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产品没有通过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在市面上销售,后果会怎样

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您好 !欢迎来到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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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政府网站: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 促进襄阳扩大开放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日
邀请嘉宾: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 局长林申 访谈时间: 访谈概要: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主线,严把国门,服务外贸,不断革新工作理念,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模式,提升把关服务水平,主动构建对外开放服务平台,加快“大通关”建设,坚持“以质取胜,创先争优”, 深度融入“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服务进出口企业和对外贸易,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襄阳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叶子。今天很高兴邀请到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林申同志作客访谈室,围绕“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襄阳扩大开放”这一主题,就检验检疫部门如何为国把关、服务进出口企业、服务外贸、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襄阳扩大开放等相关问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互动交流。林局长,您好!
  林申:主持人,您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林局长,一般网友包括我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还不是十分熟悉,请林局长简要的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林申:的确,我们这个单位可能好多的网友不是很了解,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这个名字比较拗口,我们通常简称“检验检疫局”或“国检局”。我们局是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派驻机构,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9年11月在原襄樊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担负着鄂西北地区(含襄阳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讲就是进出口商品、食品农产品、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包装等进行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我们工作的目的就是保护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保护人民的生命和生活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主持人:襄阳检验检疫局负责襄阳、十堰、神农架林区三个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请林局长着重介绍一下我们襄阳的进出口情况?
  林申:襄阳地处内陆,前些年外贸进出口相对滞后。近年来,襄阳经济社会呈快速发展态势,特别是“两个中心、四个襄阳”纳入省级战略后,更是迈入跨越式发展之路。外贸进出口也呈现持续增长态势。2011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0.03亿美元,同比增长40.6%。今年1-8月,全市进出口总额7.8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1%。全市的外贸出口与我市的产业结构基本吻合,主要集中在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农产品和纺织服装等,近年来,机电、化工产品的出口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5475批,货值约3.82亿美元;其中出境5090批,货值2.96亿美元;入境385批,货值8605.9万美元。检出进口不合格货物54批,货值1890.3万美元,出具对外索赔证书54份,帮助企业对外索赔92.9万美元。共为全市产品出口签发各类产地证1043份,签证金额7162.6万美元,企业据此可享受国外关税减免350余万美元。
  主持人:检验检疫人被称为“国门卫士”。襄阳地处内陆,林局长能不能结合襄阳的情况介绍一下检验检疫“严把国门”的情况?
  林申: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素有“国门第一哨”之称,主要体现在要出国入境的所有人员和商品货物,第一个要通过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环节。
  具体到我们襄阳,我举几个例子让大家了解一下,例如今年8月份刚完成的襄州区进口英国种猪工作。首先我们要派出官方兽医赴英国对拟进境种猪进行隔离检疫,合格后允许进境,进来后到指定的襄州区峪山镇的种猪隔离场隔离检疫45天,检验检疫人员要在隔离场与种猪一道同吃住,全天候监测,检疫合格后才完成了真正意义的进口。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这批种猪带进国外的疫情疫病,危害我市的畜牧安全。
  我们严把国门,要将外来有害生物拒于国门之外。为此我们每年都进行实蝇监测、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疫情监测、进境携带有害杂草普查等工作。去年至今,我局从进境的货物及包装中检疫出有害生物共计112种次。其中国家一类检疫性有害生物6种次,有效维护了国门安全。
  我们还参与应对“非典”和“甲流”的工作,去年妥善处理日本核辐射可能带来的危害。我市汽车企业大量零部件主要由日本进口,在日本核泄漏事故发生后,我局启动应急预案,持续开展了入境集装箱及设备的核辐射检测工作,共监测货物1000多批次,货值8000多万美元,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严把进口关,有效处理不合格的进口产品,并帮助企业开展对外索赔。例如近年来,我市进口棉花总量大幅上升,已突破18000吨/年。去年经检验检疫进口棉花批批不合格,主要是品质、数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总货值涉及1600多万美元,我局全部开具了对外索赔证书,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有力的保障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我们还严把出口关,加强对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出口产品不合格,不仅对单个企业有影响,还可能使整个行业乃至国家遭受经济损失和不良政治反映。我们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要求,监管企业切实落实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确保出口产品在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满足相关标准和进口国的各种规定要求,维护中国制造的品牌和声誉,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
  主持人:通过林局长的介绍,我们对检验检疫为国把关的职能有了初步认识。那么检验检疫部门在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或者说有哪些亮点呢?请林局长介绍一下。
  林申:守住国门、保证安全是检验检疫的基本职责,检验检疫工作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坚持把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积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有机融合,确定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检验检疫工作的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十二字方针,在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上狠下功夫,出实招、用实力、求实效,为我市“两个中心、四个襄阳”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检验检疫应有的贡献。
  一是认真落实合作备忘录。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地市的第一个合作协议就是与襄阳签署的“共同推进襄阳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合作备忘录项目。自2010年合作备忘录签署以来,我局把落实合作备忘录的各项措施及任务做为全局的重要工作,在大力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公共检测平台建设、加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加强检验检疫基础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是服务以东风为核心的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汽车产业是我市的龙头产业,主要集中在高新区,为此自2006年起我局就在高新区公路口岸设立了办公室,常年派人驻点检验检疫,为高新区的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全力支持全市汽车产业发展。早在2006年我们就促成了湖北检验检疫局与东风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今年8月,协助并参与湖北检验检疫局与东风公司再次签署了《关于加快实施东风汽车公司"走出去"战略合作备忘录》。从最初的服务蓝鸟到天籁,再到如今的英菲迪尼,我们见证了襄阳的汽车产业突破千亿元的辉煌。
  三是积极服务吸引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我们推出“三早”:对外向型项目做到早了解、对涉及进出口的产业项目早介入、对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早指导;“四步法”:调查摸底,服务帮扶,跟踪改进,总结提高;“五送:“送政策、送管理、送技术、送检测、送信息”进企业的活动,主动为涉外项目牵线搭桥,为引进的外向型企业从谈判到落户,从兴建厂房、进口设备到最终的产品出口,实现全过程的无缝对接服务。
  四是支持食品农产品出口创汇。目前襄阳主要出口的产品有干食用菌、水果罐头、蜂蜜、芝麻油、维生素B1、维生素B6、辣椒红、橡子淀粉、蔬菜等,年出口2000多批,货值1亿多美元。我们服务食品农产品出口的举措很多,例如今年4月与珠海检验检疫局香洲办事处签署了促进襄阳优质蔬菜供澳合作备忘录,促成了襄阳乾兴农业有限公司与珠海供港澳蔬菜加工配送中心签订了购销协议,为襄阳蔬菜挺进澳门市场开设了直通车,有效带动了全市优质农产品扩大出口;我们提出了检验检疫服务襄州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联合推动了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并率先与襄州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我们还在支持襄阳自主品牌做大做强,例如服务骆驼蓄电池的出口;服务襄阳军工企业转型发展,如服务华中药业的维生素系列产品出口;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如支持出口白炽灯升级为节能灯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主持人:从林局长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检验检疫部门为我市的进出口企业、外向型的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据我们了解检验检疫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为我市扩大开放出谋划策,今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请林局长谈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林申:好的。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局领导带队调研的制度,围绕服务一个县市区、一个开发区或者一个专题,组织技术骨干进行专题调研,然后进行分析、比较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已撰写了关于出口汽车、出口蔬菜、出口食用菌、改装车、出口水产品等的调研报告,为襄阳的发展献言献策。
  比如我们今年的一个主题是关于全市“走出去”战略的。“走出去”与“引进来”是扩大开放的双向战略,我们对全市“走出去”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形成了《关于我市“走出去”战略的调研报告》上呈市委、市政府。
  再一个就是支持襄阳“无水港”的建设。“无水港”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水的港口,襄阳地处内陆,没有出海口。通过与宁波港建立铁海联运项目,将宁波港的资源和功能延伸到襄阳,实现襄阳的“借港出海”,对襄阳改善物流环境,促进扩大开放,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促进港口与内陆城市有机融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打造国际性的物流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先后参与起草了《关于铁海联运建设无水港的考察报告》和《襄阳市人民政府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进襄阳市国际物流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文本。促成了今年9月“襄阳―宁波铁海国际联运”的启动暨签约仪式。我们提前介入,积极向湖北检验检疫局汇报并主动与宁波检验检疫局沟通,为铁海联运前期试点货物办理了检验检疫相关手续,有力推动了襄阳“无水港”的启动工作。我们将继续关注、支持和服务好襄阳“无水港”的建设,为襄阳扩大开放,构建区域性的国际物流中心做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通过林局长的介绍,检验检疫部门无论是把关还是服务,都需要技术支撑。请林局长谈谈检验检疫局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方面的情况。
  林申:的确是这样,“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是检验检疫工作的突出特点和显著特征。进出口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是否合格、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必须依靠科学的检测数据,检验检疫执法的公正性和服务的高效性要通过技术来体现,同时,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围绕“检得了、检得准、检得快”加强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是湖北检验检疫系统“科技兴检先进集体”。
  我们有自己的专业实验室--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阳分中心。襄阳检验检疫技术分中心主要承担我局辖区进出境农副产品、食品、化矿产品、轻工纺织品等商品的检测任务。 近年来,先后投入近2000万元购置检测设备,现已配置的主要检测设备有:气相-质谱联用仪、液相-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建立了较完整的无机分析、有机分析和微生物检验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能力,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300余项检测能力。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的国家汽车零部件检测重点实验室也正在有序的推进中。
  我们还帮助企业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向发达国家出口的巨大障碍。我们组织人员及时跟踪、收集、研究与我们出口产品相关的各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探索破解之道。注重经常性地深入企业,为企业解读进口国的各项技术标准和法规,及时通报这些方面的信息和动态,举办相关的专题培训,帮助企业增强应对能力。比如2006年日本制定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要求极为苛刻,我市蜂蜜出口日本的大门曾一度关闭。针对这种情况,我局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并完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GMP(良好农业规范)以及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协助企业从去年开始重新打开了本已关闭的日本市场大门。
  主持人:检验检疫是一个技术性的执法单位。刚才林局长在介绍中提到的“国家汽车零部件检测重点实验室”是我们襄阳的又一张“国牌”。请林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林申:国家汽车零部件检测重点实验室是我局在湖北检验检疫局、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与国内众多汽车基地、大中城市的激烈竞争,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建设的,是质检系统在华中唯一以汽车零部件命名的综合重点实验室,目前正在建设中。
  该实验室将以襄阳为中心、覆盖全省、辐射中西部地区,提供检测、试验、科研、培训等,助力我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国际化、标准化、权威性、国家级的汽车产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在刚刚结束的中澳新能源汽车创新联盟2012高峰论坛上,还与国内外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科研团队在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检测、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合作对接。
  主持人:今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外贸出口受到严峻考验。检验检疫局出台了那些措施支持我市外贸发展?
  林申: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及国际政局动荡的影响,国际市场的需求急剧下降,使得外贸形势走低。为进一步主动服务襄阳对外贸易发展,助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的建设,以更好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我们出台了十个方面的服务措施:
  一是认真抓好湖北检验检疫局与市政府签署的市厅共建合作备忘录的落实工作。二是全力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加快放行速度,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四是帮助扩大特色食品农产品出口。五是大力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六是积极支持扩大进口。七是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政策。八是积极帮助企业应对技术壁垒。九是加强检测技术保障能力建设。十是切实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速度,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
  我们从今年10月1日起,积极贯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按照规定将免收今年第四季度的法定检验检疫费。
  主持人:检验检疫部门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扩大开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那么,让我们把话题切入到老百姓关心的问题上来,进口食品是大家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标注的进口食品,请林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判断这些产品的真假。
  林申:国家对进口食品实行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包括审批准入、合格评定准入。国家质检总局最新发布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自日起执行,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进口食品的境内收货人实行备案管理,并就进口食品的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进行监督管理。
  目前襄阳尚无直接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也无从我局报检的进口食品,襄阳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多为在沿边沿海口岸进口后由进口商分销的食品,正规渠道进口的食品均在其进口通关地进行批批检验检疫合格后才予以放行。
  市民可通过查询其是否为正规渠道进口来辨别质量,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是看其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标注的信息是否规范齐全等;二是可以找经销商索看该产品进口时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这些证书上会详细标注该批进口产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核对产品上标注的信息与证书上是否一致即可。
  主持人:近年来,随着襄阳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拓宽、规模的扩大和国际交往的不断深入,出入境的人员也不断增多,大家关心的是出国人员如何办理健康体检。
  林申:各类出国人员,如留学生、进修生、从事商务、技术合作、探亲、劳务出口、援外及到国外定居的人员,均须到卫生检疫机关接受健康检查、预防接种,领取《健康证明书》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出境时须向卫生检疫机关出示,方能出境。目前,襄阳还没有从事出入境健康体检并发证的机构,往来襄阳地区的出入境人员需要到湖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健康体检。具体位置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区珞狮南路457号,咨询电话:027-。或登录湖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办理健康体检一般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原件;三张两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前往独联体、沙特、新加坡等需加做艾滋病证明的国家要携带四张照片),空腹体检,从体检到签证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目前在湖北检验检疫局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积极争取设立襄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这项工作还需要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主持人:我们希望襄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早日建成,免去跑武汉的麻烦。目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进口汽车的消费者是越来越多。但部分消费者对进口车辆在检验检疫部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不是很清楚,请问林局长这一块的具体程序都有哪些?
  林申:按照有关规定,我市的消费者购买进口汽车后,要携带以下资料: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正本,海关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车辆一致性证书》的正本及复印件,单位用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个人用户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到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登检,并换发《进口机动车辆检验证明》。另外用户务必保留车辆前挡风玻璃上加贴的“3C”标志,协助提供清晰的车辆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拓片。检验检疫部门会对车辆的质量状况进行跟踪。
  主持人:听了林局长对10个方面工作的详细介绍,我们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感觉到检验检疫部门无论在严把国门,维护进出口质量、卫生安全还是在服务进出口企业和对外贸易,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加强内部管理、推进管理创新方面也很有亮点。今天非常感谢林局长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为大家介绍检验检疫工作,谢谢您!
  林申:感谢各位朋友对检验检疫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如果大家还有进出口、外贸等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问题,可以通过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和12365热线向我们咨询,我们将认真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检验检疫服务。
  主持人: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和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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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办 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版权所有中国-东盟博览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指南
中国-东盟博览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指南
www.   日 16:58:01 星期二  来源: 中国-东盟技术中心
中国-东盟博览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指南
为了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方便各国客商和有关人士出入境检验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专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批准的便利措施,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设置
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各主要口岸设置中国-东盟博览会入境参展物检验检疫专用通道、参会人员礼遇通道和专用通道,实行优先检验检疫,优先通关。主要航空口岸有南宁、桂林、北海;海港口岸有北海、防城港;边境陆路口岸有凭祥、东兴。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委托中国外运广西公司和广西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全权办理参展物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事宜。
二、入境参展物检验检疫方式和工作流程
(一)检验检疫方式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参展物实行“口岸查验,展出地集中检验检疫监管”的方式。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专门设立有中国-东盟博览会检验检疫现场办公室(以下简称“检验检疫现场办公室”),负责会展现场的咨询、报检和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并在会展期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
(二)参展物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见下图)
三、入境参展物的报检管理
(一)参展物主要是指展品、礼品及样品等,需由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在入境时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交参展物清单及有关参展物的证明文件,提单/运单等,并注明是否展后销售。
(二)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参展物的性质,实施感观检查或检疫处理后,予以放行。必要时,出具通关单或有关检验检疫证单。
(三)参展物运达展出地点后由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向检验检疫现场办公室申请办理报检手续。
(四)对非销售的展品可免予检验,涉及放射性检测的重金属矿、石材产品等除外。
(五)展品为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报检时必须附有输出国官方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属于需要办理检疫审批的,还须提交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农业、林业部门签发的检疫审批单。
(六)需要展后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报检时应申请品质、安全卫生、标签等项目的检验,检验合格后领取《卫生证书》才予以销售。报检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标签和中文标签样张,中文标签内容应符合中国法规、标准规定;
2、当标签中有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还需提供中国卫生部门的进口批准件。
3、化妆品还应全成分标注,并提供主要成份配比等相关材料。
(七)展品为微生物、生物制品和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报检时须持有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八)展品为列入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管理的产品,报检时须持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CC证书)或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以下简称《免办证明》)。
(九)进境参展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以下简称IPPC)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除害处理方法和专用标识应当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和标识要求。
(十)为提高通关速度,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可提前办理报检手续,参展物运抵入境口岸时,进行必要的查验后,即可快速放行。
(十一)参展物一律免收检验、检疫、除害处理和监管费用。
四、中国对入境参展物品的有关规定
(一)下列物品禁止入境
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其目录可参阅国家质检总局在网站WWW.上《动植物检疫》栏目公布的《禁止从动物疫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
(二)参展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的规定
1.以下参展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前由广西检验检疫局负责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动物及其产品:(1)观赏鱼;(2)食用性动物产品(肉制品);(3)蚕茧;未经加工的养殖珍珠;(4)燕窝。
植物及其产品:(1)果蔬类:新鲜水果、番茄、茄子、辣椒果实:(2)粮谷类:大麦、黑麦、燕麦、高梁等及其加工产品,如麦芽等:(3)豆类: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4)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5)饲料类:麦麸 、豆饼、豆粕等。
2.以下参展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入境前由广西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栽培或野生的可供繁殖的植物全株或部分,如植株、苗木(含试管苗)、果实、种子、砧木、接穗、插条、叶片、芽体、块根、块茎、鳞茎、球茎、花粉、细胞培养材料等。
3.以下参展物不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动物产品: 蓝湿 (干)皮、已鞣制皮、净洗羽绒、洗净毛、碳化毛、条毛、贝壳类、水产品(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水产品,养殖三文鱼,日本输华水产品需办理检疫审批)、蜂产品、蛋制品(不含鲜蛋)、奶制品(鲜奶除外)、熟制肉类产品(如香肠、火腿、肉类罐头、使用高温炼制的动物油脂);
除上述以外的动物产品,向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由国家质检总局检疫审批。
4.需要检疫审批的参展物,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在展品交付装运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申办时须提交参展物清单和有关参展证明文件。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在入境时可向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补办。
(三)下列特殊物品报检前须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
微生物、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人体组织等特殊物品。
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在展品交付装运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申办时须提交中国政府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签发的《医用特殊物品准入境证明》。
(四)凡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而未获得CCC认证的展品,报检前须办理《免办证明》审批手续
1.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公布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有以下20大类: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类、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电信终端设备、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装饰装修产品、玩具。
有关详细产品目录和信息,可查询国家认监委网站。(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1年第33号、2002年第60号、2004年第6号、62号、2005年第137号、198号、2006年第103号、2008年第7号、2012年第117号、2014年第6号公告;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33号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55号、2014年第12号公告;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52号公告;国家认监委2005年3号、2008年第25号、2009年第8号、2010年第26号、2012第27号、30号、2013第28号、33号公告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等。)
2.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在展品交付装运前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批和发证。申报时须提供有关参展证明、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书、生产国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合格证书以及生产厂家对该展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责的自我申明、海关《暂时进口货物审批表》或《暂时进口货物批准书》和等;需要申报汽车、摩托车产品的,还应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详细信息可查询广西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广西检验检疫局&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申办指南》)。申报的数量不应超出展览用途。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免办证明的,在入境时可向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补办。
五、参展物的展后处理
(一)参展物展后处理的基本要求
展后需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展品,须由参展商或其代理人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补齐相关的手续,随附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相关证单,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参展后复出境的参展物,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附上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相关证单,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出具通关单。
(二)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展后处理
展览结束后,参展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一般应退回参展国或作销毁处理。参展商或代理人要求保留的,必须经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许保留使用;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作除害或销毁处理。
(三)预包装食品、化妆品的展后处理需要展后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应当在入境报检时申请进行品质、安全卫生、标签等项目的检验,经检验合格领取《卫生证书》者方可销售,不合格者不准销售,展后作退运出境、销毁等处理。
(四)列入CCC认证展品的展后处理
列入CCC认证管理的入境参展物,对已获得CCC证书并加施 CCC认证标志的展品可以在展后进行销售;对未获得CCC证书、未加施 CCC认证标志而凭《免办证明》入境的展品,不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展后一律作退运出境或销毁处理。
六、人员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
(一)入境检验检疫:旅客入境时按规定主动申报—→现场检疫查验—→查验携带物品—→合格放行。
(二)出境检验检疫:旅客出境时按规定主动申报—→现场检疫查验—→合格放行。
如果有发热、寒战、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体征或症状之一的旅客,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的旅客,在出入境时,须主动口头向检疫官员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
七、人员携带物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规定
携带的参展物品按入境参展物的规定执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在各出入境口岸公告栏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的网站(http://www.caexpo.org)上公布人员携带物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有关信息。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下物品禁止携带入境: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1、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一只。
八.法律责任及解释
(一)对不如实申报或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的,或造成疫情疫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违法、失职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服务指南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实习生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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