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工资问题

我在单位工作满3年后!新劳动法出台时!单位与我重新签订了2年的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我续签合同。我想问一下我的工龄是多少?
另外:我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
补充:3年合同期满时我并未签任何与离职有关的手续!也就是说我一直工作了5年!
谢谢大家!
你这分比较诱人,我作为专业律师给你提供答案。
首先,工龄是你工作的年限,也就是您到公司公司的时间就是你的工龄。
其次,有工龄不必然能获得经济补偿,也就是你所谓的失业金,如果你有违法行为或者是主动提出辞职等法定情形,你可能拿不到一分经济补偿金,甚至有可能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关键看你的具体情况。
再次,如果在合同到期之日,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你可以获得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因为你的工龄是5年,按照法律规定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你可以获得5个月工资标准(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之前的合同条件,而你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最后,单位在你工作三年后,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则新签劳动合同,如果你手里还有之前的老合同,可以视为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具有连续性,你还是应当获得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提示:你所谓的失业金,如果基于失业保险而来,则依照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领取,与用人单位无关。在此,我仅针对你所说的经济补偿金回答。
有任何疑问可以电邮沟通。
你咨询的另外一个问题:
如果你签字的提前终止合同文件的内容是你主动申请离职的内容,则你不可能领取到任何经济补偿金,还有我必须说明,很少有单位有主动给员工以经济补偿金,并在与你结算工资的时候一并给你,请你一定不要签收单位任何文件,否则,你将丧失你的权利。通常,员工主张经济补偿金都是通过仲裁或者是法院诉讼得到的,你仅仅向单位申请,单位多半不会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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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匿名回答于
我在单位工作满3年后!新劳动法出台时!单位与我重新签订了2年的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我续签合同。我想问一下我的工龄是多少?
··工龄应当是五年。
另外:我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说是解聘而不是主动辞职;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你的情况,按照当地的规定,需要根据劳保交费的数额is。
补充:3年合同期满时我并未签任何与离职有关的手续!也就是说我一直工作了5年!
··是的。 但,你的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了。
1、由于你是在单位工作满3年后,因《劳动合同法》施行单位又与你重新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因此,你的工龄应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共为5年。
2、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规定,你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单位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情况,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工龄应当是五年。
2、失业金对照下列条文:《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经济补偿金应为2个月工资,因为你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单位工作了2年。
工龄当然是五年。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所以,您的连续工龄应该是五年。
如果您在北京地区上班,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 
  本市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因此您可以领到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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