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务支出三万以上是不是村民造假建设银行代表讨论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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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高坡村百万扶助款去向成迷,村干部乱用公款
只为修理地球 发表于 &17: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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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坡村做为新农村示范村,从2008年开始,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每年都有几十万到后来的一百多万元的扶助款下拨到村里,有这么多钱的支持,村里应该是搞的很好的。可是,实际情况是,从2008年到2014年,上级总拨款加上村里卖地基的钱一共是700多万,被以唐小林为首的村干部用个一干二净,现在还欠外债100多万,试问,高坡村就搞了个活动广场,大概用了50万左右,修了几千米的生产用道,那也就是在那田径上填了点沙石,那用得了多少钱?村里的财务帐目从来没有公开过,在2014年前,唐小林一人掌管村里的全部财务,出纳会计就他一人,村里的清帐小组也没有实在的清帐,每次是村里给他们几百元钱就算了,今年在村民的强烈呼声中,村里把所进的帐目公布了一下,但是钱花到哪去了,没有公布。这是蒙蔽了村民同时也蒙蔽了党和政府吧?  说说唐小林的霸道:  第一:在2008年他当书记的时候,当时村里有两个女的参加村里的妇联主任一职参选,后来两人都没有过半,就没有进村委班子,唐小林没有经过任何会议,直接把他老婆李晚娥当上了村里的妇联主任,后来他对外说是他兼任,但是所有的妇联主任应有的待遇都是他老婆领用,包括财政拨款的工资,包括所有妇联主任用公款到外面旅游,等等。这个上面要求证应是很容易的,查下政府拨款名单就知道了。  第二:套用国家的专项款项,唐小林当高坡村的书记,他成立了有个子虚乌有的合作社,让她老婆当董事长,其实没有一个实在的东西,成员是唐小林想写谁就写谁,资金想给谁写几十万就几十万,谁和他关系好的,能帮他应付上级检查的,就成了合作社成员,套到了国家的资金,就买点东西送给他们。就这几年,他就那么空手套白狼就有几十万。当然,办个养猪场,百来头猪向上级报告说养了几千头的,那样的虚报也做过。这些事老百姓心里明白,只是那钱反正是国家的,没关事,有些经手领导也明白,拿了红包,反正是国家的钱,眼一闭就过了。  第三,村里的低保去向,谁要说去告他的状,他就给谁家吃个低保,还有如果谁多借点钱给他用,他也可以给你或者你家属吃个低保,政府明文规定低保户今年要全面公布,高坡村那低保户公布名单就贴了一天就被村干部撕了,根本就没几个人看到。这是心虚还是见不得推敲?  第四,产业扶贫问题,说的是产业扶贫,其实村里今年才几户人家种植蘑菇,《事实证明今年那几户种植蘑菇的大亏特亏,蘑菇根本就没有成功,别说产业赚钱了,就连政府下拨的15万资金到现在唐小林还没发到种植户手里》。其实扶贫的是那几个村干部,和那些关系好的户。真的不知道是扶贫还是扶村干部?  第五:村书记配有专车:唐小林的用车费用每年都是村里出的,大概每年一万多元钱。  第六:民间借贷,凡是村里有点钱的,都被高利借来村里,说是用在村里,但是不见村里 做出什么名堂,想想一个新农村示范村,2008年到2014年加上借贷一共是900来万,这钱哪去了???由一个不欠钱的普通村变成了一个欠了100多万的新农村示范村,这是谁在愚弄谁?这些天村里要搞什么亮化工程,要安装太阳能路灯,按村里的规定要我们农民出钱,如果不出钱的就不给我们装,这算什么?我们农民自己买灯来装了,政府拨的款哪去了?  第七,唐小林量大,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赌博,一个晚上输个七,八万的在乡政府里输过,在别的村里也输过,比如去年的这个时候,刘江村还留下他一个晚上输个七八万眼都不眨一下的大气。但是,那钱应该是国家下拨给村里用的吧,要不就区区一个村干部,一年有多少钱?  为了给村里人一个明白,也为了明白国家下拨我村资金的去向,因此强烈要求纪检部门对我村的财务帐目组织清查。
网友26:害我不要紧,昧良心的话说出来把高坡村给害了,懂么?
&&害我不要紧,昧良心的话说出来把高坡村给害了,懂么? &&&&我是很少有时间上网的,还是朋友看到了告诉我,说我也成了明星,讲句实话,我本想听之应之,可又怕这人言可畏,不解释两句怕的是这么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乡党委政府还有这么多单位都如此关心支持我们高坡村发展,作为县级办点示范村竟然被说得如此的不中用,我这个当书记的也是如此坏,我哪里还像个党员,哪里还有资格去当这个支书,又怎么对得上级组织和高坡的父老乡亲。 &&&&我根据网上所写我逐一对你的指责进行答复,你讲的700万,那是账面上的发生金额,实际数字是:2008――2010年,村共得收入99.8万元,2011――2013年共取得上级支援280万左右(因为现村帐在乡里,详数记不清),二处规划建房取得收入90万左右,共有借款70万左右,所有收入加借款六年一起为540万,账面上发生额为700万元,不要以为村里有这么多收入,我看是清了账的也不懂或是乱传。现在负债100多万元就不对,应该有近70万元的红字,但我们清帐的时间为2013年止已到位收入和所有开支,还有近50万元收入未到村账上。这个已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报告过的,你就点了我村只做了文化广场建设和修了几千米的生产用道,这么多的钱就被我或是我们村干部用光了,你这样的不顾事实讲话,我认为你黑了良心的。 &&&&我就我村主要工程建设盘点给你听听: &&&&我自2008年担任高坡村支书(应是第7届村支两委换届)。我村是进行了公开竞选的,要说哪个干部愿先让自己“发誓”再去当的,我们还不是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表明我们有决心有能力可以把高坡搞好,让上级知道,好把高坡推介出去,至今我都还保存着当时的演讲稿,到如今我立下的誓言哪一句未兑现,我也是网上回复,相信群众看得到我是讲真话还是假话。 &&&&我先盘点第一届的主要做事和村级收入。08年我接手时,村级已是出红字4万以上,村级收入几乎是没有的,可我村当年兴建了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兴建了村自来水工程,硬化村大院水泥路(该路由专项补助,村没有再给补助),可光前两项工程就在40多万元,可当年我村是乡新农村建设点下拨补助就是固定的1.2万元。组织部下拨5.6万元。09年,正因为我村敢于为民办实事才得到县乡两级的认可,被定为县级办点示范村。09年我村实施了对全村所有人行道路进行整修和扩修,按各组实际修路支出奖补50%资金,硬化大院门前渠道,硬化了唐家组水泥路,产业发展双孢菇种植,村实施了棚架竹子补贴,可我们当年的新农村帮扶资金是10万以下,加上自来水工程项目资金9万多,加上一些小收入也就是20万多点。2010年,由于我村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上级也非常看好我村,上级支持力度也大了许多,2010年总收入是48万元多,当年我村新建了电排一座,硬化石桥组山塘一口,新架设电排用线路3处。各户提供了垃圾桶,建了无线电广播组组通,双孢菇种植产业规模扩大,光村里就补了扎棚架的竹子就是4万多元,对村园艺场实施了下油饼按30%的奖励制度,制订了整体规划建房制度。这一届三年是我担任村里的出纳,钱归我管,可审批权是村主任,村秘书是证明人,我们在换届前全面进行了清理,清帐小组成员是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又不是我指定的,现已是我干支书的第三届,看看哪届清算小组成员不是选的,并且每届都不是原班人马,你说他们没有好好的清帐,他们肯承认你讲的这个事么,只要他们承认,可以全面进行清理,今年清帐小组张榜公布的内容还不详细,我认为只要你在网上把自己的名字公布出来,并且我高坡村有10名村民跟帖支持,再清帐一次。 &&&&我再来盘点2011――2013年这一届的工作,2011年我村主要完成了村民规划建房雷公坳主体工程,规划修建了超过1万米的“毛坏”生产用道,规划了文化广场地域,继续发展了双孢菇种植并提供了8万元补贴,村园艺场继续奖补30%比例下油饼。 &&&&2012年,我村竣工超过1万米生产用道的铺砂,砌保坎工作,改写了手挑肩扛的历史,我村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耕地都通了车,你难道连高坡人民的高度评价一句也听不到么?文化广场各项设施建设初具规模,高坡新农村建设呈现新亮点,支持白羊组新扩山塘及其它小建设,产业建设继续进行补贴。 &&&&2013年,我村进行第二次农网改造,迁移了雷公坳规划建房处的高压线路,收过村民一分钱吗?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完成了规划建房二处黄古坳工程,硬化了白羊水库下游小渠道,完成了丰木垅高标准渠道500米,造价20多万元,合作社种植新品种巴西菇(除扶贫办的专项科技资金用于补贴外,村没有补贴)。    不假,这一届,我村得到了上级支持有280多万元,我们这些钱做了这么多建设你看不到,群众看不到么?我盘点的主要事实,有哪一件事讲假话。我村不管哪方面的钱,都到了村账上的,我村实施的规划建房二处工程,解决了50多户住房,保护了耕地近100亩,5年内占田户只批了3户,这不是事实吗?我村该工程施行的是保本微利,吸引群众参与,收入有近100万,可是开挖山地成本高实际收入才20万多点,这又是哪个群众不知道的,也正因为我们把一点一滴的收入都入了帐,也一点一滴通过了清帐,你才知道发生金额为700万。 &&&&现在来说我唐晓林当支书的霸道: &&&&2008年换届选举,我自己也是其中候选人,两个女的参选,我就有本事要她们都过不了半,你把我奉得也太高了吧,要真是这样,我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确实地可以,说我没有经过任何会议,就直接把自己的老婆当了妇联主任,后来我在村民代表大会多次解释过这事,是因为我村没有妇联主任,乡里为应付计划生育上级检查,下了一个假的聘任文件,我妻从未到村里领过一分钱的补助,也没有到乡里领过一分钱的财政补助工资,你再讲这个事实在太过分了,真让我妻子跟了我当个屁大的支书官受这样的气,让人受得了么?我记得我妻子在三八妇女节乡里组织出去了一趟,按乡里规定,村里要出了一点钱,大概是1000元,我妻子说要到村里报,我没有同意,退一万步来讲,就是报了这点钱,想当时我是支书兼了计育专干,村里事这么多,我妻子基本协助了做了这项工作,报了也不算过分。   第二,你说我当书记套用专项资金,组织合作社用我妻子当董事长,合作社是子虚乌有,好,请问,我村发展种植双孢菇是你引进的还是另外有人引进的,种植4年,哪年不是有几十个户参与,除个别户当儿戏外,哪户没有挣到钱,多的一年有几万,少的也有几千,还有外村外乡的产品都售到高坡来,这都是假的吗?我们2013年上半年最后一批蘑菇储藏损失了近10万元,我们合作社对菇农哪一户的产品少过一分钱,后来下半年试种巴西菇,到今年上半年由于棚架太差,出菇很少,要亏损几十万,我们又拿过村里一分钱吗?还有我又套到什么项目,去年我们合作社就拿到一个科技示范项目,我们只是数未结清,加上给村里垫了钱,没结清账,这只是种菇的人之间的事,请问你是种菇的么?还有我本人流转了土地10多亩,建猪舍近2000平方,我哪年不是养满猪的?&按政策规定,上级给我的补助,我不能要,我当书记就不是人了?创业也不行了?   第三,低保问题,上面分配的指标,我们都是集体研究的,今年按规定全面公示前,都交大会讨论研究的,这都有会议签字的,你指出来,看哪个是不符合,还有指出来我家里的人或是我的亲戚哪个吃了低保么,你说公示贴了1天就被村干部撕了,这事我不知道,是我撕了么,要是低保都是我一言堂定的,要撕也只能是我自己撕其它村干部就不会去撕。   第四,产业扶贫问题,去年下半年试种的巴西菇因为有风险,没有原来种双孢菇人多,这个你讲的没错,可今年我们合作社正在做工厂化生产模式,投资都要100多万,也没有向村里要钱,符不符合产业扶贫政策,那现在还不知道,我看你就怕合作社把产业做大了,把村民带富了。   第五,村书记有专车,好久村里给我配了专车,我现在是东风小康牌货车,车费问题是按我村争取得到上级资金的百分之一计算包干补助油费,2008――2010这三年才1万多几百元,2011――2013年有2万多元,这个标准是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何况村里做了这么多工程,,除这个规定外,我未到村里报过1分钱,我自己亏了不说,还这样来搬弄是非。   第六,民间借贷,村里搞建设,上级资金一般都得到了年底才会有,有些钱可能还得到第二年,事要办,向村民借钱,群众相信村里借给村里,以前是几厘,后来是1分,这是高利贷么,再说是放到干部袋子里么,按照今年的计划,村里要装太阳能成立筹备委员会,提供赞助配套,又不是强迫,也是调动群众积极性,是实行自愿的,是要刻碑立传的,你这么大的想法,我认为无非就是不想让村里好的思想作怪。   第七,说我打牌,你讲的有这个事情,但你讲我一个晚上输了七八万,我是没有那么多钱,但你知道我输了这么多,那只能证明你也在,那你赢了多少?   现在来谈谈我村工作的基本程序: 村议事程序 &&&&一、村党支部提议目标或规划    二、听取各方意见    三、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提交党员大会原则通过    四、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五、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六、村民委员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村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 &&&&我村是按以20――25个人数的家庭自由组合选举产生一名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组成人员为70人。试问有哪一个村有我们这样规范操作?试问我村有哪一件事不是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的,又有哪一件工程建设发包不是在阳光下公开、公正、公平竞标?我当支书插手过哪一件工程承包么?我相信你如此这般的言论,还不是看我们村里越搞越好,我和我们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越来越高,也相信是办公事得罪了你,你自己也应该好好想一想。 &&&&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你的意见得到了高坡群众的支持,我心甘情愿下台,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罚。 &&&&&&&&&&&&&&&&&&&&&&&&&&&&&&&&& &&&&&&&&&&&&&&&&&&&&&&&&&&&&&&&&&&&&&&&&&答复人:唐小林 &&&&&&&&&&&&&&&&&&&&&&&&&&&&&&&&&&&&&&&&&号
黄古坳123:害我不要紧,昧良心的话说出来把高坡村给害了,懂么?
&&害我不要紧,昧良心的话说出来把高坡村给害了,懂么? &&&&我是很少有时间上网的,还是朋友看到了告诉我,说我也成了明星,讲句实话,我本想听之应之,可又怕这人言可畏,不解释两句怕的是这么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乡党委政府还有这么多单位都如此关心支持我们高坡村发展,作为县级办点示范村竟然被说得如此的不中用,我这个当书记的也是如此坏,我哪里还像个党员,哪里还有资格去当这个支书,又怎么对得上级组织和高坡的父老乡亲。 &&&&我根据网上所写我逐一对你的指责进行答复,你讲的700万,那是账面上的发生金额,实际数字是:2008――2010年,村共得收入99.8万元,2011――2013年共取得上级支援280万左右(因为现村帐在乡里,详数记不清),二处规划建房取得收入90万左右,共有借款70万左右,所有收入加借款六年一起为540万,账面上发生额为700万元,不要以为村里有这么多收入,我看是清了账的也不懂或是乱传。现在负债100多万元就不对,应该有近70万元的红字,但我们清帐的时间为2013年止已到位收入和所有开支,还有近50万元收入未到村账上。这个已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报告过的,你就点了我村只做了文化广场建设和修了几千米的生产用道,这么多的钱就被我或是我们村干部用光了,你这样的不顾事实讲话,我认为你黑了良心的。 &&&&我就我村主要工程建设盘点给你听听: &&&&我自2008年担任高坡村支书(应是第7届村支两委换届)。我村是进行了公开竞选的,要说哪个干部愿先让自己“发誓”再去当的,我们还不是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表明我们有决心有能力可以把高坡搞好,让上级知道,好把高坡推介出去,至今我都还保存着当时的演讲稿,到如今我立下的誓言哪一句未兑现,我也是网上回复,相信群众看得到我是讲真话还是假话。 &&&&我先盘点第一届的主要做事和村级收入。08年我接手时,村级已是出红字4万以上,村级收入几乎是没有的,可我村当年兴建了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兴建了村自来水工程,硬化村大院水泥路(该路由专项补助,村没有再给补助),可光前两项工程就在40多万元,可当年我村是乡新农村建设点下拨补助就是固定的1.2万元。组织部下拨5.6万元。09年,正因为我村敢于为民办实事才得到县乡两级的认可,被定为县级办点示范村。09年我村实施了对全村所有人行道路进行整修和扩修,按各组实际修路支出奖补50%资金,硬化大院门前渠道,硬化了唐家组水泥路,产业发展双孢菇种植,村实施了棚架竹子补贴,可我们当年的新农村帮扶资金是10万以下,加上自来水工程项目资金9万多,加上一些小收入也就是20万多点。2010年,由于我村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上级也非常看好我村,上级支持力度也大了许多,2010年总收入是48万元多,当年我村新建了电排一座,硬化石桥组山塘一口,新架设电排用线路3处。各户提供了垃圾桶,建了无线电广播组组通,双孢菇种植产业规模扩大,光村里就补了扎棚架的竹子就是4万多元,对村园艺场实施了下油饼按30%的奖励制度,制订了整体规划建房制度。这一届三年是我担任村里的出纳,钱归我管,可审批权是村主任,村秘书是证明人,我们在换届前全面进行了清理,清帐小组成员是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又不是我指定的,现已是我干支书的第三届,看看哪届清算小组成员不是选的,并且每届都不是原班人马,你说他们没有好好的清帐,他们肯承认你讲的这个事么,只要他们承认,可以全面进行清理,今年清帐小组张榜公布的内容还不详细,我认为只要你在网上把自己的名字公布出来,并且我高坡村有10名村民跟帖支持,再清帐一次。 &&&&我再来盘点2011――2013年这一届的工作,2011年我村主要完成了村民规划建房雷公坳主体工程,规划修建了超过1万米的“毛坏”生产用道,规划了文化广场地域,继续发展了双孢菇种植并提供了8万元补贴,村园艺场继续奖补30%比例下油饼。 &&&&2012年,我村竣工超过1万米生产用道的铺砂,砌保坎工作,改写了手挑肩扛的历史,我村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耕地都通了车,你难道连高坡人民的高度评价一句也听不到么?文化广场各项设施建设初具规模,高坡新农村建设呈现新亮点,支持白羊组新扩山塘及其它小建设,产业建设继续进行补贴。 &&&&2013年,我村进行第二次农网改造,迁移了雷公坳规划建房处的高压线路,收过村民一分钱吗?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完成了规划建房二处黄古坳工程,硬化了白羊水库下游小渠道,完成了丰木垅高标准渠道500米,造价20多万元,合作社种植新品种巴西菇(除扶贫办的专项科技资金用于补贴外,村没有补贴)。 不假,这一届,我村得到了上级支持有280多万元,我们这些钱做了这么多建设你看不到,群众看不到么?我盘点的主要事实,有哪一件事讲假话。我村不管哪方面的钱,都到了村账上的,我村实施的规划建房二处工程,解决了50多户住房,保护了耕地近100亩,5年内占田户只批了3户,这不是事实吗?我村该工程施行的是保本微利,吸引群众参与,收入有近100万,可是开挖山地成本高实际收入才20万多点,这又是哪个群众不知道的,也正因为我们把一点一滴的收入都入了帐,也一点一滴通过了清帐,你才知道发生金额为700万。 &&&&现在来说我唐晓林当支书的霸道: &&&&2008年换届选举,我自己也是其中候选人,两个女的参选,我就有本事要她们都过不了半,你把我奉得也太高了吧,要真是这样,我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确实地可以,说我没有经过任何会议,就直接把自己的老婆当了妇联主任,后来我在村民代表大会多次解释过这事,是因为我村没有妇联主任,乡里为应付计划生育上级检查,下了一个假的聘任文件,我妻从未到村里领过一分钱的补助,也没有到乡里领过一分钱的财政补助工资,你再讲这个事实在太过分了,真让我妻子跟了我当个屁大的支书官受这样的气,让人受得了么?我记得我妻子在三八妇女节乡里组织出去了一趟,按乡里规定,村里要出了一点钱,大概是1000元,我妻子说要到村里报,我没有同意,退一万步来讲,就是报了这点钱,想当时我是支书兼了计育专干,村里事这么多,我妻子基本协助了做了这项工作,报了也不算过分。 第二,你说我当书记套用专项资金,组织合作社用我妻子当董事长,合作社是子虚乌有,好,请问,我村发展种植双孢菇是你引进的还是另外有人引进的,种植4年,哪年不是有几十个户参与,除个别户当儿戏外,哪户没有挣到钱,多的一年有几万,少的也有几千,还有外村外乡的产品都售到高坡来,这都是假的吗?我们2013年上半年最后一批蘑菇储藏损失了近10万元,我们合作社对菇农哪一户的产品少过一分钱,后来下半年试种巴西菇,到今年上半年由于棚架太差,出菇很少,要亏损几十万,我们又拿过村里一分钱吗?还有我又套到什么项目,去年我们合作社就拿到一个科技示范项目,我们只是数未结清,加上给村里垫了钱,没结清账,这只是种菇的人之间的事,请问你是种菇的么?还有我本人流转了土地10多亩,建猪舍近2000平方,我哪年不是养满猪的?&按政策规定,上级给我的补助,我不能要,我当书记就不是人了?创业也不行了? 第三,低保问题,上面分配的指标,我们都是集体研究的,今年按规定全面公示前,都交大会讨论研究的,这都有会议签字的,你指出来,看哪个是不符合,还有指出来我家里的人或是我的亲戚哪个吃了低保么,你说公示贴了1天就被村干部撕了,这事我不知道,是我撕了么,要是低保都是我一言堂定的,要撕也只能是我自己撕其它村干部就不会去撕。 第四,产业扶贫问题,去年下半年试种的巴西菇因为有风险,没有原来种双孢菇人多,这个你讲的没错,可今年我们合作社正在做工厂化生产模式,投资都要100多万,也没有向村里要钱,符不符合产业扶贫政策,那现在还不知道,我看你就怕合作社把产业做大了,把村民带富了。 第五,村书记有专车,好久村里给我配了专车,我现在是东风小康牌货车,车费问题是按我村争取得到上级资金的百分之一计算包干补助油费,2008――2010这三年才1万多几百元,2011――2013年有2万多元,这个标准是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何况村里做了这么多工程,,除这个规定外,我未到村里报过1分钱,我自己亏了不说,还这样来搬弄是非。 第六,民间借贷,村里搞建设,上级资金一般都得到了年底才会有,有些钱可能还得到第二年,事要办,向村民借钱,群众相信村里借给村里,以前是几厘,后来是1分,这是高利贷么,再说是放到干部袋子里么,按照今年的计划,村里要装太阳能成立筹备委员会,提供赞助配套,又不是强迫,也是调动群众积极性,是实行自愿的,是要刻碑立传的,你这么大的想法,我认为无非就是不想让村里好的思想作怪。 第七,说我打牌,你讲的有这个事情,但你讲我一个晚上输了七八万,我是没有那么多钱,但你知道我输了这么多,那只能证明你也在,那你赢了多少? 现在来谈谈我村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村议事程序 &&&&一、村党支部提议目标或规划 二、听取各方意见 三、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提交党员大会原则通过 四、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五、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六、村民委员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村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 &&&&我村是按以20――25个人数的家庭自由组合选举产生一名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组成人员为70人。试问有哪一个村有我们这样规范操作?试问我村有哪一件事不是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的,又有哪一件工程建设发包不是在阳光下公开、公正、公平竞标?我当支书插手过哪一件工程承包么?我相信你如此这般的言论,还不是看我们村里越搞越好,我和我们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越来越高,也相信是办公事得罪了你,你自己也应该好好想一想。 &&&&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你的意见得到了高坡群众的支持,我心甘情愿下台,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罚。 &&&&&&&&&&&&&&&&&&&&&&&&&&&&&&&&& &&&&&&&&&&&&&&&&&&&&&&&&&&&&&&&&&&&&&&&&&答复人:唐小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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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来查查就知道
网友48:好村好书记不应指责
&&&&&&&&&&&&好村好书记不应指责 &&&&我水东镇高坡村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点示范村,高坡各项事业建设稳步推进,日新月异,得领导肯定,得群众公认,件件实事都办入群众心坎,唐小林是敢想敢干,无私无畏能干的“带头人”,是个难得的人才,唐小林自担任支书后,我们村有了规划有了目标,群众心里有了盼头,全村上下围绕富民强村这一目标,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我们有5年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了让群众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先干哪些,后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要做到什么样的程度。 &&&&我看了指责的帖子,纯属用心险恶,目的不可告人,支书唐小林的答复,实事求是,没有言过其实,成绩还有所保留,我也是高坡人,凭听到的、看到的讲几点,供大家评论: &&&&一点唐小林担任之初三件事:一是收回蚕食集体土地,帮助唐章桂创建规模养鸡场,为了土地一事,他好多回深更半夜冒雨穿门走户,做工作由于方法得当,真情感动,把不可能的事变成了可能,不仅集体取得了可观收益,创业者也发财致富;二是建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后来高坡发展顺风顺水,得益于采取了竞选方式,让组织知晓了高坡,高坡也从此进入了一个好印象;三是凿石打井,建饮用水工程他坚守工地3个月,没拿过一个子的报酬。 &&&&再说高坡眼下的现状:(1)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标准化;(2)群众喝水自来化;(3)水利建设有势头;(4)公路建设网格化(人行通路到户率95%,田间用道覆盖土地85%);(5)村民建房制度化规范化;(6)村容村貌环境卫生都提高;(7)生产发展产业化;(8)组织管理程序化;(9)创新发展眼光远大。 &&&&二点组织建设:一有规范的村级议事程序,;二有村民代表产生制度及村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三有规范的村民监督委员产生制度;四有实施村民小组工资动态化考核制度;五是财务规范管理制度。 &&&&三点规划建房:一村民建房有制度;二村民建房有地点(2处地点安排住户50多户);三有远景目标。 四点产业建设:传统产业柑橘生产常抓不懈。如果没有他的远见谋略,提前终止合同再完善后来长效的合同,哪还有今天的繁荣,他帮助园艺场搞推销,引导和支持、坚持重抓和提高高品质,注册商标,统一品牌,分级分质包装等各种营销手段,高坡村柑橘才有了今天的收益,有今天的名气,可坐在家里坐等四方宾客。 新兴产业食用菌发展。组织合作社发展5年来,开始发展双孢菇,那么多的农户参与,哪个没挣到钱,去年储藏的盐水菇出了点问题,还有合作社的锅炉烫伤了几个人,损失菇款和治病款,那不是小数字,可人家合作社又少了哪个农户一分钱。人家投资那么多的设备,订单收购模式,还有现在在做的工厂化生产食用菌,投资那么大,想在高坡闯出一条阳光大道来等等,这不是做假做得来的。 五点为人办事,心贴群众。他的为人:一向是有求必应,尽心尽责,不计图报,给你做好不讨好;二是爱护弱者,帮助弱者,看到哪户最困难最需要帮助之时少不了他的身影,除帮争取政策规划之外,总是要自掏腰包,就讲去年石桥场全田的弱智女儿在人民医院走失,医院找了一天放弃,自家人找了3天放弃,书记知道后,亲自带队出动5个车,以护村队为主出动近20人,分5条路,沿路贴寻人启事几百份,有人要放弃他不肯,最后还不是在又兰找到了,可杨全田不是什么大家族也是弱民,拉拢他图不到什么的。 六点办实事,公私分明。群众把他看成“神”了,都觉得找到他办什么都行,现在高坡群众有几个只要有事不找他,不管是在家的还是在外的,有了难处总会想到他们的书记唐小林,在外办事做事的人胆都要大几份。你看他处理民事纠纷,三下五除二,少即30分钟,多则1小时,总能解决,双方都服,现状是书记不来群众都不想处理事,要等他来处理。做一天好人容易,做一辈子好人就难,他干书记也干了7年,7年中,他办事要好处么,使过阴招么,搬弄是非、拉帮结派、打压群众、怕过蛮人么,总想着为自己谋好么? 七点群众呼声和周边评价。知道我村的,哪个不说我们村里搞得好,周边村的群众都说我们村有个好书记,当然我们村的好是靠了党的政策好,更是县委、县政府关心好,镇党委、政府及帮扶单位支持好,可还是离不开好人才能干好事,要不,高坡村在全县范围内比,算哪根葱,不会有今天的好局面。 八点几点劝告。一时动气乱发帖子,情有可原,未敢实名可见你只是闹点乱子看个热闹,莫让群众知道你,知晓后群众口水都淹了你,再者你莫把高坡前途视儿戏,过了这家山,就没了那家店,你让我村书记没了信心,高坡就会乱,你也就会骂名“永垂不朽”了? 事实明摆,今年换届选举,支书是党员推选,还是民意推荐,还是正式投票,三个程序三个全票,这能会是偶然吗?好好想想吧! 网上发帖,表我伸援,支持书记,支持高坡。 &&&&&&&&&&&&&&&&&&&&&&&& &&&&&&&&&&&&&&&&&&&&&&&&&&&&&&&&&&&&&&实名:陈树云&&&&&&& &&&&&&&&&&&&&&&&&&&&&&&&&&&&&&&&&&&&日
只为修理地球:答陈树云
陈树云同志: &首先我对你说,你是老人家,我尊重你,但是看了你以上的言论我想跟你说明一下,既然你来跟贴,我们就事论事,如果我以下言论对你有什么不尊重的话,请你不要见怪。 第一:&你上面的言论应该是唐小林拿了以前给政府做的书面报告给了你做了初稿,请你来为他润笔的吧?因为你是老学究,如果是你自己来回答我的言论的话,你应该知道围绕主题,切合我的提问来做出答复的。 第二:&我的问题是:高坡村从2008年到2014年村里所产生的资金700多万加上借外债100多万元具体用到什么地方去了?可是你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遍,却根本没有正面的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大赞特赞的把唐小林歌颂成了神,这是不是有点欲盖弥彰呢?以你的观点来说,一个人只要有了点成绩,就不能监督了??? 第三:告诉你老人家,我心纯属为高坡村着想,你想想,高坡村欠了100多万元外债,谁来偿还???拿什么来偿还???如果那些村干部还执迷不悟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我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村里的财务帐目必须公开,让你我以及广大高坡群众对高坡村的建设有监督权。我的这种要求难道是用心险恶???这是你人老了用词不当还是你不理解用心险恶为何意??? 第四,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老说话的时候不要听信一面之词,而对我说出不逊的言语,我说的问题哪点是凭空捏造的?如果村干部没有贪污挪用,更应该高风亮节,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你也不要说那些危言耸听的话,说书记没了信心,高坡就会乱?他是吓你的吧? 第五,关于实名不实名的问题,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说的问题是否真实就是了,第一楼的唐小林已经就我提问的几点做了解释,证实了我所说的是事实。 最后跟你老人家说一声,这次把你辛苦&,你一定要润笔费,烟你肯定是收到了的,要不你也没精神写东西。以后你也别跟贴了,事实胜于雄辩,多说无意。 &
网友05:猥琐的高风亮节
做秀&纯属的作秀,一个廉洁的村干部是没有必要出来澄清的&狡辩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蓝天白云黑土:实话实说
我也是高坡的,发帖人是捏造事实,我只说公道话,不要冤枉一个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好干部。
天下为公趁:太阳一样升起
假入真有700多万,还有借外债几十百把万,那这债务怎么有这么多,我想这个问题,也是许多村民想知道的吧。。至于说书记没信心,高坡就会乱,这怕有点担心了吧,就我知道的,高坡村现在村主任和妇联主任,还有政府调解法律的陈金生他们就很有能力啊,也有群众影响,,在党和政府这么多好政策的情况下,会做事的人也还是有呢,。总之,让有能力参加进来就好。。
做人高度:路人皆知
呵呵原来如此。有能力的人哪个村都有,破坏安定局面的人,也不缺。像我们这样的村,村支书能做到这样,还受指责,就不想一想,几年前十年前村里是什么状况,现在是什么状况,还有别的村的对比,我相信大家都看得清的。
自古正道多沧桑:关注“洞口县高坡村百万扶助款去向成迷,村干部乱用公款 ”之争
我不是高坡村人,但我关注高坡村人之争。谁真谁假,非天知地知,而是当事人知,相关领导知。 支持清者不要做无名英雄,浊者无藏身之处。纪检察部门应该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事实真相。
民生调解员:公道在哪里、民间调解员
钱是怎么花的,债务是多少,我个人觉得书记已经实名答复已经很详细很具体。对上面提到的能人,估计熟悉他的人心里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 对发帖子提出问题的人,热心村里的建设是好事。但是出于公心,还是出于私心私利,其实是很容易弄清的,如果说是监督村里的工作,那你为何不在村里的会上说?为何不在几次村里清账的时候说?非要用这种在网上举报的方式?高坡村现在的成果来之不易,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一棍子打翻所有功绩的方式来让外人看热闹呢? 一心做事的人,难保每件事都做得符合每个人的心意,不做事每天只想着搬弄是非的人于是就有了各种话题。好在上级政府都是明辨是非的,好就是好,岂是几个在网上乱批评乱说话的人能掩盖的》?
网友17:我支持唐书记
我支持高坡村委成员各唐书记,我支持唐书记我支持唐书我支持唐书记我支持唐书记,
只为修理地球:答唐小林
对于我的问题不必动劳高坡群众,直接把财务帐目公布于众才是真正的解决了问题。 我下面就我发贴的几点结合唐小林的回答来说说我的观点: 第一,我说2008年到2011年唐小林当书记他老婆当妇联主任一事是实事求是吧?唐小林还在网上说这是乡政府下的假聘书,这是想把乡政府领导也拉下水吧?要不一个乡党委政府还可以下发假的聘书?谁信??别人举贤还避亲呢,唐小林倒好,直接把老婆当官了,以他这样,那选举法何存???2008年到2013年,唐小林出纳会计就他一个人,这符合财务法则吗?每个村都有村务财务公布栏,高坡村怎么就没有财务公布栏? 第二,说唐小林套用专款问题是虚还是实他自己清楚,就算把合作社筹钱运作等表面帐目做好,只要一到银行查一下你们的资金流转,就雄鸡一唱天下白了。 第三,村里的低保问题真的做到了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产业扶贫是不是真的扶贫?唐小林敢说扶贫的款项都到了老百姓手里? 第五,唐小林每年到村里拿一万来元的用车费难道不是专车的费用? 第六,民间借贷是事实吧?凡是高于银行利息的算是高利贷吧? 第七,唐小林赌博是事实吧? 我想对高坡人民说的是,我是秉着高坡兴旺,匹夫有责的责任感来发表以上言论的,我没有昧着良心说话,事实证明我所说的均为实事。我不会把高坡村给害了,我是在拯救高坡村,别让高坡村的帐越欠越多。以当前高坡村所欠外债100多万元来说,就拿一分的利息来算,高坡村一年付利息就要十多万元,高坡村拿什么来偿还?还是想靠政府下拨的款项来偿还已经过时了,现在混水摸不到鱼了,政府下拨的款项必须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用到实处,谁还敢把钱给你还帐?因此,要想取得上级的支持,必须把一切暴露在阳光下,让每一笔款项实事求是的用到实处,那样领导才敢给村里下拨钱,也只有那样领导才能放心,农民才能真正的得益。 最后,我还是坚持我的要求,我要求纪检部门来清查我村的财务帐目,把2008年到2011年村里的总收入398万多元加上2011年到2014年村里的总收入459万多元和借来的100多万元的外债究竟用到什么地方查清楚,村里是搞了建设,但是好帐是不怕算的,让村里人明白哪项建设用了多少钱也是应该的,还有外债是借了什么人的钱,村里是不是还欠了每个村干部几十万元都给查清楚查明白,并把帐目公布于众,看看谁是假老虎谁是真硕鼠。
网友53:高坡村的低保确实不公平,
高坡村的低保确实不公平,不该吃的也吃!有手有脚,有儿有女,也都能种田地,收入都可以,儿女都有工作有房有车收入也不错,这样的人能吃低保吗,父母官们,看看国家的低保政策啊!!!
桥上人家: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发布日期:&浏览次数:25423&字号:[&大&中&小&]&& & &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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