任用我了,现在还有6000多的钱拖着没给我,还让我去处理护栏的事情,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还有,能通过法律得到那些赔偿吗?谢谢,很...
我是国有宾馆的员工,现在企业将停业装修员工下岗回家。问:下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有何规定及社保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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