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特别提示鱼缸放置位置风水图在什么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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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2du&|[四川 成都];& 09: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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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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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对于合同续签问题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续签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遵守该约定,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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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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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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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本律师认为只要是到期后劳动者在不高于原条件下愿意续签而单位不签订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关于劳动关系中存在的一些相关法律问题做如下简要答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双倍工资问题。如果用工期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劳动者要证明具有劳动关系,主要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此方面,我在律师工作中遇到很多当事人只是咨询最后放弃了权利的,但实际上这部分一般都是近几万元甚至十万元,劳动者实际上也没有过多的损失,不应该怕丁点甚至几乎没有的风险而吝惜律师费。
二、用人单位应按实际工资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未买或者未足额缴纳,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劳动者因此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给经济补偿金;
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劳动者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者因为单位原因离职的,或者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不高于原劳动报酬要求的前提下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情况,均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工作半年计算半个月,不足半年的按半年就算。另外,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四、关于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足时常采用“穿小鞋”,“降薪”,“转岗”等各种手段逼迫劳动者辞职,很多劳动者因此放弃了权利,尤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上单位想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至少需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而且这个规章制度的制定合理,需要劳动者实际了解,如学习,员工手册的签收等,最主要的需要证明员工违反重大劳动纪律。而所谓的纪律,同样需要看有无相应的规章制度。而且这个证明义务在用人方,因此单位只要不能证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就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况。
特别提示:以上仅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仓促做出的简要答复,仅供您处理时参考;同时法律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当有具体法律事务时,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宜,方便可保留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随时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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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在网络上领奖信息提示不小心填写了那些真实个人资料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特别是电话号码,哪里的人打电_百度知道
在网络上领奖信息提示不小心填写了那些真实个人资料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特别是电话号码,哪里的人打电
真的会有这事发生在网络上领奖信息提示不小心填写了那些真实个人资料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要起诉要交钱不然赔偿十万发法院传单过来,哪里的人打电话来说我不履行合同?特别是电话号码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也信,让他们起诉好了
你描述的好模糊。
他告不赢,还要赔诉讼费,让他去吧
骗子,不用理
我也遇到过,是骗子。。
那你后面怎么样了,他还有打来吗?
没有了。。
哦哦,我的还有,今天居然有一个号码发信息过来说是法院起诉信息,根据的的资料话说有我这个人,还说起诉有效,根据法律114规定交违约金十万或处以有效徒刑三年,请速与本法院的号码,,,联系!
你觉得是真的吗?
法院有传票的,邮寄到你手上的,你可以打电话到公安局举报和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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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因此,消费者购房最好签订新版合同。
  她举例说,一些滚动开发的大盘,在广告宣传中有会所、幼儿园及一些相关配套设施,但购房人入住很久这些设施却迟迟不见踪影。由于旧合同中对于配套设施何时交付使用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生纠纷,购房人没有办法维权。而新版合同由于对很多类似的权益有了约定,发生争议后,消费者维权则有章可循了。
  相关人士同时提醒购房人,在签订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三大注意事项。
  1、空格空行别留白
  合同文本有很多供开发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空格和空白行,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这样的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
  2、仔细核实出卖人
  签合同前首先要确定在合同上填写的出卖人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是否一致,上网查一下出卖人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和企业资质证书号的真伪,不要接受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将自己的名字代替预售许可证上的售房单位填写在出卖人栏目中,以避免购房人付了钱,房地产商却说没收到钱的情况出现。如果房地产商是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进行销售,一定要看清房地产商委托的权限范围,要求他们在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情况后面添全所有内容,如果出卖人授权代理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代表房地产商签字,购房人一定要看一下授权书的正本,同时最好要求把该授权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3、“五证”最好看“正本”
  所谓“五证”即:《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人看“五证”最好能够要求看“正本”,留意一下《土地许可证》上有没有注明土地已抵押给银行。如果土地抵押了,购房人应和房地产商就解除抵押的时间进行约定,明确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商如果不能解除抵押应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浏览更多房地产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焦点房地产网首页相关报道:新版合同买房人维权更有利 新合同专治老纠纷开发商不可控原因埋祸根 合同陷阱是温柔一刀购房签约前的唇枪舌战 价格能再便宜多少?合同“变脸” 客户能得多少实惠?新购房合同的悬念空间“信息对称”不是口号新版购房合同下周执行 律师团逐条解析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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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8特别提示 合同陷阱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 点击:次
3158特别提示:
合同陷阱。如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比如特种养殖类,承诺回收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这种标准又很模糊,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可以据此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
想开加盟店的朋友你们应该知道,进行特许加盟的投资者不属于消费者,发生的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常接到的投诉中,不少人在加盟中遭遇陷阱,认为自己是消费者,要求按照消法的规定予以解决,而实际上其购买商品不是用于生活消费,不属于消法所指的消费者的范畴,不能适用消法。首先,广告欺诈不能等同于合同欺诈,宣传中存在失实,构成广告欺诈,但由于相关内容没有构成合同条款,故不属于合同欺诈。其次,商业吹嘘不能等同于合同欺诈,双方加盟合同对其吹嘘内容未作任何约定,而投资者据此理由主张被告欺诈,没有事实依据。退一步讲,即使加盟者对其项目如何低成本等做过夸大的介绍,也只能认定为商业吹嘘,尚不能构成合同欺诈。所以,在发觉被骗后应当尽快与当地警方联系,并注意保留好证据以便于警方调查取证。
正式签合同前,要冷静等待两三日。经常会有受许人匆忙签了合同,考虑几天,后悔了,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受许人在合同谈判完毕,签合同之前,再冷静等待两三日。特许经营条例实施半年专家解读称冷静期可单方毁约。或者,如果加盟总部项目的技术、专业复杂性太低而成本太高,不如自己回去钻研,自成一派,也节省了投资费用。
唯有真实可靠的商业活动才可能长久,骗子总会得到相应的惩罚的。愿大家在连锁加盟的路上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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